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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沧浪之水”地望之争的几点思考

2014-04-05方永

湖北社会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楚地渔父沧浪

方永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现在全国有一百多个地方叫沧浪,许多地方提出了打造“沧浪文化”这一文化品牌的口号,而其中极力论证自己是沧浪文化发源地的,至少有七个。随着南水北调工程的步伐加快,一个由政府在背后推动而以民间形式进行的文化争论也日趋火热,这就是“沧浪文化”所属地域之争。

南水北调之所以引起“沧浪文化”之争,其中心就在于人们用“沧浪之水”来形容其所引之水的水质的优良。由于南水北调工程现在正在进行的有东线和中线,因此,在它所引发的“沧浪文化”之争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类型:一是南水北调东线相关地方的“沧浪文化”之争;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相关地方的“沧浪文化”之争。就这些地方属于楚地而言,前者相关地方,是在战国时期才成为楚地的;而后者早在春秋时期就属于楚地了,有的还是楚国强大以前的故地,因此,这两种类型的“沧浪文化”之争,具有其显著不同的特点。前者的“沧浪文化”,重心在文化;而后者的沧浪文化观察家争,重心在“水”。

笔者所特别关注的,不是前一种类型的“沧浪文化”之争,因为就笔者的观察,这种类型的“沧浪文化”之争,具有相当程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因为它并不否定其他地方打造自己的“沧浪文化”的合法性。笔者所特别关注的,是在原来楚国强大以前的故地上所发生的“沧浪文化”之争。因为就笔者的观察,在楚国强大以前的属楚国故地中所发生的“沧浪文化”之争中,最为关键的不是谁是“沧浪文化”的继承者,而是“沧浪文化”的发源地在哪。而它们认为把确立“沧浪文化”发源地的关键,无一例外地放在了“沧浪之水”的地望上。似乎“沧浪之水”在哪,哪便无可争议地是“沧浪文化”的发源地了。

关于“沧浪之水”的地望之争,笔者无意就争论的各方所提出的理据加以评判,因为那需要相当的文献考据和历史地理知识,这正是笔者最为薄弱的地方。在此,笔者只是简略地谈谈自己对这场争论的几点看法。

一、“沧浪之水”命名的四种基本模式

“沧浪”一词,最早出于《尚书·禹贡》:“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又东,为沧浪之水,过三澨,至于大别,南入于江。”[1](p54)所有关于“沧浪之水”的论述,均以此为最为根本的依据。据此,沧浪之水,属于对汉江出陕之后的一段的称谓,所以,“沧浪之水”在地望上,当属汉江干流沿岸的某一段。对于现在全中国以“沧浪”来命名的一百多个地方而言,凡不属于汉江干流的,无疑都不属于《尚书·禹贡》所说的“沧浪之水”,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但是,《尚书·禹贡》为什么要将汉江干流的这一段称为“沧浪之水”,则有许多不同的解释。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解释有有三种,也就是三种典型的命名“沧浪之水”的模式。一是“沧浪者,汉水之色也,非因洲而得名”。[2](p542)二是胡渭所反对的那种观点,即沧浪之水是以地而名。他在《禹贡锥指》中明确地反对叶少蕴的这样一种观点:“沧浪,地名,非水名也……非水之正名,而因地以为名,则以水别之,沧浪之水是也。”[2](p545)宋代蔡沈在《书经集注》所说的“盖水之经历,随地得名”[1](p54)亦属此类。他在注中引用郦道元的《水经注》的话:“武当县西北四十里,汉水中有洲曰沧浪洲,水曰沧浪水。”[1](p54)三是以山而名。清代学者蒋骥的“沧浪”水名、“在今常德府龙阳县,本沧浪二山发源”[3](p157)为据,来论证沧浪之水在湖南省常德市的汉寿县,即属此类。当然,部分人以湖北省郧县的沧浪山为据来证明沧浪之水在湖北省郧县,这也属于以山而名。

除了这三种典型的命名形式以外,还有一种形式的命名,可以统称为文化命名,比如,以“沧浪亭”来命名,以纪念孔子或屈原听沧浪歌的名义来命名,以纪念祖先居住地的名义来命名新居住的地方。在这些地方,我们常常可以见到或听人提到“沧浪亭”或“沧浪阁”这类纪念性建筑。可以说,在湖北省汉水干流以外的所有“沧浪之水”这一名称的来源,甚至包括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的沧浪之水的命名,基本上都可以归属于文化命名的模式中去,

这样,我们可以看到,“沧浪之水”的四种基本模式。第一种是以水色命名,第二种是以地命名,第三种是以山命名,第四种是以文化命名。而且,我们应当注意到,这四种命名模式既不是对立的,也不是可以从时间上来给它们排出一个先后次序的。因为无论命名的依据是水色还是地或山,其中都肯定包含着浓厚的文化意蕴;而且,即便是以文化命名,也同样或者考虑水色,或者考虑水所处地理,或者考虑水所依山脉。也就是说,这四种命名模式不但是可以并存的,而且是可以相互循环的。

这种情况,就给“沧浪之水”的地望之争提出了一个问题:“沧浪之水”作为一条河流或一条河流的一段的称谓,其指称是否具有唯一性?答案显然是否定性的。

二、“沧浪之水”作为名称,其所指称的对象并不具有唯一性

从“沧浪之水”命名的四种基本模式看,“沧浪之水”这一名称所指称的对象并不具有唯一性。从根本上讲,“沧浪之水”只是一条河的别名,它不但不是一条大河的正式名称(因为无论是汉江,还是其他地方被称为“沧浪之水”的河流,都只是其他大江的一条支流),而且还是这条河流的一段。这就为“沧浪之水”这一名称来指称与其原来指称的那个东西不相同的东西留下了广泛的余地。

从第一种命名模式来说,以水色命名,在中国最为典型的属于黄河。但“沧浪之水”的命名,与“黄河”的命名是有相当的差别的。因为黄河是一条大河的正式名称。一提到黄河,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从山陕交界经风陵渡流经河南开封、郑州那条水的基本颜色是黄色的河,不会作其他的想法。即便其他的想法,遇到这种情况,人们也只会说与黄河相类似的这条河为“第二条黄河”,除非心中有特别想要表达的某种绝对割舍不了的情怀,人们不会干脆直接把“黄河”这一名字就给了它。但是,像“沧浪之水”这样的名称,只要人们看到一条河或其一段呈现“沧浪”之色,不论它有没有名称,人们都还可能以“沧浪之水”名之。如果它以前没有名称,“沧浪之水”便可能成为正式名称;如果它以前有名称,人们觉得原来的名称没有现在这个名称好,那么,“沧浪之水”也可能被当成一个正式名称;即便它原来有一个人们不愿意放弃的正式名称,“沧浪之水”还可以作为一个别称而存在。

同样的语法,也可以用来说以地命名、以山命名的模式。欧洲的殖民者和移民到新大陆时,把许多欧洲的地名直接搬到了美洲。中国历史上有多次因为战乱引起的大迁徙,由此导致原居住地的许多人被迫逃到了别的荒无人烟的地方,为了方便以及抚慰情感思念,人们便以姓氏加上原来居住地的名称来命名这些地方。于是,在中国农村,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地方有刘湾、孔湾、黄家湾、陈家沟、彭家沟、罗家山、林家山之类的地名,丝毫也不觉得奇怪。就以“沧浪之水”来说,如果背依武当的汉江那一段,真是“沧浪之水”的最先指称的一方,那么,湖南常德汉寿县的所谓沧山、浪山和沧浪水,很有可能是战国后期秦国占据了现在武当山到襄阳一线之后不愿意做秦国子民的楚人移民到那个地方之后为了纪念曾经的故土而有意给新的居住地起的名字。这样的事情,在楚国及其子民的历史中是累见不鲜的。甚至像都城这样非常重要的地方的地名,楚国人都这么干过。众所周知,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都城屡迁,但是,直到灭亡,其都城还一直称为“郢”。楚国不同时代的“郢”所在地方显然不同,却用了同一个名称。就像“汉江”这样的河流名称,都被楚人的子孙从长江流域搬到了朝鲜半岛。比如,在中国湖北有江陵、襄阳、汉江,在朝鲜半岛也有江陵、襄阳、汉江。像“沧浪之水”这样的名称,移植到一个新地方,就更不在话下了。

上面一段最后所说的例子,已经涉及到了情况更为复杂的文化命名模式。因为基于文化的原因而给一个地方命名,有时是后代纪念先祖,有时是到了新的处女地而想念家乡,有时完全是出于对一个历史人物的尊敬,还有时仅仅是某个人物为了明志。从全中国一百多个地方以“沧浪之水”所在地自况的情况来看,上面所说的几种因素都存在,不过有的地方仅仅只是出于某一种因素,有的地方可能出于两个乃至两个以上的因素。

总之,“沧浪之水”之所以在全国许多地方存在,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沧浪之水”所指称的对象并不具有唯一性。

三、孔子、屈原与《沧浪歌》及“沧浪之水”的地望问题

在“沧浪之水”属于何地的争论中,各方都承认有两个关键的人物是自己的结论得以成立的根本依据,他们就是儒家文化的祖师孔子和楚国文化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的屈原。而把这两个著名人物联系在一起的,则是《沧浪歌》,其歌词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沧浪歌》是楚地流传久远的一首民歌。它在文献中出现,是在战国时期的两篇文献中。其中一篇文献是《孟子·离娄》。孟子曰:“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4](p259)另外一篇文献是《楚辞·渔父》。“渔父莞尔而笑,鼓枻而去,乃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遂去,不复与言。”[5](p137)

在这两篇文献中,都出现了“沧浪之水”。但是,问题在于:孟子没有明确说明孔子是在什么地方听孺子唱此歌的,《渔父》的作者也没有说屈原是在什么地方听渔父唱此歌的。

《沧浪歌》既是在楚地流行的民歌,即便其最初流行地是在汉北,也可能流行在整个楚地。而且,楚国最初的核心区域是在现在的汉水—丹江地区,而后逐渐扩张,灭了汉上诸姬,并向南越过长江,吞并了百越中的许多地方,逐渐把自己的势力向西南扩张,将现在的宜昌、恩施和湘西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孔子时,楚国的疆域已经非常大。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孔子时代的楚国,其疆域的主体还是在现在的湖北、湖南一带的。但是,由于文化的特征,即便是楚地的民歌,依然是可能流传到楚地之外的,或者因为居民的迁徙,或者是因为文化的仰慕,楚地周围的人乃至远离楚地的人,依然是可能唱此《沧浪歌》的。

先看看孔子与“沧浪之水”的关系。孔子曾经到过楚国,这是无人可以确定地推翻的。但是,即便如此,也不能确定孔子一定是在楚国听到《沧浪歌》的。即便孔子是在楚国的某个地方听此歌的,据此也只可能确定,作为一条河的名称的“沧浪之水”在孔子那个时代的楚地,至于在楚地的什么地方,很难以此来断定,因为孔子很可能在楚国的某个离“沧浪之水”比较远的地方听到“沧浪歌”。所以,从孔子听孺子唱《沧浪歌》而断定孔子一定到过“沧浪之水”,而且一定是用“沧浪洲”来命名的“沧浪之水”,在逻辑上没有什么说服力。

再看屈原与“沧浪之水”的关系。据《渔父》所说,屈原是“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不愿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的。渔父莞尔而笑,鼓枻而去,乃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有学者以此为据,说屈原赴湘江投水之前是在“沧浪之水”遇见渔父的。其实,渔父只是引用楚地流行的《沧浪歌》中所说的“沧浪之水”为喻,说明沧浪之水之于人,水清时有水清时之用,水浊时有水浊时之用,与上面所说的“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5](p136)相响应。这位渔父唱《沧浪歌》,我们不用怀疑。但是,说这位唱《沧浪歌》的渔父一定是生活在“沧浪之水”边上的渔父,已经难以让人信服;进一步说这位渔父还是在“沧浪之水”上唱《沧浪歌》的,更是难以让人信服。所以,以《楚辞·渔父》为据说屈原到过以“沧浪洲”或“沧浪山”、“沧山、浪山”命名的“沧浪之水”,正如以《孟子·离娄》为据说孔子到过以“沧浪洲”或“沧浪山”、“沧山、浪山”命名的“沧浪之水”,同样是理据不足的。把理据不足的论断作为断定“沧浪之水”地望何在的依据,就更加缺乏理据了。

四、在“沧浪之水”地望之争的背后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同名同姓的人非常多,这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地方,似乎都是难以避免的。现在,中国有那么地方称自己为“沧浪”,把本地的某一条河命名为“沧浪之水”,从而把自己所承载的文化命名为“沧浪文化”,这同样也不应当是令人奇怪的。

不过,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看到人们打商标官司,说只有自己才有权使用某个商标,但是,却极少看到有人打姓名官司,说某个姓名是自己的或自己祖上某个人所使用的,其他人都无权使用。其中的关键可能在于:商标是用来标示商品的,而商品是用来赚钱的,所以它要求具有某种唯一性;而姓名只是用来标示某个人称呼的,人们通常不允许把人的姓名加以买卖,强调姓名的唯一性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实际的经济价值,所以也就没有人去强调了。

因此,我们可以说,这么多地方争“沧浪之水”属于自己,所争夺的绝对不是一个仅仅只是作为标示符号的名称,而是隐藏在这个名称背后的具有商标性质的东西。可以说,这是在中国经济建设的大浪潮中曾经涌动而且现在还在持续着的一股文化地域所属之争的潮流在荆楚文化中的表现。在这股潮流中,“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一度成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的法宝,同时为自己所属的地方的形象贴上一个文化的标签,仿佛这个标签一旦被人们承认,自己便有了巨大的文化身份,随之便是滚滚而来的投资以及巨大的经济产出。

可以说,在这股文化地域所属之争中所争的那个东西,文雅地说,是一张文化名片;通俗地说,就是文化形象;直白地说,就是文化品牌;露骨地说,就是名称背后诱人的投资以及这样的投资可能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当然,无论是从哪个角度说,这些追求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人的世界,尤其是文化道德世界,求名逐利之心,还是应当合乎某些起码的规范的。其中,作为学术性探讨,首先得服从学术规范,而学术的最基本规范就是实事求是,以理据来言说,而不要随意地攀附。

从学术的角度看,虽然依据考据方法查明哪个地方才是“沧浪之水”的真正源头并不是不可能的。既然所有涉及“沧浪之水”何在的问题,都离不开《尚书·禹贡》,那么,《尚书·禹贡》就是认定最初的“沧浪之水”在何处的最基本的依据。因为“沧浪之水”的地望问题,首先是一个地理问题,其次才是一个文化问题。所以,在讨论“沧浪之水”的地望问题时,作为证据,地理著作优先于文化著作。就此而言,《孟子·离娄》和《楚辞·渔父》,在证据上,不应当优先于以《尚书·禹贡》为代表的地理著作的。既然《尚书·禹贡》说“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又东,为沧浪之水,过三澨,至于大别,南入于江”,那么,“沧浪之水”为汉水的一段,这是确定无疑的。那么,除了汉水以外,其他以“沧浪之水”来称呼的河流,肯定不是《尚书·禹贡》所说的“沧浪之水”,或者说最初的“沧浪之水”,而是衍生的“沧浪之水”。郦道元的《水经注》明确地说,“盖汉沔水自下有沧浪通称耳。”(《水经注》卷二十八)这种观点,得到相当多人的赞同,其中就包括写《禹贡锥指》的胡渭。因此,可争论的问题,不是“沧浪之水”是否是汉水,而是汉水自何点起开始称为“沧浪之水”。就此而言,凡把沔水以下的汉江称为“沧浪之水”,原则上都不是错的;但是,若要把汉水之外或汉水在沔水以上的地方称为“沧浪之水”,而且还自认在地理上正宗,那就不是学者应有的风格。就此而言,把在湖北省境内的汉江中任何一段称为“沧浪之水”,都不为过;但是,这其中若有地方声称只有自己所在地那一段是真正的“沧浪之水”,那就有问题了。就此而言,郧县称在自己境内的汉江为“沧浪之水”与丹江口市、随州市等称在自己境内的汉江为“沧浪之水”,都没有原则性的错误。我们可以说,汉江自流入郧县境内始称“沧浪之水”,这是能够成立的。承认这一点,并不剥夺其下沿汉江的县市称自己境内的那段汉江为“沧浪之水”的权利。

但是,即便作了这样的研究而且确实得出了明确的结论,也不能证明现在住在这个地方的人就是当年住在这个地方的那个族群的后裔,也就是说,某个地方即便以确定的证据证明了自己现在所住的那个地方是历史上第一个被称为“沧浪之水”的地方,也很难明确地证明自己就是“沧浪之水”这个名称第一次出现时的那个时期的族民的后代,更无法明确地证明自己就是“沧浪文化(假如“沧浪文化”之说成立的话)”的真正传承者。因为那个真正地给予“沧浪之水”这一名称的族群的后裔和“沧浪文化”的真正传承者,很可能是散布在在某个或某些距其先祖居住地非常遥远的地方,而这些人及其所居的地方很可能根本没有“沧浪”和“沧浪之水”这样的名称。

因此,就“沧浪之水”的地望之争而言,笔者的意见是:与其争哪里是真正的“沧浪之水”和哪是“沧浪文化”的真正源头,不如让湖北省境内的汉江沿岸争论的各方以历史地理上“沧浪之水”即汉水的角度相互承认、中国境内各省自况“沧浪之水”的各方以文化信念上的“沧浪之水”乃圣贤所念之水的观念上相互承认为基础,大家联合起来,共同去建设“沧浪文化”,在团结中追求经济和文化的共同繁荣。

[1][宋]蔡沈.书经集注[M].北京:中国书店,1994.

[2][清]胡渭.禹贡锥指[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3][清]蒋骥.山带阁注楚辞[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4][宋]朱熹.四书集注[M].北京:中国书店,1994.

[5]黄寿祺,梅桐生.楚辞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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