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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认识的社会关系结构的特性、构成和作用

2014-04-05胡智林姜锡润

湖北社会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客体观念工具

胡智林,姜锡润

1.武警警官学院 政治法律系,四川 成都 610213;2.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认识主体是以求知为目的、改造客体信息和生产观念产品的社会人。认识主体的认识活动都是在社会关系中进行的,离开认识主体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就不能说明认识主体的主观意识结构、工具结构、认识活动以及观念产品的形成和发展,就不能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与旧哲学认识论的根本区别。因此,探讨主体的认识社会关系结构,对于克服旧哲学认识论的局限性,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指出,“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1](p282)旧唯物主义者只注重考察单个的、孤立的经验主体,唯心主义者则把主体看作是没有社会关系的抽象的类聚合,看作是任何个体所具有的共同性,即所谓的一般主体、先验主体、绝对无个性的纯粹意识(李凯尔特语),从根本上否定了认识主体之间的认识交往关系、认识协作关系、认识协调关系和认识占有等社会关系。这就导致了两种结果:

一是把认识关系归结为单一的“主——客”关系,归结为抽象的主体(自然人或自我意识)与抽象的客体之间的关系。他们只注重探讨感性认识与对象的关系、理性认识与对象的关系、知识的真假同对象的关系、人的心理同对象的关系,或者单纯分析精神客体之间的逻辑关系。探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必要的,但又是片面的。实际上,人们只有在“主体——主体”关系中,才能实现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双向交流、双向选择、双向建构,获得社会的知识和能力,形成和发展主体的内在意识结构,才能将社会化客体纳入到主体的认识领域中,形成现实的“主体——客体”关系,实现对客体的认识。没有“主体——主体”之间的认识社会关系,也就没有“主体——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本质上是“主体——客体”与“主体——主体”双重关系的有机统一。

二是把认识过程、认识动力封闭在单一的主体之内,或封闭在一般主体的主观结构之中。旧唯物主义者把认识过程归结为刺激——反应的心理过程,唯心主义者把认识过程归结为纯粹的自我意识过程,非理性主义者把认识过程归结为灵感、直觉的非理性过程,逻辑主义者把认识过程归结为普遍的逻辑过程。实际上,认识过程不只是单一主体的心理过程和逻辑过程,更重要的是主体之间的社会认识过程。它是发生在主体之间的信息传递、接受、加工和反馈的过程,是一个多层次、多向度的传播、选择、解释、评价、认同、重构的过程。离开了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分工协作,主体就无法获取信息,无法实现对客体的理论认识,无法实现对知识的实践利用和检验认识的真伪。由于脱离了主体之间的认识社会关系,它们往往把认识发展的动力仅仅归结为单一的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或者归结为纯粹的逻辑难题,或者归结为主体内部的情感、意志、灵感等非理性因素的推动。这充其量只能说明个体认识发展的直接动力,而不能说明认识发展的群体合力和社会合力。实际上,认识的发展不只是个体直接推动的结果,更重要的是由于群体的社会的合力作用的结果。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分工协作和认识交往关系是认识发展的社会动力网络。个体从这个动力网络中,不断产生新的需求和新的能力,发展着主体的内在意识结构和外在工具结构,又通过这个动力网络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群体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合力,推动着认识的发展。由于认识社会关系是以认识客体为共同对象的多级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所以,从根本上说,认识发展的动力是主体与客体、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物质作用和信息作用。这些作用必然导致主体的社会关系的历史发展,从而导致认识主体结构的历史发展。

要克服旧哲学在认识主体结构问题上的片面性、单一性和非社会历史性,就必须遵循马克思、毛泽东等经典作家指示的方向,从主体的社会历史性和自觉能动性相统一的角度,系统地考察认识主体的结构。国内哲学界针对旧唯物主义无视主体能动性的缺点,侧重探讨了主体的认知结构、思维结构和思维方式,深化了对主体意识结构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旧唯物主义无视主体意识结构及其功能的局限性和唯心主义在意识结构问题上的片面性,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也出现了离开唯物主义基地、离开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孤立地单一地考察认识主体结构的倾向。有的人片面地夸大了主体意识结构的作用,似乎人的认识仅仅是根据人脑中的意识结构而产生和发展的,不重视意识结构的客观来源,忽视认识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对主体意识结构和认识发展的巨大作用,以至于在理论上同唯心主义划不清界限。因此,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就必须深入地研究主体的认识社会关系结构。

所谓主体的认识社会关系结构,是指认识主体在共同的认识活动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网络。

认识社会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它是相对于实践的社会关系而言的。任何具体的社会关系都是在人们具体的活动中发生、发展和创立的,经济活动创立了经济关系,政治活动创立了政治关系,文化活动创立了文化关系。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看,千差万别的具体活动都可以相对地区分为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由此,社会关系也可以相应地区分为认识社会关系和实践社会关系。与实践社会关系相比较,认识社会关系具有下述特点。

首先,认识社会关系的承担者是认识主体。认识主体不等同于实践主体。认识主体是以求知为目的、改造客体信息、生产观念产品的社会性的人,它不仅包括职业化专业化的精神生产者和传播者,还包括非专业化职业化的精神生产者、传播者和消费者。作为专业化职业化的认识主体,其根本的社会职能就是为社会提供观念产品,满足社会的精神需要,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认识主体不仅以认识个体的方式存在,而且还以认识群体的形式存在。认识群体是为完成共同的认识任务而组织起来的群体,是认识主体社会存在的基本形式。认识社会关系就是发生于认识个体之间、认识群体之间、认识个体与认识群体之间的关系。

其次,创立认识社会关系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进行观念产品的生产。观念产品生产不同于物质产品生产,它具有信息性、探索性、创造性和非重复性等特点。要进行观念产品的生产,就必须掌握必要的信息、必要的知识、方法和观念,但囿于个人社会生活范围的狭隘性和个人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他不得不同他人发生社会联系,去获取社会提供的信息和观念产品生产的手段。由于认识客体的复杂性和认识任务的艰巨性,个体的能力无法胜任,个体就不得不同他人合作,而且由于观念产品生产的竞争性和非重复性,为了提高观念产品生产的速度和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依靠社会协作的力量。这就迫使主体去创立各种认识社会关系,社会地结合起来,形成具有特定认识功能的主体系统,即认识群体。

认识主体系统虽然是由若干认识主体及其工具所构成的,但是它的功能既不是单个认识主体及其工具的功能,也不是若干认识主体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若干认识主体及其工具按一定方式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所形成的新的整体功能。若干认识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把各个认识主体联结为主体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个认识主体既扬弃了各自认识功能的局限性,又充分发挥各自的特定作用,客观工具失去了其认识功能的潜在性,变成了主体认识活动的现实器官,发挥着特定的认识功能。认识主体则获得了现实的认识工具,控制和使用着客观工具,放大和强化了自己的认识能力。主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工具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了主体系统的新的认识功能。主体系统的认识功能不仅取决于认识主体及其工具的质量,而且直接取决于认识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结构。只有优化的认识社会关系结构才能产生主体系统的最佳功能。

主体的认识社会关系结构不仅以活动的动态方式而存在,而且通过主体与客观工具的关系来体现和实现。认识工具是由人创造的,但它一旦产生,就具有超个体的性质。虽然它们具有认识功能,但它们如果不同认识者结合起来,其认识功能就只能是潜在的。认识主体同客观工具发生关系,主要表现为主体对工具的占有、使用和转换关系。这些关系表面上看是主体对工具的关系,本质上则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若干认识主体对工具的共同占有、使用,不仅体现了若干认识主体对工具的共同占有和使用关系,而且体现了主体之间的认识合作关系。工具的使用权、占有权在不同的认识主体之间进行转换,体现了主体与主体之间的认识交往关系。主体之间以他们同认识工具的关系为中介,形成了现实的社会关系结构,认识主体对工具的关系所表现的又正是认识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结构。

主体的认识社会关系结构是一个多层次、多种类的结构系统。按认识活动的社会过程来划分,认识社会关系结构包括认识生产关系、认识交往关系、认识消费关系。

认识生产关系是指主体为了共同生产观念产品而结成的相互关系。在观念产品大生产的现代社会中,认识生产关系主要包括认识协作关系、认识协调关系、认识占有关系。认识生产关系是认识交往关系和认识消费关系的基础。一方面,认识生产为认识交往、认识消费提供可交往、可消费的观念产品,使对该观念产品的交往、消费成为可能。随着认识生产的进步,观念产品越来越丰富,质量越来越高,认识交往、消费的内容就会越来越丰富,水平就会越来越高。另一方面,认识生产创造交往的主体和消费的主体。人只有相对于作为交往客体和消费客体的观念产品,才是现实的交往主体和消费主体。人通过学习、消费、交往观念产品又提高了自己的交往能力和消费能力。

认识交往关系是认识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关系。在宏观上,它是联结认识生产和认识消费的媒介和途径。不通过认识交往,认识生产者所生产的观念产品就不可能传递到认识消费者那里,消费者的认识需求和消费信息也无法传递到生产者那里。正是通过认识交往,认识生产者和认识消费者才现实地联系起来,成为共同的认识客体的主体,认识生产活动和认识消费活动才成为统一的认识过程中两个相互联系的阶段和环节。在微观层次上,认识交往又是认识生产的必要前提和内在机制。只有通过认识交往,认识主体才能获得人类的文化成果,认识主体之间才能进行信息沟通和思想沟通,才能进行认识协作和认识协调,才能进行共同的认识生产。

认识消费关系是认识主体在学习和享用观念产品过程中所结成的关系。认识消费是主体生产的观念产品被人内化和享用的过程。一方面,它使观念产品满足了主体的精神文化需要,实现了观念产品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它又使观念产品内化为主体的主观意识结构,转化为主体能力的一个有机部分。认识消费不仅生产了认识主体自身的文化素质,而且重新生产着观念产品的意义,因此,认识消费不仅是整个认识的社会过程的一个阶段,而且是认识生产的一个内在环节。

认识生产、认识交往、认识消费是互为前提、互为条件、互相渗透的。认识生产内在地包含了认识交往和认识消费,认识交往和认识消费又是认识生产的一个内在环节,具有认识生产的功能和意义。所以,我们可以在本质上把认识社会关系理解为认识生产关系。

按照认识社会关系的层次来划分,认识社会关系结构包括表层的认识社会关系和深层的认识社会关系。

表层的认识社会关系主要包括认识协作关系、认识协调关系和认识交往关系。它们是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直接关系结构,表明认识主体在认识活动中怎样联系结合,怎样进行认识生产,其优劣直接决定着主体系统的认识功能。

深层的认识社会关系主要指认识占有关系。它所表明的是认识工具归谁占有、使用,认识产品由谁支配、享用,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处于什么地位。它集中地体现了一定的社会制度和社会性质,是认识协作、认识协调和认识交往关系的社会基础。它主要通过影响认识主体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主体的认识能力的发挥,来影响主体系统的整体功能。

认识占有关系与其他三种关系密不可分,它渗透并体现在其他三种关系之中,并依赖这些关系得以实现。其他三种关系也只有以认识占有关系为基础,才能得以实现。

主体的认识社会关系结构,是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联结起来的社会纽带,是形成和发展主体的主观意识结构和客观工具结构的社会机制,是提高个人知识生产力和创造群体知识生产合力的社会途径,是激发主体的知识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知识生产率、推动认识发展的社会动力,对主体系统的要素和功能具有决定作用。因此,要提高主体的知识生产力、激发主体的知识生产积极性,就必须深入研究和切实优化主体的认识社会关系结构。

认识社会关系结构促进主体主观意识结构的形成和发展。一方面,主体通过认识社会关系,使社会的信息和知识内化、个体化,形成自身的意识结构。其中,社会的开发性教育是推动主体主观意识结构发展的最直接力量。另一方面,主体通过认识社会关系结构,使个体认识社会化,使群体的意识结构得以丰富、完善和发展。

认识社会关系结构对主体系统的要素具有决定作用。这种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认识社会关系使潜在的认识要素变为现实的认识要素。只有通过分工协作和占有关系,才能建立起主体与主体、主体与认识工具之间的现实联系,人才能成为具体对象的认识主体。

第二,认识社会关系结构决定认识要素的能力发挥。在主体系统中,每个认识者和认识工具都有其特殊的能力。它们的能力能否发挥,以及发挥到什么程度,除了自身的结构以及认识者与认识工具是否相互适应外,主要还是由一定认识社会关系结构所决定的。认识社会关系结构使认识者占有不同的对象和工具,处于认识过程的不同环节和层次,有着不同的权、责、利,从而限制了认识者在主体系统中的“自由度”,使认识者的能力在主体系统结构的制约下有限制地发挥。而且,认识关系结构是否优化直接决定着认识要素能力的发挥程度。在一个优化的结构中,人能尽其才,工具能尽其用,它们的能力都能得到充分发挥。相反,在一个劣化的结构中,大材小用,小才大用,人才错用,认识者与工具配置不适当,从而导致人与工具能力的极大浪费,无法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第三,适合认识要素状况的认识社会关系结构(简称优化的关系结构)推动认识要素的发展。它之所以能够推动认识要素的发展,就在于它适应认识要素的客观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提供了认识要素的优化组合方式和发展的条件,从而使认识要素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和合理利用,促进认识要素的发展。优化的认识关系结构推动认识要素的发展,主要表现为:

充分激发认识主体的认识创造热情。创造热情是认识主体发展的内部动力,它直接制约着主体认识创造才能的发挥和发展状况。认识主体创造热情得到了激发,他们就会积极参与创造对象的活动,发挥自己的创造才能,提高创造认识产品的效率和效益。同时,他又会积极地创造自身,全面地发展自身的认识创造才能,使自己更为有效地投入认识过程。

充分发挥认识主体的创造热情和创造才能。优化的认识关系结构,通过开辟多种途径和方式,使认识主体有充分施展自己才能的活动领域、机会和条件。随着主体自身的创造热情和创造才能的充分发挥和实现,主体就会产生新的素质,发展新的能力。

合理利用认识主体的创造热情和创造才能以及认识工具。优化的认识关系结构,能够按照认识主体和认识工具的状况及其要求,使认识主体、认识工具较好匹配,使认识主体各尽其才,扬长避短,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使认识主体的劳动得到合理的组织利用,使知识生产、传播和利用得到动态平衡,从而使认识主体和工具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在合理利用中,认识主体的能力得到了发挥和发展,认识工具的功能也得到了充分利用。

提高出成果出人才的效率。优化的认识关系结构由于充分激发认识主体的创造热情,充分发挥和合理利用认识主体的创造才能和认识工具的功能,所以它就能提高出成果出人才的效率。出成果出人才的速度、数量、质量和消耗,不仅是主体创造才能和工具利用的客观结果,而且也是度量认识要素发展状况的客观标志。适合认识要素状况的认识关系结构促进了认识要素的发展,反过来,认识要素的发展状况又是衡量认识关系结构是否适合认识要素状况的客观标志。只有在上述四个方面推动认识要素发展的认识关系结构,才是适应认识要素状况的认识关系结构,才是优化的、先进的关系结构。

不适合认识要素状况的认识社会关系结构阻碍认识要素的发展。它之所以阻碍认识要素的发展,就在于它不适合认识要素的实际状况,落后或者超越于认识要素的状况,不能提供认识要素的优化组合方式和条件,从而导致认识主体的认识创造热情低下,创造才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和发展,认识主体的创造才能和认识工具不能得到合理利用,降低出成果出人才的效率。

认识社会关系结构决定认识功能。这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在认识要素相同的条件下,有什么样的认识关系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主体系统的认识功能。主体系统的功能既取决于认识要素又取决于认识关系结构。在群体系统中,认识主体通过分工协作、组织协调、认识交往和认识占有,形成职能互补、能力互补、知情意互补的结构和功能,从而产生强大的群体合力,提高了认识效率,促进了认识能力的发展。

第二,在认识要素相同的前提下,优化的认识关系结构产生最佳认识功能,非优化的认识关系结构不仅不能产生最佳认识功能,甚至还会削弱整体的认识功能。系统的功能并非是其组成要素的简单叠加,它既可以大于要素功能之和,也可等于或小于要素功能之和,这主要取决于关系结构是否优化以及优化的程度。一个系统有其高质量的要素还不足以确定系统整体功能的最优化,只有具备最优的结构,系统的最佳功能才能得到确定和产生。优化的关系结构能使认识主体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使人尽其力,物尽其用,这样,它就能使认识要素对系统的整体功能产生积极的影响,形成主体系统的最大合力,高效、低耗地达到认识目标。

第三,在优化结构的条件下,可以容许认识要素存在一定程度的数量差和质量差,而不影响主体系统的认识功能。在现实的认识活动中,由于受到各种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认识主体和认识工具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量的不足和质的缺陷。这些不足和缺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关系结构的优化而得以弥补,而不影响系统的整体功能。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优化关系结构能把要素联结成系统,形成系统整体的优化功能。其表现有两种形式:一是在认识要素中,有些要素对系统功能影响的概率较小,处于主体系统的次要地位。这类要素减少或缺乏,在优化关系结构的情况下,不影响系统的功能。二是在认识要素中,某些要素在质量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由于优化的关系结构的作用,也不影响系统的功能。

第四,认识结构的变化发展导致认识功能的变化发展。由于在相同要素的情况下,有什么样的认识关系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功能,所以,随着认识关系结构的变化和发展,认识功能也必定随之变化发展。

认识关系结构对认识要素和认识功能的决定作用不是机械的而是辩证的,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在主体系统与环境的动态平衡过程中,各要素会受到随机因素的影响,主体系统的功能也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干扰,不可能与关系结构决定的功能完全一致。同时,相同的认识功能也决不是由单一的认识要素和认识关系结构所决定的。它既可以由相同的认识要素和不同的认识关系结构产生,也可以由不同的认识要素和相同的认识关系结构产生,还可以由不同的认识要素和不同的认识关系结构产生。同一功能可以通过多种要素的关系结构去完成,这就为我们建构不同的认识要素的社会关系结构提供了灵活的根据。同时,不同的要素关系结构存在着优劣差别,这就要求我们对各种要素关系结构进行比较选择,从中找出最优化的社会关系结构。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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