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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国家助学金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4-03-28李凯张小龙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4年14期
关键词:助学金贫困生困难

李凯,张小龙

(1.宿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宿州 234000;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22)

高校国家助学金现状及对策研究

李凯,张小龙

(1.宿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宿州 234000;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22)

我国高校目前实行以“奖、贷、助、补、减、免”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助学金金额大、覆盖面广、受助者众多,且具有无偿性、申请门槛低等特点,因此存在的问题也较多。本文就高校贫困资助中国家助学金这一单项资助存在的问题,结合长期从事高校贫困生学生资助和管理工作的实践,提出提升高校助学金工作质量的建议.

高校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

我国现行的资助体系主要是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助、勤、补、减”六位一体多元化资助,还准许一些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缴纳学费的资助方式.

1 我国高校助学金资助的基本状况

1.1 目前高校贫困资助现状

教育部、财政部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对贫困生的界定为: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学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和高校在贫困生的资助上倾注了很大心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每年给予大学生的8000元国家奖学金、5000元的励志奖学金、2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此外还有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其中以助学金覆盖面最广,受助者最多,部分高校受助学生近30%.一般评选认定后,资金基本立即到位,分月发放,不存在拖欠等现象.这些举措有力地减轻了贫困生的经济包袱和思想压力,成效显著.

1.2 认定的标准、方法及程序

《意见》中第五条规定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各地(市、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教财【2007】8号文件第六款中规定: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文件第四款第二、三条规定成立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1]目前全国各高校都是在此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贫困生资助工作.

2 高校助学金资助面临的问题

我国高校的国家助学金使许多人特别是那些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对其个人和家庭意义非凡.但目前的贫困生助学金在各高校具体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2.1 诚信缺失现象严重

高校贫困生资助诚信缺失是社会诚信缺失的一个缩影,部分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并不贫困,有的甚至很好,但受社会不正之风影响,诚信缺失.在占便宜、不吃亏等不良心理驱使下,认为只需一些申请材料就可能得到的几千元助学金不拿白不拿.这部分家庭随意编造很低的经济收入,而相关民政部门只是象征性地盖个红章,谈不上承担什么责任,一般也不会拒绝学生的这种需求.对于高校来说根本不可能去逐一核实学生家庭情况,即使去家访(挨个家访可能性很小),也未必能了解到真实情况.在班级实际操作中,对于学生的贫困资格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往往碍于面子、情感及其它一些原因不表达真实看法,此时若经办教师亦缺乏责任感、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再加上相关环节的公示更多地停留于走过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非贫困生获得了贫困资格,最终获得助学金.高校贫困生资助诚信缺失的实质是一种机会主义行为,即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贫困生出于逐利本性和有限理性,不完全如实地披露所有的信息及从事损人利己的行为,这是贫困生自身行为逻辑与各种制度碰撞博弈的结果.[2]

2.2 平均主义盛行

当前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大、方式多样,资助力度强,资助对象覆盖面广.这在资助贫困学生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学习、生活困难,保证了绝大多数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但同时存在着不利于鼓励先进和调动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不少高校助学金评定中存在着平均主义思想.如全班同学平分助学金,几个学生共享一份助学金,或不分贫困档次、所有获助同学拿相同金额助学金以及一所高校所有班级助学金名额比例相同等.究其原因,一是评定工作者的心态问题.助学金名额毕竟有限,真正界定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又存在相当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传统“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以维持班级一种低层次的思想稳定.二是当前学生心态问题.国家助学金属于无偿资助,而且金额很大,属于一块“肥肉”.不少家庭、学生受社会不良道德风气影响,荣辱感缺失,这造成了班级中很少有学生不申请助学金的情况.在如何平衡众多申请者的问题上就会出现平均主义思想.

2.3 管理不善,腐败现象滋生

教育部、财政部虽然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用来指导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但不少高校评定助学金的办法仍不够合理,甚至管理也很混乱.贫困生界定标准不清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贫困生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这个界定标准对现行认定工作的指导性不强,操作性也较弱,很难满足高校助学金工作的实际需要.而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可以说是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最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贫困资助的效果.部分高校班级存在截留学生助学金作为班费或其他用途的情况,甚至部分师德较低的教师直接截留部分助学金装入自己腰包.

2.4 资助无偿性

目前高校助学金发放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受助学生只享受相应权利,而不履行相应的义务,也就是助学金资助具有无偿性.[3]这种无偿资助方式滋长了部分贫困学生不劳而获、懒惰的思想,导致其成为物质和思想的双困生,非常不利于这部分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正确形成,不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3 解决高校助学金资助问题的对策

3.1 加强诚信教育

从社会大环境来说,要持续不断的营造浓厚的诚信氛围,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媒体作用,从正反两方面积极宣传,使诚信光荣、非诚可耻的观念扎根民心,以社会舆论力量塑造良好道德风尚,为重构高校贫困生资助诚信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高校来说,一要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之以恒的进行,积极宣扬中华民族诚信的传统美德,力求将其内化为高校贫困生自觉的诚信行为.二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不能以不出差错、顺利完成贫困资助任务的心态来进行助学金相关工作,必须加强思想引导,注重精神帮扶,努力促使学生将贫困压力转化为成长动力,将自己的贫困经历转化为以后工作学习生活的宝贵精神财富.

3.2 避免平均主义

公平、公正不代表实行平均主义.高校助学金工作中的平均主义对于学生的思想稳定有一定的意义,但其类似于以前师范类院校的补助,人人均有,事实证明不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潮流,而被现在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助、勤、补、减”六位一体多元化资助体系取代.要发挥国家助学金补贴的真正意义,必须避免助学金工作中的平均主义.一是评定工作者要实际担负起责任,不能以无错误完成工作任务的态度来进行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完全的公平、公正是一种完美状态,基本不存在,但评定工作者只要不人浮于事,以饱满的热情、本着对贫困学生负责任的态度,就可以将这项工作做好.二是要加强学生思想的引导,结合诚信教育、自立自强教育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直无私观念,让他们了解身边真实存在经济条件很差、难以支付在校期间正常学习、生活的同学,贫困助学金应该给予这些真正有需要的人.

3.3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惩腐败

高校要把解决好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问题摆在突出的位置,从根本上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宣传、认定等工作.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贫困生认定制度,要依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家庭成员结构情况及其劳动能力,判断其经济状况;要建立完善的贫困生信息库,规范贫困生认定程序,成立专门的认定工作机构,确认认定标准,根据其经济困难程度确认贫困生助学金档次,以确保贫困生认定的公开、公正、公平.对于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和获得的额度,应改变当前主观认定成分多、受外部因素影响大的粗放方式,应当组织有关学生工作负责人、管理科学专家构建操作性较强的助学金评定体系,并在各个层次上征集意见,反复实践,最终形成量化评价机制.构建了专业素养、思想道德、创新实践、身心素养四个方面含14个指标的层次分析(AHP)评价模型,该模型是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的典型方法.[4]只有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才能更好的开展助学金相关工作.针对在资助经费使用上存在的不规范情况,国家、地方、高校各方面要加强监管,加大惩处力度,定期检查国家助学金的使用情况,严禁违规使用.

3.4 改变国家助学金无偿化现象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原本是无偿的,是从人道关怀出发的一种救济,是党和政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的资助,类似于在高校中设立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实现社会公平、体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手段[5].然而,由于评定条件模糊且资助名额的投放量较大,致使该资金设立的本身并不符合高等教育平等理念、人力资本投资理念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念的要求[6].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助学金就应该由无偿向有偿转变,而这种转变又必须适合贫困生现状,符合现实情况.如可以设置成绩条件、平时花销条件,而就目前来说,最实际的莫过于实行勤工助学.勤工助学类似于政治经济学中的“按劳分配”原则,既避免了假贫困生的不劳而获,又可以让真正的贫困生不再具有低人一等的心理劣势,树立自立自强的精神,从而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R].2007-6-26.

〔2〕机会主义行为[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431 933.htm,2010-8-13.

〔3〕秦玉梅.当前高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5):40-41.

〔4〕张佳瑜,闫丽媛,曹敏,刘琴琴,陈修素.高校大学生奖学金评定中的多指标模型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2):126-129.

〔5〕陈诺.浅析国家助学金改革的必要性[J].中国集体经济,2009(21):54-56.

〔6〕段志雁,魏景柱,杨金保.高校奖助学金发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探索,2011(7):84-85.

G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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