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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视角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014-03-11

延边党校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人民出版社所有制恩格斯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 300387)

1 有关社会形态理论的学术之争

关于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在学界争论不休。占主导地位的是“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其主要理论依据是《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中斯大林的表述:“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 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①斯大林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初级阶段),这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且对所有国家的历史发展都普遍适用。而段忠桥、俞吾金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坚持“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段忠桥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表现为由前资本主义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再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依次演进的,俞吾金将“三形态说”在表现形式上又做了抽象和具体的划分,阐明欧洲和东方社会形态演进模式各有特点,并不相同,但是均属于马克思“三形态说”的具体表现方式。同时,高放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是区别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独立的社会形态,提出了“六种社会形态理论”。可惜我们不是马克思本人,不能作为裁判,准确地裁定这场社会形态的学术之争。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马克思留下的文本推敲其心意。

2 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文本梳理

下面我们以时间为线索,梳理马克思著作中有关社会形态的论述,推敲其想表达的含义。

有学者把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社会发展阶段阐述概括为:异化前的、公有制的阶段,异化了的、私有制的阶段,扬弃异化、消灭私有制(共产主义)的阶段。众所周知,马克思得出此论断是建立在对异化劳动和私有制批判的基础之上。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三阶段说”为马克思后来提出的“三形态说”起到了一定的奠基作用,也可以看成“三形态说”的前身。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中列举了三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②。在此举例论说三种不同形式的所有制,主要有两个目的:其一是为了证明“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的论点,进而论述分工之于所有制的重要意义;其二是用唯物史观的观点,批判以鲍威尔和费尔巴哈的唯心史观,指出历史并不是观念的演化史,而是人们的生产力及其决定的分工和包括所有制在内的“交往方式”的集合体。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此文的写作背景是在研究西欧历史知识的基础上完成的,所以本文有着特定的写作对象,即西欧资本主义之前的状况。

继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提出“三大阶段”的论说。即:“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③。以“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最初的社会形式”,也就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它包括了之前提到的“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指商品经济高度发展,能通过普遍的社会物质(商品)交换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并能为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的“现代社会”,也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三个社会形态,毫无疑问是指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在马克思看来,这三个社会形态的发展在时间上表现为依次更替的历史过程。共产主义社会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需要第二阶段为其创造条件。“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 能力的全面性。”④

1859年1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说到:“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⑤这段著名的论述,也是将社会发展划为“五种社会形态”的一个重要依据。但是,我们对于这段话的理解,首先要理清马克思的写作思路,把握其中一以贯之的思想。《草稿》是《序言》的基础,《序言》是《草稿》的总结,这种关系决定了它们之间必定存在一致性。这几种看似并列的“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的生产方式之间,实际上并不是并列关系。我们可以从《草稿》中被题为“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那一节去寻求答案。阅读可知,这几种生产方式是属于以“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最初的社会形式”,也就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其次在适用范围上看,马克思的这段话和这四种生产方式的演进序列全是就欧洲、特别是西欧历史而言的,并不包括东方社会形态。这样理解,我们就可以看到从《草稿》到《序言》的一脉相承性。

马克思在1881年2月底—3月初《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提出,要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如果说土地公有制是俄国‘农村公社’的集体占有制的基础,那么,它的历史环境,即它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存在,则为它提供了大规模地进行共同劳动的现成的物质条件。因此,它能够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⑥在马克思看来,实现这种跨越需要两方面的条件: 第一,就俄国自身来讲,必须要保证农村公社长期以来保持的土地公有制度不被破坏;第二,就与西方资本主义创造的成果来讲,要能够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果,不是盲目排斥,固步自封。第三,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提到的“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⑦实现这种跨越需要西方革命的呼应支持。不管是一国胜利论,还是多国胜利论,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马克思眼中,看到了以俄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不同于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道路的可能性。所以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就不能把欧洲社会和东方社会形态简单粗暴地用同一种模式僵化地进行理解。

笔者认为,马克思“五种社会形态论”和“三种社会形态说”都是对马克思文本的概括,前者是从生产方式的角度出发,更有利于解释人类整体的发展;后者更适合于解释特定民族的发展。至于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然应该运用后者,“三形态论”更符合马克思的本意。我们还可以换一种角度来看,社会主义产生之初就是与资本主义相对而言的,从这个角度上讲,以资本主义为分界线,可以将社会形态划分为资本主义之前的社会形态、资本主义时代和资本主义发展之后的时代即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也是说的通的。

3 何如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通过简单整理马克思的文本和学界专家的观点之后,笔者还是比较赞同“三形态说”。下面将以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为依据、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简要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所处的位置。

3.1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原理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⑧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并具有唯一性,但是否找到最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具有不确定性。靠什么来检验找到是最适合生产力发展的那个“唯一”的生产关系呢?标准就是看这个生产关系能否持续促进生产力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内容。尤其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把生产力标准具体运用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生产发展的累累硕果,用事实证明了我们找到了适应我们现阶段的生产关系,证明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唯一”性。

3.2 普遍性(统一性)和特殊性(多样性)辩证关系原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把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普遍规律反映了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一般规律,与此同时,事物的发展又是内因和外因综合作用的结果,社会形态的更替也是如此。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和历史传统存在差异,其社会形态在更替过程中体现出有别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特殊性,所以不同国家的社会形态更替又表现为不同的特点和形式。由此,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就可以看成是普遍性和统一性原理在社会形态演进这一事件上的具体运用。所以我们不能要求不同的国家都同时同步地遵循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同时处在一个特定的社会形态之中。要在肯定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的前提下,尊重不同国家的具体国情,综合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选择适合本民族本国家发展的社会形态。

3.3 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五种社会形态”和“三种社会形态”的表述方式虽然不同,但它们共同说明了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从原始社会走向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从社会形态发展的纵向轨迹来看,按其自然历史过程,人类社会发展一般都会沿着从低级到高级、螺旋式上升的轨迹运行。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同样要遵循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用之于社会形态领域就是要坚持“两个决不会”的原则。马克思基于社会形态更替客观必然性及其实现条件的分析,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提出“两个决不会”的思想,从而深化了社会形态更替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思想。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⑨用“两个决不会”的观点看待社会形态的更替,每个社会形态的产生、发展、没落直至消亡都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时机和条件。我们要坚信,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所以我们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畏艰苦、开拓奋进,坚信通过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的接力驰骋、顽强拼搏,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定能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定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注释】

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M].中央编译局译.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5:137.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8、69、70.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9:104.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 卷(上)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9:108 ~109.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3.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0.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51.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33.

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3.

【参考文献】

[1]段忠桥.对“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一个主要依据的质疑[J].南京大学学报,2005(2):14-20.

[2]俞吾金.社会形态理论与中国发展道路[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1(3):5-14.

[3]高放.社会主义是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4(4):17-23.

[4]庞卓恒.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四次论说及历史哲学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2011(1):18-28.

[5]肖 潇.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运用与发展[J].武汉大学学报,2009(9):569-573.

[6]洪光东.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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