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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黄梅戏《天仙配》的改编得失

2013-04-02陈云燕

池州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天仙配董永七仙女

陈云燕

(淮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黄梅戏《天仙配》是1954年由陆洪非据传统的“董永和七仙女”故事改编而成,并在当年的华东区戏曲观摩汇演中获得巨大成功。这一事件在黄梅戏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改编后的剧本也已成为黄梅戏的经典剧目。剧本作为戏剧演出底本,其品性如何,直接决定黄梅戏剧种的长远发展。当下,将这个改编的剧本放在中国文化千年发展的历史长河中重新审视,是一个有意义有必要的事情。

1 “天仙配”故事的历史流变

“天仙配”故事最早当见于西汉刘向《孝子(图)传》,但遗憾的是此文已遗失,唐《法苑珠林》卷62引刘向《孝子传》云:“董永者,少偏孤,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道逢一女,呼与语云:愿为君妻,遂俱至富公,富公曰:女为谁?答曰:永妻,欲助偿债。公曰:汝织三百疋,遣汝。一旬乃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女也,天令我助子偿人债耳,语毕,忽然不知所在”[1]。短短百余字即将董永故事交代得清清楚楚,更重要的,仅是对董永的行为作了交代,而没有做任何的道德评判,这和后来的叙事文确有大不同。

至三国曹子建(192-232)的《灵芝篇》,咏董永的诗句已然成“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2]。最后一句“天灵感至德”最为关键,他将董永的行为定性为至高的德行,这种德行“高”至感动天灵,令女下凡帮其解除危机。这句话实大有文章。董永的行为从伦理的角度来讲,本是一种基于血缘情感的“孝”,即以一己之付出来保证老父的老有所养、终有所安。如果超越家庭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其行为的品性远无法和勇敢、节制、诚实、温和等具体德性和明智、宽容、快乐、友爱等理智德性[3]相比,但董永可称之为孝的行为却感动了对人行为拥有最高裁判权的天灵,也就是说,历汉之教化,至三国时期,儒家“孝”伦理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一种超凌于一般德性的至高德性。

到了东晋,董永故事又有了新的变化。“有感于生死之事,遂撰集古今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凡三十卷”的干宝讲到:“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疋。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讫,凌空而去,不知所在”[4]。千乘原是西汉高帝时所置的郡县,东汉初期就已改为乐安国,和帝永元七年改为乐安县。干宝将董永安置于千乘,说明干宝确认了董永故事是发生在西汉时期。当董永父亡无钱安葬求助于主人时,主人赠钱一万(以钱与君)来帮助他。主人之所以这样做,干宝以一个字解释了理由:贤。董永为父守孝三年,可谓懂礼遵礼,丧毕而寻主人以供驱使,为的是因蒙恩欲报厚德。织女下嫁董永,乃是董永至孝感动天帝,天帝令女下凡帮助董永,织女至孝,受父命而与董永完婚。可见,经干宝诠释的故事已经深蕴伦理内涵,内里饱含着为中国文化传统所肯定、赞颂的思想资源。

宋之《太平御览》及其后《太平广记》所录董永故事虽在具体细节上与干宝叙事略有不同,但大抵以《搜神记》叙事框架作为蓝本。民间所流传的各种版本也皆以这个故事为底本,陆洪非所依据的口述本即是如此。

2 剧本改编前后的对照

在陆洪非对董永故事进行改编之前,这个故事已经为黄梅戏所看重并有剧目活跃在舞台之上,只是传统剧目和传统典籍收录的董永故事比较接近,人物形象、故事框架都和干宝所塑造的董永形象差别不大,但陆洪非先生的改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故事的结构、人物品性、人物关系,从而赋予董永故事以新的时代感,胡亏生先生认为陆洪非的改编至少在思想主题、骨干情节、细节的趣味性以及唱词上具有显明的特点[5]。我们将对比董永故事的故旧情节和改编后的剧本,结合中国文化传统珍视的精神、观念,来重新审视“董永故事”在改编前后的变化。相信这种审视对我们重新理解传统文化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2.1 董永形象的变化:由“贤”到“无魂”

董永故事在文化传承当中已成为一个文学母题,而董永的形象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是故事突出的核心。自刘向《孝子传》起,董永的性格即已确立,只是在刘向的纪事中,还没有用一个合适的词汇来概括董的行为。在曹子建那里,“至德”是为董永的形象概括,也是对董永的最高褒奖。但曹植的评价未免笼统甚至过誉。当然,传统文词多叙事简约、朴实,曹植寥寥数语,不可能将董永的品格论证清楚,但仅从《灵芝篇》的叙事,我们确难以认同曹植的裁断。笔者认为,后世干宝的评价倒更符合董永的事迹。干宝借“主人”的心思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主人知其贤。这里的“知”字印证了董永行为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其行为已经得到了社会——比如士绅的认同。主人之所以愿以一万钱与之,乃在于董永的行为被主人看在眼里,认同在心中,裁断董永是一个可靠可信的人。但这仅仅标志着董永成为一个好人、善人的可能性,主人的“知”也仅是一种推测,认为对父母孝则对他人亦必然亲必然敬。从常理来推测,这恐怕未必。但董永所言的“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则极大地印证了主人“贤”的判断。董永在对父受礼之后准备“服勤致力”,回报“厚德”。这恰是“贤”的重要表现。

“贤”在中国文化体系当中至关重要,它所指由人才所当具有的品质进而延伸至具有美好德性的人,也泛指崇尚、追求美好的行为。儒家、墨家等诸子皆将“尚贤”列为选拔人才的标准。《论语·子路》中仲弓问政于孔子,夫子言: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墨子·尚贤》中“(贤良之士)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亦必且富之、贵之、敬之、誉之,然后国之良士亦将可得而众也”更将贤人看作国家强大、社稷安稳的关键。是为“尚贤者政之本也”。《荀子·王制》亦有论述,“王者之论: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朝无幸位,民无幸生;尚贤使能,而等位不遗。”在这里,尚贤俨然已经成了为君之道。通过上面的简单列举可以看出,“贤”在传统文化中是何等重要的意象,但“主人”既将此字赋予董永,则董永在故事中的角色昭然可见。董永的行为已具有社会意义,其行为本身已经为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所肯定所赞誉,换句话说,董已得到社会的认同,董永在社会人眼中已经具备君子的才智,已具备出仕从政的潜质。这也是传统剧作中董永进京得官的内在脉络和缘由。但在改编后的剧本中,董永的这一品质已荡然无存。

在“鹊桥”一节中,董永仅是间接出场,并没有任何台词,剧本也仅是通过七仙女之口描募了一个“哭哭啼啼、孤孤单单、无依无靠”“忠厚老实长得好”的可怜形象。在“路遇”中,董永见有美娇娥路旁盯看于他,第一反应虽是承认了七仙女的美丽,但内心却忆起“爹爹在世对我说过,男女交谈是非多”,后来和七仙女的交谈、交往更是显得无主见、懦弱乃至木讷。“听她说出肺腑言,倒叫我又是欢喜又辛酸,董永生来无人怜,这样的知心话我从未听见,心中欢乐精神爽”。这里呈示的董永唯有可怜二字可以概括,但董永的形象怎能单单是可怜呢?在“上工”一节,面对员外的诘难,董永只有一句:娘子,我看你还是连夜逃走了吧。而危机的度过靠的全是七仙女的智慧和机巧。在“满工”一节,董永的表现和追求仅是“从今后不为员外做牛马,为我的娘子忙种勤耕;从今后不为员外去推磨,推磨流汗为自身。”传统文化体系中对理想男性定位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俨然只剩下男女厮守、男耕女织的痴情郞了。在最后的“分手”一节,董永的表现也唯有哭泣而已,其既无传统戏剧中窦娥面对冤屈谴责天地的勇气和胆识,也无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气节和作为,更无冯素珍的智慧和胆量,他竟然晕了过去。

很明显,改编之后的《天仙配》已经将传统中的董永形象彻底颠覆,如果说传统故事中董永是有血有肉的潜在君子,在新剧本中他则成了六魂无主的可怜的苍白形象。如果说塑造人物应尽可能让性格好、适宜,刻画性格应始终求其符合必然或可然的原则[6],那么,董永形象的颠覆性改变是否合适就值得思量。我们欣赏一部剧作时,看到的仅是一个可怜形象的哭泣,心情能好到哪去?如果我们能从中找出主人公哭泣的原因并因而获得了某种教诲,那也很好,但当这个原因在剧本中呈现为无厘头难探究时,我们又当如何是好?

2.2 伦理中心的置换:由“孝”到自然情欲发抒的两情相悦

如前所述,在刘向的《孝子传》中,董永的故事是一系列的行为,判定董永的事迹为“孝”要到干宝《搜神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看来,依照干宝的说法,织女之所以下凡与董永成亲,乃是听从天帝之命,而天帝之所以要让自己的爱女委身于董永,乃是因为董永的至孝,而织女的服从帝命也是一种孝。可见,“孝”是董永故事要突出的一个核心要义。

“孝”作为董永故事的主控思想并不奇怪,因为在中国文化体系中,“孝”本身就是一个至为重要的词汇,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墨子·经上》曰:孝,利亲也。《中庸》: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礼记·祭仪》:

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尔雅》:善事父母曰孝。可见,“孝”首先指的是对父母之意、之志的遵从,进而延伸到对他人志事的承继。崇尚孝道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征,这在典籍中不乏论述。《孟子·离娄上》言:事孰为大,事亲为大。事亲,事之本也。《孝经》: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又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孝”在中华文化的演进中,已经不单单是一种行为,它本身已经成为一种德行,并且为重德之本。《论语·学而》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经》言: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吕氏春秋·孝行览》: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乎?由此似可以理解曹子建将孝归为至德的原因了。中国传统思想的一大特征即是由一己延伸至家庭,由家庭延展到国家,个体的孝进而会延展到臣子对君王的孝。此也即《吕氏春秋·孝行览》所言的“务本莫过于孝。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芸疾,守战固,不败北。”由这些论断不难看出,“孝”在我们的文化体系中已经超出了家庭范畴,而上升至国家存亡、社稷长治久安的高度。“孝”作为一种伦理,也不再单单局限于家庭,而延伸至社会乃至国家。这确实是我们民族文化的一大特色。

有了对“孝”的较为深入的了解,我们再来看传统的董永故事,就会觉得它不单单是一出充满梦幻色彩的戏剧,更是饱含政治教诲的精美素材。孝为众德之本,唯有尚孝之人才可能成为一个好人,一个能有所作为的政治人。唯有能处理好家庭关系,如父子、夫妻关系的人才能成为完善的人,有大潜质的人。进而,唯有大孝之心的人,才能通天地,得爱情,永享幸福。如果我们从传统的董永故事得出这样的寓意并不算太牵强,那么传统的董永和织女的恋爱故事所突出的“孝”伦理就值得肯定,其乃大有深意藏焉。

改编后的《天仙配》出于时代需要,将“孝”伦理有意地放置一边,而代之以男女情爱为中心主题。七仙女于鹊桥之上看到董永时,首要的感触并不是“大姐”对董永孝行的感动,而是

“我看他孤孤单单,

无依无靠,

倒是可怜。

……转身我在把董永仔细看,

他还在寒窑前徘徊留恋,

我看他忠厚老实长得好,

身世凄凉惹人怜,

他那里忧愁我这里烦闷,

他那里落泪我这里也心酸。”

这之中,既有少女怀春的眼见异性的冲动,也有善良女子见柔弱男子而母性萌发的慈爱之心,还有就是对美好爱情的憧憬和向往吧。七女对董永确有一见钟情的感情在。这使她爱上了就要爱得死去活来,可以抛天庭律条、父王尊严、神人界限于不顾,这或许就是爱情吧。后来的相亲细节已不再重要,重要的就在那鹊桥上心思颤栗的瞬间。我们再看董永。董永初见七仙女,首先感受到的是此乃“美娇娥”,但转念一想,自己身世苦楚,哪有福分高攀这份姻缘,唯有绕道而行。董永已经被生活、被传统伦理压迫得几至病态,已无心思面对自己内心对美丽的窥探和认定。直至确认面前“大姐”确实相中自己,董永方找回自己,回复本心,开始为爱情欣喜,并开始为另一半担忧起来:

虽说是天赐良缘莫迟疑,

终身大事非儿戏,

大姐待我情义好,

你何苦要做我穷汉妻,

我上无片瓦遮身体,

下无寸土立足基,

大姐与我成婚配,

怕的是到后来连累与你挨冻受饥。

这几句台词可谓感人至深,是董永善良性情的本真流露。再后来,董永说出了他愿意和七女成婚的理由:听她说出肺腑言,倒叫我又是欢喜又辛酸,董永生来无人怜,这样的知心话我从未听见,心中欢乐精神爽。董永的爱产生于自身爱的被唤醒,他的爱因世态的炎凉早已在冬眠中睡去,七女的语言和爱情如温暖的阳光,照耀、融化了董永心灵冰冷的漫漫寒冬,或许这才是他们爱情感人的秘密所在。

无论属于哪种类型的爱情,只要有真爱,爱情就是美好而值得珍惜的。董永和七仙女的爱情恰是如此。但我们感动乃至暗羡之余还会追问:他们在一起快乐幸福吗?如果这种结合能带来二人心灵的愉悦,那么他们的生活便是值得肯定和赞赏的,天帝的将二者强行分开便是残暴。从二人的相处来看,他们的生活无疑是甜蜜的:

(七)树上的鸟儿成双对 (董)绿水青山带笑颜(七)随手摘下花一朵 (董)我与娘子戴发间 (七)从今不再受那奴役苦 (董)夫妻双双把家还 (七)你耕田来我织布 (董)我挑水来你浇园 (七)寒窑虽破能避风雨 (董)夫妻恩爱苦也甜 (七/董)你我好比鸳鸯鸟,比翼双飞在人间。

这是一副夫妻恩爱甜蜜、男耕女织、天人合一、甘苦与共的美好画面,更似理想夫妻生活的美好实现。范蠡带西施泛舟五湖追求的或就是这种境界,陶潜所构想的人们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桃花源或即是这种景象?必须承认,七仙女和董永对唱的这几句话击中了中国文化魅力的命门,写出了美好爱情实现后的图景。但问题在于,这种爱情是否能够长久?如果此类爱情如此常见,它何以能打动一代代人的心弦?美是否都是转眼即逝、若昙花一般?

或如鲁迅所言,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撕裂给人看,董永、七仙女的爱情让人感动、惹人艳羡,但玉帝的旨意若隆隆鼓声,催震得人心烦意乱好不恼。七仙女必须回归天庭,否则帝将迁怒于董永而击杀之。一段美好的姻缘就这样被无情地毁灭了。或许,情爱亦是具有两面性的事物,恰如人既是单一个体又是社会人一样。情爱既单单是两个人之间是私事,也必然关涉到社会伦理。毕竟,社会的本质即是人与人相互支撑,共同生活在一起。这或是二人故事必然悲剧的背后原因吧。

我们认真地审视这个转换可以发现,传统故事中震撼人心的“孝”为惹人泪下的“情”所取代。若延续“孝”的主题,故事固然感人,但听戏人的情感始终是平静的;而改为“情”的主题,故事却变得让人心境波澜起伏、乃至最后悲痛欲绝。主题转变的背后也伴随着戏剧形态的变化,“孝”主题下故事表现为喜剧,如改编前传统的戏剧样式,“情”主题下故事结局却是悲剧性的,如我们今天看到的《天仙配》剧本。

3 结语

上文对《天仙配》剧本改编前后的人物和主题思想进行了对照和分析,改编前的剧本突出了董永的形象和“孝”的主题,公允地说,董永在传统故事和剧作中是依照理性中的君子形象来塑造的,这样的形象即使在今天也依然是需要的,这是一个内心丰富,敢于承担爱情、亲情、人间大爱的形象。以此形象领衔的剧作必然惹人回味,富含教育意义。但这样的剧作似总缺少震撼人心的东西。

改编后的董永却显得形象单薄、没有性格,固如胡亏生先生所言,改编后的剧本是充满了传奇性和神话色彩[5],但这实际上也意味着作品严重脱离现实,仅和虚构相关。这样的评价或许过于苛刻,《天仙配》不是仍得到广大观众的喜欢而跻身于经典剧目之列吗?笔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改编后的《天仙配》之所以能为人喜好,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唱腔,其绵软、柔美、细腻、婉转,具有纯音乐的质素,单单曲调本身即能让它为人喜好,更别说它的剧情还击中了人们内心潜在的某种向往呢。

我们研究改编前后的剧作,不是要盲目肯定或否定哪个,而是为了分析改编的利弊得失,为黄梅戏剧目改编总结经验。就《天仙配》而言,改编可谓有得有失,在改编这条路上,我们尚需实践,尚有太多的理论问题需要思考。

[1]董永故事考略[EB/OL].[2009-09-16].http://www.huaxia.com/xgtb/xwh/tykz/2009/09/1573316.html.

[2]曹操,曹丕,曹植.三曹诗集[M].张强,解评.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8:185.

[3]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4]干宝.搜神记[M].马银琴,注译.北京:中华书局,2009:36.

[5]胡亏生.黄梅戏人物[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0:75-79.

[6]亚里士多德.诗学[M].陈中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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