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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视域下的《我弥留之际》

2013-02-01张芳孙海军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福克纳存在主义威廉

张芳 孙海军

【摘要】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1930)描写了农民安斯遵照亡妻艾迪的遗愿,率全家扶送灵柩去杰弗逊镇妻族的墓地安葬的故事。

【关键词】《我弥留之际》;威廉·福克纳:存在主义

本德伦一家一路上磨难不断:次子达尔认为尸体已腐烂,应就地处置,于是放火烧棺材,结果被当作疯子关进疯人院;长子卡什为了救护落水的棺材压断了一条腿;越来越重的尸臭招致来大群的兀鹰;三儿子朱厄尔失去了他心爱的马:女儿德尔欲趁机去城里打胎,却被药房里的伙计欺侮;弱智的小儿子未能得到他渴望的玩具小火车,唯有老爹安斯配了一付假牙并找了一个新婆娘。有人把这部小说称作现代的《奥德修记》(“我弥留之际”这一题目即出自《奥德修记》英译本),即一部反讽性的史诗,一出荒诞的喜剧。福克纳既嘲讽南方农民人性中丑陋的一面,又肯定了他们重承诺讲信义的另一面。在幽默调侃中有着严肃庄重的悲剧意味。小说在艺术上也体现了福克纳一贯强调的“实验性”,全书共分59节,每节是一个人物的内心独白,各自从个性视角介绍故事的一个部分。本文拟从存在主义的视角来试着解读这部福克纳终其一生所营构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的第九部作品。

一、向死而生

存在主义者带给我们的一个崭新认识就是对于死亡和生存关系的认知,通常人们只认识到生存的此在的实实在在的意义,并且因此而产生了对于生存的终结即死亡的畏惧,但在海德格尔看来,这还不能称之为畏,充其量只能是怕,世俗意义上的对于死亡的拒斥以及因为无法拒斥而产生了害怕心理。同样的,在存在主义者看来,这样的生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生存,最多只是一种生物本能的存活,而这样一种状态是现代社会大多数人的生存实境,而只有做到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终将到来的终结的命运,正视它,并将它带进生存的每一天的生命才是真正活着的生命。在《我弥留之际》中,一出场就离开了这个世界的女主人公艾迪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存在,她不仅用自己的死来推动了整个故事的进展,并且也因为她的离开而让我们感觉到她的无处不在,肉体生命的消亡最终迎来的却是精神的永恒,并且随着整个故事的展开,这部小说中人物的各自心理以及性格气质等也不断展现出来,但是我们可以明确的感知到这些依然活着的人们的各自的卑劣的心理,而艾迪则用自己肉体的死亡印衬了活着的人们的卑鄙。某种意义上她像一个完美的先知一样俯视着这群地上的儿女,他们的种种挣扎,或者为了恪守誓言,或者为着各自的私欲心理,或者仅仅只是为活着,他们在她面前上演了一处处悲喜剧,唯一安宁并且近乎完美的是终结了此在生命的艾迪。当然,艾迪的这种安宁并非无迹可寻,最鲜明的就是他父亲教给她的一句话:“活着的理由就是为长期的死做好准备。”这句完全存在主义意义上的话语给了艾迪无数的抚慰甚至活在世间的理由和力量。直到最后她要求丈夫答应自己死后跟娘家人葬在一起,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更大的寓言,一个此在生命的回归。生命的存在只是一个历程,从哪里来最终还是要回归哪里,只有生命真正获得最终归位的时候,此在的生命才能够最终完成,肉体的死亡只是另一种生命的开始。安斯不是在这十多天的苦难历程中安了一副假牙,并且取了个新婆娘吗?生命哪里会停止,有人的地方或者说只要有自由意志存在的地方,生命都将永远存在,只是这样一种生的展现在死去的亲人面前是多么的卑鄙,不仅卑鄙更是一出富有荒诞意味的悲喜剧。

二、存在即是道说

艾迪的死以及之后的扶送灵柩回到杰弗逊只是整部小说的线索,或者说是全部故事的动力源,就像著名的中国套盒一样,这只是最外面的一个大盒子,显然这并非故事的全部,准确的说,这仅仅意味着故事刚刚开始,用一句俗语来说就是好戏还在后头。果然,一开始艾迪就用她的死悬置起了自我与这个世界的关系,或者说因为死而使得艾迪获得了一个超越的视角,于是故事的主体被置换成了以安斯为主脑的一家人的舞台,正是在这个舞台上,安斯一家人的性格心理得以展现。最为巧妙的是,福克纳在这里采用了一种既非独白亦非对话然而各个段落之间又能够遥相呼应并且首尾相连最终结为一体的独特的叙述手法,暂时抛开这一叙述手法的叙事学意义不说,在我看来,福克纳的这一选择是有着比叙事学更为深刻的考量的。他不仅采取了小说中人物各自的视角来进行叙述,并且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均参与了这样一种叙述的合谋,甚至连一出场就死去了的艾迪,她也在第49节中充当了叙述者,这样不仅加强了叙事的可信性,同时也是更为重要的是,福克纳消退了叙述者这一角色,让存在通过存在者自动展现出来。在存在主义者看来,存在即是道说,关键是要道说必须得有一个深入到存在中间的洞孔,存在者眼中的存在某种意义上只是通过这一洞孔所看到的存在的某一方面。在此意义上,福克纳的这一叙事手法近似于第三人称的限制叙事,但是比第三人称限制叙事更为高明的是,他最终所要展现的并非这样一个精心营构起来的故事,而是他似乎想要通过这样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叙述方式使得读者从中洞悉到一些东西,存在只是存在者的存在,或者说的直白一点,存在即是附着存在者的存在,通过存在者这一洞孔所能够观察到的特定的存在场景,某种意义上才是最为真实也最为客观的,并且在福克纳笔下,存在者对于存在的发现与叙述带有一种“主体间性”的后现代意味,也就是说,这部小说不同的叙述者之间存在着对于对方的观察和发现,人物有时候在这一节中是叙述者,在另一节中则成了被叙述者,这样一种叙述主体之间的互相渗入构成了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现代小说,即复调小说,其实复调小说是对于存在最好的突入与展现。《我弥留之际》中的人物也因此更为丰满,更加有立体感,也更为接近存在的本真。存在的实境有时候就是通过一种被抛入这个世界的某个主体的视角展示出来的,正是在此意义上,存在主义者认为,存在即是道说,只有叙述才能发现存在,或者说存在才有可能。《我弥留之际》正是通过这种人物之间互相渗入的主体性叙述从而展现了一副美国南方的存在图景。

三、超越存在者

作为意识流代表作家和文体实验者的福克纳显然在这部小说中采用了一种崭新的叙述方式,并且他一再的提到自己创作《我弥留之际》的过程,说那六个星期完成的工作是杰出的,并且将此作为自己的代表作品,我想福克纳如此看重这部作品,不仅仅满足于它所达到的艺术上的创新的高度,更重要的或许还在于其所寄予其间的重要意蕴。福克纳在这部作品中采用了类似于第三人称限制性叙事的手法,作品中的大部分主要人物均参与了整个故事的营构和叙述,甚至连死去的艾迪也有一节的内容,但是读完整部作品,我们明显可以感觉到有一个高高在上的叙述者,这不仅仅是叙述者本人,因为某种意义上达尔起到了叙述者“我”的作用,有好多情节就是通过达尔来补充完整的。因此在这部作品的整个叙述中缺席的不是叙述者“我”,而是更为隐藏的一个主体,我们与其称之为上帝不如说就是存在本身。前文说过存在只能通过道说才能展现自己,但是存在又是无处不在的一个幽灵,它以其亘古不断的绵延性高高在上的打量着这群有限的生命,无论他们如何挣扎终将逃不过它所设下的路障,人性在此得到了酣畅淋漓的表现,生死,承诺,爱情和私欲甚至连同卑鄙、荒诞都在其间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小说套在送艾迪回杰弗逊安葬这个大盒子中的若干小盒子就是就是这些内容,或者说存在以此褪去了光滑鲜亮的外表而展现出真实的琐碎的甚至有些让人难以接受的内核。于是,展现在我们面前的这部小说完全有了一个新的更为重要的主题,那就是灾难——忍受模式。就此而言,这部作品的确有近似于《旧约》的地方,正如法国批评家克洛德一埃德蒙·马涅所指出的那样:“福克纳作品中的人的状况颇似《旧约》中所刻划的人类状况:人在自己亦难以阐明的历史中极其痛苦的摸索前行。”灾难是人类诞生以来就难以避免的,重要的是能够在黑暗中忍着痛楚摸索前行,或许这也是福克纳在这部作品中想要向人们展示出的真理。该书的中译者李文俊则以《喧哗与骚动》结尾的一句话来概括这部小说的主旨:“他们在苦熬”(theyendured)。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是福克纳所要展示给世人的存在的真相。当行进中的人物以及进展中的故事均一一消退之后留下的会是什么,这本是一个极为严肃的哲学问题,但是在福克纳这里他却以现实存在的荒诞和残酷消解了这个终结性的追问,小说的主人公安斯的结局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嘲讽,但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现实呢,或许还是更为本真的现实。本德仑一家停止在这样一个存在的节点上,不得不使人从寓言的角度再度审视这部作品。然而这则寓言的寓意到底何在?仅仅是西方批评家基于基督教传统看到的那些吗,还是我们对于这部小说的解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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