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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鼎元社会性别意识及其现实价值

2012-12-18黄耀明

闽台文化研究 2012年1期
关键词:女学男权意识

黄耀明

蓝鼎元 (1680~1733) 字玉霖, 别字任庵,号鹿洲,福建漳浦县长卿里人,出身拔贡,先后出任族兄蓝廷珍平台幕友、潮州知县和广州知府等职。蓝鼎元一生恤民报国,志在经世实学,被誉为 “经济之儒、文章之匠”和 “筹台之宗匠”,是清初道南学派闽学的代表人物,是清代康熙雍正年间一位较具影响力的政治家和学风纯正的思想家。近几年来,有关蓝鼎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蓝鼎元的哲学、教育、学术、治台、农业、海洋、对外贸易、乡治思想等方面和领域 (黄新宪,2004;许其端,1994;刘青泉,1996;林其泉,2000;钟祥财,2000;陈跃,2006;王亚民,2011),但对于蓝鼎元的社会性别意识尚未有学者关注。蓝鼎元的社会性别意识在其 《女学》一书中有充分体现,而且蓝氏还将其社会性别意识付诸行动,在其平台治理实践和潮州乡治实施的社会政策中都可以窥视一斑。不可否认,蓝氏的社会性别意识对于当时满清社会 “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主流妇女观压制无疑是一种重生,对清末乃至近代女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蒙作用。但是,蓝氏的社会性别意识依然局限在针对女性规训的传统男权意识主导下。研究蓝氏的社会性别意识对于当今的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重生:蓝鼎元社会性别意识的主要理念

自从安·奥克利 (Ann Oakley) 的 《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 (Sex and Gender)一书于1971年问世以来,这个意义上的 “社会性别”概念已经在社会学和人类学得到广泛使用。[1]盖尔·鲁宾 (Gayle Rubin) 在此基础上,于1975年发表的 《走向妇女人类学》一书在对西方三大学术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佛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和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反思批判与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 “社会性别制度”的概念,并指出这一制度是与经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有自身运作机制的一种人类社会制度,这套制度使女性从属于男性。[2]也就是说,生理性别是人类生理上的事实,而社会性别不是,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作为男性或女性的经历会因为文化的差异而带有极大的变动性。社会性别概念一般被社会学家用来描述在一个特定社会中,由社会形成的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角色、活动及责任。因为社会的组织方式,一定历史时期政治文化维度的社会性别身份决定了社会如何看待作为男人和女人以及期待男人和女人如何去思考和行动。如此看来,社会性别关系就成了合作、联系与相互支持的关系,也是冲突、分离与竞争的关系,更是差异与不平等的关系。社会性别关系特别关注两性之间的权力分配,因为其制造并再生产了男人与女人在某一特定社会环境中地位上的系统差异,并且还规定了彼此的责任和权利分配方式以及赋予其价值的方式。社会性别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时间和空间维度,在不同的群体间也有所不同,并且因阶级、种族、民族、残障等元素而变异。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一定时期的政治、文化制度决定了其社会性别制度,而社会性别制度就是导致社会性别差异的重要根源。中国的社会性别意识具有深刻传统文化的印痕,儒家文化关乎 “礼义仁智信”的制度等级框架及男权中心的思维决定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性别分工及性别期待。“三从四德”和 “女子无才便是德”被奉为衡量女性行为规范及道德标准的重要坐标,“男尊女卑”和 “夫为妻纲”使得女人长期以来被置于男人的奴役和压迫之下。告别原始时代之后,中国传统社会与文化就一直是一个男权主导的社会,或者说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为了维护这样一个社会秩序和统治模型,中国传统文化的哲学伦理就建构一套让男人觉得 “合理”和让女人觉得 “应该”的男性压迫女性规则。这套伦理规则大概是先从男女关系中抽象出两个哲学范畴:阴与阳,由阴与阳再推导出阳的刚与动,阴的柔与静。然后将阴阳这两个哲学范畴进一步无限泛化,实际关联到自然界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如天与地、日与月,这样的关联使得原本非常晦涩的哲学意涵变得很容易让人们接受。更重要的是这种哲学设计最终转化为约束人们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的伦理守则。就由 “天尊地卑”到 “男尊女卑”和 “男主外,女主内”。

蓝鼎元出身于闽南农村的贫寒家庭,从小就浸染了闽南农村社会生活中文化风俗诸多习性。作为清代著名的政治家,难能可贵的是蓝鼎元有很深的底层普通民众社会生活意识。其社会性别意识对于父系氏族时期以来传统中国禁锢女性的惯性思维无疑是一种重生。

(一)将 “闺门风化”提升到 “天下之治”的高度,意识到女性修养对于社会道德规范的影响力。蓝鼎元主张,“天下之治在风俗,风俗之正在齐家,齐家之道当自妇人始。”[3]传统中国文化的儒学思想非常重视闺门风化,汉儒就立下三从四德的伦理纲常作为标杆来约束女性的行为。这种约束经历了历史及社会变迁的洗礼已然成为了男权进行女性社会控制的合理性解释,社会性别所规定的性别分工自然成为了社会伦理道德存在与施行的合法性依据。蓝鼎元认为,女性的行为空间即使局限在闺门之中,但其影响力却直抵天下治理,不容小视。早在 《女学》一书问世之后,即受到先王父的极度表扬:“五百年无此矣!不意吾孙能如是,此有关风教,为世道人心不可少之书,确乎可传也。”[4]蓝鼎元也确实重视妇女在整个家庭教育尤其是家庭伦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蓝鼎元对于女性行为举止影响力重视的论述无疑给当时清代的禁锢之风注入一针强心剂,开启了人们重新审视女性风化与天下治理关系的先河。

(二)重视女性参与接受文化教育的重要性。蓝鼎元无论是在台湾担任幕友时期,还是历任广东普宁和潮阳知县期间都十分重视地方教育,提出了许多富有真知灼见的教育观,并兴办了一些乡学和书院。[5]值得一提的是蓝鼎元的教育覆盖到女性,他强调女子的道德修行影响到子女教育和家庭伦理规范,而女子良好美德养成的唯一路径就是教育。他坚称:“妇女终老深闺,女红之外,别无事业,然耳目见闻,不能及远,则读书明理,其大要矣。”[6]他十分强调教育对于中国古代杰出女性班昭、宣文君宋氏等人成长的影响,认为只有妇女接受了文化教育才能明白事理,妇女明白了事理才能检讨自己的修行与德行,妇女拥有良好的德行才能教育好优质的子女和确定合乎常理的家庭伦理,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天下的大治。

(三)提出妇女对于家庭结构稳定和社会稳定的不可替代性。几乎传统中国的社会性别制度是将女性的性别角色定位在妇职、妻职和母职三大类的,而这三大类性别角色都被局限在家庭的小范畴之内,即“女正位于内”。问题是即使将妇女的整个人生历程的各个阶段都定位在家庭之中,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永远被边缘化和没有话语权的。不管是妇职、妻职还是母职,她们的精神及法理主宰永远是父亲、丈夫和儿子,即所谓男权。在这种时代的主流观念中,蓝鼎元竟然发现了女性对于家庭结构稳定及社会稳定的不可替代性。在对待男女之欲这个中国传统文化讳之莫深的领域,蓝鼎元意识到满足男女双方性别和谐对于家庭结构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如当时移民台湾的大陆垦民几乎都是单身男子,年轻的单身男子在台湾根本没法组建家庭,就是在大陆已有家眷的单身男子也会因为对家庭妻女的思念而无法安心扎根台湾,这种状况极大地影响了垦民家庭结构的稳定和台湾移民社会的发展。蓝鼎元主张应允许这些垦民返回大陆携家眷前往,且今后组织垦民一定要携家眷同去。[7]这种做法不仅确保了移台垦民家庭机构的稳定性,而且促进了台湾移民社会结构的和谐与发展。更重要的是蓝鼎元的这个社会性别意识及举措,使得那些在大陆仰望台湾的妇女们能够到台湾与日夜思念的丈夫团聚并组建家庭,几乎就是涅槃重生。

(四)对清末乃至近代时期的女学兴起起到重要的启蒙作用。大家知道,《女学》一书是蓝鼎元出仕之前的一部著作,全书共分六卷,首三卷为 《妇德篇》,卷四为《妇言篇》,卷五为 《妇容篇》,卷六为 《妇功篇》。在这部书中,蓝鼎元尽管针对妇女的道德教化做了大量阐述,但其中蕴含的女学思想及社会性别意识对清末乃至近代时期的女学兴起是相当重要的。甚至可以断言近代女学以贤妻良母式为核心的教育思想就发端于蓝鼎元的女学思想。蓝鼎元认为女性必须接受文化教育的思维意识萌芽最终到清末演变成1898年中国人自办的第一所学堂——中国女学堂。 《女学堂书塾开馆章程》里明确提出: “其教育宗旨,以彝伦为本,所以启其智慧,养其德性,健其身体,以造就其为贤母为贤妇之始基。”[8]这样的办学理念几乎就是蓝鼎元《女学》关于妇女必须接受文化教育和接受怎样的文化教育内容阐述的发挥与延续。

蓝鼎元对于当时社会上流行的男婚女嫁 “婚娶论财”和部分妇女笃信鬼佛等恶习一样提出尖锐批评。[9]蓝鼎元指出:“世教下衰,婚娶论财。女子将嫁,或于母亲需索无厌,必求资装丰备,寡廉鲜耻,恬不知羞。 ”[10]蓝鼎元还认为:“从来妇女, 多信鬼神,故巫觋尼僧,得肆簧口,为诳财物之阶,原其心,不过欲求福耳。”[11]蓝鼎元的社会性别意识无疑可以唤起人们对于远古时代女性曾经主宰家庭与社会风光无限的历史记忆,这样的历史记忆伴随着几千年的风化与变迁已然逐步被男权主导家庭与社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所逐步淡化。从表面上看,淡化的直接原因就是文化在女性社会性别的建构中起了主要作用,实质上是通过文化被逐步建构的社会性别制度在女性社会性别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恰恰社会性别制度又构成了文化的一部分。因此,蓝鼎元的社会性别意识尽管在当时清代的主流文化体系中只是一粒遥远星星式的微光,但它永远不会被消失,一旦时机成熟就必然有其重生的一天。

二、规训:蓝鼎元社会性别意识的历史局限

对于蓝鼎元的研究,学者们的观点主要还是正面评价的居多。对于他的一些不足,则归因于当时历史的局限性。蓝鼎元的社会性别意识也不例外,尽管这方面的贡献与突破具有重要的历史及现实意义,但蓝鼎元同样难于摆脱自己所生活年代的社会及文化限制。这正好印证了蓝鼎元历史人物品格中历史时代与人物个性的有机结合。蓝鼎元的社会性别意识同样停留在儒家文化体系里针对女性的规训之中,将“闺门风化”提升到 “天下之治”高度的实质一样将女性的性别角色与性别关系限制在从属的和边缘的地位之下;重视女性参与接受文化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女性修养与德行的教育,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男权社会;积极推行女性家眷移台的结果是复制又一批男权主导的家庭;《女学》中处处充满了针对女性道德的教化与男权独尊的传统思维。

规训之一:男权始终是蓝鼎元社会性别意识的核心与出发点。有学者指出:“在艰辛而短暂的社会治理实践中,蓝鼎元不仅具有了一种双重性品格,而且理想与现实、保守与先进的矛盾又构成了其矛盾性品格的两个方面,这既是蓝鼎元历史品格的特殊表现,又是地域与时代因素共同作用下的必然。”[12]在蓝鼎元社会性别意识里,男权始终就是其整个思维体系的核心与出发点。首先,蓝鼎元依然坚守女子从一而终的男权主导观念。认为:“妇道从一而终,岂以存亡改节?夫死不嫁,固其常也。不幸而遭强暴之变,惟有死耳。玉洁冰清,可杀不可辱,千载而下,有余荣焉。”[13]其次,蓝鼎元认为男女之间有一定的界限和隔离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就像禽兽一样出现乱伦。提出:“男女不杂坐,不同揓枷,不同中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男女之防,人兽之关,最宜谨慎,不可紊也。”[14]还有,蓝鼎元还鼓吹男子拥有一妻多妾的合理性,同时要求女性必须依靠自律来做到不嫉不妒。强调:“君子为宗庙之主,奉神灵之统,宜蕃衍似续传序无穷,故夫妇之道,世祀为大。……娶九女,所以极阳数,广嗣重祖也。为妻之道,使其众妾皆得欢欣于其夫,谓之不嫉。”[15]男权主导妇女从属的社会性别意识始终无法使蓝鼎元跳出传统的伦理思维。

规训之二:女性接受文化教育的核心依然是修养与德行。蓝鼎元主张女性必须接受文化教育,并且认为女性是否接受文化教育事关重大。但问题是蓝鼎元在这里非常强调女性接受教育的内容必须是有选择性的,要以女性道德的教化为核心,学习的基本内容及教育目标是要使女性明理和养德,不要去学习那些诗词等浮华的东西。所谓:“女子读书,但欲其明道理、养德性。诗词浮华,多为吟咏无益也。必有功名教之书,乃许论著,不然,则宁习女红而已矣。”[[16]蓝鼎元的女性教育实际上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狭隘性,目的性就是要提升女性的道德修养以达到国家与天下的大治,狭隘性就是其将女性学习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限制和规定。

规训之三:“孝”是女性参与家庭伦理建构与社会实践的主要命题。考察社会性别关系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性别角色与分工。不同历史时期与文化对于性别角色与分工的规范与期待是不同的。在蓝鼎元生活的社会里, “孝”是作为一个至高无上的生命终极命题只可遵循不可违背的,其甚至成为评判一个人是否 “善”与 “恶”的主要标准,并且从家庭伦理中的 “孝”推及到整个国家与民族的大 “孝”。蓝鼎元认为女性参与家庭生活和社会实践,其主要的行动践行就是 “孝”,这是女性最重要的美德,也是维系家庭和谐与发展的基础。女性应该遵从孝道,并与其他家庭成员保持和睦相处,尤其注重处理好与叔叔和姑姑的关系,同时女性还要勤俭节约,以身作则,认真负起培育下一代的重任。所谓:“人之少时,与母最亲,举动善恶,父或不能知,母则无不知之。故母教尤切,不可专事慈爱,酿成桀骜,以几于败也。”[17]

蓝鼎元的一生亦学亦官,他学识渊博,有着常人难及的见识与胆略。从政期间,蓝鼎元精心治理下的潮汕社会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太平盛世景象,由此可见其政绩之卓著。对此当时的皇帝与天下百姓都给与了极高的赞誉:“一时名噪辇下,卿贰慕之者,多躬先造访。或内臣出膺封疆,辄诣府君,为条陈地方情形利病。天下士游京师者,皆争一见为快。”[18]蓝鼎元从闽南农村普通社会阶层的孩子成长为惊动皇帝与天下的大师级人物并非偶然。其中有清初道南学派经世致用思想的内在驱动,也有蓝鼎元个人生长于民间社会形成的草根情结的形象,最重要的是其面对现实视角的伦理思想对程朱理学 “空谈心性”形成了重要挑战。

三、蓝鼎元社会性别意识的现实价值

蓝鼎元的社会性别意识尽管充满了男权主导话语下的妇女规训,但其倡导的重视妇女教育、家庭结构和谐、女性必须注重修行与德行教化、婚嫁不能论财等社会性别意识无疑是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的。就是穿越时空放在当下的社会,蓝氏的社会性别意识对于当今的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为城市农民工提供一个稳定的家庭结构。中国近几年的城市化进程与现代化建设带来了农村人口的大规模迁移,这种迁移的结果直接导致了很多农村家庭的分离与破裂。如农村社会出现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妻子、留守丈夫等现象,城市出现的打工子弟无法上学现象等。尽管城市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农村劳动力的支持,但城市却未能提供给农民工们合适的身份与家庭。这与蓝鼎元治台时期的大陆移民何其相似?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蓝鼎元社会性别意识,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让农民工们携其家眷在城市也有一个稳定和温暖的家庭。

(二)大力倡导女性的社会参与与性别平等。自从蓝鼎元 《女学》发起的倡导女性接受文化教育到近代女学真正兴起以来,中国女性在新中国成立后迎来了真正的重生与复兴。女性极大程度地参与到家庭事务、社会建设与管理甚至国家政治事务中来。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目前的女性社会参与与性别平等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性别歧视、生育歧视在很多地方长期存在,女性在就业、参政、创业等领域长期遭受不平等待遇等。我们应学习蓝鼎元站在时代制高点的文化自觉态势,切实将女性的社会参与与性别平等落到实处,真正让广大女性感受到女性伟大背后的时代之伟大。

(三)在 “爱情”与 “物质”的博弈中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近阶段在恋爱与婚姻话语中最吸引大家眼球和注意力的就是关于最高法院关于夫妻离婚之后房产的分割归属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直接考量着人们在 “爱情”与 “物质”博弈中的价值判断与态度。日本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妻子可以获得至少70%以上的资产。这样的规定无疑极大地保护了妇女的基本权益,也提高了男性的离婚成本。远在清代时期的蓝鼎元就非常痛恨“婚嫁论财”,今天的中国依然在讨论 “婚嫁论房”,难道我们在对待女性的性别意识中比古人还不如吗?

(四)继续弘扬 “孝”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中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经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 (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一个人口急剧老龄化和 “未富先老”的中国社会马上甚至已经来临。人口老龄化问题必将影响着中国经济、社会与政治的稳定与发展。尽管家庭结构的变迁必须强调政府承担更多养老的社会责任,但不可否认传统家庭养老与“孝”文化仍将是中国社会的主流。因此,必须加强挖掘和发挥蓝鼎元关于 “孝”文化的作用与功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解决老龄化问题带来的压力与挑战。

(五)注重女性修行德性对于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女性究竟该拥有怎样的修行与德性才能称得上合适的为人女、为人妻和为人母,不同的时代文化应该有不同的判断。蓝鼎元非常重视女性的道德教化,因为其影响着子女养成、家庭伦理及社会的稳定与规范。当代女性应该学习蓝鼎元提出关于女性修行德性的一些积极理念,如 “孝道”、“勤俭”、“宽容”、“学习”、“和睦”等,这些中华民族女性传统的优良特质现在在一些女性身上已荡然无存。我们应该提炼蓝鼎元的这些积极思想,内化我们的灵魂,让蓝鼎元的社会性别意识在当今社会依然能够展现特有的现实价值。

注释:

[1]坎迪达·马奇等著:《社会性别分析框架指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8页。

[2]张李玺:《妇女社会工作》,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81页。

[3](清)蓝鼎元:《女学·女学自序》。

[4](清)蓝鼎元:《先王父逸先生暨王母陈孺人行状》,《鹿洲初集》卷20,蒋炳钊、王钿点校:《鹿州全集》上册,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355页。

[5]黄新宪:《蓝鼎元的教育观探略》,《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第39页。

[6]蒋炳钊、王钿点校,(清)蓝鼎元:《鹿州全集·妇功篇》,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698页。

[7]许其端:《蓝鼎元的哲学思想》,《漳州师院学报》,1994年第3期,第18页。

[8]谈社英:《中国妇女运动通史》,北京:妇女共鸣社,1936年,第85页。

[9]陈支平、林枫:《略论蓝鼎元的妇女观》,《蓝鼎元研究》,福建: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87页。

[10](清)蓝鼎元:《妇德篇上》,第九章,《女学》卷 1。

[11](清)蓝鼎元:《妇德篇下》,第一一 O 章,《女学》卷 3。

[12]王亚民:《知县蓝鼎元历史品格的解读》,《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第104页。

[13][14](清)蓝鼎元:《妇德篇下》,第七十一章,《女学》卷3。

[15](清)蓝鼎元:《妇德篇》,第三五章、三六章、三七章,《女学》卷 3。

[16](清)蓝鼎元:《妇功篇》,第五十一章,《女学》卷 6。

[17](清)蓝鼎元:《妇功篇》,第四十二章,《女学》卷 6。

[18](清)朱轼:《行述》,蓝鼎元:《鹿洲全集》,蒋炳钊、王钿点校:《鹿洲全集》上册,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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