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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紫荆宝卷》中的民间精神

2012-08-15靳梓培

关键词:宝卷紫荆神明

靳梓培

浅析《紫荆宝卷》中的民间精神

靳梓培

流传于甘肃河西走廊一带的河西宝卷,反映了河西人民独有的生活面貌,传承着河西地区的民间精神。以其中的《紫荆宝卷》为例,分析了河西宝卷中蕴含的孝悌之义为基础的家庭观、善恶到头终有报的报应观和带有功利色彩的宗教观。

河西宝卷;紫荆宝卷;家庭观、报应观、宗教观

流传于甘肃河西走廊一带的河西宝卷,是一种同宗教或民间信仰活动相结合的讲唱文学形式,由于独特的地理和历史条件的影响,其存在和流传的时间较长,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地域风貌。河西宝卷反映了河西人民独有的生活面貌,传承了河西地区的民间精神。

《紫荆宝卷》由广为流传的民间故事发展而来。南朝的《续齐谐记》中就提到过紫荆树的故事。唐代杜甫《得舍弟消息》诗中有“风吹紫荆树,色与春庭暮”的句子,用来比喻兄弟的亲情。在屏南鸳鸯溪地区也流传着紫荆树的传说。《紫荆宝卷》的故事贴近人民的生活,其中蕴含和反映的民间精神值得探究。

一、以孝悌之义为基础的家庭观

宝卷是始于宋、盛于明清的一种通俗文学,与宗教的关系密切,但在民间长期的流传过程中,“日益减弱着宗教的封建迷信说教,逐渐增多了日俗民情”[1]19。日常生活题材的宝卷由于贴近人民生活而为民众喜闻乐道,得以广泛流传。河西宝卷中保存有大量以家庭生活为主要内容的文本,这类宝卷主要宣扬的是家庭伦理道德,其中的大部分以宣传孝悌之义为主要内容,《紫荆宝卷》就是这一类宝卷的代表。

“我国古代史的发展历程决定了家庭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并使家庭成为中国传统伦理的始点”[2]。在传统的宗族制社会中家庭是社会结构的基础,家族是个人利益的代表,而个人只是家族的依附者。“在强烈的家族主义影响下,为了维护家庭的和谐、延续与发展,必须确立相应的家族道德,于是人们在生活中提出父慈子孝、夫义妇顺、兄友弟恭等道德范畴。”[3]22在以父子为核心的传统家庭中,孝是家庭道德的核心,而作为孝道下衍的悌道在家庭道德中同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孝悌之义是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核心和基础。

在我国传统的宗法制社会中,孝是我国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核心。我国传统的孝道内容十分庞杂,其中包含“养亲”、“敬亲”和“显亲”等。 在《紫荆宝卷》中,故事正式发展是在田员外夫妇逝世之后,情节主线似乎与“孝亲”并无必然联系。然而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中,“孝亲”并不仅仅局限于父母在世的短短数十载,“孝”的精神被扩展和延伸到与个体生命等长的程度。人从出生到死亡都高举并奉行着“孝亲”这一信条,即使是在父母长辞之后,也要标举“孝道”,所以传统伦理中才会那么重视祭祀祖宗,祭祀先人的礼节。除求告先辈以求保佑的祈祷之外,“孝亲”的理念也是推动这些行为的主要动力机制。《紫荆宝卷》里,田员外夫妇早早就退出了故事发展的主线,然而正是父母的这种不在场,考验了儿子儿媳的真正“孝道”。“敬亲”是传统孝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养亲并不能一定能敬亲,尽孝对于父母最重要的是敬,敬是孝道的精神本质。要做到敬,就要由衷的尊敬和信从父母。在《紫荆宝卷》中,三媳焦氏为争财产,不顾先人遗言,暗害宝物,致使树死神走,最终导致田氏兄弟分家,而焦氏的不孝行为也最终导致了自己的悲惨结局。在提倡“无违”的传统孝道中,子女对于父母的言论应当无条件的顺从,虽然这种尽孝行为并非完全正确,然而在“父叫子亡,子不可不亡”的传统社会,焦氏的行为确实严重出离了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而焦氏的最终结局也反映了民众对于不孝行为的批判。

养亲是尽孝的最低层次要求。在孝道被纲常化、绝对化、真理化的传统社会,简单的尽孝行为却往往会呈现出一种失去理性的癫狂状态。《葵花宝卷》中的孟月红为了孝敬公婆割肉煮汤,公婆在得知真相之后被活活吓死。“割肉奉亲”的故事在我国民间流传甚广,这种用伤害自己的方式去孝敬至亲的行为值得深思。如果说割肉孝亲的行为表现出的是一种令人生畏的愚孝,那么《回郎宝卷》中烹儿食母的行为则就令人发指了。这两种行为在宝卷中却是被歌颂和赞扬的,是作为孝的典范而大力提倡的。“割肉奉亲”的故事源于印度佛经故事,佛教传入我国之后得到大众的认可,佛经故事也得到广泛传播。“佛经故事内容感性,没有理性的约束和封建礼法的限制,反而更能够触动普通老百姓的内心,从中我们也能窥到宝卷中的民间精神。”[4]这种失去理性的尽孝行为,与我国传统思想中“发乎情,止乎礼”的信条是相悖的,然而它也反映了民众对于孝义至上的信奉和顺从。

兄弟关系是传统伦理的一部分。传统的家庭道德提倡“悌道”,要求“兄友弟恭”,失去对兄长之恭,类若对父母不敬。如果说父子关系的核心是慈和孝的话,那么兄弟关系的核心就是仁和敬。《紫荆宝卷》的故事围绕田氏三兄弟展开,兄弟之间的友悌之意是故事所要传达的主要精神。

河西宝卷中以讲述兄弟关系为主要内容,着重宣扬悌道的作品数目不少,甚至有像《合家论宝卷》这样轻故事情节重道德宣扬的作品。《合家论宝卷》并不像其他河西宝卷那样以曲折的故事情节见胜,而是在单纯的夫妻对话中讲述伯夷叔齐和赵王二弟过淮水的典故,宣扬“自古兄弟才有情”的“合家论”。

兄弟乃同胞至亲,生活在同一个家庭中,本应有血浓于水的骨肉之情,然而兄弟之间却常常因为权力和财产的分配不均而引发矛盾。《紫荆宝卷》中,田氏三兄弟原本和和睦睦,三媳焦氏为谋财产挑拨兄弟之间的感情,三子田清听信妻言,执意分家,结果举家安宁其乐融融的气氛完全被破坏了。在家庭至上的价值观影响下,传统的家庭伦理将和谐和平衡视为最高的理想家庭关系状态,并以此作为行动宗旨。要维持家庭的和谐安宁,妥善处理兄弟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兄弟之间应奉行忠恕之道,并以之来调节兄弟之间的关系,防止失和现象出现。在《紫荆宝卷》里,家庭矛盾产生后,两位兄长田淩、田洪恪守悌道,尽力维护家庭和睦,宽恕了田清的过错,最终兄弟复合,举家团圆。

《紫荆宝卷》所宣扬的主要是传统家庭的伦理道德。在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中,“父子血缘的纵轴是中国人的家之主轴”[2]。在传统的“五伦”设计中,“父子伦”始终是家庭伦理的核心。“齐家”是构建家庭伦理道德的最终目标,而作为家庭组成部分的每个家庭成员都要“修身”,要“按照孝悌的伦理规范了解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和长幼关系,遵循一定的家规、礼节”[3]6,孝悌之义在传统家庭伦理道德中始终处于基础地位。

二、善恶到头终有报的报应观

报应观在佛教传入之前便已存在。《易经·坤·文言》中就有“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秧”的话语。中国传统的报应观念认为,个人行为的善恶将引起不同的结果。佛教思想传入之后,将我国传统思想中简单的现世报应,扩展到既有追寻前世又有延续来生甚至后代的多世报应。

河西宝卷中存在大量宣扬报应观的文本,不少河西宝卷的入卷或者谒赞都是以因果报应说为主要内容的。如《包公宝卷》的入卷“祸福无门自己招,善恶到头终有报”[5];《朝山宝卷》的谒赞“善恶到头终有报,害人反害自己身”[6]588;《白虎宝卷》的谒赞“善恶到头终有报,举头三尺有神明”[6]574;《紫荆宝卷》的谒赞也写道:“作恶之人终有报,只是来得迟与早”[7]。究其原因,河西地区地处大西北,交通不便,文化落后,历史上天灾人祸不断,面对人生的痛苦和不平,人民心里盼望的是“善恶到头终有报”的公平社会。然而“时间一到,一切都报”始终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人们寄希望于宝卷,在痛苦中以宝卷为解脱。

善恶有报的报应观念是以基本的善恶观为基础的,而宝卷对于善恶的评判纯以世俗的伦理规范为标准,凡是符合伦理道德的就是善行,反之就是恶行。行善之人都将得到善的报答,而作恶之人终将得到恶的报应。《紫荆宝卷》中的诸人言行,依照封建纲常判别,田氏四位兄嫂的行为均是善行,田清夫妇的行为则是恶行。四位兄嫂都重情义,守孝悌,其言行完全符合传统伦理道德的要求,而田清夫妇的行为却与民众所信奉的伦理道德标准存在严重冲突。“古代伦理道德认为‘不孝为大恶,不悌不友亦为大恶’,孔颖达疏云‘言人之罪恶莫大于不孝不友’”[8]。因而在故事的结尾四位兄嫂均得到善报,以喜剧结局,而田清夫妇则受尽磨难,焦氏甚至冻死路旁,不得善终。

《白虎宝卷》中的爱姐心地善良,时常救助被母亲姚氏虐待的观音奴、观音保姐弟。她虽然被母亲卖与客商,却得到了亲生女儿一样的待遇,并且最后嫁与高官,生活幸福。《绣红罗宝卷》中的监禁子苗元因为于花仙哥略有恩惠,在花仙哥成为驸马之后,当上了县令。这些人的行为都是符合世俗伦理道德的,或热心待人,或救人于难,因而也相应的得到了应有的好运和善报。

恶有恶报的事例在河西宝卷中也有许多。《绣红罗宝卷》中,继母桂英虐待继子花仙哥,结果不仅误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死后还被打入阴山永不得超生;县令王连收受贿赂,将花仙哥判斩,最后被活活烧死。《白虎宝卷》中的姚氏虐待孤儿,最终家境败落,双目失明,虽然得到了家人的原谅,却仍变成恶狗而死。在这些恶有恶报的故事中,作恶之人的恶劣行径侧面反映了民众的苦难,民众也在大快人心的结局中尽情地宣泄着自己的愤怒。

宝卷所讲述的善恶有报的故事虽然与现实生活有一定的距离,但它却接近于劳动人民的世俗趣味,靠近于现实的欢乐疾苦,可以使人们从中受到善与恶、是与非、美与丑的启蒙和道德教育。河西宝卷具有极强的劝化作用,几乎各种类型的宝卷都被人当做立言立行的标准,其教化功能就是通过讲述这些善恶有报的故事实现的。“宝卷的劝善戒恶是合乎人情的,是世俗对人们的正确约束,具备着民间法律的作用。”[1]161这种善恶有报的观念,反映了河西地区人民的伦理道德标准,也体现了河西人民对于善的向往和对于公平的追求。

三、带有功利色彩的宗教观

宝卷和民间信仰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主要发生于民间社会或者传承于民间社会的民间信仰,并不是建立在严谨缜密的宗教观念之上的,而是出于实用和功利的目的,出自平民百姓现实生活的需求。民众对于宗教的信仰并非为了追求精神上的超脱,而往往是为了现实中的幸福,为了解决现实的苦难与问题。乌丙安在《中国民间信仰》中写道:“中国人崇拜的神明很多,他们各自有自己不同的职能,民间信徒对于神明的信奉通常取决于神的‘佑与不佑’与‘诺与不诺’,神明没有绝对的意志与之上的权威。”[9]在民间确实普遍存在着这种现象,“灵验”的神明拥有众多的信徒,而“不灵验”的神明则会受到信徒的质疑。类似土地神、观音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神明便拥有大量信徒,反之则信徒了了。 “中国人是以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神灵的”[1]123。

宝卷中出现的神仙各种各样,就其职能而言,有掌管家庭幸福的灶王爷,有负责一地安稳的土地神,有掌管人间生死的阎罗,有负责人间生育的送子三郎,等等。“宝卷中仙的出现,是人的难题不好解决,或人的欲望无法满足,就希望用一种超凡的力量来达到目的”[1]124。宝卷中出现的神明所行的更多的是救苦救难的职责,而并非普渡众生的精神引导。

宝卷往往用超世的手法来解决入世的矛盾,虽说希望渺茫,但却可以给人带来暂时的心理平衡。《方四姐宝卷》中,当四姐面对公婆的刁难无法解决时,南海观音出现助其渡过难关。《绣红罗宝卷》中,每当花仙哥有难,三郎神总能及时救其脱难。《白虎宝卷》中,观音保丧失生的希望,欲撞树自尽时,有白发仙翁救其性命。河西宝卷中保存了大量神仙救助凡人的故事。在这类故事中,几乎每个主人公面临苦难时,都会有神仙出现降下福祉,救其苦难。宝卷迎合了广大民众渴望福禄寿喜的心理,从幻境中送来虚幻的幸福,给民众带来了心理的平衡,歌舞了人们生活和斗争的勇气。

《紫荆宝卷》中也出现了土地神和南海观音等神仙,但却并非为了宣扬佛家或道家思想,其中所信奉和传承的却是广泛流传于民众之间的民间信仰。土地神产生于民间,是民间普遍信奉的神灵。宝卷中出现的南海观音也不同于印度佛教中的观世音菩萨,民间流传的观音形象吸收了许多广传于民众间的儒、道思想,已经是隶属于民间信仰的神灵了。宝卷中出现的各路神明,有各自不同的职能和存在意义,其存在或者出现的目的均是为了庇护田家人,并帮其解决现实的困难,为其追求现世的幸福。

田家人对于神明的态度是虔诚的。田员外在世时,一家人就经常斋僧布施,虔诚供奉数代守护田家的紫荆树神和土地神。对于令紫荆树死而复生的南海观音,田家人也是焚香默念,起誓发愿。田氏一家对于神明的态度可以说十分恭敬,当然这份恭敬和虔诚最终也是取决于神灵应验与否。当紫荆树神和土地神为焦氏所害,不能护佑田家反而致使田氏一家分家析产时,田家人便哭诉道:“哭一声紫荆树为何死了,害得我分家业祖功全尽,哭一声土地神何处去了,拆散我一家各自西东。”[7]不仅不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到神明身上,质疑神明的灵性,发出“树能活来神能来有灵有验,树不活来神不来无验无灵”的责难。我国的民间信仰是极具功利色彩的,信徒的虔诚往往以神明的灵验为前提,虔诚信仰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紫荆宝卷》是河西宝卷中的优秀作品,它承袭民间故事而来,所反映和宣扬的都是传统的民间精神,其中既有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孝悌之义,又有在民众中广泛流传的民间信仰;既有符合伦理道德的善恶思想,又有为大众普遍接受的报应观念。这些民间精神也是河西人民智慧和道德的结晶,体现着河西人民的精神面貌和社会风尚。

[1]段平.河西宝卷的调查研究[M].兰州大学出版社,1992.

[2]刘曙辉,赵庆杰.家庭在中国传统伦理中的始点地位及其生态合理性[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0(4).

[3]汪怀军.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及其现代价值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4]翟建红.对河西宝卷中民间精神的认识[J].河西学院学报,2008(4).

[5]王奎,赵旭峰.凉州宝卷[M].武威天梯山石窟管理印刷处,2007:174.

[6]徐永成.金张掖民间宝卷[M].甘肃文化出版社,2010.

[7]郭仪,高郑岗,谭蝉雪.酒泉宝卷[M].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305.

[8]宁业高,宁业泉,宁业龙.中国孝文化漫谈[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20.

[9]甘满堂.灵验与感恩:汉民族宗教体验的互动模式[J].民俗研究,2010(1).

G127

A

1673-1999(2012)11-0132-03

靳梓培(1988-),女,河北人,兰州大学(甘肃兰州73000)文学院研究生。

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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