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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

2012-08-15

中国卫生产业 2012年31期
关键词:票据卫生药品

10月8日发改委调整抗肿瘤等药品价格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8日起调整部分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95个品种、2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7%。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价格调整方案是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费用高,对患者影响大,降低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价格调整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不降价,鼓励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部分临床供应紧张的血液制品适当提高了价格;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药品的研发创新;对原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了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2015年北京各医院实现信息共享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百姓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以及信息需求不断提高,管理部门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越来越高,卫生信息化发展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各类各级医院之间有望实现网络互通,这意味着以后市民在任意一家医院就诊的情况,在另外的医院都可以查询到,从而有效减少卫生资源浪费。昨日,北京市卫生局以及经信委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建立连接市、区(县)、基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联结。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建设一张网络、两级平台、三个基础数据库。即一个卫生专网,建立连接市、区(县)、基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联结;两级平台,即满足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市区两级卫生信息交换平台;三个基础数据库,即居民电子健康记录数据库、执法相对人数据库和医疗卫生资源数据库。通过信息化的建设,不仅医院之间将实现信息互通,为患者在各医院之间诊疗提供信息支持,同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也将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之间实现互通,为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了解居民健康相关信息提供数据保障。

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高值耗材拟集中采购

今后,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国企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或将全部实行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

卫生部29日公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购买集中采购入围品种外的高值医用耗材,有特殊需要的,须经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审批同意。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洁和科学诚信原则,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各省(区、市)不再新设集中采购机构。

征求意见稿提出,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有商业贿赂、弄虚作假、恶意投标等行为的,列入不良记录并网上公示,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产品集中采购申请,全省(区、市)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产品,原签订的购销合同终止。

征求意见稿规定,参与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有收受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钱物等行为,集中采购工作人员如有接受可能有碍公正的参观、考察、学术研讨交流等,以及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等行为,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视其情节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药审批将向三个领域倾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2011年药品注册审批年度报告》。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药品审批将向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支持项目、临床短缺及亟需仿制药等领域倾斜。

《报告》显示,去年,该局共批准621个注册申请开展临床研究,同比减少32.21%,其中,110个为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申请。批准进入临床试验的药物,既涵盖了肿瘤、心血管病等常见病的治疗药物,也包括了特发性肺纤维化等罕见病的治疗药物。

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创新药的审评时限进一步缩短,批准临床试验的排队等待时间由过去的9个月~10个月减少至5.8个月,批准生产的审评时间平均为10个月~11个月。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将逐步建立起中央集中审评与国家管控的区域性药品审评中心辅助审评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报告》显示,2011年,该局受理药品注册申请6931个,同比增加637个;批准药品注册申请718个,同比减少282个;批准化学药品仿制药注册申请431个,较2010年的640个减少32.66%;批准境内药品注册申请644个、进口药品注册申请74个。

中医药缓解看病贵作用不断增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11年中医药统计分析提要报告》。《报告》中的一系列数据显示,随着国家财政拨款的持续增加,中医药事业保持了稳健的发展势头,中医药服务在我国医疗卫生保健尤其是解决看病贵问题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与此同时,中医类医院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等现象依然存在。

根据《报告》,2011年,中医机构获得的财政拨款,纵向比较总额增加,横向比较占医疗机构的总拨款额比例略有下降。其中,中医机构获财政拨款194.7亿元,同比增长34.2亿元;占医疗机构财政拨款总数3062亿元的6.36%,低于2010年的6.85%。

在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全国中医机构数量、人员数、床位数都有增长。全国中医机构(包括中医类医院、中医类门诊部、中医类诊所、隶属于卫生部门的中医科研机构)达到38224个,同比增加1461个;中医类医院实有床位数达52.9万多张,同比增加了5.8万多张;中医类医院人员总数达66.2万人,同比增加4.4万人。2011年,中医类医院院均总资产为6045.7万元,其中院均固定资产为3760.2万元,分别比2010年的5141万元和3247.3万元有明显增长。

《报告》同时表明,由于历史欠账过多,与全国医院平均水平相比,中医类医院基础差、底子薄状况仍较为明显。2011年,全国医院院均总资产为7589.9万元,院均固定资产为4851.2万元,都明显高于中医类医院。同时,中医类医院债务包袱更重。2011年,中医类医院的资产负债率升至38.31%,而同期全国医院资产负债率为35.96%。

我国拟对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我国拟对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目前,相关通知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境外制药厂商及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载明的生产厂或包装厂均应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取得密钥,指定代理机构可接受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入网。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的规定时限以其标示生产日期为准,但最终进口时限不得晚于2014年4月30日。

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编码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给药品唯一的电子监管码。药品电子监管码是20位的一维条形码,包含了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中心信息规划处处长王迎利介绍,利用电子监管网络,监管部门可实时掌握药品生产、流通、库存情况,发现问题药品时,可及时追溯召回;社会公众可在购买药品后,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上查询等多种方式,查询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了解药品相关信息,帮助辨别药品真伪。

我国分阶段实施了药品电子监管,2007年10月,实现了对麻醉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电子监管;2008年11月,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高风险品种药品也全部实施电子监管;2012年2月,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电子监管。

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2015年年底前,我国将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

移植器官将全国统一分配

卫生部在10月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已制定《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将建立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信息系统,依靠信息系统分配移植器官。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制定该《办法》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范化管理捐献来源的器官,有效降低移植等待名单上患者的死亡率,提高受者的术后生存率,消除不公平性;同时建立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信息系统,依靠信息系统进行移植器官的分配,提高分配的效率,防止器官浪费,实施监控管理,保证每一例分配的器官可溯源,消除人为和主观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邓海华表示,下一步,卫生部将根据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会议的精神,由164家器官移植资质医院和心脏死亡捐献资质医院共同构成我国器官分配组织,以地区为单位合理构建组织网络,规范有序地开展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工作。

医疗收费票据明年起全程监管

10月10日,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从明年起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将纳入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实现全程监管。《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控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两部门制定了该《办法》。《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医疗收费票据包括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一般应设置为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和记账联,各联次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医疗收费票据的规格、式样等由财政部商卫生部统一制定。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串用。医疗收费票据由国务院和省级财政部门分别监(印)制。印制医疗收费票据应当使用防伪专用纸张,设置全国统一的防伪标识,套印全国统一样式的财政票据监制章。

卫生部确定精神卫生日宣传要点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精神健康伴老龄,安乐幸福享晚年”。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给出了2012年中国精神卫生宣传3个要点:社会老龄化应当重视精神疾病危害,老年人要积极应对老龄伴随的身心改变,家属和照料者要帮助老年人维护身心健康。

发布会上,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孔灵芝表示,我国在改善老年精神健康状况方面正面临严峻挑战。首先,服务资源不足,我国目前平均每万人精神科床位数为1.58张,而全球平均水平是每万人4.36张;其次,专业人员十分短缺,目前仅有2万多名精神科专科医师、3.5万名护士,无法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第三,患者的医疗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孔灵芝说,最近3年,各级政府已投入154亿元用于改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添置设备,此外还投入600万元用于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精神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自2008年至今,全国26个城市已建立了心理援助热线电话。

国务院医改办:温州成首个社会资本办医试点

国务院医改办近日正式批复浙江省医改办,同意将温州市列入全国首个社会资本办医试点城市,鼓励在加快社会办医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温州是我国最早引入社会资本办医的地区之一。经过20多年的实践,温州现有57家民营医院,占全市医院总数的54.8%,但提供的医疗服务总量仅占全市的6.8%,大多数民营医疗机构仍处于“低小散”的状态。

根据温州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全市民营医院不仅可以在审批准入、医保定点上与公立医院一样享有平等待遇,医生可以享受公立医院标准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且在用人、用地以及税收减免等方面也有了更多优惠。

在平等准入方面,温州市规定,社会资本可以自主决策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的改制重组。对于符合规定的民营医院,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

对于民营医院困扰已久的用人政策,温州市提出,要力争通过3年探索实践,打破卫生技术人员身份限制,鼓励医生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合理流动。

卫生国际交流工作要服务大局

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近日在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调研时指出,新形势下的卫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把科学发展和为外交、卫生发展服务更好地结合起来。

张茅对该中心较好地完成部里委托的援外医疗等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卫生国际交流的形势和任务也在发生深刻变化。涉外工作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民间交流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些新形势、新情况要求卫生国际交流与合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进一步统筹协调国际交流合作工作,自觉主动地把本部门的资源优势,及时有效地转化为国家对外关系和合作的资源优势,更好地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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