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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个平衡”改进慈善报道

2012-07-27文/邢

中国记者 2012年11期
关键词:义举慈善事业慈善

□ 文/邢 楠

近年来,媒体慈善报道数量、质量均得到较大提升,但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视角看,媒体在完整、准确地宣传慈善工作方面,还可更重视以下几方面的平衡。

不但强调“富人”的力量,也要宣传公众共同责任

在慈善事业宣传中,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报道:一些依托着改革开放富裕起来的“慈善大户”,如某企业、某单位,一下子捐赠了多少万元人民币、资助了多少名贫困生等。这样的报道固然能够让人们感受和谐的春风,目睹善者的风采。但是,正如俗话说,众人拾柴才能火焰高。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要善于把公益组织壮大起来,把社会资源整合起来,把公众力量凝聚起来,要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共同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我们的报道在宣传慈善大户的同时,也要宣传地方政府重视慈善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工作的先进典型。因为慈善这项光彩的事业,需要方方面面一起来关注、重视和付出,也需要新闻媒体来搞好宣传和引导。

既关注参与慈善事业的情况,也关注履行基本职责的情况

慈善事业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包括捐款捐物、扶贫济困、修桥补路、抗震救灾等等,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乃至社会个人,都要尽己所能,积极参与。但是,参与慈善事业,这是属于社会领域的责任,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单位和个人都有自身基本的工作职责。比如一个称职的建筑企业家,就必须要为社会提供合格的建筑产品,不能把房子造成“楼脆脆”;就要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按章纳税,履行相关义务;就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发放与员工劳动付出基本相应的报酬待遇,为员工缴纳法律规定的保险和缴纳必要的费用。试想,假如他连基本的职责都没有能够履行好,那我们媒体对他的慈善义举报道,就应当掌握一个“分寸”了。要防止极少数别有用心者借慈善关爱之名,行沽名钓誉之实。

▲ 2012年9月29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2012金秋虎丘庙会在江苏苏州虎丘山风景区拉开帷幕,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活动集中展演,为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增添喜庆气氛。(新华社/发)

既关心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也关心慈善经费使用情况

我们在慈善事业的宣传中,既要宣传各地重视慈善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方方面面参与慈善义举的自觉行动,报道慈善事业良好的发展进程,也要关注慈善经费的使用情况。其间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费使用有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审批制度和上级对下级的定期检查制度,防止出现挪用、挥霍、贪污等现象。对此,一些地方是有教训的,值得引以为戒。二是在慈善经费的具体使用上,要把握“温暖普通民心”的原则,冲破宗族性、地域性的传统观念,多一些“雪中送碳”,少一些“锦上添花”,真正把关爱和温暖送到普通老百姓的心窝里。

既关注慈善事业报道数量,更重视提高宣传质量

我们的一些新闻媒体,在宣传关爱慈善事业时,有意无意地出现了一种重数量轻质量的情况,对宣传效果带来了一定影响。以笔者之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在宣传慈善行动的同时,要注意宣传行为人的思想。比如,一个捐款多少万元的企业家固然可敬,但是一个省下买糖果的零花钱,捐出几角钱的小朋友同样值得报道。记得汶川地震发生后,南通市通州实验小学有个家境很一般的一年级小朋友捐了1元钱。他说,他想到灾区的小朋友还住在帐篷里,暂时还不能去读书,心里很难过,他要通过手中的1元钱带给小弟弟小妹妹一点欢乐。这种纯真的思想和友爱的举动,难道不值得宣传吗?二是在宣传慈善行动时,要关注接受捐助人的心理感受。比如,让他们的名字少上一些报纸,让他们的面容少出一些镜头,这样以便让他们觉得比较体面,生活得更有尊严。三是要明确履行道义责任和履行法律责任是有区别的。法律责任对企业、对单位、对个人都有强制性,是必须履行的;而捐赠之类的义举,属于社会公德和道义责任的范畴,而非法律层面的内容。况且“大也有大的难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要注意体谅捐赠者的难处,做到适可而止,不强人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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