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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普适价值的多元实现形式

2012-01-27何显明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民主制度政治

何显明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公共管理教研部,浙江 杭州 311121)

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呈现出了一种表面上极具悖论性的现象:一方面,民主已演变为现代政治体系的普适价值,确立了在现代政治价值系统中无可争议的核心地位;另一方面,人们对民主的理解和阐释却陷入了从未有过的众声喧哗的混乱局面,以致民主基本内涵的界定都已很难取得广泛的共识。然而,只要我们深入地考察人类民主政治实践的现实进程,上述这种悖论现象可能恰恰体现了民主实践的生机和活力。民主实践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试错性过程,世界各国在特定的政治发展境遇中对特定政治价值的追求不断地赋予民主新的时代内涵,为其注入民族文化的气息。而特定境遇下的政治诉求及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社会条件,也总是使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民主实践经历着截然不同的遭遇,形成民主政治不同的体制建构。因此,开放的民主实践进程将呈现出日益丰富和多元的民主实现形式。

一、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适价值的民主

20世纪是“民主的凯旋时代”①,各种民主观念、制度和实践的涌现,使民主成为超越意识形态和民族文化的普适价值。一旦民主成为现代政治的核心价值,它就成为现代“政治之善”的化身,成为现代政治一切美好事物的源泉。英国学者戴维·赫尔德强调,应当“把民主定义为政治的善,即按照‘自由和平等’的政治约束来定义‘美好生活’”②。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2002年度的人类发展报告也曾经指出,“民主是惟一的一种政治机制,它能够保证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以及参与权——以使民主统治本身成为一种善举。”③

民主作为普适价值,必然凝结着许多带有普遍性的规定。民主的普适性首先意味着,民主是人类共同的政治理想,相对于人类社会以往的任何一种统治形式,民主的治理方式更能体现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更能在政治统治过程中保障和体现人性的尊严。正如俞可平指出的那样,从“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意义上讲,民主概念至少包含着三个不可或缺的规定:至少在法律形式或制度规定上,民主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普遍的人,即全体人民;在制度与人的关系上,人是制度的目的,国家的法律制度为人民而设立;在政治过程或程序中,人民是决定性的环节。④民主政治在人类有史以来的政治统治形式中最大限度地彰显了人的主体性价值。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民主制对其它一切国家的关系,正如同不是宗教创造人而是人创造宗教一样,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在这里,人的存在就是法律,而在国家制度的其他形式中,人却是法律规定的存在。民主制的基本特点就是这样。”⑤民主政体以落实、保障公民的政治主体地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所建构的政治秩序为公民提供了最大的自由空间,使个体享有了有史以来最广泛的政治权利,进而有效地激发了社会发展的活力。

民主政治为现代政治体系建构了唯一可能的合法性基础。民主浪潮之所以能够席卷全球,关键就在于,除了民主政治所建构的委托代理逻辑,世俗化的现代政治体系几乎无法为国家的合法性提供有效的论证,即“民主现已成为唯一具有普遍正当性的政府形式”⑥。无论是否实行了竞争性的普选制度,今天几乎每个政治体系都不得不声称自己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正是因为民主政体的合法性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上,尽管民主政治的建设过程伴随着种种政治动荡,但只要民主体制得到巩固,相对于其它政体,它总是更有利于实现持久的政治稳定。相反,非民主政体往往只能将政治的稳定建立在政治强人的非凡能力和魁力之上,无法形成稳定的政治运作规则。民主政治借助于一整套制度性的并得到广泛认可的政治运作规则,一方面为政治冲突提供了理性博弈的框架,使得政治冲突的非暴力妥协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现代宪政民主建立的权力分立、制衡体系,也有效地避免了权力的垄断性集中及其可能产生的围绕这种专制权力展开的赢家通吃式的政治博杀。

作为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结晶,民主“不仅有普遍价值还有共同形式”⑦。民主政治在体制建构上包含着一系列落实“民有、民治、民享”价值理念,克服传统政治体制弊病的共同制度要件。如所有民主政体都需要通过政治选举来建立公共权力的委托授权机制,确立政治统治的合法性;都需要从制度上建立公共权力的制衡机制和约束机制,防止公权的滥用,保证公民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都需要建立必要的公民参与机制,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参与愿望等等。也正因为如此,现代民主体制总是与宪政、法治、自由、共和等价值及相关制度安排联系在一起,共同形成一个使民主得到有效运转的制度体系。

民主的普适性还意味着民主政治的成长过程存在某些带有规律性的共性现象。各国的民主政治实践以日益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证明,民主政治的成长同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社会结构的变迁、政治文化的演进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民主体制建立以后,其巩固及有效运转同样需要得到相关社会条件的支撑。后发国家虽然无法直接通过制度移植来建立民主政体,却可以在民主政治的建设路径、时序模式的选择以及摆脱政治发展危机的方式等方面,广泛借鉴早发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在人类社会所经历的三次民主化浪潮中,卷入的国家一次比一次多,而经历的挫折特别是民主政体被颠覆的概率却一次比一次少,早发国家的民主实践经验和教训无疑发挥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领导人已多次明确地肯定了民主的普适价值。2003年10月2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发表演讲,称“民主是全人类共同的追求”。2007年2月26日,温家宝总理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中也称民主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⑧。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也明确提出“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强调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指出的是,肯定民主价值的普适性,并不等于民主只有一种特定的实现形式或制度形式。相反,探索适应本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条件的民主政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始终是各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问题。确切地说,在民主成为普适政治价值的今天,围绕民主的争论,主题已不再是“民主好不好”和“要不要”的问题,而是“要什么样的民主”及“怎样实现民主”的问题。

二、民主内涵的丰富性与多元性

对民主政治实践来说,最具吊诡性意味的是,恰恰是在民主几乎成为一种宗教,一个神话的今天,人们对民主内涵理解的分歧也达到了极致。乔·萨托利在《民主新论》的开篇就尖锐地指出了这样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我们生活在一个以民主观混乱为特色的时代里”,“我们虽然都声称喜欢民主,却不再知道(理解、一致同意)什么是民主了”。⑨

民主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内涵和价值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迁。正如麦克弗森(C.B.Macpherson)所言,民主曾经是一个坏字眼。几乎任何一个人都认为,按照其最初的意义即人民统治或政府遵从大多数人的意愿,民主就会是一件坏事——对于个人自由和文明生活的优雅品质都是有致命危害的。从很早的历史时期直到大约100年以前,几乎所有智者们都抱有这种观点。直到近50年,民主才开始变成好的事情。⑩甚至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代,民主依然是一个语义含混、褒贬不一的词汇。法国学者迈耶指出,在法国大革命前夕,“民主一词的涵义仍模糊不清,此后它又与雅各宾专政,恐怖以及无休止的法国军事侵略联系在一起”。同样,在美国建国之际,“宪法的制定者了解雅典的模式,但他们中的多数人反对这样的制度。”在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等人看来,将审议权或司法权全部或部分地委诸于人民的集合体,可能会造成错误、混乱和不稳定,因而民主政体实际上是一种糟糕的政体,只有共和政体即代议制政体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即使是在民主的价值得到广泛确认的历史条件下,民主的理论和体制建构,也始终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不同时代,不同发展境遇下的人们基于不同的政治诉求,都会赋予其不同的内涵。“每一代人必须为自己再造一遍民主,民主的本质与精髓乃是某种不能从一个人或一代人传给另一个人或另一代人的东西,而必须根据社会生活的需要、问题与条件进行构建。”说到底,民主并非人类政治生活的终极价值,民主只是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每个国家在应对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挑战的过程中,都必然要综合社会发展的多元价值诉求,以及实现这些价值的社会现实条件而确立民主在政治发展以及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定位,进而基于解决面临的迫切问题的需要确定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目标,并在多种社会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特定的民主制度形式。

民主首先是一种价值理念。当民主成为现代政治的核心价值时,人们几乎把自己最珍视的政治价值都寄寓在了民主这一神圣化的字眼中,以致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仪的民主轮廓,因而在今天,实际上并没有一种真正的民主理论,有的只是各色各样的民主理论。美国学者科利尔 (DavidCollier)和斯迪芬·莱维茨基 (Steven Levitsky)甚至找出了550多种“分支类型”的民主。无论就人民主权地位的体现或公意的表达,还是国家治理过程的公众参与而言,民主都是现代政治的一个核心问题,任何旨在推进社会变革的主张都不可能绕过民主这个门槛,都必须对什么是民主以及如何实现民主的问题作出自己的反应。这就意味着,在现代社会,任何一种政治思潮都有自己的民主理论,由此也形成了自由主义民主与共和主义民主、理性主义民主与经验主义民主、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精英主义民主与大众主义民主等等的理论分野,形成了民主话语众说纷纭令人无所适从的局面。

民主内涵的丰富性和歧义性,不仅源自多元民主思潮不同的话语系统,而且源自民主概念被寄寓的政治价值内涵的多元性。由于民主已经成为现代政治价值的象征性符号,因而几乎现代政治的每个重要价值理念或多或少都与民主有着含混不清的关联。“虽说民主本身不是自由,但是它却是保障自由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说民主意味着自主治理,那么,自由就是民主的重要前提。同时,自由也是民主政治追求的终极目的,因为它是人对自己的基本生存价值的设定。因此,自由乃是民主的应有之义,在自由主义民主的理论视野中,没有自由就没有民主可言,民主究其实质乃是保障自由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民主总是意味着平等。现代民主政治以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权利为前提,并着力保障公民以平等的权利参与选举,参与各种公共事务治理。就此而言,没有平等就没有民主可言。民主还往往与宪政联系在一起。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中曾给宪政下过一个简约而著名的定义:“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严格地讲,宪政是民主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且宪政与民主的侧重点和内涵是有区别的,民主强调的是权力的归属,宪政着眼的是对权力的限制。但与此同时,民主的价值的确又可以涵盖宪政所追求的目标,宪政制度本身就是实现民主价值的制度要件。民主还与共和相关联。孟德斯鸠说过,“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从词源学上讲,‘共和’的意思基本上相当于公共财富或公共利益。共和意味着最高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权力的渊源是人民,以及政府是由人民建立的并且是向人民负责的。”这样,共和政体同样可以视为民主政治的具体实现形式。显然,民主被寄寓了过多的原本并不属于民主范畴的政治价值。正如张凤阳指出的那样,所有被人们判定合格的“民主政体”,实际上都不是“纯粹民主”,而是“复合民主”。换句话说,现代西方国家的治理结构,既混杂了若干“非民主”的成分,更安装了一些“防民主”甚至“反民主”的部件。今天被一并归于民主名下的文明政治成就,事实上有许多来自别的政治传统。民主与自由、平等、法治、宪政、共和等重要政治价值不同的匹配关系,决定了民主在不同国家政治价值体系中不同的地位,乃至民主的具体界定方式,决定了各国基于特定政治情境和政治目标所表达的民主价值诉求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

民主内涵的丰富性还因民主价值和民主实践在非政治领域的拓展而变得更加复杂。近现代的民主是在反抗政治专制和压迫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但专制和压迫显然并非政治生活特有的现象,而是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民主价值的提升必然带来民主价值在社会各领域的全面渗透,形成民主价值泛化的趋势。19世纪末韦伯夫妇提出了“工业民主”的概念,主张打破企业内部专制的权力结构,改变资方在企业管理中的特权地位,建立让工人参与企业管理的组织结构。随后,工作场所的民主参与进一步扩展到了经济政策过程之中,形成了经济民主的相关理论。奥塔·锡克认为,在西方民主国家中,经济政策的决策权越来越操纵在不具名的官僚机器之手,基本上已经社会化的工人同少数权力精英的决策之间的矛盾正在增大。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必须从经济民主化的新办法中去寻找,不但要维护政治民主,而且要使之扩展到经济中去,才能实现广泛阶层人民群众的真正利益和发挥他们的责任。”美国芝加哥洛约拉大学哲学系教授戴维·施韦卡特甚至进一步将经济民主理解成为一种非集中化投资的计划与“车间民主”相统一的“市场社会主义”,认为它是资本主义的替代方案,它可以保证更高的效率、更合理的增长以及更多的平等、民主和富有意义的工作。

同经济民主相比,社会民主的概念更为宽泛。早在19世纪30年代,托克维尔考察美国民主时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美国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民主的。上世纪初美国进步主义思潮的重要代表人物杜威突出强调了民主的教育功能和道德价值,认为民主既是一种政治制度,又是“一种社会的和个人的生活方式”。在杜威看来,只有当民主深入到了生活的细节之中,成为每个人的基本生活信念时,民主体制才会真正得到巩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民主社会主义思潮立足于社会现实生活,将平等的权利从以往各种民主观所关注的选举、言论自由等政治权利,扩展到包括生存、工作、休息,以及住房、医疗保障、受教育等各方面,将“民主”问题转化公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同样极大地丰富了民主的内涵,并且使民主具有了可以切实感知的内涵。在当代民主“重返日常生活领域”的变革实践,通过社会、文化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民主文化建设来影响政治决策构成了民主创新实践的重要内容。在吉登斯“生活政治”的视野中,两性关系、婚姻、家庭、亲属关系等都被纳入民主实践的范围。

民主实践从传统的政治领域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民主理论从单纯的宏大叙事演变为包含宏大叙事和微观叙事在内的庞大话语体系,预示着民主实践将是一种无止境的尝试过程,民主理论则是一个极具包容性的开放系统。“民主可能会继续保持其不仅作为一个具有争议性的概念,而且是一个批判性的概念:即是一种标准或理想,现实通过其得到验证并发现自身缺陷。”尽管经济民主、社会民主、文化民主以及生活政治等等在今天充其量都只停留在初步尝试阶段,但它们都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民主的想象空间。那种将民主仅仅理解为一种政治制度建构,进而又将其等同于西方主要国家在特定的历史进程和文化社会背景中形成的制度形式的一元式民主理论,已经完全过时。

三、民主政治的多元实现形式

任何普适价值都可能存在多元的具体实现形式,民主同样也是如此。要将民主的理想转变为现实,就需要建构形成一整套让民主有效运转起来的政治体制和制度安排,将民主价值体现到现实的政治秩序之中。而正如各种政治思潮几乎从未在什么是民主的问题达成一致一样,世界各国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也从未形成一种得到广泛认同的民主体制的标准形式。“民主能够依据时代、历史、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宗教、政治文化、制度安排以及国际形势的不同而采取非常不同的形式。”

民主政治的原型,是人民主权与人民治权相统一的“直接民主”。古代雅典之所以能够实行最接近于人民直接统治理想的直接民主,同城邦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是古代雅典式的城邦国土狭小,公民人数不多,人们相互之间比较熟悉,有进行公民讨论表决的可能性;二是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城邦政务比较简单,主要事务有可能付诸公民表决;三是城邦的奴隶制使大部分公民摆脱了生产劳动,有较多闲暇时间参与公共事务。直接民主制的上述特殊条件在现代民族国家均已不复存在。一位古希腊哲人曾经感慨,最佳的公民规模只能是在一个演说者的视听范围内可以集合起来的数目。在政治共同体扩展为规模庞大的民族国家,公共事务的数量规模及其复杂性也急剧扩大之时,国家事务的直接民主治理变得越来越难以想象。古希腊之后再也没有出现类似的民主政体就足以说明雅典式的直接民主本身就是一个特例。近代以来,随着自由民主逐渐占据主流思潮地位,直接民主因可能导致“政治肥大症”、政治运作低效率,特别是“多数暴政”而受到了广泛质疑和攻击。在法国大革命充分暴露出公意的强制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之后,人民的直接统治,作为民主的可能实现形式完全退出了人们的视野。无论是否还有人憧憬这种民主实现形式,但在现实性上,哪怕是思想相对激进的人们也不得不承认,人民的统治需要得到必要的限制,需要寻找比直接民主更加切实可行的民主实现形式。在社会底层民主参与热情高涨与政治精英阶层极力试图驾驭这种政治冲动的博弈过程中,以代议制为代表的间接民主体制逐步建构起来,并逐步成为人们心目中民族国家最具现实性的民主政治实现形式。

问题在于,间接民主的制度形式同样也是纷繁复杂的。一个国家的政治体系不是一个封闭的自组织系统,而总是同经济状况、文化传统、社会结构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等等构成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民主在一个国家的具体实现形式是人们对民主的主观认知同政治体系自身的演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并因此而呈现出了浓厚的民族文化的特色和发展的阶段性属性。美国学者霍华德·威亚尔达在其主编的《民主与民主化比较研究》一书指出,建立在“制度化的竞争性选举、政治自由、政府的定期更换”基础上的民主观念应该拓展。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本国的历史传统、文化和制度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创造着本土的民主。如欧洲更强调社会民主,更倾向于把民主建立在社群主义而不是个人主义基础上,认为平等不能仅仅限于政治或法权意义上的平等,还应体现在社会和经济领域。俄国的民主在具体的运作中,对权威的崇拜和集权化的倾向一直与自由分权民主相矛盾。拉丁美洲的民主,由于经济欠发达、长期的殖民统治、罗马天主教会的信仰,不重视法制,更强调领导者个人的影响力,认同社会有机论和法团主义,强调权威、纪律、等级制和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亚洲的民主受儒教影响深远,强调一致、纪律、秩序、荣誉、教育、家庭义务、团队精神、共同体意识和精英作用等等。伊斯兰地区的民主,宗教组织和宗教法起决定性作用,而非洲的民主目前仍受到贫困、饥饿、疾病、战争和族群冲突等问题的困扰。因此,“民主既是普遍的,即它具有的某些核心内容可以适用于全球;同时它又是特殊的,即所有国家和地区都以各自的方式实践着民主。”

民主政体是社会多元政治力量错综复杂的互动博弈的产物,不同的社会结构、政治分层及其力量对比,以及多元政治力量的博弈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民主政体最终可能的样式。政治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分配,不同的社会群体一旦形成较为明确的群体意识,就会想方设法组织和动员一切资源介入到政治博弈过程中来,力求最终形成的政治体系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自身的利益。就此而言,每个国家的民主体制从来都不是按照事先设计好的蓝图建构出来的,也不可能是一个纯粹的制度移植过程,而是在各种利益群体的政治冲突、政治对抗及政治妥协当中形成的一种政治均衡格局。

民主政体是由众多相互匹配、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构成的复杂体系。民主政治说到底是一种国家治理模式和管理体制,各国的民主体制实际上是由特定的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等等共同构成的某种具体的治理结构。这些制度安排的不同特征,它们之间多样化的组合方式,以及它们同该国经济、社会体制及政治文化传统的不同匹配方式,都决定了各国形式上相近的民主体制无论体制的具体运作过程还是实际功效都有着显著的差异。罗伯特·达尔曾经通过比较22个稳定的民主国家,发现各国的立宪体制有着非常不同的具体制度安排,从而纠正了将美国宪政体制当作西方民主政体的标本的模糊观念。譬如,在国家结构上,在除美国之外的21个民主国家中,只有6个同美国一样采取联邦体制;在议院制度上,强有力的两院制只在美国和其它3个国家存在;用来制约多数决定原则的不平等的代表权,即第二院的人数与各联邦单位人口数目不成比例,各国的相关规定差异很大;在选举制度上,22个民主国家中有18个实行“比例代表制”(按所获票数获得代表份额)及其变体,而英国、美国、加拿大三国则实行典型的单名制选区制度;在行政权方面,既有美国这样总统制,也有英国这样的议会内阁制和法国的半总统制……如此等等。可见,同样是民主政体,不同的政治制度设计以及不同制度安排相互之间构成的多样化的匹配模式,实际上使西方各国的民主政治有着非常不同的体制样式,以及具体的运作机制。

四、民主政治成长的多元路径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体制样式,同样也不存在普适性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即使是一些国家的民主体制明显体现出了更高的运作成效,在维持了政治局势的动态稳定的前提下较好地实现了国家治理与公民权利保障的统一,但对于其它国家来说,这种民主政体的“榜样”说到底只是借鉴的对象而无法将其制度安排直接移植到本国,毕竟每个国家的民主体制以及发展路径都是由该国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就此而言,没有绝对好的民主体制,有的只是更适合某一国家的民主体制。

西方的民主实践充分表明,现代民主政治体制,不是一种简单的政治制度安排,更不是人为设计的产物,它“作为一整套生活方式,深深地铭刻在西方的文化、社会和经济之中”。亨廷顿在谈到发展中国家借鉴和移植发达国家的政治经验时曾经指出,“现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扎根于社会多元主义、阶级制度、市民社会、对法制的信念、亲历代议制度的经验、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分离以及对个人主义的坚持,所有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欧开始出现的。”正是这些对非西方国家来说相当陌生的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最终孕育出了西方的民主政治体制。

英国最早建立了现代宪政体制,为现代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最初的“原型”。可以说,英国是在没有任何政治参照系的情况下,在各种现代性因素与文化历史传统共同作用的背景下,通过各种政治力量错综复杂的政治博弈推动了政治体制的渐进式演进,走出了一条典型的内生型的政治发展道路。英国之所以能够以渐进、妥协的方式逐步建构形成现代民主政体,同英国特有的一系列政治条件和文化历史传统,如悠久的习惯法传统以及由此产生的“王在法下”、“法律至上”的信仰,尊重历史和传统的经验主义、保守主义政治性格,相对均衡的政治格局以及注重妥协的政治习俗等等,有着密切的关系。

如果说英国最早确立了君主立宪体制,为人类社会贡献了以宪政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政治经验的话,那么,美国则完成了“民主制度在一个大国和一个大的民族中的实现”,证明了代议制作为现代民族国家民主政治的制度形式的有效性与现实可能性。只要我们认真地检视美国的建国历程及其拥有的种种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们就不得不承认,虽然美国的民主体制凝结和闪耀着美国政治家、思想家丰富而深刻的政治智慧,但就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条件而言,美国实在是太过幸运,其在民主政治上的种种制度创新成果,同其所拥有的种种先天性的条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除了地理环境和资源条件以外,美国独特的民情,以及独特的历史传统也为其民主政治体制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首先,美国是一个由移民融合而成的年轻国度,没有专制统治的历史遗产,更没有根深蒂固的支持专制统治的社会思想基础和权力网络,相反,由于建国前夕绝大多数欧洲移民都是抱着逃避宗教迫害和专制压迫,寻求自由的新国度的理念来到美洲大陆的。移民们强烈的独立、平等、自由意识,以及自主治理的信念,为这个国家积极探索没有先例的民主体制奠定了牢固的社会根基。其次,美国建立代议制民主体制具有深厚的基层民主治理的实践经验的支撑。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经历的是一条典型的自下而上的道路。在国家共同体还未形成之前,乡镇自治的实践经验早已相当丰富。这使得美国有可能在保留地方自治基础上来探索代议制这样一种大国民主体制,形成国家层面的代议制民主与地方自治、基层社区及社会各领域的自主治理相互匹配的民主政治体系。再次,没有历史包袱的移民国度,决定了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社会相对平等的国度。在此,既没有欧洲那种贵族势力和教士阶级享有的特权,也没有悬殊的贫富差距,这使得美国有可能基于政治平等的原则以较快的速度推进选举民主的发展。显然,美国之所以能够比较顺利地建立代议制民主体制,并使这种体制得到长期巩固,同它所拥有一系列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社会条件是分不开的。人们尽可以艳羡美国的民主,但对照本国的国情,却往往不得不懊丧地承认,那种民主也只有美国才有可能拥有。即使是在欧洲国家,尽管美国代议制民主的成功经验受到了重视,但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复制美国民主的发展历程,各国建设现代民主政体的努力都经历了不同的路径,遭遇了不同的坎坷。

民主化进程的复杂性和路径的多样性,在国情与欧美国家迥异的发展中国家表现得更为突出。发展中国家普遍是在国家治理面临严峻挑战,甚至在维持政治局势稳定的基本条件都不太具备的情况下,开启其政治转型历程的。尽管在民主的普适价值逐步在全球范围扩散的过程中,这些国家也曾力图通过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来加快本国的民主化进程,但传统政治秩序根深蒂固的制约和影响,现代民主政体社会根基的缺乏,传统政治观念和政治心理与植入的政治制度的冲突,都使发展中国家在民主化进程中遭遇的挫折,以及由此呈现出的发展历程的多样性、复杂性远远超过了欧美国家。

一个国家最终呈现出什么样的通往民主政治的路径和具体进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现象。一方面,一个国家特定的民主政治发展的初始条件,在很大程度决定了民主政治发展的突破口和发展路径,进而形成民主政治发展的某种“路径依赖”现象。同时,外部国际环境以及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历史传统与民主政治发展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主化路径和策略的选择空间。“在任何一个特定的国家,民主化都是某些一般的原因加上这个国家其他一些特有的因素相结合的产物”。就此而言,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进程存在着诸多客观性的制约力量,而不是一个任意的人为选择过程。另一方面,民主政治的发展毕竟又是一连串相互影响的政治事件、政治活动构成的过程,政治领袖及政治精英群体的选择及其所作所为,的确又能给民主化的具体进程施加相当重要的影响。因此,民主化的进程是客观因素与主观选择的统一。无论是初始条件的差异,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因素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还是政治领导人在危机或机遇面前的选择,都决定了的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将呈现出同西方发达国家当年的历程截不同的纷繁复杂的画卷。

综上所述,民主是价值的普适性与实现形式的多样性的统一,而恰恰正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规定性和外在表现形式的动态性和开放性,为发展中国家积极探索有效的民主实现形式,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就需要在毫不动摇地确认民主的普适价值,广泛借鉴其它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的同时,对发达国家建构的自由民主话语霸权保持清醒的意识,防止将民主一元化、绝对化,将民主价值的普适性替换为西方自由民主体制的普适性,坚定不移地致力于探索既能增进国家的有效治理又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既能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又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民主实现形式。

[注 释]

①[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53页。

②[英]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376-377页。

③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2年人类发展报告:在碎裂的世界中深化民主》,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

④ 俞可平:《马克思论民主的一般概念、普遍价值和共同形式》,《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3期。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81-282页。

⑥ [美]霍华德·威亚尔达:《民主与民主化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前言”第1页。

⑦俞可平:《马克思论民主的普遍性》,《学习时报》2007年9月17日。

⑧ 温家宝《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2007年02月26日。

⑨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7页。

⑩转引自[英]安东尼·阿伯拉斯特:《民主》,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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