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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劳动观”的双重视角──基于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的不同立场

2012-01-27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自然界生产力马克思

胡 建

(浙江行政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马克思的“劳动观”是其理论中最重要的基石,它被规定为人类安身立命的终极凭借。这正如他本人所指出的:“他们(指人类──引者注)是什么样的,这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然而,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劳动”概念却有两种不同的表述。一种是“对象化”活动的概念。其演证逻辑为:“人双重地存在着,主观上为他自身存在着,客观上又存在于自己生存的这些自然无机条件之中。”这就是说,在客观上,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必须依靠外部世界而存活,因此他与自然界中的任何事物一样,都是受动的“对象性”存在物;但在主观上,人又是具有自我意识的存在物,所以他的生存具有超越性,人能够通过人所特有的“对象化”活动方式把自己从自在世界中提升出来。所谓“对象化”活动,也即作为存在主体的人,他在以某一对象为自己生命的存在对象时,他也依自己的意向与能力改变对象,从而在改变当下的生存境遇时为自己创设另一种更值得自己生存的境域。这样,在“自己是自己的存在方式的理由”的意境上,人是“自由”而非“他由”的存在物。人的“对象化”活动实质就是劳动实践,因此,“劳动”对于人类具有本体论价值──它赋予人类相对于自然的主体地位。然而,马克思又在晚期著作中将“劳动”概念界定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依据这种意趣,人类劳动又非主体径情直遂地改造自然并滿足自身需要的活动,而是必须遵循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规律性活动。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会提出两种意趣不尽相同的“劳动观”呢?这两种“劳动观”的逻辑心路究竟是怎样的?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进行探索,以厘清马克思的“劳动观”之本真意涵。

一、工业文明的“劳动观”:“劳动”对人类的本体论意义

当我们考察“对象化”活动概念诞生的历史背景时,可以发现它是工业文明的产物。马克思将自己的学说称作“实践唯物主义”,而“实践唯物主义”的首要原则就是“实事求是”,即根据现实存在的境遇来说明事物的本质。马克思时代的现实境遇是工业文明,所以,映入马克思眼帘的首先是:近代以来,人类劳动借助科技理性而改造自然并使自身获得巨大发展的现实。马克思曾形象而准确地描述过“对象化”活动的方式:“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在存着。”从中可见,“对象化”活动的特点是:人按照“内心图象”(马克思语)而自由能动地改造自然以满足自身需求。依据这种视角,“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这就是说,其一,人所接触的自然界都是被劳动改造过的自然界,因此,它们都打上了人的烙印──或者被人类所改变、创造,或者被人类以文化符号的形式解释、把握;其二,“自然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自然界向我们显现为怎样的”,这取决于我们与自然界的交往方式,即劳动实践的具体形式。据此,我们只能以“人”的眼光看待自然,以“人”的方式言说自然及其价值,以“人”的行为模式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在这个意义上,“劳动”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即“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本质属性,而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此处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即是人类维持“生命活动”的劳动。它对人类的价值具体表现为:

首先,劳动形成人之为人的源头。马克思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个人从自然生存出发,第一个历史性的自主活动便是诉诸劳动,迫使自然承认自身价值。因此,“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现在也和几千年前一样)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这样,就产生了现实个人与自然界以劳动为中介的最基础的对象性关系,而正是在这种关系中,诞生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在这个问题方面,如果说人类以往仅限于养生糊口的“劳动”略显佐证不足,那么工业文明的劳动模式则充分证明了:“动物只生产和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

其次,劳动建树了人类超越自然的社会。马克思指出:现实个人改造自然的活动并非离群索居的个体单干所能奏效,只有社会性的劳动才是唯一可行的手段。于是,人与人之间构成相互需要的第二种对象性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使个人确立了社会本质,并且他们的自主活动也被赋予了社会性质,更为重要的是,它导致人类维持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最基础的关系──生产关系──应运而生。事实证明,社会才是人类超越自然的真正凭据。然而,以往“人类屈从自然”的原始劳动、“人类依赖自然”的农业劳动都很难提供这方面的铁证,只有“人类征服自然”的工业劳动才充分展示了:“自然界没有制造出任何机器,没有制造出机车、铁路、电板、走锭精纺机等等。它们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变成了人类意志驾驭自然的器官或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从此,人类超越自然成为胜于雄辩的事实。

最后,劳动构筑了全部人类历史的基础。马克思指出:人还是历史的存在物与精神的存在物。因为任何一个时代的人的活动,都只是整个人类实践历史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因此,现实的个人不仅要以他所处现实社会为存在对象,而且要以过去各个时代的社会为存在对象,即“单是由于后来每一代人所得到的生产力都是前一代人已经取得而被他们当作原料来为新生产服务这一事实,就形成人们历史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这实际是说,只有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现实个人之间才能展开高层次的类活动与类关系,于是,“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而伴随着国家这种高层次的类活动与类关系,精神的重要性与日俱增:这不仅表现为人凭借思维对实践进行价值认识、评判、选择与改造,能动地导引实践活动并把经验提升为理论;更重要的是,人的意识还能以既得的理性成果和形式为对象,借助于“反思”与“反省”,不断地创发出精神文明。在这个意义上,人类高层次的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上层建筑,在本根上也是奠基于劳动之上的。而在这方面,也只有与工业文明的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与“现代价值认同系统”才提供了充分的佐证。

由此可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整个社会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三位一体,质底都是劳动的结果,因此,“劳动”对人类具有本体性价值。马克思甚至将劳动的本体论意义设定为全部人类历史演进的根本原因。这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的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从中可见,人类劳动的生产方式构成社会演进的决定性因素,而生产力(劳动建构的人类本质力量)是历史发展的最终动力。

二、生态文明的“劳动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

劳动的本体论意义显示了劳动价值的普遍性,但普遍性只有寓于特殊性才能存在。这驱使马克思进一步细化探讨特殊的资本主义劳动形式。然而,当他这样做时,却发现,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以资本主义为其主要形式)充滿了悖论: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一方面,它通过科技进步而改造自然,使自然成为人的“有用物”,为人类演进提供了丰厚的物质基础;但另一方面,这种劳动模式却产生了具有全面对立性质的“异化”现象:它使表面上人控制物的劳动过程在实质上蜕变为物(作为生产条件的“资本”)控制人的过程,这使得劳动只能以客观事物的自我运动(资本的自我增殖)为存在形式;于是,“劳动”对自然的耗费不受人的制约而只服从资本的需要──它以无止境地掠夺自然资源以实现资本无限增殖为目的。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生产方式,都仅仅以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效益为目的。那些只是在晚些时候才显现出来的、通过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产生效应的较远的结果,则完全被忽视了。”换言之,这种劳动模式终将引发全面损毁人类生存之自然根基的生态危机。据此,马克思认识到,由工业文明抽象出来的“劳动”的本体论价值,只能从一般性的意境去肯定,而对于现实的工业文明的劳动模式,则应该以超越工业文明的眼光去具体地剖析其中的矛盾,进而发现解决现代性生产矛盾的思境。

所谓“超越工业文明的眼光”,实际上是指称后工业文明的以产业生态化为主要特征的生态文明视角。生态文明是一种有待建立但尚未实现的新型文明,是现代人类在历经岁月沧桑、饱受生态苦难之后的一种阅历、一份感悟;它蕴含着现代人类对历史实践的理性思考,也蕴含着现代人类渴望挽救地球家园、创建美好未来的真诚向往。根据生态文明的视角,马克思发现:“劳动”并非仅如工业文明之所见──人类借助科技而径情直遂地改造自然的过程,相反,它要受到自然界的逆向制约,这其中的尺度就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其质底表现为“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双向过程。即在劳动过程中,一方面,人的“劳动力首先是已转化为人的肌体的自然物质”对外界的自然物质发生作用。“这就是用自然来变换自然”;也即人自身的自然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使“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特殊的自然物质”变成适合人的需要的各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因此,它突出表现为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的劳动和自然物质相交换、相结合,使劳动活动“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在这里,劳动是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出现的,因此,劳动就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但另一方面,劳动过程还是人的自然化过程,人在改变自然的同时也会改变自身。这诚如马克思所言:“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之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它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具体而言,马克思的“物质变换”关系有其三方面的意蕴:

其一,就个人而言,它是生理学、生态学意义的物质变换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不管有用劳动或生产活动怎么不同,他们都是人体的机能,而每一种这样的机能不管内容和形式如何,实质上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的耗费。这是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据此,“单个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头脑的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发生作用。正如在自然肌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集合在一起了。”所以,劳动过程首先反映了生理学的特性。而劳动的生理支出是与自然环境的生态支出相交换的,因此又具有生态学的意义。这其中的底蕴在于:人类劳动只有在资源环境提供最基本的物质来源和立足空间的前提下才能存在。这不仅需要“自然就以土地的植物性产品和动物性产品的形式或以渔业等产品的形式,提供出必要的生产资料”即使是劳动者,也首先作为“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因此,正如奥德姆所指出的:“一般来讲,人类一直致力于从土地中获得尽可能多的‘物质生产资料’,其方式是发展及维持生态系统的早期演替类型,通常是单一的农业经营。但是,人类当然并不是仅靠食物和纤维就可以生活的,他们还需要二氧化碳和氧气保持平衡比例的大气层,由海洋和广阔植被所提供的气候保护以及文化与工业需用的清洁用水(那是不能生产的)。很多生命循环的基本资源,除了供娱乐和审美需要的资源之外,基本上都是由‘缺乏生命创造力’的土地提供的。或者说,土地不仅是一个供应仓库,而且也是一个家──我们必须生活于其中的家。”由此决定了人类劳动的本质就是:人的生命系统和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人与自然在本质上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过程。

其二,就社会而言,它是经济学意义的物质变换关系。马克思指出:人的劳动是有目的的定向活动,这方向与目的是由人的需要规定的,所以,“需要”是劳动的起点与归属。事实上,“需要”作为劳动的归属突出地表现在“消费”方面。“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这就是说,消费不仅以“需要”满足的方式表征着上一生产过程的终点,而且是下一生产过程的发端,因为生产不仅满足了消费的需要,而且还产生了新的消费欲求,而这种新的消费欲求,为生产提供新的想象对象,定出新的启动目的,从而推动着劳动继往开来。在这个意义上,作为社会劳动的生产过程,既是人们的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又是其物质资料的消费过程,二者都是物质变换过程。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把产品当作活的个人的生活资料来消费,而前者把产品当作劳动即活的个人发挥作用的劳动力的生活资料来消费”(马克思语)。这就是说,前者是生产消费过程,后者是生活消费过程,因此,在这两个过程之间也存在物质变换关系,无论哪个方面超越了对方所能提供的限度,都会造成财富的浪费并破坏人与自然之间合理的物质变换关系。马克思曾针对农业经济中人们的过度生产与过度消费问题而指出:“在农业中,社会生产力的增长仅仅补偿或甚至补偿不了自然力的减少”,就会“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

其三,就人类而言,它是“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社会生产力指人类改造自然和塑造社会的物质力量;而自然生产力指自然界自身的物质生产,它创造自然价值。二者的同一性在于:一方面,在宇宙自我演化的总体性意义上,人和社会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一切生产力都归结为自然界。”但另一方面,在现实劳动中,整个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都来源于社会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的结合,包括社会物质再生产和自然物质再生产的结合。也就是说,人们在自然物质生产的基础上进行社会物质生产,把自然物质纳入社会物质生产;同样,社会物质生产又创造一个新的自然界,两者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转化,构成创造财富的同一个过程。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如果把上衣、麻布等等包含的各种不同的有用劳动的总和除外,总还剩有一种不借助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不仅如此,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因此,劳动并不是他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弟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我们根据马克思立足于生态文明的“劳动观”可见,现实的劳动并非仅如工业文明所言,乃主体得心应手地改造自然的活动,因此,“劳动”及其建构的生产力也不必然对历史运演具有推进作用。因为现实劳动的本质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因此,劳动过程是否合理地处理了这一关系,才是决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人发展的底奥。事实上,马克思就揭示了:工业文明的劳动模式(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其主流模式)因本根上的“反人性”而具有不可持续性的底据。他指出,资本作为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唯一的目的就是实现自我增值:“资本作为财富一般形式──货币的代表,是力图超越自己界限的一种无止境的和无限制的欲望。”所以,赢利成为其永恒逻辑。而在资本逻辑中,资本必然会把越来越多的生态资源吸收到自我扩张的体系中来,将浑然一体的生态系统分解为各种工业原料而消耗于不同的工业链条。由于资本逻辑是沿着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与自我扩张的路径行进的,因此,它不仅会加速对生态资源的无情剥削,而且其自我中心倾向又必然会通过转嫁污染来逃避自己应负的社会责任。这样,资本逻辑肯定会碰上“自然的基础”(马克思语)之界限。它表现为:生态资源的有限性及数量与质量的短缺将会成为束缚资本扩张的瓶颈,使资本扩张变得不可持续。然而,这只是资本扩张受阻的可能性,由于维护资本逻辑的资本制度用生产交换价值的规则调节社会的物质变换,因此能帮助资本成功地克服一切反对它增殖的界限,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本逻辑已经“失控”。而正由于资本如此追求自身增殖而不将剩余价值返回人类自身,返回与人类休戚相关的自然环境与社会文化环境,因此迟早会形成社会经济的断层、生态资源与环境发展的断层和人类自身发展的断层,而这必将引发损毁人类生存的自然根基之生态危机。这就是工业文明劳动模式之不可持续性的本真义理。

三、劳动功能实现的理想途径:现实生产与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

工业文明的劳动模式既然没有可持续性,人类就应当扬弃它而选择具有可持续性的生态文明生产方式。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实世界革命化,实际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依据这种视界,所谓生态文明的生产方式,是指人类以生态产业化为基础的劳动模式,是奠基于现实生产与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之上的生产方式。它的理论底据在于:既然现实劳动的实质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因此劳动功能是否实现,取决于人类劳动是否合理地调节了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而这决定了生态文明的生产方式与传统劳动模式具有质底差异。具体来说:

其一,就个人而言,“劳动”必须处理好滿足人的需要与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传统的劳动模式只讲物质资料生产而无视生态生产,而生态文明的生产方式却在合理调节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的基础上,将两种生产融汇于统一整体。马克思认为,鉴于现实个人与自然之间具有生理学、生态学意义的物质变换关系,因此,现实劳动不能超越自然为人设下的界限,否则,劳动的功能便会因其过度开发而走向破坏自然的负面。从人的自然属性讲,“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所以,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本根上是自然界内部的关系。这决定了人和其他生命一样也同样参与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转换和信息交流。这样,自然对人来说不只具有工具价值,而且还具有生态价值:自然生态系统的性质、存在状况及发展趋势,直接影响人的生存与劳动质量,是人类财富的重要方面。据此,人不应该仅以短期的局部的经济利益而破坏人与自然之间的合理的物质变换界限。即使是从人的社会属性来讲,在前提和终极意义上,人也不能绝对地超越自然界。实践表明,相对于满足人们的需要来说,资源环境的价值是有限的,正是这种有限性,使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循其再生时间过程,再生空间范围,再生数量规模和再生质量效果。而对非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至少应考虑其怎样利用才能使总的效益最优化,付出的资源环境成本和代价最小化,以及寻找替代资源的速度如何才能高于或至少不低于开发利用的速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现实个人的社会性劳动不仅包括改造自然以满足自身需求的物质资料生产,而且还包括维护、修复和重建生态环境的生态生产。

其二,就社会而言,“劳动”必须处理好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的和谐统一。鉴于这是经济学意义的物质变换关系,马克思认为,作为合理的劳动形式,应能根据人与自然之间合理的物质变换关系处理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平衡关系,避免过度的“异化生产”与“异化消费”。这就决定了生态文明的生产方式与传统生产模式的根本区别:传统生产模式主要是一种“粗放增长”型的生产模式,它片面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产品数量的扩张,是一种高消耗、高成本、低产出、低效益的生产模式,给自然生态系统带来沉重的压力;而生态文明的生产方式从缓和生态压力出发,要求采取“集约增长”,也称“内涵增长”的发展模式。具体地说,就是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提高。这实质上是要求社会生产采取“循环经济”的模式来解决生态问题。所谓循环经济模式,是相对于工业文明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单向流动的线型经济而言的,它是建立在生态学规律上的一种以“减量化”(在生产消费过程中,尽量减少资源消耗与废弃物的产生)、“再利用”(产品多次使用或者修复、翻新或者再制造后继续使用,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防止过早地成为垃圾)、“资源化”(也称“再生利用”,是指将废弃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资源,既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为原则,以资源(特别是物质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以避免、减少、再利用、资源化、热回收、无害化处置为处理废弃物的先后次序,构造上高度接近于“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闭路循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人类合理调节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的重要途径。

其三,就人类而言,“劳动”必须处理好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和谐统一。鉴于这是“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物质变换关系,马克思认为,人类必须深刻认识到:人作为超越自然界的主体,与自然界作为人的对象,是始终处在相互生成、双向深化的辩证运动中的。人越是彻底地把自然界作为对象,他自身就越是在深刻的意义上是主体;人的主体性越深化,自然界就越远离自在而成为自为。这个“互化”的过程,是一系列矛盾表现出的辩证运动:主体与客体、自然与社会、自由与必然等等。这些矛盾的解决意味着“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这就决定了生态劳动所追求的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具有质的差异:传统生产力将生产工具的进步作为生产力提高的内生变量,而把作为劳动对象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作为生产力发展的外部因素。而生态劳动则要求将自然生态因素也纳入到生产力系统中,作为生产力的内生变量,强调自然生产力、生态生产力对社会生产的基础地位,由以往把生产力看作是人类控制利用自然的能力转变为人类和谐利用自然创造财富的能力。这就要求人类劳动在从自然界获取物质、信息、能量的同时,也实现经济系统不断向生态系统输入经济物质和经济能量,与生态系统的自然物质和自然能量相互交换,维持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正常运转。事实上,生态系统物质能量的转化功能越强,自然循环和经济循环的转化效率就越高,生态系统的产出就越多。这些物质、能量和信息在经济系统内通过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后,交换为经济能量和经济资料再输入生态系统,来补偿其一部分输出的能量和物质,从而维持其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为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不断进行提供物质基础。马克思指出,人类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真正实现了“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注 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4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91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1-202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1-202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96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3页。

⑧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1-22页。

⑨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3-54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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