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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走过一周年

2011-09-24张韦韦杨旭东

教育与职业·综合版 2011年9期
关键词:纲要职业高职

张韦韦 杨旭东

2010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一周年。

《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前后,教育领域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本刊把目光投向了那些长久以来公众和学者普遍关注的教育热点及难点问题。

教育投入4%有望实现:教育经费成公共财政第一大支出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从1993年提出4%到“达标”,这一目标的实现整整延后了近20年。虽然这次教育界对于预期目标实现并不担心,但对4%如何实现仍有诸多疑问。有一种声音认为,“尽管4%是一个明确的数字,但具体落实下来,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毫无疑问,明确的目标,需要清晰的路径。

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介绍,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为了实现4%这一目标,国家出台了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制度等7项政策文件。2011年6月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加大教育财政投入的若干重大政策。6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7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加强经费管理等方面,对确保实现4%目标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决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如何确保2012年实现4%的目标?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吴国生对具体措施做了介绍:第一,严格落实教育法定增长的要求。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各地财政在年初安排预算时,要调整支出结构,保障财政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在预算执行中安排超收预算时,同样按照上述原则安排教育经费,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的结果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第二,进一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各级财政将在严格落实教育法定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向教育倾斜,切实增加公共财政预算对教育的投入,2011年和2012年都要明显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比例。第三,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认真落实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教育资金等措施,多渠道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

國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表示,要实现4%的目标坚定不移,但4%目标的实现也非常不易。“国务院刚刚召开了会议,规定了一整套政策措施,确保这4%目标的实现,这将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保证。同时,我们强调要把这个钱用好,用出效率来,把钱管好,用出水平来。”

据了解,201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3.69%。目前,教育已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今明两年,各级财政将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和国务院部署,更加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切实加大投入,努力在2012年实现4%的目标。

高考改革步伐加快:国家教育考试改革方案研制中

高考改革是社会最为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之一。近几年来,对高考的批评不时见诸报端,要求改革高考的呼声越来越高,已经成为了社会舆论的主旋律。

应该说,自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我国的高考一直在进行着改革探索。高考应该考什么?怎样考?高考该选拔什么样的人才?针对这些改革的热点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高考改革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政策性强。结合这些特点,教育主管部门在推进高考改革方面有哪些考虑?《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一年后,高考改革情况到底如何?

“高考是实现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是国家选拔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促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国情与其他国家不同,目前还没有一个更好的办法能够代替高考。高考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怎么考的问题。高考制度必须坚持,高考改革势在必行。”杜玉波介绍,“国家正在研究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改革方案,同时,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也即将成立。”但这些年来,高考改革大都侧重招生政策,对高考内容的改革较少。在专家看来,高考内容不改革,教育改革就缺乏深度,就很难有大的突破。在杜玉波介绍的高考改革四个思路中,其中一点就涉及改革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推进分类考试,努力解决评价导向不够合理的问题,促进高考与素质教育的衔接”;其他三个思路则分别为:改革考试评价体系,推进综合评价,努力解决评价手段不够丰富的问题,为高校招生提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评价手段;改革招生录取模式,推进多元录取,努力解决评价方式不够科学的问题,建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改革高考管理制度,推进“阳光工程”,努力解决评价过程不够公正的问题,切实维护考试秩序的公平公正。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一年来,各地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整体设计、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完善考试招生制度。云南、海南两省已经开始实施“云海工程”,除了通过高考对考生的学科能力进行考核外,还引入了“非考试”的评价方式,如心理测验、问卷调查等,来对学生学科能力以外的素质进行评价。

在云南,高考改革的步伐迈得更快些。在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看来,“改革是个系统工程。那种头痛治头、脚痛治脚、支离破碎、永远陷于点上的改革只会制造新的矛盾。看准了的事情就应该大胆去干!改革不能总是慢慢等、慢慢来,因为那么多的学生、那么多家长早已等不起了!”

不久前,云南省教育厅做出决定,从今年开始,省属高校将推行高校院系专家录取制。招办将考生按院系或大类投档,各校组成的专家团队在客观分析考生的综合素质情况之后,提出是否录取的建议。新生入校以后,要根据其特点进行一年跟踪,然后再确定个人的专业培养方向。这意味着云南已开始尝试将自主招生与多元评估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高考制度的改革。

据了解,除云南、海南外,上海、浙江、山东等省市也已经开始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开考试的探索。

职业教育与产业对接加速:建立对话协作机制成立行指委

“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趋势。在这背后既是“大局”下的必然选择,也承载着职业教育发展的深刻思考。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曾表示,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它必须密切联系行业企业,实行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校企合作是产教结合的基本途径,产教结合是我国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巡视员、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王继平也认为,产教结合要求教育与产业保持密切的联系,教育发展规划要体现产业发展规划,教育的内容要反映产业的内容,教育的培养规格要反映产业的员工标准,教育的供给要满足产业的需求,教育界和产业界始终要保持良性互动。要做到这一切,一条基本的途径就是依靠学校和企业这两个基本主体的密切合作来实现,通过校企合作,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但长期以来,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我国行业组织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职业教育投入结构和人才培养质量。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2010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颁布实施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职业教育与石化行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汽车行业以及有色金属行业等5个行业的对接对话活动,初步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制。据了解,2010年,教育部组织15个行业、139家企业和166所职业学校签订实质性校企合作协议。还成立了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组建了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了企业家、教育工作者及各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新机制。

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制,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立对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推进产教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要充分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要围绕行动计划的实施,以实现“五个对接”为目标。鲁昕表示:一是要以实现专业与產业、企业、岗位对接为目标,加快校企一体化建设。解决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不足和职业教育适应行业企业能力不强的问题,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中的作用,同步推进产教结合与校企一体办学,建立健全教育与行业合作、学校与企业一体共同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机制。二是以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为目标,构建新的专业课程体系。促使职业学校紧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强自身专业建设,规范专业设置管理,探索课程改革,创新教材建设,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特别是与区域产业的紧密对接。行指委要积极参与项目的指导和评估。三是要以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为目标,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行指委要动员本行业内的企业积极参与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来,推动企业积极接受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要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紧贴实际生产过程进行教学模式的改革,加快建立社会、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多方参与,以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为依据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四是要以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为目标,建立健全“双证书”制度。行指委要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的实施,开展“双证书”实施工作试点。推动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深度合作,省级以上重点学校都要在校内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点,实行学生相关课程的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五是要以实现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为目标,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各行指委要认真研究、精心指导本行业职工在职接受职业继续教育,推动企业委托职业院校进行职工培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要积极研究相关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的衔接问题,为教育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后,职业教育正在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改革创新中的作用,推进产教结合、校企一体化、集团化办学,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的紧密对接。

走出“断头教育”窘境:中高职贯通将成现实

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这一多年呼吁未果的职教难题,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后将有望解决。

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被视为“断头教育”,因为学生从职业学校毕业后,就直接进入工作岗位,很难再获得深造机会。为了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教育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被写进了《教育规划纲要》。对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是接受高职教育的“直通车”,对希望接受职业教育、谋求一份立业成才专业技能的学生而言,是一条新路。而且,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相对于高中起点的高职生培养而言,对学生的职业素养长期养成、职业能力早期培养、专业稳定等都十分有利。

今年6月25日,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在天津召开了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座谈会。鲁昕表示,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迫切需要。

今年以来,教育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目的是系统培养职业教育人才,全面为产业服务,其建立的基础是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鲁昕认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而今年重点,就是要做好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适应区域产业需求,明晰人才培养目标;紧贴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创新课程体系和教材;强化学生素质培养,改进教育教学过程;改造提升传统教学,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拓宽人才成长途径;坚持以能力为核心、推进评价模式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教师培养培训;推进产教合作对接,强化行业指导作用;发挥职教集团作用,促进校企深度合作等十个方面的衔接工作,今后两年形成职业教育体系的初步架构,力争十年内建成完整的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后,职业教育正在沿着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样的路径前行: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融通。要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课程衔接体系,以及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衔接体系,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证书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满足学生“创业有本领、就业有技能、继续学习有机会、终身发展有基础”的要求。

据了解,去年9月,上海市开展了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初中生参加中考之后进入中职学校,经过中职和高职的贯通培养,以高职文凭毕业。除了在第一学年对是否适合继续接受中高职贯通教育的学生进行甄别外,学校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分流或筛选。上海首批在4所中职学校、3所高职学校进行试点,共招生480人。其中,护理专业中职需读4年、高职需读3年,而在中高职壁垒打破之后,从中职到高职只要6年就可以读完。其他专业则把“3+3”学制压缩为5年。今年,上海继续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有17所学校参与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扩至1000名。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印杰表示,以掌握某一行业技能为目的的职业教育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而中职和高职的贯通则是建立体系的第一个步骤。未来,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研究生都将属于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职业教育学历通道畅通了,可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更多的知识型技能人才。

中高职贯通理念将有望改变以往职业教育陷入“断头教育”的窘境,打通应用型技能人才的上升通道。应该说,中高职贯通政策让中职教育更富吸引力了。

推进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院改革”已列入日程

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探索培养创新人才为核心、以学院为基本单位的综合性改革“试点学院改革”目前已经启动。

据了解,设立试点学院,最早是国务院几位参事在对高等教育改革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建议。破解当前高等教育发展深层次矛盾,关键在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学院就是一项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以学院为基本实施单位的综合性改革,实际上就是在高校内部选择一些学院,设立“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

杜玉波介绍,“试点学院改革”将在高校内部选择一些学院,设立“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区”。其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创新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扩大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实行教授治学。二是改革教师聘任、考核和评价制度,实行聘任制,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教书育人。三是改革人才招录与选拔机制,完善自主招生制度。四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试点学院项目已被列入今年国家教改办重点推进的20个重大项目之一,已从高校和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的55所高校中初步遴选出26所高校。袁振国表示,试点学院项目的启动,就是以创新人才为目标,通过体制机制上的突破,通过学生、教师资源的集中,通过培养模式的创新,能够创造出一条优秀人才培养之路。据了解,下一步,教育部将组织这些高校科学论证,完善方案,正式确定试点单位,全面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目前,“试点学院改革”试点单位正在遴选、确定中。

杜玉波表示,对于高等学校开展改革试点,要按照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既要鼓勵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又要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搞好统筹谋划、精心设计,确保教育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推进。教育改革需要付出长时间的努力,要多做实际工作,不断积累经验。

高教改革持续推进:新一轮“985工程”建设启动

经过十年建设,“985工程”重点建设学校的整体实力显著提升,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国际知名大学的差距明显缩小,已经具备了跻身世界一流大学和国际知名大学的基础。但与世界一流大学相比,我国高校在选拔创新人才培养、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制度和学术环境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相当差距。

据了解,新一轮“985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985工程”建设,建立适应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与前两期“985工程”建设相比,新一轮“985工程”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体现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考虑近期、中期和长远发展目标;将建设目标分为:若干所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一批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一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二是根据新形势的要求,调整建设重点。在继续加强学科建设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更加突出加快引进和造就学术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三是突出学校内部体制机制改革。要把改革方案作为“985工程”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在制定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时,必须同时制订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改革的重点包括:人才培养理念、模式和评价制度的改革;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落实和加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等等。四是创新“985工程”管理机制。包括:创新决策机制,成立“985工程”专家委员会,建立专家咨询监督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改革资金分配办法,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拨款机制。注重与国家其他重大建设计划的统筹衔接与集成发展。“985工程”由过去的分期建设,调整为“长期规划、动态管理、分段实施”。

杜玉波介绍,一年来,围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还有一些相关措施得到逐步落实。如加大了国家投入,启动实施了新一轮“985工程”建设,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结束语】过去一年,无论是4%、高考改革,还是中高职贯通、创新人才培养等等,这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都得到了回应,有了改变。但从整个教育改革角度来看,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基本上都解决了,现在留下来的问题都是“硬骨头”。解决这些“硬骨头”需要方方面面的力量坚持不懈地攻坚克难,而这也是下一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过程中需要着力推进的。

链接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周年大事记

2010年7月13日至14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会前,印发了新世纪以来的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010年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刘延东国务委员为组长,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20个部门相关领导参加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

2010年8月25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教育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章程》。

2010年8月27日,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部署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10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将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任务分解为190项,由60个部门承担,其中11个部门负责牵头。

2010年10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标志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2010年11月18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成立。

2010年12月2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扩大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

2011年4月24日,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2011年6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

2011年7月1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刊登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2011年7月6日,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的部署,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渠道。

2010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要求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

2011年5月16日,教育部在京召开2011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重点研究了如何加强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和企业参与,着力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等问题,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任务。

2011年6月25日,东西部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天津举行。

2011年6月28日,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主办的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

2011年7月1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工程将以质量标准建设为基础,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国家标准。

2011年7月5日,国家教育督导团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关注中等职业教育》。此次报告的发布旨在强化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责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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