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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理性自由与“此在”的真实问题

2011-08-15肖福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关键词:海德格尔康德本质

肖福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试论理性自由与“此在”的真实问题

肖福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基于康德的先验哲学而言,自由源于理性存在的必然,其“实在性”的体现依托于理性存在者或人的“此在”事实;自由的“实在性”不是作为物的经验对象,而是作为经验对象之规定的纯粹形式存在;自由作为人类存在的本质,其“实在性”既指向理性原则的存在,又指向理性原则作用的存在,并必然地表现为以人为中心的世界的统一。任何在自由问题上所取得的进展和突破都是新的路径的选择和对以往方法的解构,而非对自由和存在本身的改变,康德哲学的建立是如此,海德格尔的存在体系也不例外。因此,在不断面对困惑、重释自由之际,我们也凭借自由的问题而进入自身存在之路,并获取人的“此在”的真实。

理性;自由;存在;此在;实践理性

“对康德自由问题的阐释是必要的,因为我们于形而上学传统中认识到自由的问题关系到一种特殊的原因性……一旦自由的问题在形而上学的意义上被理解,同康德在这一问题上存在分歧不仅是不能避免的,而且是突出的。一旦自由的问题作为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被理解,它是否作为一种原因性的问题也就产生了,或者说,原因性的问题是否是一个自由的问题”[1]204。在海德格尔看来,自己在自由问题上所选取的“存在”之路不同于康德的“先验”之路。当然,在我们面对海德格尔的“分歧”时,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要否定康德的自由之说或康德理性的自由观,更没有理由认为康德的自由问题是一个非形而上学的问题,实际上,康德自由关涉理性存在的本质所在,关涉人之“此在”的意义,其纯洁与崇高正是道德原则的前提,这样的前提只有依靠形而上学这个出发点,“没有形而上学,不论在什么地方都不会有道德哲学”[2]。

如果回到康德的批判哲学体系中,我们会有这样的结论:康德的自由是理性存在的必然,而这样的必然又在知识领域被界定为消极的和在实践的领域被界定为积极的,并相应地称为理性理念和实践行为的决定原则,即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自由二分的界定里,自由的本质不会产生变化,或者说,自由作为理性存在的必然不会改变,因此,不论自由的理念离我们的经验对象有多远,它还是在我们之内,还是作为我们的本质要求而体现,尽管这样的体现不能对应于任何的自然对象。当然,“体现”的实在性就是一种“有”,一种在康德看来只是一种缺乏经验直观的对象,对于这样的作为另一层次的“实在”对象,任何感性直观都是无效的。因此,康德认为:“以经验性为条件的纯粹理性运用则是超验的,它表现出完全超出自己领域之外去提要求、发命令的特点,这与有关在思辨的运用中的纯粹理性所能说出的东西时恰好倒过来的关系”[3]17。然而,这样的情况一点也不会影响“体现”的过程,更不会导致将自由理念等同于异想天开的幻想,因为实践的理性所造成的一切意志的行为都在现实的准则里贯彻了纯粹的理性规定,即自由的原则。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关于自由的、并基于纯粹性的先验演绎所展示的不仅是同逻辑形式的一致,而且也是由我们的意志行为所证实的一种“客观存在”。不论是《道德形而上学基础》的方法还是《实践理性批判》的方法,自由的理念和道德律的原则的“实在”都是不容否定的一种特别原因性,或者说,“出自自由的原因性的规律,也就是任何一个纯粹实践原理,在这里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开端,并规定着惟有这条原理才能涉及到的那些对象”[3]18。

海德格尔在自由和理性存在的本质问题上也未离开形而上学的思考,他将康德的自由问题纳入了自己的存在哲学,纳入了“存在物之在”(the being of beings)的世界。在海德格尔看来,自由的概念同时间的概念一样,时间不是存在物,也不是存在物的总和,它是先验的形式、纯粹的“框架”,是一种在任何存在物那里都不可拥有的永恒的“持续之在”,自由的概念应该是这样的存在之域的最贴切的指称。实际上,康德与海德格尔是在对一个共同问题(自由)的形而上学思考中走上了不同的道路。而且,海德格尔也意识到,康德在自由及原因性概念上更为原创、更为基本(more radical),尽管他在存在论的方向上能够独立地标示自己的自由之路,但他还是不断地回到康德的自由观及原因性概念中,这一情况在《人类自由之本质》一书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他认为,一旦自由同康德所言的一种特殊的原因性联系起来,这样的原因性就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即原因性本身就成为了能够超越自然关系的规定根据,成为一个联系存在的基本范畴。尽管这样的原因性范畴还未能在形而上学的领域得到充分的考证(这项工作至今还在艰难地进行之中,而且其结果无法预料),或者说,自由作为原因性的概念的“考察”(interrogation)未能在一个纯粹的领域完成,但这样的状况除了指出康德在这一问题上的经验类比和缺乏纯粹本体论证的立足之点外,并不能否认原因性成为自由的问题。在海德格尔看来,“原因性问题属于自由的问题,而不是相反”[1]205。显然,两者不是相互等同的关系,前者的寄身之处是后者而不是相反,所以,我们可以说,原因性是自由的范畴,但不能代替自由,自由在其本身的领域之内不仅仅有原因性的决定,更是一个绝对地拥有所有纯粹形式规定的本体领域。一旦我们将原因性范畴放置于自由之内,它就不再是经验的或可以经验的自然对象的因果关系,而是作为后者的基底和原初根据而存在。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海德格尔提出原因性问题和自由性问题的关系并不是要简单地重述传统形而上学的建构,他是要以此审视康德的自由问题,即康德自由的可行性和实在性。他认为,自由的可行性和实在性又必须同“存在”的问题联系起来,否则,自由的问题就会离开人的“此在”而失去考察的基本出发点,或者说,不论是两种原因性(自由与自然)的联结和相容,还是实践自由的实在性,它们只有在立足于人的“在世之在”(Being-in-the-world)后才会有问题的询问和答案。当然,我们也不可认为康德的自由观没有“此在”的出发点,实际上,康德也特别明确了自由问题与理性存在的关系,并指出人就是一种理性存在,只不过是加上某种限制而已(人作为有限理性存在),因此,这里的“分歧”也是一个问题在不同的讨论阶段的不同视角而已。

一旦康德与海德格尔在面对自由与自然、纯粹与实在的思考时,他们都必然地面对另一类的真实问题,即自由的真实问题。不管人们是否观察到或意识到了自由与“在世之在”的联系,任何对此联系的漠视和否定都会没有有效根据,如若不然,如此的世界与存在、如此的自由问题也就不会出现了。于是,自由与存在的必然联系便应该得以确立。然而,我们不可避免地发现,必然联系的确立远不是自由问题的解决,因为“确立”的根据和过程所需的能力和概念系统以及逻辑形式毕竟属于纯粹而难于判定其“是”或“存在”的内容。在自由的理念被赋予一种特殊的原因性作用之后,即自由具备了一种积极的品质之后,它仍然是一种理念的存在,是一种不会因为自身作用就会成为自然之物的研究对象,对于这样的非经验对象的“实在性”更不可能具有某种经验性的等同,任何来自经验的类比要么引导我们避开形而上学的问题回到现实的物质主义的潮流中来,要么将我们带入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者所必然遭遇的无限困惑之中,其结果将造成经验的无限羁绊。

如果我们抛开一切经验的对象和经验类比,我们就会获得自由的“实在性”以及取得自由与自然联系的证实吗?我们不是神性的存在(除了在我们的灵魂之内),我们也没有这样的路可走。总而言之,尽管问题尚存,谁又能否认在这样的问题上康德和海德格尔等人所作的开创性尝试和贡献呢?康德关于理性存在者的定义所要确立或希望确立的结论就是纯粹的先验形式存在与表象的自然世界的统一,实现这样的目的的可行之路就是回到人的存在自身。不管人在作为自然现象看待时是否真正等同于自然物,也不管人在作为理性的存在时是否就是人的存在自身,人作为理性存在者必然地扮演着使得世界如此呈现的角色。因此,表象的世界与其根据的世界的联系,或者说,自由的原因性与自然的因果性统一的可行性都是人的存在自身所决定的,如若对此存疑,那我们在人的存在之外就没有任何对象可以依靠了(即使有,我们也无法知道)。所以,在哲学的发展进程里,一切细微之下和一切宏大之上的问题都不会离开“我”(Selfness)而取得如此的存在,康德也不会因为“繁星密布的天空”和“道德律”而“敬畏”,海德格尔也不会因为与世界的遭遇而“烦”,“敬畏”与“烦”所表明的就是一种人之存在的困惑状态,一种明知自由原则之存在但又不能抓在手里固定下来所必然产生的状态。如若困惑与存在的必然联系因为在经验系列里无所匹配而被处置为空幻,那空幻也就没有出现的条件和理由了,而且,我们作为理性存在者的地位就会完全失去,其结果不会是“有限的理性存在”,也不会是“此在”所应该的状态,即要么归于纯粹而封闭于自身,要么归于没有主体的现象对象。但是,没有主体的现象又是什么样的现象呢?这样的现象还能是现象吗?不能是现象又该是什么?在康德看来,一切离开人的存在物的本质规定或因为自身而存在的东西都是“物自体”,即世界就是“物自体”的充实,对于这样的世界没有任何的知识可言。因此,所有的进程和探寻都会因为失去那样的“必然联系”和统一性而回到冥冥一体的混沌之中。

由此观之,当困惑的概念进入我们的意识之中时,它不仅仅是在心理和生理上所发生的感觉现象,更是联系于存在之本质的必然结果,或者说,困惑在存在的意义上所带来是不断地超越有限状态而趋向无限的历程,存在的本质就在这样的无限历程之中。“无限历程”的问题只能是基于自然对象而言,就如时间的无限基于“现在”的概念一样,没有“现在”的入口,时间的无限,及其绝对的整体性就是不可能的,当下的对象状态和存在不能离开这样的“无限历程”,即当下的状态无不体现如此存在的根据。面对如此境况,困惑所企求的目的就是跨越这样的无限历程,从而获得纯粹的存在,即自由的存在。因此,困惑就是人自身的一种必然的存在状态,它所反映的既有对自由的向往,又有对问题的不确定性的关切。不论是“向往”也罢,“关切”也好,困惑总是人“此在”的体现,或者说,困惑的意义就在于对存在与自由的揭示。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由”的目标应该是困惑的总的根源和人的“此在”的本质要求,一旦这样的要求得以实现(如果能够实现的话),困惑的过程也就终止了,自由的可行性和实在性问题也随之终止。然而,这种困惑之后的自由之在难道不会反过来将显现的自然世界作为目标吗?要知道,自由之在或神性之在依然眷念“摹本”的世界而不时“下凡”,其结果势必造成自然作为“超自由”的对象。在这里,我们为了避免理论的思辨可能带来的循环的圈子,也为了避免对经验世界和“此在”的虚空,我们只能放弃“自由得以实现”的假设,重新回到困惑的状态,回到将“此在”作为起点的状态,只有这样,我们所走的道路才是作为人的存在的真实之路,才是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者”的真实之路。基于如此的观点,我们也就自然理解了康德为什么要对纯粹理性思辨的世界加以限制,也就理解了海德格尔为什么要对“此在”加以强调了。

在康德那里,纯粹理性的思辨进程在知识的领域里所遭遇的是一种难以确定的“非法地位”,是一种因为自身有限而产生的、对于本质存在的真实性的困惑状态,其结果直接表现为理性的“二律背反”。康德先验哲学的认识论为我们圈定了知识的界限,确定了认知的范围和知识对象的有效性——一种就自然的现象界的认识。然而,认识论对理性的限制只能是出于解决困惑的需要而获得的临时的慰籍,这样的慰籍没有任何持久的根据。那永久的慰籍又在那里呢?面对这样的困惑,康德没有离开对理性存在的考察。他认为,理性是实践的,理性的成就并不因为缺少直观的经验对象而成为空幻,它所带来的“真实”就在于意志行为本身;一旦理性在思辨性和实践性方面被讨论,不论这样的过程是基于假设的前提还是经验的前提,意志行为无疑成为了洞开所有关于自由与纯粹形式原则“实在性”的关键,于是,理性存在所决定的自由与自然的统一获得了一条最为有效的途径。从这样的出发点开始,我们的困惑状态便会伴随希望的发现,那就是:那些在思辨理性的进程里显得如此遥远的、具有本体意义的存在似乎回到了我们自身,回到了我们的存在过程。因此,意志行为的过程既是理性实践的过程又是体现存在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必然性、绝对性和统一性都在理性存在者的行为中得到说明,尽管这样的说明还不是对困惑的消除或科学的哲学之路。海德格尔也是将自由、本质、存在和意愿联系起来,将“此在”的意愿视为存在的入口和自由实在性的有效说明,因为这里所说的“意愿”其实就是“纯粹的实在的意愿”ureactualwilling),它既没有任何心理的经验,也没有任何外在的目的,其实在性就在于“此在”的过程,一旦这样的过程没有任何否定的理由,“纯粹意愿”的实在性地位也就不容置疑了。

当然,不论是康德的“自由意志”还是海德格尔的“纯粹意愿”、“理性存在者”和“此在”的客观性地位应该是一个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前提(在他们看来,这样的前提在普通理性那里也会得到承认)。如果关于人类自身如此存在的“客观事实”依然被拷问,我们就会在困惑的过程中面对本体论意义上的认识,尽管这样的认识不会有任何康德意义上的知识结果,但这一过程的意义非同寻常:首先,它是这样的“客观事实”取得坚实基础的必然要求,它所面对的就是要避免在这一问题上的主观性武断,从而真正地带来如此存在的根据;其次,这样的拷问不仅仅是要回答人之存在的根据,而且也是回到人之所是的状态,或者说,人既是世界的组成,又是世界的整体,其结果就是对人之存在本质的永恒贯通;再次,这样的拷问又将问题的内容和方向放置于一个本体论意义的界域之上,从而开启了形而上学的探究之旅,因此,它无疑成为了哲学问题的中心,而这样的中心所关注的就是回到世界的整体之后,回到从自身开启系列的原因之在,即回到自由的世界。当然,由“此在”的困惑所遭遇的对自由的回归总是要联系到作为现实的经验结果之上,并成为一切经验成功与满足的根本,所以,对自由的回归应该是解决困惑的最终之路。不论是康德的先验哲学,还是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自由问题都是一个理性存在者或“此在”必然面对的问题。尽管康德在先验自由的概念上将自由仅仅作为了理念的对象,但就理性存在者的本质统一性而言,这样的理念远远不是一种消极意义所能定义的,即它的超验性还要作为一种特别的原因呈现出积极意义的特征。在海德格尔将人作为世界的存在物时,人的地位只能是非常渺小和微不足道的,然而,当他注意到人之存在带来世界的法则和规定时,人类自由的本质要求仍然还是成为了人之存在的根本。

从自由与理性存在的必然联系出发,我们又是否能够得出关于这样的“客观事实”的原因性被拷问的答案呢?尽管结论是开放的,但有一点很清楚,哲学的问题不能离开自由,人类的存在更不可能离开自由。自由作为人类存在的本质,总会在一个非本质存在的视域里造成困惑,任何在自由的问题上所取得的进展和突破仅仅是新的路径的选择和对以往方法的解构,而非对自由和存在本身的改变,康德哲学的建立是如此,海德格尔的存在体系也不例外。因此,在我们不断面对困惑、重释自由之际,我们就是在自由的问题下进入真正的哲学之路,就是在自由的问题下进入自身存在之路。

[1] Heidegger,Martin.The Essence of Human Freedom[M].trans.Ted Sadler,London:MPG Books Ltd,2002.

[2]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3]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On the Problems of Rational Freedom and the Value of Dasein

XIAO Fu-ping

Based on Kant's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freedom derives from the inevitability of the existence of reason.The actuality of freedom can only be demonstrated on the base of rational being or the fact of“Dasein”;the actuality of freedom is not the experiential objects as things but exists as the pure form which is determined by experiential objects;Freedom,as the essence of human being,the actuality of which exists as a result of the rational principles and the effects of rational principles and inevitably demonstrates the unity of world centered by human beings.Any progress and breakthrough in freedom problem result from the newchoice and deconstruction of the old theories,but are not the transformation of freedom and existence problems.This is true for the existence systems of both Kant and Heidegger;thus when we constantly face with confusion and re-interpretation of freedom,we are in fact advancing towards the path of self-being,and insight the truth of“Dasein”.

reason;freedom;existence;Dasein;practical reason

B516

A

肖福平(1962-),男,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语言哲学、西方哲学的理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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