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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院系二级管理问题与对策探讨

2010-08-15徐元俊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系部院系学术

徐元俊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高职院校院系二级管理问题与对策探讨

徐元俊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创新和具有活力的管理机制是高职学院保持生机的源泉。剖析高职院校目前在院系二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院系二级管理制度体系,进行机构与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心下移扩大系部自主权,树立学术权利强化主民监督,建立科学的监督与评价机制等对策。

高职院校;院系二级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一、目前院系二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范二级管理的制度不完善。许多高职院校都是由中专学校合并升格的,现有系部是在原教研室建制演变而来,传统的中专办学模式根深蒂固。升为高职后各项制度从无到有,一些学院管理制度达一百多项,但真正规范二级管理的制度缺位。造成院系两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利益分配不明晰,管理重心并没有真正下移。管理内容有形式主义倾向,且缺乏计划性和实效性,落实过程中系部有抵触情绪,在具体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无章可循的情况。学院各处室职能部门与系部之间、系部与系部之间,在管理工作中缺乏有效协调。教育部评估专家组在检查中就发现不少高职学院有“水流不到头”的情况。

2.系部缺乏办学与管理自主权。 因缺乏宏观指导的程序化规范,系部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和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度,造成系部管理工作目标不明确、职责不清,学院管得过多,统得过死,没有自主权而缺乏活力和积极性。首先没有人事权,由于学院对系部人员编制的控制,系部需要的专业教师进不来,聘请代课教师都很难办,而不需要的人员学院不仅不能安置甚至还要系部接受学院指令安排的人;二是没有分配权,表面上看系部有二次分配权,可核拨到系部的年度岗位津贴与课时费,要在学院制定的分配原则下一分不留地全部处置完;三是没有收益权,系部想举办一些培训班、自考班和联合学历办学来创收,可主管部门要统一收费,且不管是否有盈利,都要按总收入来提成20%以上,使系部创收的风险系数加大。这些问题的悬而未决,严重影响和制约系部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极大地挫伤系部的积极性。这种系部只承担责任,不能享有权利与利益的“二级管理”,肯定导致系部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3.学院现行的管理体制不适应。高职院校大多是由省级主管部门和市级政府主办,院长、书记通常都是由上级组织委派,且一般来自本科院校或党政机关,便遗传了机关享有行政级别待遇的陋习,官本位思想进一步强化。在管理重心上行政地位、部门作用过于显赫,教学、科研的中心地位不够突出,造成学院各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为教师、为教学服务的主客体关系倒置。首先表现在官化作风严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人员素质偏低、工作效率不高,享受行政级别的干部越来越多,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责任,庞大的职能部门、比系部教学与管理人员编制还多的行政管理人员,他们不仅享有较高的权利和福利待遇,同时还占有较好的办公条件和设备资源,同时风险、责任、压力均比系部领导要小,造成系部领导和管理人员心理不平衡,消极意识、攀比思想的产生就不足为怪了。其次是缺乏公正的评价机制,有些系部严格按学院规定办学,各项改革与创新都走在前列,却得不到学院公平公正的评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负责人同样享受岗位津贴及获得职务提升,极大地伤害了系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第三是缺乏监督约束机制,系部管理工作随意性大,缺乏必要监督个别系部可能成为独立王国,违法乱纪的事都没人查处,降低学院和系部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使学院的管理工作不能有效运行。

4.学术权利与主民管理缺位。高职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术权力很大程度上为行政权力所取代。权力过分向行政管理偏移,势必削弱了学术权力的发挥,教授、专家在决策中的权威作用被忽视。在系部学术权利的行使、教授治学、专业建设委员会仅为摆设,普遍存在缺乏企业、行业的专家参与,实际开展教学改革活动的并不多,没有起到教学管理与改革应有的指导作用。在民主管理上虽说学院有教代会机构,但那只是一个举手表决的“民主”做秀,而一般的系部民主管理意识更低,系分工会主席、教代会代表很难主动参与系部的民主管理之中。

二、创新高职院校院系二级管理的对策

1.完善院系二级管理的制度体系。学院管理层应审时度势,科学划分院、系两级管理权限,实现职能转变、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制度建设,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管理绩效;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二级管理的软环境。对建院以来学院发文进行清理,废止与院系二级管理体制不适应的陈规旧文,制定形成一套院系二级管理全新的制度体系。明确系部与行政职能部门之间的责职与管理权限,使学院的各项管理活动都能做到有章可循。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职能部门之间以及上下级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机制,形成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根据职责和权限规定,进行合理的利益划分,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的健康快速发展。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尤其是政策上的导向与控制,组织、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和系部认真执行,使系部不偏离学院的中心工作,使学院能够对系部办学方向、办学质量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实现“以政策引导人,以法规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学院由具体管理转变为监控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从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的转变。

2.进行管理体制与分配制改革。构建符合市场规律的管理体系,才能为高职教育开拓出更大的发展空间。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权力利益再分配和再调整的过程,涉及诸多部门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学院的稳定大局。因此要切实加强党委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妥善安排。以目标为导向,按责任、权力和利益来科学设置系部与职能部门,根据同质归口的原则,撤销、合并、合署办公等方式压缩现有职能部门,建立能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有效监督的决策机构,成为学院管理、决策与监控中心。建立以问责制为基本特点的岗位责任制,以管理任务确定岗位职员职级,减少或取消处、科级机构,减少“长”的位置,设置“主管”、“协管”等岗位,明确岗位之间的责任关系。精减机关处室工作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将有教学经验和管理才能的人分流到系部一线岗位上。实现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过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

教育部新的评估方案取消了要有多少博士、多少教授、多大面积、多少图书馆、师生比是多少等等硬件要求,取而代之是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双师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实训实习怎么搞的角度进行评估。因此在机构设置时要增设与企业合作和政府联络的职能部门,以适应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教学运行机制的推广,实现与地方产业对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获取地方政府更多的信息与政策扶持。

分配制度改革要有利于系部管理权限的落实,取消按照职务(或职称)的高低享受岗位津贴的做法,实行岗位目标考核的绩效管理模式,分配真正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向“双师型”教师、新技术推广能手倾斜,构建一种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有利于教学良性发展、有利于吸引有学术造谐和教学专长的管理人员安心系部工作的分配方案。

3.实现重心下移扩大系部自主权。教育部[2006]16号文件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专业建设是高职教育与社会的契合点,也是高职教育办出特色的关键。系部是学院的办学管理实体,学院应加大系部在组织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决策权、人事权和理财权,使系部的责权一致。学院采用因素分配法,按系部学生人数、职工编制数和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相结合的方式,并考虑专业性质的不同情况,核算成本收益后,将可分配收入整体划块包干给系部,由系部行使二次分配和支配权。执行“按预算拨款,按决算结算”的原则,按财政年度两个学期进行经费拨付。可这样既可以调动系部的积极性,增强激励约束能力,同时也可以打破系部之间的平均主义,迫使规模偏小的系部加大专业建设和教育改革力度,谋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完成产业需求调查,对就业岗位,确定培养目标和规格,确保专家、教授治学的学术权力充分行使,构建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生产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的新课程体系。发挥系部在教研室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设备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专业课程改革,重视课程建设过程中的企业参与,包括企业人员的介入、企业标准的引进、职业资格证书与课程教学的融合等。自主选聘任课教师,自主安排课程计划,自主进行教研活动,自主规划专业发展,自主联系就业渠道。将企业的能工巧匠聘为兼职教师,他们不仅可以担任专业课的教学,更可以担任校内实训基地或校外顶岗实习的技能指导。

按照学院的分配原则系部在进行二次分配时,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行“劳酬融促,按岗取酬,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和动态考核管理,真正体现重教学质量、重工作实绩、重对系部的贡献,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

4.树立学术权利强化主民监督。权力结构的调整是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权力下放要遵循以学术权力为主、行政权力为辅的原则。要制定学术权利章程、议事程序、职权范围及学术委员产生办法,改变目前学术组织机构虚拟的局面,使各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成为有职有权的管理者,改变以往学术问题由行政权力干涉的不合理状态。通过对权限的规定和划分,将学术问题的决策权回归给相关学术组织,使学术权力在学校管理中享有真正的“发言权”,进而使教授及其学术团体真正能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地把自己融入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中,最终实现“专家治学”和“教授治校”的目标。

在构建和谐校园中,教代会作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完善教代会的工作职责,明确学校重大发展规划和涉及每个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措施,必须经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方能推行。紧紧依靠院党委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实现“党委信任、职工依赖、参政有力、维权有方”的工作方向与目标。积极探索新的方式和途径,寻找新的切入点,进一步推进学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院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教代会代表要广泛了解民情,集中民意,承担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动员和组织更多的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院管理真正朝着依法行事的方向发展。

5.建立科学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在权力下放的同时,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学院保留一定的决策权和审定权。有权力而没有监督,就会导致权力的滥用;有责任而没有监督,就有可能放弃责任,出现失职。责权的归位,在于有力的监督。建立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是实现二级管理的必要手段,对于实施目标管理而言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权力没有监督和约束,就会失控,并且滋生腐败。监督管理约束机制是实现二级管理的重要保证,第一,学院财务、监审部门的监督,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确保有限的办学经费发挥最大功效。第二,学院学工、教务部门的监督,确保系部学生管理有序、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第三,实行院务、系务公开,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的民主监督。第四,对系部领导班子进行目标考核监督,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级、奖惩、岗位津贴等挂钩的重要依据,对系部管理工作综合考核不合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班子成员及责任人,实行撤职、降职或调离处理,使系部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专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逐步建立起自我规范、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

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是高职院校面临的巨大挑战。根据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和特点,努力探索“院系二级管理”的最佳模式和运行经验,才能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

[1] 戴娟萍. 高职院校建立院系二级管理体制之管见[J].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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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

A

1008-7427(2010)01-0032-02

2009-10-26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湖南高职院校内部管理机制创新研究》(XJK08BZC010)阶段性成果,主持人:李超任。

作者系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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