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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普反历史决定论问题的方法论再认识

2010-08-15马新民王中华

关键词:演绎法决定论波普

马新民,王中华

波普反历史决定论问题的方法论再认识

马新民,王中华

从哲学方法论的角度分析了波普反历史决定论观点的谬误,其谬误表现为:在归纳法与演绎法的关系问题上,片面夸大演绎法的作用,完全否定归纳法的意义,以至于走向了认识论上的极端;在证实原则与可证伪性原则的关系问题上,片面推崇可证伪性原则的作用,完全否定证实原则的意义,以至于理论上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通过分析波普反归纳法的片面性和可证伪性的非科学性,提出应该正确分析和对待波普对马克思主义的挑战,不必拘泥于决定论、非决定论、选择论等核心概念的争论,注重从方法论的高度彻底批判波普反历史决定论,坚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真理价值。

决定论;反归纳法;可证伪性;马克思主义

一、关于波普反历史决定论问题的理论论争

英国哲学家卡尔·波普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等著作中对历史决定论提出质疑。波普明确指出:“我试图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中证明,历史决定论是一种拙劣的方法—不能产生任何结果的方法。”[1]波普反对历史决定论的核心是反对起两个重要命题,即社会发展有其规律性和能够依据这样的规律对社会发展做出预测。波普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的序言中对反对历史决定论的论证概括为如下五个论题:(1)人类历史的进程受人类知识增长的强烈影响;(2)我们不可能用合理的或科学的方法来预测我们的科学知识的增长;(3)所以,我们不能预测人类历史的未来进程。(4)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摈弃理论历史学的可能性,即摈弃与理论物理学相当的历史社会科学的可能性。没有一种科学的历史发展理论能作为预测历史的根据。(5)所以,历史决定论方法的基本目的是错误的;历史决定论不能成立。波普认为马克思主义是迄今理论中最纯粹、影响最广泛因而最具危险性的历史决定论的形式。波普以批判理性主义自称,反对逻辑实证主义和经验论,否认社会历史发展存在客观规律,其批判的方法论基础是反归纳法原则和可证伪性原则。经验论把归纳法看成是从有限的经验事实向普通的理性知识扩展的惟一有效的“通道”,而波普认为从逻辑上看归纳推理是不合理的。针对逻辑实证主义和经验论提出的可证实性原则,波普别出心裁地提出了可证伪性概念。波普认为,首先,它可以用来解决科学划界问题。波普尔认为凡科学的理论原则上都可以反驳和否证,凡不具有可证伪性的陈述或体系都在科学界限之外;其次,它可以用于解决归纳问题。他认为对归纳问题的解决要以对科学划界问题的解决为依据,而科学划界的标准就是可证伪性,可证伪性的方法不必以任何归纳推理为前提。科学理论是通过不断的证伪、否定、批判而向前发展的。波普认为,马克思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的副本之间具有相似性,它们的知识源泉近乎相同,他把马克思主义与法西斯主义一起列为是整体论、本质主义、历史主义的极权主义式的政治观。波普认为,整体论、本质主义、实证主义、历史主义等方法论都是不能被证伪,因而是威胁开放社会的伪科学,必须摒弃。波普虽然也承认马克思有许多功绩,但是波普还是要攻击马克思,因为波普认为马克思是“一位错误的预言家。他是历史进程的预言家,他的预言并没有实现;但这不是我的主要责难。更为重要的是,他误导大批有理智的人相信,历史预言是探讨社会问题的科学方式。”[2]

对于“社会发展是否存在客观规律”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但是从波普否认社会发展具有客观规律以及把马克思主义与历史决定论联系进行批判,并且从方法论上貌似有如此严密的论证,对马克思主义构成了巨大的挑战,一石激起千层浪,在中外理论界引起更加持久激烈的争论,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学者对此也做出了积极回应。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出于捍卫马克思主义的朴素感情,坚持“历史决定论”,反对非决定论;有的学者把它进一步冠之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决定论”[3];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超越了“决定论”;有些学者赞同非决定论,否认社会发展存在客观规律;有的学者赞同“历史选择论”,但是对于是选择论从属于决定论,还是决定论从属于选择论的认识又并一致;有的学者主张超越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用“决定性”取代“决定论”,“非决定性”取代“非决定性”;有学者认为决定性即决定论,两者没有区别,但是有的学者并不同意这一提法,并认为波普是“准决定论者”[4];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既不是决定论、辩证决定论,也不是‘在主张决定论的同时又主张非决定论’,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非决定论;马克思主义哲学超出了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两极对立”[5];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既非历史决定论、历史选择论,也非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辩证统一’,而是历史制约性和主体选择性相统一的历史规律论”[6]。

对于长期受到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熏陶的我国大部分学者来说,波普的反历史决定论对马克思主义构成了严重的挑战,不论是否承认马克思主义属于历史决定论、辩证决定论,还是以其他名词称呼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内核,不能不出来进行应战。然而反思一下,波普的批判真的毫无道理,纯粹属于无稽之谈吗?恐怕也难以这样界定,否则波普的思想就不可能在如此较长的时间内具有影响力了,但是对相当一部分学者来说,无论从情感上还是从理性上都难以接受波普的反历史决定论以及由此带来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污蔑和攻击。但是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理论界对历史决定论的认识纷繁复杂,对“决定论”和“非决定论”、“选择论”等关键概念认识是不一致的,甚至是模糊的,以至表面看似不同观点之间激烈的交锋可能带来的是更多的疑虑与困惑。波普反历史决定论是与他的方法论密不可分的,因此我们与其对“决定论”、“非决定论”、“选择论”等概念纠缠不休,不如重新审视波普的方法论。

二、关于波普反归纳法问题的再认识

波普反历史决定论首先是建立在对归纳法的否定基础之上的。波普的所谓“归纳问题”,就是能否证明归纳推理正确的问题,也就是能否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建立普遍真理的问题。在波普看来,个别的经验事件是单称命题,但是规律是普遍性的,是全称命题。波普否定从单称命题中能归纳出全称命题的理由有下面两点:首先,有限不能证明无限,过去不能证明未来。个别事件无论重复多少次,它始终是有限的,不能穷尽所有事件。在历史基础上的归纳结论预测未来所有情况,这是很令人怀疑的。波普否认从单称陈述中能归纳出普遍陈述的第二个理由是“归纳原则”没有根据。归纳原则承认可以从过去可以推论未来的原则,但是这种论证方法是荒谬的。因为它是用一个自身尚待证明的论据以论证其自身,即用“过去能推论出未来”这个自身尚待证明的论据,以论证“过去能推论出未来,因而陷入了无穷的循环论证的错误。

波普反归纳法问题实际上又把人们的思绪重新拉回到考虑归纳法与演绎法的关系。关于归纳法与演绎法的争论也由来已久,波普并非是挑起争论的第一人。历史上的演绎主义者都片面夸大演绎法的作用,贬低或否定归纳法的意义;归纳主义者则相反,贬低或否定演绎法的作用,片面夸大归纳法的意义。由于他们把归纳和演绎这两种互相依存的逻辑方法形而上学地对立起来,因而对归纳法和演绎法都不能做出科学的说明,形成了所谓“归纳问题”和“演绎问题”,波普也难逃历史的窠臼,波普完全否定归纳法的作用也是站不住脚的。归纳法是认识由特殊到一般所必需的推理形式。科学发展的历史事实证明它是不可缺少的,大量的科学理论与定律的发现都与运用归纳法分不开,否定归纳法就切断了认识从特殊上升到一般的必由之路,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真理。从方法论上看,波普割裂了归纳法与演绎法的关系,走向了极端。从价值层面来看,他完全否定归纳法的作用,使人们进行大量科学观察总结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以后实践的努力成为白费工夫,瓦解了人们认识事物的积极性,使人类进入一种盲目无所适从的境地,无益于人类认识未知的世界。

三、关于波普可证伪性问题的再认识

我们知道,逻辑实证主义的理论是建立在一个重要原则基础上的,这个原则就是“证实原则”。波普与逻辑实证主义相反,认为科学知识或科学理论是不能用经验证实而只能用经验证伪。他的理由是:一个个别的事实或单称命题是能够用经验证实或证伪的。但是科学理论则不然,因为它们不是单称命题,而是普遍命题,它们具有普遍(无限)的有效性,具体、有限的经验事实是无法证实这种普遍、无限的科学理论的。不言而喻,波普的这个见解是与他的反归纳主义立场相联系的。因为归纳的方法就是以个别证明一般的方法,否定了归纳法自然也就否定了全称命题可以证实。波普认为理论虽不能为经验所证实,但能够为经验所证伪。他认为作为科学理论的全称命题虽不能为大量经验事实所肯定,但却能被个别经验事实所否定。波普认为他的证伪原则是建立在逻辑不对称之上的,证实是归纳问题,证伪是演绎问题。这又重新回到了演绎法与归纳法的关系问题,历史上无论哪一方也无法完全驳倒对方,对演绎法与归纳法的争论以前论述很多,在此就不在赘述。

从另一个角度看,波普的可证伪性原则存在着自相矛盾的问题,而且其所起的作用是解构的。一个科学理论不能被证实,只能被证伪吗?这个说法本身存在问题吗?用来证伪的前提即科学理论本原从哪儿来的,那么证伪的标准又是什么,证伪的标准又是从哪儿来的?波普的回答是经验,即依靠由观察和实验所提供的经验的检验。问题是,经验就是可靠的检验标准吗?经验本身也是需要实践检验的。这样就不可避免地陷入到循环论证和自相矛盾的境地。其实证实性原则与证伪性原则也是辨证统一的,并没有像波普所说的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难道不少科学理论不是经过从正反两个方面反反复复的求证后的结果吗?依靠波普的证伪性原则是无法建构科学的理论,而科学理论对人类认识世界必不可少的。波普可证伪性原则重破不重立,证伪所起的作用还是解构的,解构之后人类生存的图景只剩下一片废墟,这样无益于人类认识世界。我们并不否认可证伪性原则存在一定合理的因素,问题是认识不能偏持一端。另外,波普以经验的“证伪”作为科学与伪科学的分界标准也是值得怀疑的。依据这个标准,许多科学理论都有可能被排除于科学领域之外,如相对论、量子力学、唯物史观等等,由于这类理论的高度抽象,它们都不能简单地还原为经验陈述,因而都将被列入“非科学”;而许多伪科学以至占星术都可以列入科学,因为它们都是关于经验的陈述,而且总是可以被经验证伪,这显然是让众多学者难以接受的。有的学者极其巧妙地通过反问波普“证伪主义本身可以被证伪吗?”立即使波普陷入两难境地。因为如果证伪主义被证伪了,那么,我们对之只好弃之不用了;如果证伪主义不能被证伪,按照波普的推论就是伪科学,同样应该予以摒弃[7]。显然,波普以经验的“证伪”作为科学与伪科学的分界标准,是无法自圆其说的,它只能使科学与伪科学的分界线更加模糊。

[1]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M].杜汝楫,邱仁宗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1.

[2]波普.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二卷)[M].郑一明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142.

[3]郑小风.评对历史决定论挑战的几种观点[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4).

[4]李笑春,叶立国.波普是非决定论者吗[J].自然辩证法研究, 2003(5).

[5]洪晓楠.超越决定论和非决定论的两极对立[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8(5).

[6]彭新武.关于决定论诸问题之争[J].系统辩证学学报,2000(2).

[7]洪晓楠.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的贫困[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5(2).

B561.59

A

1673-1999(2010)24-0046-03

马新民(1974-),男,安徽桐城人,硕士,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601)基础部讲师,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王中华(1978-),男,安徽岳西人,博士,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政治学系讲师,从事政治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20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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