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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准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点”

2010-06-02

新理财·政府理财 2010年5期
关键词:预算法财税税负

徐 兰

中国经济经历了GDP增长的“v”形变化后,财税政策正进行着一系列密集调整,改革的新动向引起了公众极大关注。

为进一步了解财税体制改革、结构性减税计划、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新理财》特约采访了高培勇。

应更注重减税

《新理财》:此前,福布斯杂志发布了一个“全球税收痛苦指数排行榜”,把中国排在全球第二,中国由此被指责为“高税负国家”。事实上呢?

高培勇:事实上,单拿税收制度作为参照系,中国不能算轻税负国家,但有一个问题常被忽略,即税收制度中规定的税负仅是名义税负,除此之外还有实征税负。

任何国家都不可能按照税法规定,百分百地征收到所有税金,比如实征税负比较高的国家——美国为83%,日本为90%多一点,所以对比国家间的税负轻重还要看实征率。1994年,我国实征率为50%,到2003年,达到70%,仅此一点,中国税负较低。

目前,老百姓普遍有税负在提高的感觉,其中一个原因:实征税负和名义税负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而缩小的原因在于税收征管力度加强。这说明中国税务机关的作用空间非常巨大,未来可提升征管水平的空间同样巨大。

《新理财》:名义税负与实征税负之间差距达30%,是否说明中国偷税漏税的情况很严重?

高培勇:如此大的差距与中国国情有关。改革之前,虽然名义上保留工商所得税,但实际交税的主要是国企,而国企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是不同“口袋”的关系,那时税法的制定与执行并不那么规范,此阶段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现行的税制在1994年才开始实施,运行的时间较短,需要一个学习与提高的过程。

而且,还涉及税收部门的征收能力。事实上,税收部门与非国有单位打交道的时间不过30年,其征收水平也需要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到目前为止,成效已经比较显著。

《新理财》:在这个特殊时期,中国税收制度将做怎么的调整?哪些必须取缔,哪些必须坚持?

高培勇:今年我国财税政策基本会延续去年的政策,但对实施的力度、节奏和内容等将进行局部微调。

至于怎样微调,我主张从三个方面进行:其一,增支和减税相比,更注重减税;其二,增加投资性支出与增加消费性支出相比,更注重增加消费性支出;其三,直接给钱与完善保障相比,同时兼顾。

最重要的是《预算法》修订应该尽快破题。现行的《预算法》是1994年推出的,当时的经济环境与现在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2010年要把《预算法》的修订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在此基础上研究其他法律的改革问题。

“转方式”也是政治和社会问题

《新理财》:您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将现在称之为“后金融危机时代”,这个时代有什么特点?

高培勇:通过这次危机,我们看到了两件事:一是中国之所以卷入金融危机,深层次原因归结为经济发展方式不适应;二是目前所有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国家都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例如,美国决定把研发费用提高到占GDP比重的3%,欧盟也开始向节能减排方向转变,并为此投入了大量资金等。也就是说,经过这场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后,达成了一个共识:既有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必须转变。

通过这两件事,现在再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经和危机联系在一起。举个例子,以前谈收入分配,常说缩小收入差距,现在则赋予两层不同的含义:一是中国内需较低,原因在于收入不均;二是在金融危机过程中,各国都注入了大量“流动性”,而这些被注入的“流动性”终归要释放,何时释放?集中释放还是分散释放?对此,现在已经有了一个通胀预期的说法。如果收入分配问题解决不好,一旦与“通胀”相碰头,极易引发社会动荡。所以现在谈收入分配时,它的份量不同以往。

因此,说今年是一个什么年份的时候,“后金融危机时代”更贴切,我们现在看到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还是政治问题、社会问题。

《新理财》:1月8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说,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

4月1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逐步提高我国直接税的比重;在统一税政前提下,研究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修订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那么,谢旭人部长的发文是否是一种回应的态度?是否意味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面纱已经揭开?

高培勇:这是长时间以来总结出来的改革发展方向,所有改革方向都是深思熟虑,长期酝酿的结果。正如我上面所说,我们现在推进的财税体制改革,是必须从政治、社会的高度来权衡的,是一项必须综合协调推进的工程。

改革须有法律框架

《新理财》:就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如何匹配、预算法修改这些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话题,未来可能有哪些具体动作?

高培勇:其中大部分都不可能在今年实践,每一件都得慢慢推进,所以首先把他们纳入“十二五”规划,给它一个法律的框架制约。

其次,扎实地做一些基础工作。一旦决定写入“十二五规划”,就一定要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完成,绝不能像“十一五”规划那样。实际上,这些内容中的一部分已经写进“十一五”规划,但没完成,现在将它搬到“十二五”规划中,希望不要再出现“规划内容”搬家的事。

最后,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在实施过程中,发挥更积极主动的作用,以带动其它部门,乃至整个社会支持财税体制改革的实现。

《新理财》:您一直着力于推动中国新一轮财税改革,作为研究者,在此轮改革中,您认为如何平衡政府、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之间的权益与责任?

高培勇:任何部门、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利益点,这一点我不否认,但没必要看得过大,因为大家都在为国家做事。对待同一问题,每个人的见解不同,更多的源于所在的位置和对事件的体味。比如,各政府职能部门可能更多地看到本系统内部的事情,地方政府可能更多地看到本管辖区域内的事情,但他们之间有一共同点:踩着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点”,将中国引向复兴之路。

我本人作为研究人员,要做的是更多地了解决策者和管理者的着力点,以及把握中国国情的特殊之处,迅速拉近理论与实践的距离。只有真正了解理论与实践,并拉近两者之间的距离,社科院才能真正起到“智囊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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