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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导游“罢工”风波

2009-10-24陈安庆

瞭望东方周刊 2009年27期
关键词:吉安方志旅游局

陈安庆

引发旅行社和导游角力的原因,表面上看是新《旅行礼条例》的出台,而实际上是旅行社和导游都在寻求利益的再分配和新的生存逻辑导游方志华到现在还不清楚,究竟是谁把自己踢成了软组织挫伤丙级。5月29日中午11点,适逢端午节假期,江西吉安的众多导游停止带团,自发组织在吉安茂盛宾馆开了个房间,发放由山上一购物点赞助的粽子。导游们聚在房间内,控诉旅行社的不公。

方志华等人,忽然听到走廊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随后她看见20多名旅行社老总朝房间走过来。女导游们见状迅速回到房间,将房门反锁。方志华走出房间,察看情况,但与试图闯入房间的人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混乱中,方志华挨了两个耳光。宾馆房间的木门也被撞开,拉扯中,方志华的腿部被踢了一脚,另一名导游宁燕后脑勺被打。

这起旅行社与导游的冲突事件,迅速升级。当天下午1点钟左右,吉安本地的100多名导游,拉着“严惩凶手,黑心旅行社老总纠集黑社会暴打导游”的横幅在市政府门前集体上访。这则简单的打人事件,经过网络传播,迅速变成了轰动全国旅游界的一起热点事件。

导游“罢工”

旅行社与导游的利益再分配问题,成为矛盾的爆发点。而引爆这一事件的起因,在于2009年5月3日起实施的《旅行社条例》。新的《旅行社条例》实施以来,在带团风险依旧未能降低的情况下,导游觉得自己的负担加重了。因此,吉安的导游们觉得,有必要成立一个自己的行业协会。

5月13日和20日,吉安的导游两次召开会议,积极、干练的方志华被推选为导游协会“筹办委员会”的临时负责人。

由于筹办导游协会需要对导游身份进行确定,5月26日,方志华在茂盛宾馆开了一个房间,登记想加入协会的导游名单。

在吉安市青年旅行社总经理杨三勇看来,“筹办委员会”拿着导游的导游证,只是为了与旅行社对抗,从而胁迫旅行社和旅游局,接受他们的一系列条件。

杨说,导游协会筹备组开大会,交证的导游每人交100块钱会费,如果不交证的,就交500元会员费。

5月28日,农历端午节,杨三勇等人得到告急通知,大部分导游都不带团了,已经形成了罢工的势头。

导游“罢工”并不是致命的威胁。杨三勇说,让旅行社老总们气愤的是,竟然有导游直接在井冈山甩团(放弃带领旅游途中的团),“一个导游把团带到井冈山后,他真的甩团了。对于旅行社而言,把客人扔到火车站、飞机场是最可怕的事。”

杨三勇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从5月25日到29日短短4天的时间,吉安绝大多数的带团导游都突然停下了工作,各大旅行社频频告急。

5月凹日,旅行社老总们紧急召开会议。经21位旅行社经营者商讨,决定去茂盛宾馆导游协会筹备组临时聚会的地方交涉,勒令导游们“停止收缴导游证”。在赶往茂盛宾馆的路上,杨三勇和旅行社老总们决定,除了拿回导游的证件,还要把“非法所得”也收缴,然后把“导游协会筹办委员会”的负责人扭送到公安局。

杨三勇告诉本刊记者,他们甚至想到了,如果有男导游在,暴力事件难免发生。而根据方志华的说法。杨三勇在认出了她后,便命人扇了她两巴掌。在筹办委员会临时开的宾馆房间里,冲突升级,多名女导游与旅行社的人发生肢体冲突。

行业潜规则

方志华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她曾是受雇于杨三勇旅行社中的一名导游,由于在一次带团中遭到游客的强烈投诉,她被临时换掉,那次带团她为旅行社垫付的700元也一直未能报销。之后,杨三勇便不再让她带团,她一气之下便离开了杨的旅行社。

而杨三勇称,他只是认出了方志华,并没有叫人打她,“但争执的现象是有的”。见势不妙的方志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方志华被踢的腿伤,被认定为软组织挫伤丙级。她说,杨三勇已向她赔偿了610元,但直到现在,当地派出所仍未对这起治安案件做出最终处理。

百名导游在市府门前上访后,吉安市主管旅游的副市长李庐琦也紧急赶到了现场。随后,吉安旅游协会负责人向导游公开道歉。

在当地政府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上,方志华以及另外几个导游也被邀请上台发言。方志华说,当天晚上,一个发言的男导游接到了恐吓电话。

“旅游局邀请我们去协商处理此事,但接到恐吓电话后,没有一个导游愿意去谈了。”方志华说,5月31日,她将集中收来的102本导游证,上交吉安市旅游局后分还持证导游。

方志华坦言,导游们的想法是成立一个协会,能跟旅行社协会平起平坐,希望有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

在方志华看来,《旅游新条例》的颁布,让导游的收入锐减,“打个比方,在以前,带一个20人的旅游团,进一家购物点后,每人收10元钱,共200块钱。假如客人买了1003元的东西,扣除200元剩下800元,按10%返还,我们总共就可以得到280元回扣。现在,同样带一个20人的旅游团,进一家购物点后,每人也要交10元钱,但这钱要分一半‘旅游景点推广费给旅行社。也就是说,我们的收入平白无故地减少了100元,只能得到180元。”

然而,无论是以前的“280元”,还是现在的“180元”,都并非导游一个人的收入,“要分给司机和全陪在内的三个人。”方志华介绍说。

“事实上,所谓人头费和佣金,冠冕堂皇地说,它是一种销售手段。但其实早已被纪检部门认定为商业贿赂,这是旅游业内的潜规则。”吉安市旅游局副局长龙自然对《陈望东方周刊》说。

龙自然介绍,在新规实施以前,如果游客没意见,旅行团一天可以进入多个购物点。但新条例实施后,导游一天最多只能进入一个购物点。

方志华说,导游相对旅行社是弱势群体,全国的导游,除了极少的旅行社外,其他的都没有底薪。吉安的导游,连基本的社会保障都没有,每年还需向旅游局交纳高额管理费用。

井冈山海外旅行社董事长易明东对《嘹望东方周刊》说,本地导游的带团费一般是每天30元到50元。导游行业协会筹备后,导游们“抱团”叫板向旅行社施压,一度要求本地旅行社将带团费用上调到每天100元至200元,“原因是他们进购物点拿‘人头费和‘佣金的数量大减。”

据方志华介绍,很多导游带团前还必须垫付20%的“团款”,主要用来为客人购买门票等。在游客确认旅游“满意”后,这些钱再由对方旅行社支付给这边带团的导游。吉安市旅游局副局长龙自然告诉本刊记者,旅游局有明文规定,旅行社不得将“团款”转嫁给导游。

易明东则向本刊解释,让导游垫付20%的“团费”主要是怕导游在工作中出问题,就相当于一个担保,其次是由

于对方旅行社没有给那么多现金,为了保证到时能及时要回这笔钱,就让导游对游客施压,到时候把这些钱收回。这也是旅行社的无奈之举。

利益再分配

龙自然向本刊介绍,2009年甲型流感肆虐而来,再加上金融危机,旅游行业遭遇重创。新条例将压力施加给旅行社,旅行社又转嫁给了导游,导游的发展空间已经越来越狭窄。新条例规定,禁止私自增加购物点,这无疑是对潜规则的毁灭性打击,“新条例的实施势必会压缩旅行社的利润率。新规出台后,旅行社也要参照执行,不能欺骗诱导游客,如果违规,要受到最高50万元的重罚,这只能令旅行社千方百计压缩成本,不可避免损害了导游利益,最终成为吉安导游与旅行社冲突事件的爆发点。”杨三勇和易明东等多位旅行社经营者告诉本刊记者,导游向旅行社争取自由操作空间,是引发此次冲突的关键。龙自然说,在新颁布的《旅行社条例》中,再次明确和规定了“不得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即使是既定行程,也要征得游客同意。

“之前按行业的潜规则,导游只要交一定的钱,带团去哪里旅行社都不管,如果出了事由导游自己负责。那时的游戏规则是,购物点按顾客人头和花费的金额付给导游佣金,各个购物点给付的标准不同。”杨三勇说,“后来购物点越来越多,这种状况演变成为导游给各个购物点施加压力,每次带团出来前给各个购物点打电话,谁的出价高,就去谁那里购物用餐。”

“预备成立的导游协会就提出,旅客的用餐必须要交给导游来订。导游为什么要订餐呢?其实就是利益所图。”杨三勇透露。

“这个不仅仅是吉安的问题,全国都存在。”易明东说,引发旅行社和导游角力的原因,表面上看是新《旅行社条例》的出台,而实际上是旅行社和导游都在寻求利益的再分配和新的生存逻辑。

曾经在2006年出版《叫我如何不宰你》一书、揭露旅游业黑幕的邬敬民,被公认为“导游界的叛徒”。

邬敬民认为,《旅游新条例》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并没有真正涉及到行业混乱的根源,目前的旅游业,说得再简单一点就是想让游客参加二次消费,在旅游途中多花钱,导游从中收取回扣。“但这一切不能完全怪罪在导游身上,他们的行为背后隐藏着很多的社会问题。”

事实上,这次事件对吉安旅游业还是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据易明东介绍,事件曝光后,吉安许多导游流失到了外地。海外旅行社也不例外,由于部分导游流失,他不得不从南昌挖了5名导游过来。

(实习生张义、雷宇对本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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