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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农民主体性二维分析

2009-09-30吴佩琦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15期

黄 琳 吴佩琦 黄 觅

摘要:传统农民的自私只是自然经济条件下基本需要不满足的本能反应,科举制及土地可买卖性等更激发了这种本能自私倾向;以体力劳动为谋生手段以及贫富分化程度威胁到一部分人生物性存在必然会萌生均平主义,个人在其中变得顺从齐一;由此注定农民主体性缺失。

关键词:利益观;分配观;农民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5-0035-02

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民问题是学术界研究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总体而言,农民研究已取得了积极成果,但对于传统农民主体性研究之文鲜见。利益观与分配观是观察的两个重要视角。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传统农民主体性进行探讨,以期理论上弥补不足,实践上对新农村建设有所裨益。

一、显示生活中的趋利倾向

义利观在儒家思想占居主导地位,孔子“罕言利”,董仲舒主张“仁人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宋明理学 “存天理,去人欲”。从孔子到宋明理学轻利倾向越来越明显。但主流意识的迷雾并不能掩盖农民谋生求利的动机及实践。对时刻处于生存危机中的农民来说,儒家说教只是一种理想,对于理想接近程度与农民的生活状况有直接联系。可以从两个层面上理解儒家思想价值,其一是正面传达的信息,譬如天皇合一说为皇权论证,三纲五常为等级辩护,通过道德的方式为人在不经意中接受。其二,就是谋求对社会问题的解,其去利存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纠正小农锱铢必较极端功利态度理论上的努力。

恶劣环境使农民别无选择。低生产力下以小块土地为生的小农,常受大自然威胁,处于生存与毁灭边缘。满足于马斯洛所谓的需要最低层次——生存需要,自私成为一种活下去的生存逻辑。“我们的祖宗,总有受过荒灾磨难的。在这生存竞争极强烈的情形底下,若是我们省己利人,解衣推食,那么一定被淘汰。——在这种贫困的社会里面,凡自私自利的观念愈强的,生存的机会愈多,多经一次荒年,多生一分自私自利的心理。”[1]重农而抑商,农民负担几乎全部赋税。天灾人祸所引起的战争频仍、社会环境难以捉摸使得本已恶劣生存环境雪上加霜,“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直白表达了他们的心声。在“饱暖”还是一种期待、生存还是人们经常艰难面对的时候由生的渴望而迸发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观念相当顽强。道德在它面前最多是争权夺利的遮羞布。对于以各种形式表现的财富,人们将之幻化为一尊尊财神、福神、寿神,祈祷于前,这种实用性的宗教以虚幻的形式反映了大众的渴望。

社会中阶层之间的合理流动,尽管十分有限,却使人们追逐功名利禄之心膨胀。传统社会主要流动有两类。一是“农”向“仕”流动,二是农业内部佃农、自耕农向地主流动。农民向仕流动主要是通过科举考试。科举考试对象理论上对考生没有资格限制,那些比较聪明的人经过若干年的苦读之后通过公务员考试,“一举成名天下知”,实现某种人生功利的愿望,进一步提高自己身份地位。且能光宗耀祖、显父母、扬名声,光大门楣。考取得功名前后的巨大反差,有着对于身处寒门的父母及其子女强烈的诱导作用,尽管最终让知识改变命运的可谓凤毛麟角,但仍然没有阻止传统家庭且耕且读的治家模式。科举考试原本是政权和意识形态结合的最佳点,并由之传播有利于统治者的思想观念,其中当然包括重义轻利、存理去欲等,但吊诡的是,科举考试在给平民百姓一线出人头地希望时,也就把强烈的功利意识灌输给人们。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土地在这一过程中失而复得,得而复失。地主降为平民,平民上升为地主。另外,与西欧庄园领主制下的农民不同,对中国自耕农来说,土地可以买卖和转让。小农改变自己地位有了可能,只要抓住机会和经营得法,就可以转换身份[2]。土地买卖和世道改变所引起的身份沉浮使得平民做着地主的梦,坚定了他们追逐功利的信心和目标。

总之,小农面对大自然和社会的异己的力量面前的自私,只是动物本能般的生存反应,还处在需要层次较低的位置上。正因为如此,他们不放过一丝出人头地的机会,科举制及土地的可买卖性激发了他们追名逐禄之心。侧面反映了他们需要不满足的程度,需要满足的低层次也规定了他们的主体性。

二、均平主义的分配观

农民的均平主义是一种不顾起点和过程,追求结果的平等观,要求人与人之间在工作条件、物质分配和个人需要方面绝对平均[2]。均平主义见于儒家经典,贯穿于农民起义历史长河,日常生活中也能看到影子。《论语·季氏》中,孔子提出:“丘也闻国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有学者引西汉董仲舒注进行考证,认为将之理解为绝对平均主义是不对的。西汉董仲舒曰:“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 (《宋史·樊知古传》)认为,“吾从周”的孔子不可能有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在他看来孔子“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主张,无非是要求以礼实现政治上等级统治和经济上等级占有。即董仲舒所说的“制人道而差上下”。可见孔子主张一种差序格局的平均。笔者认为繁重赋税和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激化社会矛盾,有识之士在寻找理论资源过程中, “不患寡而患不均”句进入他们理论视野,使之脱离语境和具体时空条件在名人效应下成为重要引证。“大同”社会的理想也与这种解读遥相呼应,为均平主义提供了另一重要引证,共同成为均平理论“保障”,《礼记·礼运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为我们设计了一个财产公有、按需分配理想社会蓝图。在对孔子“不患寡而患不均”约定俗成理解和对“大同社会”向往中,它们不独为知识分子津津乐道,普通老百姓也耳熟能详,挂在嘴边积淀于心理深层。历次的农民起义口号多多少少都是“大同”社会理想的翻版。也正因为搅动了人们心底的均平和大同情结,引起了人们的积极响应。千百年来的起义是农民用实践的批判对追求“均平”理想的表达。农民内心的均平意识在持续不断的起义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虽然大多数农民起义以失败而告终,但均平意识之火并未随之熄灭。

均平理想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经济和社会原因。原始社会生存环境恶劣,均平主义成为人类生存最大化必然选择。原始平均主义表现在野蛮人不能允许任何成员分东西比别人更好一些,对把一切东西分成同样份额感到满足。在进入封建社会期间,氏族制度并没有土崩瓦解。绝对平等风俗习惯的部分内容借拟氏族——在封建社会是宗族——的外壳形式得以保存,并以历史无意识形式沉淀国人意识之中。自然经济条件下,农民无论是产品种类,还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工作方式具有重复性和相似性,阻碍他们交换和其他联系,反过来又强化了他们之间相似性。马铃薯似的相似性感受使得他们将其扩展到作为结果的财富形式的平均。低生产力条件决定了向大自然索取有限,重农抑商堵塞了小农谋生其他渠道,根深蒂固“无后为大”思想,使得人口的增长几乎超过了可利用的资源的开发。在“蛋糕”大小一定、人地关系相对紧张情况下,一部分人多吃多占,另一部分人必少吃少占甚至不吃不占,导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因而抑兼并就是现实的选择之一,也是孕育平均主义的深层土壤。可见,追求平均主义,主要是出于生存压力,出于生命最低限度的生物需要,在一切把劳动作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地方,平均主义的主要目的和根本价值,都是为了解决吃饭的问题。这既是人们要求均贫富的根本原因,也是他们容忍的极限[3]。尽管人们有着平均主义的良好愿望,事与愿违,私有制法权支配、土地可以买卖和身份制相对松弛,资源向权力和能人配置双重规律悄悄发生作用,结果只能是贫富两极分化。而平均主义是两极分化的伴生物,是对“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反应。总而言之,均平主义的渊源除了通过宗族外壳传递下来的原始平等主义,小农相似性、低生产力下获取生存资料艰难以及私有制下贫富分化的必然性都是均平主义产生的土壤。

一方面平均主义对社会的弱势群体有一定的保护作用,是两极分化的无形调节器,使贫富悬殊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是传统社会稳定的心理机制。但是,在平均主义的状态之下, “人怕出名猪怕壮”、 “枪打出头鸟”为普遍心态。 “平均主义的体制是保障大家都出不了头,亦即是把个体都不发展制度化了。”[4]主体性在其中慢慢丧失而不自知。

三、简短的结论

传统农民的自私是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力的低下与人的基本需要不满足的本能反应。一丝改变地位和处境的希望都会膨胀他们那苦苦挣扎久盼阳光的心灵。但科举考试和变为地主的机会之少使“叫花子穿长衫”的渴望犹如画饼充饥,恰似在他们面前晃动似乎可随时得到却永远也得不到的橄榄。他们不可能具有私有财产权利观念,他们的自私意识距离私有财产不可剥夺的权利意识有很大的距离。在需要的低层次上徘徊和低度的满足规定了他们的主体性的性质。哪里主要以体力劳动为生计,哪里的贫富分化的程度威胁到了一部分人生物性存在,哪里就会萌生均平主义思想。平均主义氛围中个人变得齐一顺从。生存需要的不满足制约了主体的性质,均平有利于整体的存在却使张扬的个性毫无踪影。由此注定了他们距离自主自由的现代主体性有很远的距离。

参考文献:

[1]沙莲香.中国民族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168-169.

[2]袁银传.小农意识与中国现代化[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0:64-120.

[3]陆震.中国传统社会心态[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53.

[4][美]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51.

[责任编辑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