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当代大学生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同

2009-04-21姜起民

消费导刊 2009年6期
关键词:认同保障大学生

[摘 要]文章从对荣辱观的内涵界定着手,进而分析了大学生对荣辱观认同的差异性与层次性。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多元道德价值观的必要性,最后指出了一元价值观对多元价值观引领的路径,主要强调了社会主义法制对荣辱观的保障作用。

[关键词]大学生 荣辱观 认同 保障

作者简介:姜起民(1966-),男,汉族,河北涞源人,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山东工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所谓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人源于内心的自我心理评价机制、针对特定的行为所产生的自豪感和耻辱感,是一个人在对社会道德要求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所形成的自觉、自愿地践履道德规范的一种心理态度。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性,不同时期的荣辱观也不尽相同。虽然有“八荣八耻”的明确提法,但“八荣八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更趋向于整体的感召力,其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荣辱观的范本,绝不是荣辱观的现成答案。“荣”并不只限于这八项,“耻”也不仅仅限于这八条。对“八荣八耻”中的什么是“骄奢淫逸,”什么是“好逸恶劳”等观念,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这必然导致大学生对荣辱观的认同有所差异。

一、大学生对荣辱观认同的差异性

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同与否是决定荣辱观能否树立的前提。在对待荣辱观的问题上存在着具有本质区别的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即认同与不认同。大学生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同是主流,不认同只占极少数。这是因为:首先,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观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继承与吸收了我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精华,同我国初级阶段的共同理想相联系,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集中体现了大学生积极向上的心理态度,为他们提供了辨别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的道德标准。其对于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其必然会得到社会绝大多数大学生的认同。其次,荣辱观更主要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心理态度。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都是有理性的人不应当反对的积极向上的心理观。其具有普遍的善的本质,而避恶向善又是人的天性,因此,大学生对荣辱观的认同应当是主流。

但是大学生对荣辱观认同的心理是因人而异,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的。比如基本认同、忧疑、无所谓、中立等等,因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区别。对荣辱观认同的差异性主要由如下原因引起的:首先,在荣与辱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灰色地带。荣与辱是两种对立荣辱观的最高与最低境界,在荣与辱之间存在着大量的灰色地带。如“八荣八耻”除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不遵纪守法)为耻以外,在热爱祖国与危害祖国、服务人民与背离人民、辛勤劳动与好逸恶劳、团结互助与损人利己、诚实守信与见利忘义、艰苦奋斗与骄奢淫逸之间都存在着广阔的中间地带。其即不属于荣的范围,但也不属于耻的范畴,前进一步可能就是荣,倒退一步可能就是耻。这也正是荣辱观有必要提出的正当理由。荣辱观的用意就在于使处于荣和辱的中间地带向荣的高尚境界发展。其次,不同主体对荣辱观理解的差异性也是造成对荣辱观理解产生分歧的重要理由。“八荣八耻”其核心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主观心理态度,这种荣与辱的观念必然随着认识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其随着大学生的教育背景、经济条件、价值观念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差异,从而造成了人们对荣辱观的理解不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与社会二元化的日益分离,多元主体日益增多。多元主体必然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这必然导致大学生对荣辱观认同的差别。有的大学生对荣辱观全部认同,有的大学生可能对荣辱观的部分条款认同,部分条款不认同。有的大学生对荣的条款认同,而对耻的条款不认同。就是对认同的条款的理解也未必相同。

二、大学生对荣辱观认同的层次性

对荣辱观认同的差异性本身也表明了不同主体对荣辱观认同具有不同的层次性。但差异性与层次性并不完全相同。差异性主要是从横向主体之间来比较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同的,而层次性主要是从纵向来探讨对荣辱观的认识的。对荣辱观认同的层次性主要由下列原因导致的:

首先,由于社会主体的分工不同而导致的差异性。社会由于存在着分工,不同主体所从事的职业不同导致了社会对其提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比如国家对公务员的道德要求要高于对普通公民的要求。如我国《公务员法》第11规定,取得公务员身份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而在12条中规定公务员的义务时要求公务员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而对于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警察来说,见义勇为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要求了,而同时也是其法定的义务。而从法治的角度来看,普通大学生只要不违反法律便是一个合格的大学生了。但是大学生作为一个具有高素质的特殊群体,社会对其道德水平要求是比较高的,虽然这种要求不是法定的。

其次,八荣八耻作为一整体的道德要求,对不同的主体来说其践行的能力也不尽相同。 危害祖国,背离人们极有可能发生在那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大职位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公民身上,普通大学生危害祖国,背离人民的可能性会更小些。即使其欲危害祖国,背离人民其能力和条件也非常有限,造成的恶果也相应的会有限。愚昧无知对文盲来说就极有可能发生,而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来说的发生率会更低。好逸恶劳、骄奢淫逸主要针对家庭条件较好的大学生而言的,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大学生来说,即使想骄奢淫逸也没有相应的条件。在荣的范畴中,服务人民主要针对国家公务人员而言的,而热爱祖国、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艰苦奋斗则对于大学生来说具有普适性。

三、一元价值观引领多元道德价值观的必要性及其路径

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的文明史和优秀道德传统的民族,今天我们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梦想,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绝不能单靠物质和经济的力量。我们必须建立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适应当代世界和当今时代要求的道德体系,使得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以全新的面貌传承下去,发扬光大。正因为大学生对荣辱观的理解存在着差异性和层次性,荣辱观的提出才越发显得有其必要性。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是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事业的继承和发展,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其对于当代大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荣辱观是非常必要的。

社会主义荣辱观本身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其中包含有广阔的灰色地带,其是差异性与层次性的统一,多样性与包容性的统一。但在其具有包容性的同时,又具有引领社会主义道德发展方向的功能。要使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够很好的发挥其引领大学生道德观的作用,需要党和国家所做的事情很多,如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教育,弘扬、挖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树立模范道德典型人物,加大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等等。在这里笔者特别要强调社会主义法制对大学生荣辱观的保障作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上层建筑的诸要素是互相联系、相互制约的。在社会主义的法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关系中,社会主义的法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不可忽视的保障作用,而社会主义荣辱观对社会主义的法的实施又有极大的反作用。社会主义的法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保障作用首先是由于社会主义的法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所决定的;其次,是由于法的强制力作用所决定的;但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在本质的规定性所决定的。

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在本质的规定性决定了其对法制保障的诉求。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是道德规范、即社会生活的道德要求,也不是道德观念、即人们对社会生活道德要求的思想认识,而是道德情感或道德情操,是在对社会生活道德要求有着正确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自觉自愿地践履道德规范的一种心理态度,其是比道德规范更为高级的心理活动。因此,大学生荣辱观的形成也必然遵循心理活动的一般规律。一种心理态度的形成是在无数次的对社会生活感性认知后,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进而形成对某种活动的心理反应,最终形成了大学生源于内心的自我评价机制所产生的自豪感和耻辱感,因此大学生荣辱观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制受到严重的破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将对大学生荣辱观的形成具有极大的负面效应,这种负面效应会从源头上逐渐瓦解大学生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心理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加上社会主义法制的不健全,特别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常发生,行政腐败与司法腐败在某些地方愈演愈烈,直接冲击着人们的社会价值观。随着打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一些贪官污吏相继落马,这一方面使人们感觉到一丝的安慰,另一方面,也让人们认识到了在应当起表率作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还存在着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极其不相容的丑恶现象。大学生作为社会中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特殊群体,其同时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在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同时,也具有其自身的不足。他们热情、奔放,具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但同时由于他们毕竟年轻,身心还没有完全成熟,对有些问题的看法容易走向极端。社会风气的稍有颓废,对其荣辱观的形成就可能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是防止道德崩溃的拦洪大坝。如果道德的底线屡屡被冲毁,不仅大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难以建立,就是整个社会的积极向上的荣辱观也难以建立。所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大学生荣辱观的形成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张耀灿,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郑永廷,主导德育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一元主导与多样发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4]姜起民,法制建设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保障作用[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7(8)

猜你喜欢

认同保障大学生
带父求学的大学生
大学生之歌
推行电力物资供应链管理 促进电网应急物资保障
认同的崩溃
融媒体时代领导者媒介形象重构与认同
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确定与保护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与实施
跨性别者认同矛盾研究
从社会认同浅谈萧峰之死
让大学生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