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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绝杀

2009-03-04紫苏水袖

家庭之友 2009年7期
关键词:甜品店头发

紫苏水袖

历历顶着一头染得黄澄澄的头发卷进我屋子那年,她十九岁。

黄澄澄的假洋鬼子历历说,赵逍你看,我是不是和她长得一模一样?

历历的手指着我的床头,我的床头贴了一张Reese Witherspoon的海报,然后我卷起桌上的杂志对着历历的脑袋拍下去,我想说,你也敢和人家比?

我绝不允许瘦得像麻雀一样的历历污辱我的品位。然而我的杂志还没有到达历历的头顶,便发现了不对劲。

因为她居然穿了低胸衣服,露了白白的一大片,上面连着一个鼓出青筋的细脖子,腰身那儿又刷地一下凹下去,历历忽然就变得前凸后翘,于是她吓到了我,我把杂志放下来,艰难地说,嗯,一模一样。

二十一岁的我还没有学会用大脑思考,十九岁的历历于是趁虚而入,像踩了弹簧一样跳到了我床上。然后我才发现她的前凸后翘是假的,这个女人在内衣里起码塞了半斤卫生纸。

那年我和历历搞到了一起,对外宣称我们是男女朋友。可是谁都知道我对历历不那么认真,我们这个年龄的孩子谈恋爱都不那么认真。

历历的出身很苦,她的父亲在她三岁时就不知所踪,剩下一个母亲,长年累月地狂躁和神经质。我觉得出身很苦的历历不应该整天沉溺于玩乐和恋爱,她应该帮她母亲挑起家庭重担什么的,但因为我自己也是个游手好闲的人,所以并没有什么资格来教育她。

后来有一天历历剃掉了满头的金发,因为她头上长了个脓疮,几个月不见好。剃掉头发那天历历抱着我哭了一场。我心烦意乱地安慰着她,因为我也要走了,家里在另一个城市为我找好了工作。

我没有舍不得历历,我觉得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各奔东西。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和这个瘦得像麻雀,穷得像鼹鼠的姑娘过一辈子。

我承认我一看到她的秃头,就快速下了撤退的决心。

我走那天历历没有送我,我猜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哭一哭就好了。可是我在外地城市呆?两个月,就开始想念她了,因为这里的日子太苦了,每天上班累得半死,出人头地却遥遥无期。

我重新回来,是因为接到历历的电话,历历在电话里说,我爸爸回来了,他在温州经商,发了大财。

她说,赵逍,回来吧,我们有用不完的钱。

她说,赵逍,回来吧,我的头发长起来7。

我再次见到历历时,她戴了一顶白色的帆布帽子。新长出来的头发又细又软,萎靡地贴着头皮。可能是因为她有了一个富商爸爸,所以底气足起来,认为自己怎么都是美的,美丽的历历用手在我面前比划着,笃定地说,等头发长到这么长,我就去染成你喜欢的金色。

历历不知道,我并不固执地喜欢金色。我喜欢的那种女人,骨头里会溢出一股劲,像疾风又像劲雨,而历历,她不过是只瘦得往内衣里塞卫生纸的麻雀,甚至都不能算是女人。

我持续和历历混在一起,这时候我们都长大了些,终于学会用大脑思考,我说历历你爸爸打算怎么安排我们的将来?

历历就说一大堆,什么别墅豪车和出国旅游。可是几个月过去,我也无缘见到她的富商爸爸,我们仍然穷困潦倒。直到有一天朋友告诉我,历历根本没有所谓的富商爸爸,为了骗你回来,她什么办法都敢用。

我不生气,我真的不生气,我只是感觉到羞耻。我一直以为自己在历历心里还算个男人,原来不是那么回事。

那天我狠狠地骂了历历,我说你他妈的从此不要在我面前出现。

几个月后我在酒桌上认识了一个比我年长的女人,她豪气万丈地说要给我一个前程,然后我就跟她走了,去了她打拼的城市,进了她的公司,上了她的床。

这个过程是必然的,我一开始就看得到。我想慢慢就好了,说不定我会爱上她。她会爱上我。那个夏天费翔来这座城市开演唱会,大街小巷都贴着他的海报,以我的年纪,并不怎么对这个高鼻子蓝眼睛的男人有所感触,可是女人却很激动,她说将来有了足够的钱,她一定要去和他睡一觉。

女人说这话时,一堆人在旁边起哄,没人注意到我的存在,事实上,我本来也是不存在的。

我离开女人时二十五岁,二十五岁的我穿着肮脏的牛仔裤,头发长得遮住眼睛,所以可以从头发后面,肆无忌惮地看人。

二十五岁的我在一家酒廊重逢了历历,我不明白为什么总是甩她不掉,几年来,她从不打电话给我,可是我从各种渠道得知她的消息,她离开了家,她再次蓄起满头金发,她每个月给母亲寄一笔钱,而她母亲则到处宣扬女儿在外面傍了个有钱老头。

重逢后的历历果然变得很阔气,我注意到她穿香奈儿,戴卡迪亚的钻石腕表,仍然满头金发,很瘦,却挺起干瘪的胸,趾高气扬地走路。

她说,如果我告诉你,我找到了我爸爸,他是美国回来的富商,你还相信吗?

历历一定很久没有回家了,否则不可能不知道她已经被她娘卖了个底朝天。所以她眼巴巴地等待我的反应,好在我早已过了血气方刚,动不动就拂袖而去的年纪,我说,好吧我相信。

这天历历把我带回了家,一大幢的房子,地板亮得像镜子,镜子宽得像墙壁。还有巨大的雕塑和各色钟表古董,整幢房子,堆满了这些死气沉沉的东西,像个小型展览馆。也许等我有了钱,才会忽然具备对这些东西的赏鉴力,可是至少目前,我不懂也无法欣赏,为了掩饰我的难堪与愤怒,我便问历历,他呢?

历历问,谁?

我说,那个男人,哦。你爸爸。

历历不再说话,而是扑过来横扫了我。

先是在地板,后来地板太硬便移到了床上,那是一张超级大和软的床,历历瘦小的身体陷在里面差点找不到。而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在一起做爱了,说实话十九岁那年的历历,她的身体叫我不舒服,太薄,太硬,毫无技巧。二十三岁的历历却也没有进步多少,照样又薄又硬,好在她的气场变了,像个有棱角的女王,所以我竟在被征服的过程中感觉到了愉悦。

我没有问起历历这几年的经历,其实有什么好问的,不过是个颠簸的女子,颠不动了,便被一个或数个男人收留,不会比我想象的差太远。

历历告诉我,她要开一个店,她问,你觉得我们应该开一间什么店?

因为历历说了“我们”,所以我不得不参与进来,我说,酒吧。

我想只有酒吧才适合我和历历这样的人,因为我们都喜欢黑夜。

历历却说,不,我们要开一家甜品店。

甜品店就甜品店,历历有钱,有钱人说了算。

可是我不是一个上进的合作者,甜品店开起来后,我每天唯一的事情就是坐在店堂里打游戏。历历则挽着袖子,抬这个搬那个,干劲十足。

没准她的理想是当一个女强人,从甜品店出发,然后走向世界。

我一直都没有见过那个老男人,我固执地认为那必定是一个头发都掉光了的,戴劳力士手表的秃头,矮而且胖。

所以和历历做爱总让我不舒服。历历很卖力,可她确实没什么天赋,做爱就只会摸来摸去,然后假装呻吟。

不知道她对付那个老头子是不是也用这些招。我觉得历历前途堪忧。

所以我想我们得趁她失宠之前多弄一点钱,至于弄到钱以后干什么,我还没有想好,也许我们会回到家乡去。开个什么店,办个什么工厂,然后彻底堵住历历母亲那张嘴。

然后我终于看到了那个男人,奇怪的是他居然并不是秃头,而且很高大。他一走进甜品店,眼睛就直直地盯着我,盯得我心里发毛。

被男人逗视时我正在电脑前冲最后一道关,然后马上像偷了谁的东西一样心虚,然后就在游戏里被杀掉了。

历历这时从操作间出来,见到男人惊叫一声,呀,你怎么来了?

然后她挽着男人的胳膊,看样子想给我们作个介绍,可是男人转身就走,历历急急地追上去,我则继续坐在电脑前,打算把刚才的游戏重打一次。

我觉得我窝囊透了。

历历回来后我不和她讲话,她大约也觉得对我不起,迟疑了半天,她说,他不喜欢你。他说他出钱开店不是让你来打游戏的。

我几乎想仰天长笑。历历真是过分,居然希望自己的金主喜欢自己的小白脸。

可是我什么都没说,我觉得这时候说什么都开不了口。如果你活到二十五岁还一无所有,要靠女人的身体才能施舍到几个饭钱时,你就知道开个理直气壮的口有多么艰难了。

唯有在黑暗里狠狠使着力气,把历历瘦得像纸片的身体翻过来倒过去,后来历历终于受不住了,她在黑暗里啜泣出声。她说,我爱你。

这天以后历历便很久不来店里了。因为那个男人难得回国,据说还要去长沙一趟,需要人陪伴和服侍,他一回来,我就得靠边站。

很简单的事实,却像块石头,在我心里翻过来翻过去地烙得生疼。

我决定离开。可是我没有钱,我在意识到自己没有钱时,思维就毫无障碍地转到了历历那幢超大的、堆满死气沉沉的古董的房子。

我觉得那个男人,他话都不用说一句就可以带走我的女人,那么我拿一点他的东西也是应该的。

我有历历房门的钥匙,是历历换衣服时,掉在床边的。看见钥匙时,我就像看见了一道上帝的旨意。

想必此时的历历正在长沙,和她所谓的爸爸喝红酒,吃牛排大餐,历历喜欢把牛排煎到五成熟,用餐刀一点点切开了,就着红血丝吃下去。

我觉得这女人天生带着原始的野性,不可驯服。

我脚步轻盈地在历历的大房子里旋转,亮得像镜子的地板,到处反射出古董的幽光。可是这些东西太笨重,不是我的理想。于是我的脚步移向书房,那里有个保险柜,才应该是重点。

我没有告诉历历的是,在离开她的几年,我跟着那个想和费翔睡觉的女人学了一点开保险柜的知识,因为那个女人一度想把我培养成一个贼,必要的时候偷一偷竞争对手的绝密材料。后来这个计划被搁浅,固为等我手艺练得比较纯熟的时候,才发现她已经滚到了竞争对手的床上,因为她濒临枯萎的青春,已经等不及费翔先生了。

我没想到这一次,我照样用不上自己辛苦学成的偷窃技术,因为我只是随便试了试历历的生日,保险柜就应声而开。

无疑,保险柜并不是历历的,却用了她的生日做为防护。我在这一刻,真是十分十分的,不舒服。

保险柜里什么都有。

产权证,期权证,各类票证,珠宝,名表,还有,钱。里面的钱多得像小学老师刚刚收上来的作业本。

这个狗目的世界。

如果你一抬头就看见蓝天,那么你一定要赞叹一声,真美好。同理,如果你邂逅一个女人,也一定要对她说一声,你真漂亮。

我正是过着这样的日子,不断地赞叹着蓝天,和各色的女人。我觉得我很快乐,快乐得几乎忘记了历历。

于是得到一个真理,只要有钱,什么样的女人都不能够让你辗转难眠。

只是偶尔会想起她纸片般又薄又脆的身材,想起她用刀子咯吱咯吱来回划拉牛排的样子,然后心里便略略地不舒服。

我一直在逃跑,却总是被她找到,我希望这一次是例外,她永远也找不到我。

历历果然没有找到我,找到我的,是那个被偷了保险柜的男人。

他站在我面前很久了,高大的阴影把我头顶的灯光遮得严严实实。而我正在费劲地切一块牛排,我不知不觉就沿袭了历历的习惯,才猛然发现,原来把牛排割得咯吱响,是一种了不得的乐趣。因为你会感觉有个什么情绪,会随着刀子的划动,在你心里被慢慢地凌迟。

然后我抬起头来,看到了男人那张凌然的脸。

再然后,我就跟着男人走了,因为他说,历历为什么会和你这种人在一起?

他说,如果不想我报警,就把东西还给我。

他指的东西,除了钱,珠宝和名表,还有一堆票证,那些东西对我毫无作用,可我就是要拿个干净,我喜欢想象这个男人着急的样子。

于是我答应他回去拿东西。可事实上我根本不会把他往住处带。我的策略是,走出西餐厅,然后,跑。

老男人年过五十,我的年龄只有他的一半,所以,逃跑并不羞耻。

男人大概猜到我打着什么主意,他紧走几步跟上来,扼住了我的胳膊。男人的手很有劲,我在他的控制下就像只被揪住了耳朵的兔子。

这时候,我才感受到了屈辱。

我想起了历历,我的历历,她十九岁就宣称爱我,二十三岁还是宣称爱我,这个宣称爱我的历历却是这个老男人盘中的一道菜。

愤怒就是在那一刻爆发的。我想都没想就抬起右脚,照准老男人的膝盖,狠命地踹下去。

我并不想踹断老男人的腿,只是希望他吃痛松手,然后他果然松了手,身体站不住,冲到对面的墙壁上。

我似乎听见他的头部与墙壁碰撞,发出“噗”一声闷响。

我夺路狂奔。

如果2008年9月26日那天你正好经过成都红星路与东大街交叉那条街口的话,你将邂逅一场“钱雨”。真的是钱雨,漫天的钱。历历就站在红星大厦27楼的窗口,把一张张百元大钞撕碎了,飘飘扬扬地撇下来。

许多人在地上爬来爬去地捡钱,毫不顾忌尊严。

更多的人往上看,看到天女散花的历历,穿一件浅桶色的睡衣,更村得满头的金色头发像稆草一样杂乱,手臂却反复张开合拢,似乎随时打算往下跳。

老男人死了。他被我踹到墙上时,墙上有一枚铁钉,两寸来长,不偏不倚地扎进了他的头部。

我以过失杀人罪和偷窃罪被关进了看守所。在警察的笔录本上,我看到了历历的自述,老男人姓唐,和历历一个姓,他真的是历历的父亲。

老男人在历历三岁时离家,二十年来,历历的母亲拒绝他回来,并听说历历终于与他相认时,恼羞成怒,不惜败坏女儿名声,来发泄自己的怨毒。

不是所有的母亲,都有无尽的慈爱。就像不是所有的浪子,都有机会回头。

如果再给历历一个机会,我想她一定不会跪下来请求父亲不要报警,而在此之前,她刚刚说服父亲接受我这个头发长到遮住眼睛也不管,整天只知道打游戏的混蛋,她知道由于母亲的功劳,不仅是我,所有人都不相信她没有傍大款,不相信她真的找到了自己的父亲,她要父亲来亲口告诉我,他的女儿是干净的,从十九岁到二十三岁,一直一直,只等着我一个人。

历历来看我时,把头发束成了马尾,露出了高高的额头和清朗的眉毛。她说她要回家去,她说她现在只有母亲了。

我发誓,我真的很想说点什么,可是,什么都说不出口。

我最后说的是,回去把头发颜色换一换吧,我知道你其实不喜欢金发。

历历却说,不。

她说,那样你在人群里就找不到我了。

我把头慢慢埋进胳膊,拼命地想把气憋在喉咙里,却最终憋不住,终于声嘶力竭,嚎啕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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