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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前文学存在的问题及其校正

2006-11-09

当代人 2006年8期
关键词:媚俗文学创作正义

腾 云

文学一般指语言的艺术,如诗歌、小说、散文等。不管文学的形式如何,但都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任何人物形象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他的原型。在反映社会生活时,任何文学作品都具有或强或弱的主观性。为了鼓励创作更多的优秀的文学作品,要提倡各种具有主观性的个性化的文学创作存在。各抒己见、百家争鸣是促成文学繁荣的必要条件。令人欣喜的是,现在这种局面已经开始出现,而且有发展的趋势,并因此取得了很好成绩,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的物质文化需要,但是不可否认,当前文学创作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文学的健康发展,也引起文学界人士的高度重视。为此,笔者就我国当前的文学存在的问题作一番探讨,并希望能对我国文学的发展有所裨益。

一 当代文学创作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当前文学创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黄色内容泛滥,下流语词频出

任意浏览一篇现代文学作品,你会发现黄色的情境描写层出不穷,龌龊下流之词亦是频频出现,无论是言情、武侠还是玄幻。给人的感觉好像那些作者都是“性爱研究会”和“谩骂技巧班”的优秀代表。有些作品虽然有很多可取的优点,比如语言、结构、思维方式、表现手法都比较前卫,但性爱的场面描写过多,而且采用了自然主义的手法,赤裸裸地进行性描写,有悖中国传统,缺乏含蓄的美感。从需要来说,其中有的性描写并不是情节推进或表现主题的需要,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以性描写吸引读者”或“为性而性”的嫌疑,因此有传媒批评其是“用身体写作”。

这些黄色作品不能真正代表中国文坛的情况,但这些作品确有许多是出自作家之手,甚至是出自一些原来创作态度比较严肃的作家之手。在金钱的诱惑下,文学家艺术家不能坚守艺术的贞洁,神圣的笔成为赚肮脏钱的工具。

这些内容亵渎的不仅是我们清澈明亮的双目,更有我们奶油般洁白的灵魂和心灵。

2.文学媚俗现象严重

文学永远不应该放弃对历史和现实的批判精神,如果说文学是叛逆者的艺术则有些偏激,但文学本不应该与社会亦步亦趋,更不应媚俗。鹦鹉学舌再美妙动听也不是文学艺术,媚俗能使文学堕落为痞子甚至流氓。但是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在举国进行和谐社会生活的建设过程中,如果文学侧重于只用来历史而不与现实社会政治人生联系起来,则完全违背了中国文化“以史为鉴”的精神,促使人们盲目为自己的时代而自大甚至误导人们去歌功颂德。可是当前的文学创作媚俗现象十分严重,有些作者为了追求商业效应,可以说把媚俗现象推向了极致。文学创作中,媚俗的表现主要有:宣传“宿命论”;崇拜金钱万能;追求挥霍浪费;等等。同时,有些文学创作反映的问题还有:有的提法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不一致;有的宣传了陈旧愚昧落后的观念;有的故事雷同,表现手法雷同;描写城市生活都是一个模式,如商战加情战,整天围着宾馆、酒楼、舞厅转;粗制滥造现象严重,一些作者文学基本修养差,写作不认真,胡乱拼凑,犹如一项“垃圾工程”;不正确的审美观在文学中时有表现。由于文学创作中的媚俗现象存在,使大多数作品,没有充实的内容,脱离社会现实,完全是空洞幻想内容。

3.关于武打、古装题材的文学过多过滥

在现有文学作品中,关于武打和古装题材的作品层出不穷,占据了作品的大多数。特别是古装题材的作品,出现持续不衰的“历史题材热”。上至氏族部落、春秋战国,中至秦皇汉武、魏晋唐宋,下到元明清,几乎没有哪个朝代不曾被挖掘。历史上稍有名气的皇帝、后妃、枭雄、美女、骚人墨客、贤臣良相都纷纷粉墨登场,亮相于文学作品之中。在这作品中,作者对历史题材采取了极不严肃的创作态度。有的作品迎合西方人对中国历史与中国人的传统偏见,或者迎合部分人的低级趣味,主要以宫闱秘闻、武侠打斗、男女性爱为焦点展开故事;有的作品缺乏起码的历史知识,或者以戏说为借口,或者打着表现人性的旗帜,任意编造历史,随意支配史有明载的人物行动,对历史采取了极不严肃的态度。

4.进行炒作问题

这是文学界一个突出的问题。所谓炒作,就是不恰当地过分地张扬,言不符其实,恰如其分地宣传不算炒作。比如,没有的说成有的,不是这样说成是这样,一分说成十分,个别说成全部。作者进行炒作的目的是提高知名度,吸引读者,带来更广阔的市场,最终带来“经济效益”。由于利益所系,因此进行炒作很容易成功。炒作的手段五花八门:或人为地制造作品的争议,引起“争鸣”,吸引受众参与讨论和对作品注意。

5.过分注重凶杀暴力描写

为了吸引读者的注意,有的作品大肆渲染凶杀暴力,并使凶杀暴力的描述占据文章的篇幅的相当大部分。尤其是有些凶杀暴力根本没有什么原因,就是作者的一时性起,而且在实施凶杀暴力后,作品的人物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在作品里面,人根本就不是人,就像蚂蚁一样随随便便就被人毒打或杀死。而我们也应该正视:很大一部分文学作品的对象是几岁、十几岁的孩子。成人具有一定辨别力和控制力,而孩子则正处于成长期,心理和生理正处于发展期,而且孩子的控制力和辨别力较差,这样的文学作品对孩子的影响可想而知的。

6.缺乏对人间正义的关注

正义,通常又可称公平、公正、正直、合理等。仅从字面上看,正义一词泛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观点、行为以及事业、关系、制度等。从实质上看,正义是一种观念形态,是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应该说,在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人具有正义感,绝大多数的纠纷得到公正处理,尤其是有些人为了维护人间正义,不惜牺牲自己的宝贵生命。作品作为社会生活的反映,应该十分关注人间正义,并对生活中发生的正义行为进行描写、讴歌等,通过树立正义人物的典型形象,达到人们模仿和学习的目的,这也是文学创作本来应当发挥的积极作用,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些作者很少深入生活,更不注意挖掘生活中的正面人物形象,有些作者虽然写了有关正义方面的作品,但是又把具有正义感的人物写得一片光明,老百姓不相信,因为他不是真的人。正面人物本身怎么能成为这样的人,有一个过程,主流是对的、好的,但毕竟是个人,应该有人的一些弱点。

当然,我们并不是为了立新而把现代文学说得一无是处,这也不能说是客观的。过分强调了中国文学的弊端,必然导致对中国文学的厌恶憎恨,否定民族精神。

二 对当前文学存在的问题的校正

针对当前文学创作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校正。

1.提倡进行有价值的文学创作

提倡有价值的文学创作,就是鼓励作者树立创作成就感,多出精品。在这里,“文学成就”是指一个作家在文学方面取得的卓越成绩,如思想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风格创新等,亦即超越他人之处,要注意“文学成就”与“文学特点”有很多不同,“文学特点”是指思想、文化、艺术、风格等方面与众不同之处。成就决定作家作品的地位,特点是为了求区别而不一定与地位有关。成就有高低之分,特点无高低之分。在进行创作时,鼓励进行有成就创作,反对为了追求新、奇、艳特点而进行创作。

2.要深入生活

多年的创作实践告诉我们:生活确实是文学创作的源泉,而且是最重要的源泉。就好比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作家若看不到原生态的画面,他写出的东西,在某些地方要么是不真实的,要么是苍白无力的。

现实中有很多事情是超出我们的想象的。如果要写有关方面题材,仅仅是翻一翻有关书籍,然后再发挥想象是远远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些东西是空洞的、抽象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这世界上也肯定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案件,哪怕是同类题材材料,在细节方面肯定不一样,而细节也是作家们所看重的东西。如果没有生动活泼的、来自生活的、超出了我们想象力的细节,创作出来的作品就使人感到非常虚假,如果有了生动的、来自生活的细节,就是我们虚构的事件,也会产生非常真实的感觉。

3.要尊重艺术真实

文学的艺术真实是作家提炼、加工、改造过的真实,即它以客观的实际生活为基础,经过作家主观的介入,给予选择、加工、改造,使之比实际生活更集中、更典型、更强烈、更鲜明。这指的是事真。同时文学的艺术真实也是作家对生活主观评价和主观情感的真实。文学是对生活形象化的反映,是观念形态的东西,必然凝聚着作家的真情实感。而且这种主观的情感与评价,同实际生活必须相一致,或大体一致。情感与评价的真实,不等于这种情感、评价同实际生活一致,凡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评价与情感就是一种艺术真实。这指的是理真与情真。为此在进行创作时,要深入生活,要有自己对问题的主观评价和主观情感而不能一味地追求商业价值进行大量媚俗创作,要追求文学的高尚品位而不能为吸引读者而进行大量与情节和主题无关的性爱描写或者频频使用下流语词。

4.加强文学市场的管理

对于过多宣传凶杀暴力的作品要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以性描写吸引读者”或“为性而性”的作品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对那些反映社会真实情况的优秀作品要给予鼓励,对于反映人间正义的作品要给予扶持。

此外,作者也应当树立正确的文学创作观念。文学属于意识形态,往往对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为准则、生活方式等发生影响,因而对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为此,进行文学创作一定要有正确的创作观念,要有法纪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

(作者单位:民盟锦州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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