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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盗魂断南粤

1999-02-10张继伟

财经 1999年11期
关键词:恩平市高息恩平

张继伟 高 翔

10月8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事声张地作出了一项重大改判:原建设银行恩平分行行长郑荣芳再度走上法庭,去年11月被判20年有期徒刑的他得到了一个更为严厉的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尽管法庭判决在一天之内即已作出,尽管法庭没有邀请任何记者,事后仅以一条数百字的通稿示人,消息传来,仍然极大地鼓舞了金融界人士。因为这一判决道出的绝不只是郑荣芳个人的兴衰荣辱,而是代表了法律对金融犯罪的严正立场,是各界对高息揽储这一曾风行全国的行为模式重新认识和根本否定。

1987~1993年间,时任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行长的郑荣芳以30%以上的高息吸收了十多亿元的存款,使建设银行背上了沉重的坏账,并一度引发了区域性的支付危机,几乎给恩平市带来了灭顶之灾。而郑荣芳从中不仅渔利上千万元,并且荣升为恩平市主管金融的副市长。这一并不复杂的案情,历经从建设银行总行、中共广东省委到中纪委的几番调查,甚至被朱杌总理屡次提及,却仍然难以定案,量刑之时又发生了一审再审的戏剧性变化。个中原委,早已不限于案件本身,它昭示了人们对发生在身边的金融危机的判断过程——从不明就里到恍然惊觉,再到严惩罪犯、亡羊补牢的认识曲线。

坏账经济

恩平是一个没有出租车的小城市,小得好像容不下几个人。记者在街上逛了一天,每个人都似乎见过两遍以上。蚀迹斑驳的旧式民房随处可见,去年夏天那场骇人的洪水卷走了8亿元资产,在墙裙留下了一抹渐渐淡去的水印。然而由郑荣芳发动的金融洪水给这个小城造成的创伤更为惨痛和深刻。几乎每个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从周一到周五,揣着身份证复印件和存折去沿江路上的办事处领取申请表,借此分期分批地取回自己存在银行里的款项——先是建设银行,后是农行和信用社——就像在老母鸡旁边等着下蛋一样。没办法,银行早年高息揽来的存款总共有上百亿元,一下子谁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兑付——恩平近年来的国民生产总值一直在40亿元左右徘徊。

从1988年到1993年,也就是郑荣芳任行长期间,建设银行以高达36%的利息吸收存款近16亿元;1994年继任行长侯春幸变本加厉,将账外账做到了35亿元。在建行的带动下,市农行和信用社如法炮制,高息存款达到了60~70亿元。银行很快就挑不动如此巨大的支付额了,信用危机一触而发。

恩平地处珠江三角洲,虽然是著名的侨乡“江门五邑”之一,但经济状况一直处于地区内的下游。从70年代起水泥生产成了该市的支柱产业,90年代初全国基建大发展时,水泥成了暴利行业,银行高息揽来的大量存款据说就源源不断地输入到水泥厂里。但奇怪的是,至今全市仍然只有几个烟囱在冒烟,一大批停产或半停产的水泥生产线仍然喊着饥荒。

储户拿不到存款,银行收不回贷款,花了大把钞票的企业一个个骨瘦如柴,“坏账经济”一至于斯,追根溯源,都来自于信用结构的根本扭曲。

贴水储蓄谁是受益者

一位卖午茶的中年人很在行地告诉记者:“那时候(指1988~1995年)在建行存8000元,就当你存了10000元,多出来的钱当作给你的利息,还要加上银行明码标价的存款利率,实际上利率就有30%多。这么好的事,谁不去存?”

一项新兴的职业渐渐走俏。居于集资中心的恩平建行培育了自己的多层次集资队伍。据当地群众介绍,银行很快就开始把贴水率逐层分解,分利于集资人。即建行的贴身存款者可以获得25%的贴水,存8000元算作10000元,该集资者就可以去游说外围的存款人把9000元给他,算作10000元存款。中间的1000元就被截留了。干这一行技术要求并不高,只要离行长近一点就行。

当然这么高的利息是入不了账的,郑荣芳就发明了搞账外账的做法,高息揽来的存款记在另一个小本本上,搞多少上级行都无从察觉。

贴水储蓄虽然并不复杂,但在恩平确实是由郑荣芳发扬光大并不断翻新的。1979年时,郑荣芳还是一个管理区(相当于村)的团支书。此后当过包工头,给建行恩平支行行长开过车,从此转入银行界。先是做信贷员,然后是信贷股的副股长、股长、副行长,然后攀上江门建行副行长的关系,不到七个月,就在恩平建行扶了正。在利用各种关系杠杆撑杆跳的项目上,郑荣芳的确不同凡响。

最初的高息政策是秘而不宣的,只有关系熟络的人才能分一杯羹。银行拿到钱后以更高的利息贷给企业,最初还是有存有贷,有贷有还,但好景不长,很快企业就被高息拖死了。一方面贷款收不回来,另一方面存款到期要兑付,银行两手空空,只好再向储户伸手。而此时,恩平建行点石成金的高息神话刚刚扩散,四面八方的人们正背着钱袋风雨兼程地往恩平跑,消息闭塞的人也戴上花镜开始在广东地图上寻寻觅觅——这正给恩平建行吸收存款聚集了大量的后备军。后来的事实证明,恰恰是全国人民甚至海外侨胞支援了恩平建行,以恩平的经济实力,掘地三尺也翻不出35亿元人民币去充实建行。

据原恩平建行一个办事处主任回忆 :在1993年3个半月时间里,该办事处就办理了账外大额存单6379万元。据说,当时银行的情况是资金青黄不接,上级行不发援兵,客户到期存款已应接不暇,于是县支行组织了收贷工作组到各企业去。而企业的流动资金已几近枯竭,还贷根本就无从说起。于是企业就和银行商量,要求由他们自行组织款项存入银行,然后由银行将款贷还给企业,再由他们归还各自贷款。这样,事情变得滑稽起来,企业为银行找存款,然后再贷给自己,怎么看都是打着银行招牌的非法集资。企业一旦破产,可以赖银行的账,但银行却不能赖储户的账,因为信用破产的成本实在太高了。

绕规模贷款

银行信用作为现代社会中的无价之宝,竟然被无偿地出让给企业用于非法集资,这一令人瞠目结舌的现象,背后隐藏着太多的“政治经济学”的学问。

80年代末,恩平县(当时还未撤县设市)大干快上的时候,水泥厂因缺乏启动资金,直接拖了经济的后腿,于是当时的领导层就把手伸向了银行这个“大钱包”。1989年2月,当时的恩平县县长在全县副科长以上干部会议上有一番提纲挈领的讲话。县领导要求“加强领导,上下协作,发动群众,大量吸储,大胆拆借,推动恩平经济发展”,“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到4月份,全县要求吸储4000万元。”会上还说,恩平很穷,根据本地资源特点,要建成27条水泥生产线,资金不够,县里决定要银行多贷,银行成了地方政府启动经济的货币手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出现了建行高息揽储问题。

郑荣芳后来申辩说,领导压下来的贷款任务远远超出了支行所能执行的额度范围,不靠账外账根本完成不了指标。这其中包括:恩平财政局无力偿还的部分债务转嫁到建行,由建行贷款归还原借贷单位的贷款本息(据统计,该类贷款余额为66819万元);恩平市政府经常召开有关市长、各银行行长会议,分配各银行要支持的项目,建行为此支出贷款62407万元;人行恩平支行在1989年以前成立融资公司,利用拆借资金发放了大量贷款,后融资公司被撤,于是市政府组织各银行召开会议,将贷款直接或间接转嫁到各银行承担(该部分贷款余额是5975万元)。另有一些贷款是向一些新建企业投放的流动资金,如南方墙地砖厂、嘉利编织厂等;还有一部分贷款是向建行职能范围内所要支持的企业投放的,如部分建筑企业、能源、交通,共3.2亿元。

利用银行信用聚敛的钱财,并不像郑荣芳所说都投到了嗷嗷待哺的企业上。据恩平市副市长侯才长称,当时县镇两级政府为完成各项指标,计划生育、绿化、教育、三高农业,都无法从银行中直接贷款,就透过红极一时的水泥厂向银行伸手。银行贷给水泥厂的资金中有4.8亿被政府转贷。而每转贷一层,银行的资产风险就会加重一层。

即使是当时被认为日进斗金的水泥厂,随着国内市场的萎缩,到1998年底已是苦苦支撑,利润根本无从谈起,更无法支付高额利息。建行广东分行行长、1995年的调查组组长称,贷款者更多的是个体户,相当一部分贷款拿到手后,几个人就一分了事,不仅钱不见了,人也杳无踪迹。还有前述的集资中介,包括建行内部也有这么一些人,拉存款以后有一些回扣,资金在存入银行时就被磨损了。

时至今日,高利息的最终支付者已消失殆尽。据查,郑在任行长期间所发放的贷款中,9家企业已注销,6家企业歇业;另有2个单位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所欠银行贷款,除两家已归还16万元外,其余的连草蛇灰线都看不到了。

1995年,恩平建行发生了兑付危机,摊牌的时候到了。最终的解决方案是,建行总行拨款20亿元,广东省和江门市共出10亿元,其中恩平市出资3亿元。金融混乱最终勒紧了整个恩平的裤腰带,有人说恩平的经济至少倒退了10年。

恩平市的金融风波演绎了一个渔夫和金鱼的童话故事。故事的开头,银行是一条无所不能且消灾弭祸的金鱼,是一个可以无限索取的对象。故事的结局却是渔夫和他的老太婆重新守着破木盆度日。

错扮了雷锋?

1997年1月,国务院派来了工作组,时任恩平市副市长的郑荣芳丢了乌纱帽,并被留党察看,在问题查清楚前被调到一个供水站工作。郑荣芳意识到法网难逃,诈称看病离开了恩平,几天后就失去了联系。其时,郑荣芳正试图借走黑道的船逃出境外。

1997年4月,郑带着老婆和情妇,带着3本护照和70万港币的现钞准备逃跑。而广东省公安厅长陈绍基亲自坐镇,封锁了所有口岸,动用1500多警力在珠海靠近澳门的海边将其逮捕。

然而直到此时,如何为郑荣芳定罪还是一个问题。在很多人眼中,这场金融浩劫之中,郑荣芳只是错扮了雷锋形象,急政府和企业所难,又无利可图,最多也只是个被迫的参与者。恩平的事情发生在通货膨胀的年代,较之金融安全,那时人们头脑里想的更多的是经济发展。而一旦经济发展缺乏资本,就要从社会中来筹集,银行的信用就被认为是可以利用的,而且被认为是“金融创新”。既然是为了经济发展,郑荣芳似乎就染上了点悲剧性——至少最初人们是这样认为的。

然而创新的大旗只是金融大盗们徇私的护身符,这也正是郑荣芳们热衷于“创新”的真实动力。随着调查的层层深入,司马昭之心终于显露出来。

首先是权力的诱惑。在恩平市,银行和政府之间有一道活动阀门,尽可穿堂而过。恩平一位开摩托车的老师傅称,拉100万元存款就可以当副县长(恩平后来撤县设市)是尽人皆知的仕途秘方。

郑荣芳对此自然心知肚明,他处心积虑发明的贴水储蓄最终奏效于1993年。当时恩平市人代会选市长时,郑荣芳并不在候选人之列。但郑得到了十名代表的联合提名,经投票后居然以微弱多数当选了副市长,并兼金融领导小组的副组长。

另一动力来自于金钱。平步青云之际,郑荣芳抓紧时间中饱私囊。1990年至1993年间,郑荣芳利用贷款大权,先后收受贿赂港币168000元,人民币13000元。

账外账经营带来的巨大漏洞,从郑的另一宗罪案中看得更为清晰。在银行工作期间,郑荣芳兼任澳门银铤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他得知澳门某地楼宇出售,决定以市价购入大量房产。郑荣芳通过他人从澳门银铤发展有限公司的账户中支付了1000万元港币用以高价购买房产。同时,郑荣芳贷款给恩平市的三家企业1亿多元,条件是对方以高价购买郑手中的房产。这样,郑荣芳从这种以贷款为条件操纵房产买卖价格的行为中获利18468072港元,郑分得1340多万,分别用于在香港和澳门购买住宅和转借他人。这一宗罪案去年11月28日令人不解地被定性为挪用公款,直到近日才被修正为贪污罪。

如果不为一己之利,郑荣芳断然不肯冒险行事。然而郑荣芳身为一行之长,其集资行为牵扯了太多的经济、政治因素,一言一行都有着复杂的地域和时代背景,因之对郑的评价也就很容易被混淆为对改革的评价,这也正是郑案一波三折的根源所在。

痛何如哉

当我们回首郑荣芳的所作所为,必须承认,方方面面的利益冲动给作案人制造了可乘之机——银行监管不力,政府指令横加干涉,广大群众金融意识淡薄都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负责人说得好,“处理这个事件的过程虽然长了一些,但也有客观原因和正面影响,反复的过程使当地政府也好,百姓们也好,银行也好,都提高了风险意识和金融知识,增加了法制观念,教训还是挺宝贵的。”

值得一提的是建行的自我曝光。1995年初,省行率先发觉了高息背后的疾风暴雨,不过,只是将自己拆借给恩平支行的4亿元抽走了,就再无下文,这种以邻为壑的做法一度让人大惑不解。省行早在80年代末就已经知悉恩平支行下面的办事处有贴水苗头,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不同意,等于眼瞅着孩子变坏。从现在经历了太多磨难的眼光看来,当时广东对金融风险的认识水平不及格,以至丧失了悬崖勒马的好时机。

直到一年后,郑荣芳的继任者侯春幸依样画葫芦地把账外存款扩张到了35亿元时,巨大的数字才震动了北京。1995年底建行总行派检查组来了解情况,当机立断停掉了恩平建行存贷款业务。到1998年底,恩平支行已从原来的300余人缩减到三四十人,十多个办事处、储蓄所纷纷凋敝,只剩下一个专门兑付和追讨贷款的总部孤零零地守在锦江边上。当然较之焦头烂额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建行算得上是壮士断腕、决痈发溃了。 事实上,在经济过热的90年代初,非法集资曾经以各种形式遍布全国,去年以来本刊先后报道了十堰盗用银行名义非法集资案、北原骗案、新国大骗案等重大金融案件。一个个情节相近的故事,可以彼此互换。集资(高回报)——投资(或贷款)——亏损——支付危机——潜逃(或被捉),在一出出程式化的丑剧中,郑荣芳一案可谓到了极致:既有银行又有政府背景,涉案金额之巨,波及面之广均骇人听闻。因而其最终审判足以表明政府的决心和定论,郑荣芳被改判死缓,对于曾经激动、绝望过的广大群众而言,都是借以擦亮眼睛的一课:金融大盗们举起各种显赫的旗帜,攻击的不仅是我们金融企业、政治组织的疏漏和不足、相关法律的阙如与宽泛,更是潜存于每个人心底的贪欲和无知。

无论是打着政府旗号的邓彬、沈太福,打着银行招牌的郑荣芳、孙启英(十堰集资案主人公),还是巧舌如簧的倪文亮(新国大董事长)、孙家文(北原骗案的策划者),如今都已被绳之以法,然而,与非法集资的斗争还将长久地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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