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深化改革为什么要让老百姓多掏钱

1992-08-24王仕元

中国青年 1992年4期
关键词:住房职工制度

王仕元

最近,《中国青年》编辑部转来一些青年工人的来信,我看了之后,十分欣慰。青年朋友是那样的关心改革,关心社会主义祖国的前途。来信中提出了一些问题,如有的青年问:“我们都希望从改革中得到好处,十几年改革确实给每个人带来了实惠。但是,深化改革,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分配制度,对亏损企业要实行关停并转等,是否会影响我们的切身利益?”也有的青年问:“房改、公费医疗和养老金制度改革,为什么要让老百姓多掏钱?”在改革由解决浅层次问题向解决深层次矛盾转化的时候,青年们提出这些问题是很自然的。改革是一项开创性事业,是个长期实践的过程,对一些问题的认识,要在实践中不断加深。这里,我谈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首先,这是深化改革的需要。改革开放的12年,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快、综合国力增强最显著、人民生活改善最明显的时期,对此,大家都深有体会。现在,改革已经由浅层次转向深层次;企业改革在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同时,正在探索以明确产权关系为特征的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国家与企业之间建立规范化的经济关系已越来越突出;与企业改革深化、市场体系发育的同时,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更显重要,规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已被提到改革的议事日程,与企业、市场、宏观改革相配套的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制度改革,不仅作为经济问题,也作为社会问题摆到了重要位置。这些深层次的改革,有个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必须对已经形成的权利和利益格局进行调整,包括国家与企业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也包括国家、企业与个人之间,要进行必要的利益调整。

我国企业的改革,已经走过了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起始阶段。过去出台的改革措施,虽然程度不同地触及到企业机制和制度,但从总体上说,主要是调整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对企业深层次的问题并没有触及,也就是说,没有“伤筋动骨”。所以相当多的企业仍在旧体制的轨道上运行。旧体制的弊端是,企业躺在国家身上,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躺在企业身上,坐着“铁交椅”,捧着“铁饭碗”,吃企业的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种状况,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怎么能调动起来,企业怎么能有追求经济效益的内在动力和压力?一些经营不善的亏损企业,坐吃山空。企业亏损了,职工奖金照发;企业办砸了,厂长换个地方照样做官;产品销不出去,工厂照样生产;任务不足,一个人也不精简。这些问题不解决,企业的经济效益怎么能提高?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建立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新机制,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这样,我们的国营企业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使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

那么采取哪些措施,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实现企业改革目标,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呢?从当前国营企业的情况看,最重要的首先是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法》赋予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自主权,这是搞好国营企业的前提。其次是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使企业在招工、用工和辞退职工方面有自主权,在企业内部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全员劳动合同制,通过这些改革措施,打破“铁饭碗”,形成奖勤罚懒、能进能出的机制,以保护绝大多数职工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三是改革干部管理制度,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招聘、考核、任期合同等办法,使企业形成任人唯贤、人才辈出和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以保证能人治厂,造就一大批懂得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企业家。四是进一步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打破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改革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形成根据贡献大小、技艺高低拉开分配档次的机制。五是企业要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置机构、配备人员,而不必听命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至于对少数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我们采取限期扭亏增盈、关停并转直至依法破产的办法,实际是为了促使这些企业通过改革迅速转换经营机制,早日摆脱困境。如江苏省徐州市企业亏损相当严重。在贯彻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政策措施时,徐州市委、市政府果断决定,对经营性亏损企业的厂长,在企业扭亏前一律不准调离;对长期亏损的厂长就地免职或降级使用,几个月内32名正、副厂长被免职、降级;对连续亏损3个月企业的21名厂级干部下浮一级工资;对连续亏损6个月的23个企业的全体干部、职工下浮一级工资;对20多家产品积压、管理混乱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对两户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采取这些改革措施后,亏损企业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变了,企业经营状况开始好转。可见,企业只有深化改革,才有出路。

关于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这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减轻企业社会负担,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的配套改革。这几项改革之所以要大家多掏点钱,也是深化改革、建立良性循环新机制的需要。我们以住房制度改革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我国的住房制度是50年代以后逐步形成的,其特点是:低房租,福利性;分配制;国家、企业全包。这种福利型的住房制度,曾经在解放初期为解决居民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住房制度在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今天,就不相适应了,存在着一些弊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尽了最大的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10年中,国家投入住宅建设2800多亿元,建房15亿平方米,但是由于实行的是无偿分配和低租金制度,住宅建成以后,不仅大部分投资收不回来,无法实现住宅的简单再生产,而且收回的房租连房屋的正常维修费用都不够支付。结果是,建房越多,国家和企业的补贴越多,沉重的负担,使国家根本无力解决人们对住房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潭死水。另外,住房是分配制,就难免产生不正之风,利用权势多占房、占好房的现象屡禁不止。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正是为了消除弊端,改变以往住房的福利性质,改变无偿分配和低租金制度,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筹资建设住房机制,通过提租和出售商品房,走住宅商品化之路。实行“租、售、建”并举的方针,形成从筹集资金到建房,从租、售到维修使用,从住房业到相关产业,从房地产业到房地产金融体系等一整套的良性循环体制和有效运转的机制,使住宅建设成为“一潭活水”。

发展住宅建设,光靠国家和企业筹集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居民作为住房消费的主体,应在住宅投资上发挥积极的作用。房改以后,居民在住房上的支出要增加一些,这是必要的,俗话说“养鸡生蛋”,个人虽然多出了一点钱,但却为良性机制的建立、缓解住房供求的紧张状况作出了贡献,使住房困难户得到实惠,这是解决我国住房问题的良策。我曾到北京市顺义县调查房改情况,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人们对房改多支付的承受能力确实较高,第一批出售的700套商品房很快被买光。由于建立了住房建设基金,房改前预计要用10年解决县城住房问题,现在预计仅需3年左右。住房分配制下产生的不正之风也看不到了,人们看到了希望。

深化改革,虽然需要大家多掏点钱,但决不是要把改革带给人们的实惠都收回去。改革以来,职工的收入成倍增长,据统计,从1980年到1990年,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费收入,由406元提高到1387元,增加了2倍多。但房改前,全国城镇居民的房租仅占工资的0.7~0.8%。房改后,以北京市为例,当房租提高到每平方米0.55元时,房租约占家庭收入的5%。可见,群众从改革得到的实惠,将远远高于多支付的那部分,应该说,大家还是承受得了的。即或是现在多付了一些钱,可是随着改革的深化,生产的发展,又将使人们得到更多的实惠。

深化改革,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是多付出,实际上有些人会从中得到实惠。如企业内部实行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分配制度,拉开分配档次,向苦、脏、险、技术复杂岗位等一线职工和技术人员倾斜,那些肯钻技术,不怕艰苦,愿意到一线去好好干的人,收入是会增加的。再像住房制度改革,对众多的居住困难户来说,他们能早日得到住房,或改善住房,不是也得到了实惠吗?同时,深化改革也给人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给工人们提供了施展才能的机会。一些工人利用业余时间钻研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很有才干,但由于干部、工人身份界限的限制,往往难以发挥他们的作用。现在改革企业内部的劳动人事制度,打破干部工人的界限,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用管理人员,这不正是有志者所盼望的吗?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实行,为人们提供了选择职业的机会。合同期满,若对目前的工作单位不称心,则可以选择更能发挥自己作用的单位去工作,有利于人才的流动。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又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必然要涉及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会暂时影响到一些人的切身利益。如优化组合中,有人可能上不了岗;企业亏损,有人可能要“厂内待业”,只能拿生活费等,使个人的眼前利益受到了影响。这时,应以大局为重,以国家的整体利益为重。因为这些改革措施是为了转换机制,促进生产力的提高,从长远看,符合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企业充满生机活力,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充分体现,全国人民才能过上共同富裕的好日子。

猜你喜欢

住房职工制度
以职工之家为抓手 让职工享“家”温暖
职工书画
聚焦两会!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未提房地产税!
走街串巷找住房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职工“获得感”这样来
《最美职工 职工最美》 曲谱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