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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异的“女性王国”

1983-01-01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3年3期
关键词:摩梭人血缘泸沽湖

钝 锋

母系社会的活标本

在我国云南和四川交界处,有个高原湖泊,叫泸沽湖,湖畔居住着四万多摩梭人。访问过那里的人说它是一个奇异的“女性王国”。学者们则认为是母系社会和群婚制残留的“标本”。摩梭人的社会和家庭基本上仍是母权制。

它的显著特点是:过偶居生活的男女“阿注”,不同处在一个大家庭里。典型的摩梭人大家庭拥有这样一些成员:母亲(和她的兄弟姊妹)——她的儿子和女儿(包括姊妹的儿女)——外孙和外孙女。只有一代或四代同处的情况较少。

通常,年龄最大的妇女是大家庭的家长。她主持家庭的财务,参加并组织家务劳动。家庭成员的集体劳动收入和个人副业收入都归她支配。就餐时,全家围坐在火塘边,由她掌勺,一人一碗菜,平均分配,饭不限量。婴孩、儿童、老人都有额外照顾。家庭成员的个人花费(如结交“阿注”赠送礼物等),全家都知道。

男子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当特殊,他跟母亲和姐妹共同劳动、生活,极为融洽亲密。他作为舅舅,深受晚辈(外甥和外甥女)的爱戴和尊敬,他有责任和义务赡养老人,抚育幼童。当自己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也能得到甥辈的优惠。

群婚制的残余

摩梭人的青年男女,往往广泛结交“阿注”。这样生育出来的子女,虽然没有完全落到“知母不知其父”的地步,但确实给辨认父系血缘带来不少困难。因此,摩梭男子跟自己母系血缘亲属的关系十分亲密,相反,他把“阿注”关系看作是临时的,比较疏远。他跟自己外甥的亲密程度,也超过了已出子女。

每当暮色降临,人们在泸沽湖畔,经常能看到一些男子在匆匆赶路,他们是到女“阿注”家宿夜去了。有的“阿注”就在同村,有的要赶几里、十几里路,待东方泛起鱼肚色,再返回自己的母系家庭,跟母亲和姐妹一起劳动。摩梭入的婚姻,是通过“阿注”偶居来体现的。摩梭人自称这种形式为“走婚”。

结交“阿注”一般是男子采取主动,问女子:“跟你交个朋友好吗?”取得对方同意后,夜晚就可以登门住宿了。当然,也有女子主动的,但会被人耻笑。男子常去女“阿注”家,帮助干点活,生育的子女,归母亲抚养。子女长大后,跟父亲也有来往。但是,男女“阿注”、父亲和他的子女之间,彼此不承担权利和义务。作为“丈夫”或“父亲”的男子,只是女子所属母系家庭的较亲密的“客人”而已。

缔结“阿注”,不受门第、财产的限制,凭双方的自愿,称得上是“自由恋爱”了。所排斥和禁止的,只是母系血缘的近亲。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和姑表兄弟姐妹之间结交“阿注”,并不遭到非议。舅母与甥男、叔叔与侄媳结交“阿注”,只要双方不属于同一个母系血缘,都不受舆论谴责,这表明,群婚时代不分辈份的风俗习惯仍然存在。

“阿注”关系不是专一的,因此必然是不稳定的。一般说来,青年男女同时结交七八个“阿注”的情况是常见的,其中有一个是“固定”的,其他是“临时”的。男女进入中年和老年,“阿注”的数目逐渐减少,到后来就通常只跟一位“阿注”交往了。

潮流在缓缓移动

摩梭人毕竟不是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孤岛上,外界的影响,不可避免要不断渗透过来。内部生产的发展,也在促使风俗习惯起变化。他们的家庭婚姻制度,象平静的泸沽湖潮流,正在缓缓移动。

古老、原始的母系大家庭,是靠“阿注异居”来维持的,现在,由母系血缘建造的大墙已出现了缺口。据统计,典型的母系家庭只占摩梭人全部家庭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多,其余的家庭,都发生了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变迁。

摩梭人将往何处去?他们的进化和变迁将带有什么自己的特点?这个谜只有摩梭人自己才能揭晓。

(南京王怀春推荐,摘自《八小时以外》

(题图:高育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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