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构筑演唱之美
2025-11-15方潇梅
艺术大观 2025年27期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7357(2025)27-0071-03
一、什么是意象
“意”在汉语中有“意义”“意向”“意念”“意志”“情义”等多重含义;“象”从字面来理解可解释为“表象”“物象”“形象”等。“意象”在《辞海》中释为表象的一种,即由记忆表象或现有知觉形象改造而成的想象性表象。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自古重视“意象”的建构与表达。早在中国古文字繁衍于龟甲兽骨上时,就以“象形”为来源形成了自己的构字法,这是古人对于“象”的一种最初的表现形式。在《周易》中也有“观象制器”来阐述中国文化的起源,也恰恰体现了意识思维与物质形态表象的关系,也就是对于“意象”的表达。
概言之,意象实际就是个体经由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感官所得,在意识层面与经验、思维、记忆交互作用后生成的再创造表象。
二、音乐中的意象
(一)什么是音乐中的意象
艺术中的意象,是人的意念或情感所产生的物象或形象,是经过意念、思维、经验、创造力等意识,理解并加以改造、美化后的艺术表现,也是一种虚拟的表现形式[1]。
音乐中的意象形成,也是如此。
创作于西汉年间的中国儒家音乐理论专著《乐记》,①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具有比较完整体系的音乐理论著作,作者刘德及门人。该论著中,作者将声、音、乐作出明确划分,归纳出音乐由“意”至“象”的理论进展过程。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乐者,心之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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