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和把握党对内部审计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025-08-15冯均科
中国内部审计 2025年7期
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体系中,中国共产党处于核心领导地位,深刻影响并引领着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方向。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与单位治理机制的关键构成部分,接受党的领导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制度安排,具备深厚的理论、实践及现实基础。
党对内部审计的领导源于法定制度安排。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为党的领导地位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宪法中六次提及“中国共产党领导”,充分彰显了确立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审计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些法律规章构成了我国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最高行为规则,故而必须依法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党对内部审计的领导契合治理结构的内在需求。在组织内部,复杂的治理结构易引发多元权力中心、利益冲突及权利失衡等问题,进而滋生贪污腐败行为。内部审计凭借专职监督职能与相对独立性,能够深度融入组织治理结构的关键单元,通过实时检查发现问题,并向具有高度权威性的最高领导层(党组织和治理层)报告,以便及时整改,确保组织有序、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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