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4-06-21韦勇
公民与法治 2024年6期
韦勇
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是一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主要是通过民主决策、公众参与的方式,实现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推动政府将有限的财政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领域,真正把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忧之事办好,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高效落实,推动民生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的发展进程与内涵意义
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起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政策基础在200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并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探索实施于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试行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河北省始于2018年衡水市在市级层面的探索试行,政策支持源于2019年4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并于2020年实现了全省所有市县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全覆盖。
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一般涵盖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实施、监督、评价等环节,是指通过公开征集、代表投票表决、依法监督推动等形式,在本行政区域内确定并实施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具有较为突出的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实施这一制度,根本目的在于使民生实事项目由“政府部门自己定自己办”转变为“党领导、群众提、人大决、政府办、代表评”,充分展示以民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民主法治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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