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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视角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研究

2024-06-08王海洋葛志军王琳瑛

安徽农业科学 2024年10期
关键词:土地流转动力转型

王海洋 葛志军 王琳瑛

摘要 以M县的农业转型实践为例,从农户分化和农户思考的视角出发,在土地流转背景下思考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转型,探索其转型动力。研究发现:土地流转有自发性流转、政策导向加速流转、资本导向型流转、市场驱动型流转4种模式,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经历了4种变革;農业生产经营方式在实践中呈现出适度规模经营、联合经营、托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并存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政策助推、市场引导、科技支持在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 农户视角;土地流转;转型;动力

中图分类号 F3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10-0248-07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10.053

Research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Model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armers—Thoughts on Land Transfer in M County,Ningxia

WANG Hai-yang1,GE Zhi-jun1,WANG Lin-ying2

(1.School of Agriculture,Ningxia University,Yinchuan,Ningxia 750021 ; 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Ningxia University,Yinchuan,Ningxia 750021)

Abstract This article takes the agricultural transformation practice in M County as an example, star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armers differentiation and thinking, and consider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models in the context of land transfer, exploring its transformation dynamics. Research has found that there are four modes of land transfer: spontaneous transfer, policy oriented accelerated transfer, capital oriented transfer, and market driven transfer.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entities have undergone four transformations;the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mode has shown a diversified development trend of moderate scale operation, joint operation, trusteeship operation, and new agricultural operation in practice;policy assistance, market guidance, and technological support hav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models.

Key words Perspective of farmers;Land transfer;Transformation;Power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CZZ022);宁夏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SFJD202201);2023年宁夏大学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作者简介 王海洋(2000—),男,宁夏中卫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发展。*通信作者,教授,从事农业经济、贫困与农村发展研究。

收稿日期 2023-07-18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业经营模式伴随着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不断变革。自1978年的安徽小岗村开始,家庭承包经营成为中国最主要的农业经营模式。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部门转移,农村人地资源、农业市场要素以及农业生产技术都在发生着变革。在此背景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组织形态上,中国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存的格局。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关于农业经营模式的转型,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及:2013年鼓励农户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经营水平,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模式;2015年提出要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在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上寻求新的突破;2021年强调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要着重转变农业经营方式;2023年指出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按照党中央关于农业经营模式转型的指导意见,全国各地就农业经营模式转型进行积极探索。宁夏有“西部粮仓”“塞上江南”的美誉,其中M县发展条件更加优渥,M县是农业强县,总面积6 877 km2,常用耕地面积330 262 hm2,2021年M县第一产业产值35.85亿元。2004年M县撤县设市,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出,彼时农户土地转出的意愿较强。2010年宁夏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2013年M县开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此后M县的土地流转进度加快,农业种植结构及农业经营模式也加速变革,向着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转型。

在特定的国情和发展阶段,都有与其相适应的土地制度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实施城乡土地二元制度,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历经了农民个体经营、公社集体经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3个阶段,目前正处于“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阶段[1]。M县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变革为农业转型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经验素材,基于对M县农业发展的过程以及土地流转的思考,提出该研究的核心问题:农户视角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变革与转型的动力。具体而言是两个研究问题:一是哪些因素推动小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发生变化;二是这些因素是通过何种机制推动农户做出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改变。笔者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以求进一步丰富现阶段对农业转型的认识。

1 文献综述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显示,2016年我国共有2亿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近400万户。基于西方的农业发展历程,国内有学者将农业规模化经营快速发展的过程称为“农业转型”[2]。在农业转型的过程中,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是否与发展阶段相匹配是农业转型能否成功的核心关键。有学者总结了学界形成的农业转型动力机制的三大论点[3]:一是市场(资本)驱动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者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农业必将取代小农农业;二是国家干预论,从国家角度探讨农业转型的动力机制;三是农户寻求发展论,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农民的经济理性会推动农民做出新的农业选择。

以上3种论点对于理解农业转型具有启发意义。基于此,该研究通过文献梳理,进一步挖掘学界关于农业经营模式转型的研究。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

一是关于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转型动力。刘守英[4]指出结构变革、人地关系、要素相对价格、土地观念在诱发推动着农业经营制度变迁;曹国庆等[5]提出了技术变革、专业分工和农民分化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发展动力;李春艳等[6]指出资本带动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的主要动力为资本带动、政府服务、农民意识革新和现代科技支撑4类;任林娜等[7]指出经济环境、技术变革、政策制度对农业如何转型起重要作用;陈靖等[8]从乡村治理角度分析,指出村社统筹与村庄动员是新时代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农业转型的社区动力机制。

二是关于土地流转与农业转型。中国正在经历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的转型[9],农民的离土出村和代际转变是推动这场转型的根本力量[10]。“三权分置”的实施打开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非村集体成员得以合法获得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通过对土地经营权的设权和赋权,在不触动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使土地流转规模、范用、速度大幅度提升,土地经营权得以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现了以土地为核心的要素重组,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10]。

三是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黄祖辉等[11]通过对浙江省的调查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规模、辐射带动、盈利能力、资金来源、市场导向、产品认证、品牌建设、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楼栋等[12]指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四化同步”发展、农产品价值链升级、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引进先进科技要素、吸引外出务农农民返乡、企业化运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者农业向现代化转型[1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4]。

四是关于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转型方向。罗必良等[15]分析了农业经营方式转型已有试验及努力方向,指出家庭农场、“公司+农户”、股份合作社、土地信托4种已有实验各有其比较优势,但都面临着特定的难题。罗浩轩[16]通过对中国农业转型的“四大争论”进行分析,指出中国农业转型的基本方向为“规模化、资本化、机械化和市场化”。张建雷[17]认为非高度资本化、农民家庭经营扩大化是农业规模化转型的方向。

基于以上梳理,土地流转是破除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障碍的前提要素;农业转型的动力则较为多元化,诸如结构变革、人地关系、要素相对价格、土地观念、技术变革、专业分工、农民分化、资本带动、政府服务、农民意识革新、村社统筹与村庄动员等要素均在农业转型中起到推动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转型过程中分化出的新主体,他们逐渐成长为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在农业转型方向的讨论中,“四化”成为农业转型的理想目标。学界对农业生产模式转型做了包含前提、动力、主导力量、方向等全方位的研究,研究充实且有力,但诸多研究均为自上而下的研究,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思考农业转型问题。该研究从农户的思考出发,从农户角度,站在农户本文探讨农业的转型问题。

2 基于土地流转的农业经营主体变革

贺雪峰[18]按照农户家庭成员进城比例将目前中国中西部农村存在的3种异质性农户进行分类:一是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举家进城的农户;二是农户家庭中青壮年劳动力进城、老年人留守务农的农户;三是全家留村的农户。以上3种异质性农户即农户分化的结果,M县农户在城市化进程中亦发生着以上3种分化。在农户分化的过程中,土地作为农民重要的生计资本其在农户生计策略中的重要性发生着变化。第一类农户成功市民化,其生计方式与土地已无太多联系;第二类农户尚处于市民化的过程中,对土地的持续经營实则是对全家市民化经济上的减负;第三类农户往往在前期缺乏进入城市的能力,在后期依然缺乏该能力或者其生计方式依赖农村资源(土地)从而举家留在农村,后者或成长为“中坚农民”。基于此,分化后不同的农户对土地采取着不同的处理方式。

2.1 自发性流转:小农户流出

家庭承包责任制实施以后,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由“大集体”变为了农户,农户拥有了农业生产的决策权和支配权,这大大提高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1963年前后新中国历史最高的人口生育率43.60‰为20世纪80年代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人口红利,农业潜力得到充分释放;改革开放后,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走向非农或兼业。

根据访谈调查,刚开始外出务工的农民并不愿放弃经营土地,他们在非农部门务工的同时兼业务农,但随着工农收入的差距逐年增加,兼业务农所带来的收益没有了“吸引力”。于是农户愿意将土地流转给“大户”,或者无偿交由亲友经营。

案例1:A(该研究案例以字母编号代替真实姓名),女,汉族,50岁,宁夏M县人,于2013年进城定居,先后从事餐厅服务员、保安等职业,其丈夫于2010年左右进入国有工厂上班,从事体力劳动工作。A家庭在进城前经营着0.087 hm2自有地(自有地系改革开放初期按人头0.087 hm2/人分给的耕地),进城后将耕地无偿交由其弟耕种,后交由村集体统筹流转,流转金11 250元/hm2(2013—2023年均为此价格)。

案例2:B,男,汉族,47岁,宁夏M县人,于2007年进城定居,从事企业财务工作。进城前经营约0.133 hm2自有地及一个农村小卖部。读完自考大学后,B谋取到了在企业工作的机会,遂转让了小卖部和农村房产进城定居。进城后的2~3年里,B家庭于农忙时往返于城乡,后因工作繁忙,将土地交由专职务农的哥哥经营(其哥哥系种植大户,流转经营着该村大量土地)。

案例3:

C,男,汉族,49岁,宁夏M县人,居于农村,自1993—2012年兼业务农,其间经营自有地0.173 hm2,农闲时做泥瓦匠、电焊工、拖拉机司机等,2012年后将土地交由村集體流转,C本人进入一家民营钢铁厂做电焊工。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到农户进城(取得非农就业机会)以后对于土地的态度、处理土地的方法,以及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首先,农户进城后,对土地持不放弃的态度,这种态度源自中国数千年来形成的乡土情结[19];其次,当农户经营自有土地的非货币(时间成本、家庭疏离成本[20])大于或等于收益时,土地开始发生基于乡土人情的流转,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开始有所扩大,此过程为农户自发性的土地流转与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

2.2 政策导向加速流转:“大户”兴起

2004年《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了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2014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M县开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流转速度开始加快。同期,M县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开始走向大户经营与土地集中阶段。

案例4:

D,男,汉族,53岁,种植大户(该研究指以农业生产为专职,经营着一定规模耕地的人,区别于农业企业的主体,同下文),宁夏M县人,专职务农。2013年起成立了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合作社,通过贷款筹措资金购置大量农机具,并承包流转地20~26.67 hm2(水浇地10 500元/hm2、沙地(7 500元/hm2、盐碱地3 000元/hm2),2018年因经营不善和资金问题注销了合作社,而后转向中小规模的流转地经营(10~13.33 hm2)。D自述2013年以前承包土地需要和农户谈,每户的地力不一样,流转金也不一样,各有各的主意,因此流转起来很麻烦,2013年以后部分村集体开始介入土地流转,起初是村干部帮忙协调,由大户和小农户之间签订租地合同(一年一签),后来村集体开始创办经济合作社,由村集体和小农户签租地合同,再由村集体和大户签转包合同。这个过程中,整片的土地不再以小块田区分地力确定租金,直接按整片的平均地力确定租金。

土地流转的自发过程虽然适度扩大了农业生产者的经营规模,但是土地流转效率十分低下,流转的面积、期限完全由小农户说了算,很难实现大片土地的长期续租,在操作上并不利于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

案例5:

E,男,汉族,34岁,种植大户,宁夏M县人,专职务农。务农季节居住在农村,冬季居住在城市。E属于山区户,自有地13.33 hm2。自2015年起,连续承包由经村集体经手后的土地8 hm2(10 500元/hm2),2022年通过转让获得了2.0 hm2耕地(22.5万元/hm2),总计经营土地11.33 hm2,年净收入16万元左右。E自有大型轮式拖拉机1台,附带犁、耙、旋耕机、播种机、轮式拖拉车厢。在生产上,经营流转地以来始终倒岔种植玉米,秋收时雇用流动服务的大型联合收割机,平时喷药雇用私人的无人机,春耕季和秋收以后用自有拖拉机整理土地,其他零碎劳作均由自己完成。E自述其经营农业连年获利,近几年地均净收益为12 000~15 000元/hm2,在承包集体流转的土地以后,由于规模的扩大,年净收益由原来的2万多元增长到了16万多元。

该案例中,E所在村集体积极整合本村农户土地,将经营权收归村集体以后,通过“竞标”的形式吸引大户承包耕地,优先考虑本村村民、长期承包以及主动进行耕地力升级改造的大户。村集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充当着土地经纪人的角色,村集体有着对土地供需交易的绝对息优势,以及对农户的组织优势,因而村集体对促进农业由小农向规模经营转变具有重要作用。除村集体以外,M县不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项目发展,尤其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全区沟渠改造进一步提高了大户经营的规模效益。

在农地确权以后,土地流转的约定逐渐从非正式约定转向正式约定,土地流转不再局限于熟人圈子,此外,正式制度保障了土地流转双方的权益,有利于降低产权风险和交易成本[21],因此土地拥有了更大的市场化活动空间,土地从“饭碗”变成了资产。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易位之后,农业生产模式也随着“利益最大化”的诉求发生变化。

2.3 资本导向型流转:产业化壮大

2010年M县引进了南方的3家农业公司,发展了333.33 hm2供港蔬菜,2021年M县供港蔬菜种植面积达到了114.667 hm2。

供港蔬菜企业是资本企业代表首次进驻M县,此举打破了以往大户无力承包大体量流转地的局面,企业的资金及产销链吸引着地方政府,农业产业化在资本的加持下快速推进。农业企业进驻时所汇聚的“领导注意力”使得企业在承包流转地、农业项目申报、农业基础设施升级诉求等方面具有更有利的地位,以至于农业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倾向。从农户的角度考虑,资本下乡破坏了原有土地流转的秩序,挤压了种地大户的生存空间,也使得小农户难以退出和终止土地流转。正如冯小[22]所述,土地承包主体由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和村级组织来选择,村民无权选择承包主体,也无能力成为承包主体,因为在具体的土地流转工作中,镇村级组织在土地对外发包时都会优先考虑有经济实力的主体,主要是下乡的工商企业,而非有耕作意愿和种植经验的农户。笔者在走访中也体会到了小农户和大户所面临的这种困境。

案例6:

F,女,汉族,49岁,宁夏M县人,农村商店经营者,其所在村大部分耕地被供港蔬菜企业承包,包括F本人的自有地。F自述:港菜基地来了以后承包了村里最好的一整块地,大概有上千亩,把原来的沟渠全都推掉了,埋的地下管道,用喷管浇水,而且一次性签了11年的承包合同,小农户不同意流转也没有办法,沟渠都毁掉了自己又不能种。想去基地打工也没有机会,港菜的要求高,采摘、装箱都有严格的标准,老板一般都从云南、贵州雇用熟练工。

案例4中的大户D表示:港菜基地承包金為12 000元/hm2,还承诺租金每年增加750元/hm2,种粮食的话利润本身薄,再加上港菜基地几乎把连片的,最好的耕地都承包走了,大户的生存就更不容易了。

在资本下乡的背景下,农业产业化推进速度不断加快,但资本经营的农业对当地居民的影响并非都是积极的。对于拥有非农就业机会的农民来说,土地流转给谁无所谓,无非是多添一笔收入,而对于有意愿务农的农民来说,土地一旦流转给农业企业,就“有去无回”,对于流转大户而言,农业企业就是挤压其生存空间的竞争者。

2.4 市场驱动型流转:新型小农

黄宗智[23]在《中国的隐形农业革命》中指出国民经济的大规模发展带来居民食物消费需求上的转化,进而引起农业结构的转化,即传统的以粮食为主的种植业向果蔬和饲养的转化。改革开放后居民的生活水平水涨船高。食物需求的升级创造了一个极具潜力的农产品市场,因此,根据德国农业经济学家杜能的农业区位理论,在以城市为中心的一定区域内,按照距离城市的远近,形成了以满足城市需求为目标的生产各类商品化农产品的农业。该研究以M县为研究对象对杜能农业区位论中的自由农业地带做了调研,M县的自由农业地带形成了规模庞大的设施蔬菜产业。2022年M县有日光温室1 546.667 hm2、大中拱棚613.33 hm2、小拱棚213.33hm2,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周围的乡镇。

案例7:

G,女,汉族,74岁,宁夏沙坡头人,G户在1998自建了2座蔬菜大棚。G自述:20世纪90年代几个儿子都该结婚了,光靠种地就仅能吃饱肚子,当时政府鼓励建大棚,给补贴建设材料,当时感觉种菜的人很少,菜又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就开始经营蔬菜大棚。但是建好后几年内因为缺少流通环节,生产的蔬菜只能通过自己上市场摆摊才卖得出去,很难挣到钱,所以干了几年就拆掉又种粮食。

该案例中,20世纪90年代农户便发现了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加上政府的鼓励和补贴支持,一部分农户便做出了农业生产的调整。

到2004年,M县撤县设市,市领导确定了设施蔬菜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思路,编制了《××市城区10万亩无公害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设施蔬菜基地要相对集中,采取镇与镇、村与村、队与队之间通过土地反租倒包、统一调田列段、统一倒茬轮作等方式。

在土地问题上,如图1所示,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建设完毕后,优先由原农户经营,原农户不愿经营的,将经营权转让。经营者每年需向原农户土地流转金,经营权允许自由转让,新的经营者都需向原承包户支付土地流转金,并规定若设施蔬菜大棚拆除,耕地经营权收归原承包户。2004年以后,蔬菜产业所需的设施转由政府主导建设,相关土地流转、承包、建立流通体系、销售渠道等在政府的牵引下逐步完善,逐渐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设施农业发展态势。在此背景下,M县产生了诸多成功的设施农业经营者。

案例8:

H,女,汉族,49岁,H于2006年开始蔬菜大棚的经营。至2022年,H经营有70座日光温室大棚(其中10座为瓜果采摘园),雇有包括会计、出纳、库管、种植工人等10余人,年收入逾80万元。除个人经营的蔬菜大棚意外,H牵头成立了蔬菜流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于2021年成为了M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示范点。

近年来,M县设施农业不断发展并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以M县城东某镇为例,2021年全镇农民仅蔬菜产业收入就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笔者走访调研发现,M县近郊地区设施蔬菜经营者中,小农户经营者众多,通常小农户经营的规模为2~3个(0.053 hm2/个,含阳光带),M县每个有蔬菜种植的片区,都有至少1个合作社,通常由经营规模最大的人牵头设立并担任管理者,同时做着社员的蔬菜代储、代销的工作。据访谈所知,一般情况下,单个温室大棚年净收入能达到2万~3万元。在高效益的市场驱动下,小农户根植于新的农业领域,成为土地经营权的新主体,并造就了区别于传统小农的市场化了的新型小农。

3 M县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的实践

3.1 农户适度规模经营

适度规模经营来源于规模经济,指的是在既有条件下,适度扩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使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配置趋向合理,以达到最佳经营效益的活动[24]。在访谈中,多位农民表示家中自有地来自集体分配的土地(0.087 hm2/人),超小规模的农业经营仅限于解决彼时“吃不饱”的问题,而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农业经营规模越来越要求“效率和效益”。

何秀荣[25]指出,不同作物的适度规模是不同的,一般所说的农业经营规模小,指的是粮棉油糖等依靠土地集约的大田作物生产的规模,而非蔬果等经营规模。鉴于此,该研究以大田作物和非大田作物为区分类别,通过与目标农户进行访谈,分别就M县2种不同类别作物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情况进行说明(表1)。

由表1可知,从年净收益看,大田作物经营者土地流转以后其净收益较为可观,规模报酬递增明显,而温棚设施的规模报酬呈现递减趋势,温棚设施属于劳动密集型,年富力强者最多独立经营4~5个,若依靠雇工,则人力成本极高,因此M县温棚设施经营规模普遍较小,一般为2~3个,且大多数由小农户经营。冷棚区别于温棚,种植作物单一,且韭菜作物日间照料要求低,一般仅收获期雇工,因此冷棚规模报酬较温棚明显大。

分化为第三类的“中坚农民”是除农业企业以外的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主体,其本质仍然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承包经营。大田作物经营者依靠承包更多的土地,扩大承包面积来获得规模收益,他们中的经营得当者成长为上文中兴起的“大户”,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部分。非大田作物的经营者无法通过扩大规模来获得规模收益,但有机会抓住食物消费结构变化引起的巨大市场潜力,成长为“新型小农”,即黄宗智描述的新型农业的经营主体。

3.2 “农户+合作社”联合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2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蒋雨东[26]指出,“小农户+合作社”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常见衔接结构,它们之间的衔接类型分为3种:销售型衔接、租借型衔接、产权型衔接。M县“小农户+合作社”联合经营的实践主要以销售型和租借型为主。

案例8:

H合作社,名为XX果蔬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由一名经营温棚果蔬的妇女筹划创立,主要经营瓜果、蔬菜及其他农副产品的流通和初加工,为社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技术、培训、新品种信息、咨询服务。H合作社有社员30余户,涉及周边5个村庄,共计经营温室大棚数百座,具有种苗培育、蔬菜种植、冷库储藏、蔬菜销售、蔬果采摘园等。在与农户的合作中,主要呈现在良种推广、农技推广、蔬菜储藏与销售方面,其运行机制见图2。

该案例中,合作社与农户联合经营的主要目的是销售果蔬及市场提高议价能力,在合作中农户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决策权,当农户不满合作社所议售价时,农户可以选择自行销售,而合作社从代销中取利。这种合作给予小农户较大的自由度,同时给予农户种植建议,以期形成整体规模,从而取得更高的市场议价能力。

案例9:I合作社,名为××瓜果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蔬菜、瓜果种植、购销、加工、包装、农产品销售;为社员及农户提供种苗;为社员及农户提供蔬菜、瓜果的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为成员及农户提供与农业生产资料有关的化肥、农药、种子销售。I合作社的主营业务为蔬菜瓜果的种植和销售,共有29座温棚。

该案例中,I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集中土地资源,通过雇工统一安排农业生产,以此实现对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控制。I合作社实现了劳动力和土地要素的流转,雇佣和土地流转使得农户可以获得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农户不再自主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由合作社承担,农民只获得固定的土地流转租金收入和工资。

以上2個案例为M县“农户+合作社”联合经营的典型,呈现了M县农业生产经营的一种新模式,即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以及做农业雇工,成为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新的经营主体或重要参与者。这种“农户+合作社”的模式对于分化过程中的农户有2点利好:一是它能给予第二类分化农户中留在农村的部分农民以就业机会;二是能为第三类分化农户中的新型小农主体提供生产前及产后环节的帮助。

3.3 “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经营

农业生产托管是指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交纳一定的托管服务费用,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2022年M县按照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的原则,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建立“农业农村局+第三方监管服务组织+乡镇+村+实施主体”5级托管管理模式,完成2020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涉及9个乡镇,102个行政村,28家服务组织,1.9万户小农户,验收补助面积0.933万hm2[27]。

农业托管经营在实践中针对2种主体:一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主体,农户支付雇佣劳务报酬;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包含种、管、收的全流程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雇佣劳务报酬。后者由村集体替代了“大户”,成为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该类主体往往以共同富裕目标为引领,其盈利一般用于生产再投入、村民分红和转移性帮扶等。

3.4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

新型农业是与传统农业相比,生产目的、生产方式、技术手段都不同的农业,新型农业具有多种类型,诸如设施农业、无土农业、特色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等。M县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的实践中,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了设施农业、特色农业以及旅游观光农业。此小结所述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与上文“新型小农”主体对应,其土地流转模式为市场驱动型的土地流转。消费需求的变化通过市场刺激农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进而驱动着农民向更高利润的经营方式转型。根据XX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M县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单体数量超过200个。M县新型农业发展状况见表2[26]。

4 M县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的动力分析

4.1 政策助推

自由主义学派代表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自由市场经济是最有效、最自由和最繁荣的经济体系。然而历史经验表明,市场在提高效率和鼓励创新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在应对系统性风险、垄断、环境问题,以及解决公平、失业问题等方面存在劣势。因此在中国形成了一种政府“搭台”,经营者“唱戏”的发展模式,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为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提供支持和引导,从而推动农业转型和升级。M县政府在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转型的实践中,积极充当“引导员”和“服务员”,引领农业向现代化大步迈进,其影响机制如下:

一是整合农业资源,推动农业产业升级。M县通过土地确权颁证,为农户土地产权交易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法律保障,又通过基层组织协调,加速推进土地流转,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便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地的易机化程度,引进农业企业或鼓励大户搞规模化经营,进而推广农业新技术,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二是提供制度供给,鼓励农业创新。M县政府通过出台涉农资金、税收、技术支持等政策,引导农业生产者在生产模式、农业种植结构、运作方式、绿色产业链等方面进行创新,实现农业转型升级。

三是统筹规划,助力农户发展新型农业。首先,M县政府近年来因地制宜,发展蔬菜设施农业、绿色有机农业、富硒特色农业、乡村文旅观光农业等。其次,M县政府积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通过激励农资企业下乡和驻派干部(科技特派员、驻村书记等)两条线不断推广新技术,提高农民的综合能力。

四是强化管理,营造健康的农产品市场环境。严格规范农产品交易行为,严厉打击胁迫、欺诈、诱导等非法行为,保障农产品市场风清气正,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4.2 市场引导

随着人们对农产品品质、环保、健康等方面需求的提高,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农业需要通过转型来提高生产效率、加强质量控制、增加品种种类等。市场需求促进M县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的内在机制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市场需求的变化启示农户进行创新。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食品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内容也愈发丰富,随着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等需求量增加,农户为了能赢得更多的利润,会主动改变农作物品种、种植结构、耕作方式,更倾向于采用创新的农业生产方式以获得更高的效益。

二是市场需求的变化刺激生产者之间的合作和竞争。当消费者对某种特定品种的农产品需求增加时,为了获得更多利益,农户会采用不同的生产方式,利用优势资源优化成本、提高品质,从而推动了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轉型升级。数十年来,M县的农业种植结构不断优化,从单一的粮食生产到如今的米面粮油、菜肉蛋奶多元化生产,在合作与竞争中,农产品品类不断丰富。

三是市场需求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当市场需求有所转变时,农户会通过引进新的生产技术和增加生产投入来提高生产效率,并不断改进销售及流通方式,以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转型。

4.3 科技支持

科学技术是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的关键因素。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技术升级,新的技术和模式被应用到农业生产经营中,从而推动农业生产模式的转型。通过科技手段的支持,农业能够更高效地生产大规模的作物,添加、改良和开发新品种和新作物,同时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推动生产效率提高,农民可以通过使用最新的信息技术,如气候预测和虫害预防等,更好地管理农作物,及时预测和响应自然灾害,进行精细化管理和决策等。这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成本,并增加农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供应,从而推动经营模式变革。

科技开发新品种和改进农业生产过程,科技提供新机制和新手段,可以持续推进新品种的开发和改进农业生产过程。例如,通过生物技术,改良或选育作物品种,增加抗虫、抗病和抗旱特性,更好地适应气候和环境变化。

5 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和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不断变革,对农户的生产生活产生了极大影响。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变革是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的重要特征。土地流转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业收益和促进农业产业链升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M县土地流转的实践中,从方式上看,经历了4种流转模式,即自发性流转、政策导向型流转、资本导向型流转、市场导向型流转;从时间上看,自发性流转发生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前期,其余3种流转模式伴随着农业生产模式转型同期发生,土地流转为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提供利好条件,新的经营模式又促使着土地流转加速推进。

农户对土地流转的态度取决于其非农化程度,非农化程度越高则越支持土地流转。农户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有以下几个去向:一是非农化,农户在非农部门取得就业机会,逐渐退出农业生产;二是规模化,农户承包流转地逐渐扩大经营规模,逐渐走向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新型小农,由生产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型,诸如特色农业、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土地经营权流转实际上是土地资源的再分配,M县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的实践紧紧依托着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合作社”、“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都是在土地流转的基础上才得以发展。

农业生产与经营模式转型的动力方面,政策助推和市场引导是重要动力,这两者指引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出调整决策;科技支持是关键动力,科技的进步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在技术上的可操作性;此外,社会分工和流通体系的完善为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提供了专业化支持和市场化便利;资源短缺和环境保护则更多以推力的角色促使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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