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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目的王国与永久和平

2024-06-07黄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3期

摘要:一种常见的观点认为,康德的政治共同体与伦理共同体在立论基础、制度内容以及可实现性上均有着较大差异。前者彰显的是最高的政治善,旨在通过强制的法权与渐进的改革走向国家间的永久和平;后者则彰显的是神学层面的至善,需要预设上帝作为最高的公共立法者,以此对所有人的德性法则进行普遍规定。这两种共同体理论之间的“断裂”使得康德实践哲学的系统性与整体性受到挑战。但康德同样还提到了一种目的王国共同体,它以道德世界中的至善为依托,旨在通过行动者间的道德自律达成交互责任、立法意志与平等自由的状态。这不仅向上承接了道德存在者所向往的伦理共同体,同时还向下规定了政治共同体联结的前提,为真正走向国家间的永久和平提供基础保障。

关键词:康德;至善;伦理共同体;目的王国;永久和平

DOI: 10.13734/j.cnki.1000-5315.2024.0208

收稿日期:2023-03-01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度校(院)级青年项目“康德至善理念的可实现性研究”(2023QN042)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黄各,男,四川雅安人,哲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为康德实践哲学、西方伦理思想史,E-mail: huangge@ccps.gov.cn 。

近年来,康德共同体理论时常引起学界的争议。有学者认为,康德共同体理论的实现必须要以神学和宗教为依托,这或多或少是一种经过批判修正后的上帝之国。因为在《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以下简称《宗教》)中,康德明确认为在伦理共同体中,只有把“上帝”视为公共伦理法则的制定者和颁布者,才能使所有人配享其所得,也才能达至公共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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