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青春的关键词
2024-05-22王玲花
【作者简介】王玲花,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见《人民文学》《草原》《散文百家》《中国校园文学》 《中国铁路文艺》 《青春》 《回族文学》《延河》等刊。常规出版散文集四本。曾获吴伯箫散文奖。
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和幸福的璎珞!
——摘自王蒙的《青春万岁》
歌 曲
老式楼房。简陋宿舍。宽阔操场。婀娜垂柳。紫色丁香。校广播一遍遍播放着歌曲。这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师范校园。我的青春在那里茁壮,带着不谙世事的英气。
那时,歌声满校园:广播里放,音乐课上唱,课间走路哼。《黄土高坡》《年轻的朋友来相会》《红尘滚滚》……是那个时代的流行歌曲。被时间之浪反复漂洗,如今都成老歌了。人和歌一样,都会老。
我喜欢听老歌,它们如小令或长调,回环往复。它们一响起,我的青春就活了。
没有手机的年代,听歌全靠一盘磁带、一台录音机。谁有一台录音机,准会让人羡慕死。谁买了一盘新出的磁带,会呼啦啦围上一群人。有次,家境富裕的平,买了费翔新出的磁带《冬天里的一把火》,一进宿舍,她举着磁带,迫不及待散布消息,这消息如烟花绽放,璀璨耀眼。快拿来!玲同学一面催促,一面早已打开录音机。费翔的歌声,洋气有味儿,带着磁性,把十六双眼睛深深粘住。黄昏的阳光破窗而入,洒在歌声里,极柔,极媚。
我们跟着学唱,走着站着,白天黑夜。激情燃烧的岁月,有的是时间。粲然顺手拿起桌上的书,三卷两卷,就是一个话筒,她左手握着话筒,右手伸过头顶,小腰蛇般扭动,唱着“熊熊火焰照亮了我……”她眼睛微闭,一副醉得不轻的样子。她醉了。其他人也醉了。下铺的在地上疯唱狂跳,上铺的把床扭得吱吱响。直到笃笃的敲门声响起,一切才戛然而止。楼管老师的一顿训斥是小事,宿舍的分被扣掉、班主任的批评才是雪上霜。都是唱歌惹的祸。
明明是歌惹的祸,可谁又能与其决裂?莽撞的青春,谁没撞过墙?撞墙不回头,才是青春。
我们班有个叫凤的女孩,眉清目秀,侧脸像王菲,一头浓密长发,似瀑布。她有一副好嗓音,声起如草原之风,苍劲辽阔,带着一股原始的野性和不羁,声音酷似韦唯。《黄土高坡》这首歌相当流行,在整个校园传唱,浩浩荡荡、波澜壮阔。凤成了校园歌星,大放光彩,粉丝无数。在食堂大家看到她,围上来,有人提议,凤,唱首《黄土高坡》!唱!唱!大家高喊着。凤也不推辞,落落大方,把饭盒一放,站直,挺胸,酝酿几秒,就开始唱。吃饭的停下来,未来得及打饭的也围上来,急得厨师从窗口探出头来直喊话。
教我们音乐的是一位年轻的男老师。他弹钢琴的样子特有范。他除了教唱民歌,也教唱流行歌。唱民歌,我们极不情愿。一唱流行歌,大家就像注入了兴奋剂,立马生龙活虎起来。他热恋的那段时间,喜悦都聚在脸上,连眉毛都在舞蹈,对我们也似乎宽容了很多,还把《年轻的朋友来相会》编成舞蹈,带我们去操场又唱又跳。我们像小鸟出笼,如水上荡船,心都飞起来了。
歌声是一把颜料,让我的青春五彩斑斓。
我喜欢听歌。一首《读你》听过无数遍。费翔版的,浪漫深情,似少男对少女的告白。关不住的荷尔蒙、奔涌而出的情感、哗啦啦奏响的爱情誓言,对于怀春的少女,都是致命诱惑。蔡琴版的,有沧桑感和穿透力,更像讲述一个古老的爱情故事,有可望而不可及的距离感和惆怅意,让人禁不住想到《蒹葭》。
蔡琴的磁带和费翔的磁带,是他送我的。他高高大大,干净的脸,布满春天的气息。那晚,月光疏疏如花香,他和我站在丁香树下。我心跳如击鼓,咚咚咚的,我不敢看他。他的气息,月光一般地将我缠绕。他递给我两盒磁带,是不同版本的《读你》,他让我多听几遍,他说这话时,眼睛盯着我。我低头看脚尖。我知道他的眼睛像深邃的湖,足以淹没我慌乱的心事。我匆匆接过磁带,仓皇而逃。
我的初恋,白月光一般的美好。在歌声里延续,在歌声里结束。我也多次听着《读你》,打开那段往事。若干年后,当我再遇到他时,他已没了当初的英气,一张沧桑的脸,再也跟歌声联系不起来了。感叹之余,我恍悟:我多次听那首歌,不是想他,而是留恋我的青春。
老歌是凝固下来的时间,它不会把往事擦得一干二净。
琼 瑶
说起我的青春,琼瑶是跨不过去的名字。
琼瑶小说、琼瑶剧,在我青春的天空纷飞。她写言情小说。她宣言爱情高于一切。她的文字细腻、空灵,唯美,有画面感和带入感。过来人说,她的小说是一味毒药。即使是毒药,青春少女也会一饮而尽,还不惜把一把把眼泪兑进去。
少女是什么?是试探着舒展的粉红,是情窦初开的蠢蠢欲动。面对爱情这张白纸,每个怀春的少女,都渴望绘制五彩浪漫的春色,却又不知如何落笔。琼瑶小说击中要害,如一道光,劈开她们的迷茫。爱情多么迷人!郎才女貌、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你侬我侬。直到经历过后,才恍然:哦,原来爱情并非如此,更多的是柴米油盐、鸡零狗碎。
如果懵懂是擦不掉的顏色
你就是高山上的雪莲花
心飞向无边的梦境
我不惜把青春用完
这是我写进日记里的句子,琼瑶小说留下的痕迹,像我懵懂的心事,擦不掉。每一个文字里,都生长着挚爱、执拗,以及忠诚。它们遍布着琼瑶小说的力量,也还原了那段青春时光。
认识琼瑶始于《失火的天堂》。它差点让我的人生失火。
某天,同桌带着一张报纸,上面连载着琼瑶的小说《失火的天堂》,只一眼,就被迷住。沦陷接踵而来。课后一头扎进去,如饥似渴;课堂上牵肠挂肚,急切地想知道情节走向,偷偷放在课本下,趁老师不注意时,一目十行地阅读,读得正起劲,老师一声呵斥,猛回神,着急忙慌地藏报纸,老师一个箭步冲上来,一把夺过,撕个粉碎。
爹拿着棍子满院子追着我,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教导我,初三改变人生的重要性我也深知。我暗下决心,发誓与琼瑶小说一刀两断。可它犹如鸦片,吸上就难以戒掉!在它面前,铮铮誓言如风一样,刮过就散。现实终以落榜的残酷,把我的青春打翻。
面朝黄土背朝天、围着锅台家务转,这是父辈的日子。这样灰暗的日子,我惧怕且厌弃。走出小村,一直是我的梦想。我惴惴不安地走向父亲,请求复读的声音细如蚊蝇,却又无比坚定,我又一次发下毒誓,一年不碰琼瑶小说。真的,一年我都没碰。一年后,我如愿以偿,考上了师范。
我以为我戒掉了,就像酒鬼戒掉酒一样。我以为从此我的世界再没琼瑶,再没那些罂粟般妖娆的文字。我错了!一粒种子,一旦遇到湿度和温度,就会彰显顽强的生命力,何况它扎根的是青春的土壤。
如果说,以前是偷偷摸摸读,现在就是光明正大读。学校图书馆,琼瑶小说满满一书架,应有尽有。我坐在阅览室,周日读一白天,也没人管。我犹如一条饿狗,一口扑在面包上。也像一叶搁浅很久重获自由的小船,得以在书海里无尽畅游。
春日午后,窗外是开得肆意的紫丁香,阳光破窗而入,清透的光线如春气一样缱绻。我临窗而坐,目光落在摊开的书上,神情专注。风轻轻吹,我静坐如修女,内心却跟着情节跌宕起伏,或晴天丽日,或大雨倾盆。有那么一瞬,我把自己当成了小说中的女子,可终究没能演绎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这幅读书的画面,成为青春的册页,散发出绵密的暖意,温暖着回忆。
课堂上是断然不敢偷看小说的,被逮着的下场就是没收,没收了就是肉包子打狗的命运。书是图书馆借来的,按规要加倍赔偿,我囊中羞涩,绝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遵循刘姥姥哲学:有多大能耐,吃多大饭。晚上躲在寝室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读,是家常便饭。只要不弄出响动,不透出光,就安然无事。
为了看琼瑶小说改编的电影,我不惜节衣缩食来买一张入场券。也常常坐在教学楼前,守着十二寸黑白电视机,看琼瑶连续剧,看着看着,屏幕上就飘起了雪花,仿佛一冬的雪都被装进去。人群开始嘈杂,我心急似热锅上的蚂蚁。有电工爬上楼顶,转动天线,下面喊好,屏幕正常,那种怅然之态,焦急之色,才渐渐隐遁。
我知道了秦汉、林青霞、陈红、黄奕……我一口气能说出一大堆。尤其是秦汉、林青霞,他俩特红,几乎成了那个时代的银幕符号,被少女们追捧着。他们是沾了琼瑶的光。我寝室床头的墙壁上,贴着他俩的画报:他们穿米色毛衣,背靠背坐在沙滩上,夕光穿过一望无际的大海,照在他们身上,美而静。我看着他们时,心里都是对爱情的美好憧憬。
每一部琼瑶小说,都像一座盛开的花园,炽热浪漫。琼瑶剧轰轰烈烈上演着,像一场热潮,被青春的力量推动着,久久都退不下来。
琼瑶小说读多了,就萌生了写小说的念头,在日记本上偷偷写,写了一个又一个,写给自己看。当然,那时写的算不上小说,充其量也就是胡编乱造的爱情故事。但爱上写作,始于斯。
我一直认为琼瑶应该如她笔下的女子,面美若桃花,婀娜似杨柳。其实不然,我在电视上见过她,中年的琼瑶,体态发福,相貌平平。这多少让我失望。我不免感叹,上帝永远是公平的: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
不知从哪一天,我就不读琼瑶了。不读琼瑶的时候,我的青春就落了。
日记本
电脑没普及的青春,太需要日记本来装饰了。隐秘的心事,不能跟人说,不能跟天说,只能跟日记本说。你跟它说,无须设防。任你滔滔不绝,任你瀑布飞泻,任你梨花带雨,任你义愤填膺,它都默默倾听,并能守口如瓶。它无比忠诚,如一棵树一样,总在原地等你。
那个年代,有心事的女孩,谁没有日记本呢?
我有好多日记本。或被时间淘洗得泛黄,或被岁月摧残得面目全非,或缺胳膊少腿,或皱皱巴巴。它们有的是塑料封面,有的是牛皮纸封面。它们大小不一,规格有别。我一直珍藏着,像珍藏一件件古物。古物有赝品,它们却无可复制,于我,价值连城。
每一页上都密布我的指纹、汗渍,那是我常常翻看的证据。每一次打开,就像打开我的青春一样。它们像历史卷轴,每一个字,都是往事细节的生动展开。也似一座座桥梁,成为抵达过往的通道。
这是一本塑料皮日记,绿色的封面似湖像潭,更像一片绿茵茵的草地,“日记本”三个字,呈黑色,多少有些突兀。说实在,跟现在的本子比起来,缺少美感。首页与底页插进塑料封皮里。扉页上写着“我喜欢在你耳旁低语/为了纪念/每一个有月光的日子”,下面落款:1987年9月购于新华书店。里面横条线上是密密麻麻的字,似蚂蚁蠕动。内容或记心事,或叙日常琐碎,或谈读书感悟。长则数十页,短则几行。散章居多,也有短诗。现在读来,颇青涩,无论文笔,还是思想。
我最珍惜的,还是那本带锁的日记本。粉色封面,阳光四射,两只彩蝶翩然而舞,封底折回,搭在封面上,一把小锁妥妥地挂在上面。他送我的,那个脸上布满春天气息的男孩。这是我第一次收到来自异性的礼物,激动又珍惜。他是我的初恋。这本日记的内容不言自明,关于心事,关于爱情,以及心跳、彷徨和甜蜜。
这本日记的主角是两个人,却只能我一人拥有。他曾怀着好奇,祈求我:就看一眼,只一眼。一边去!我断然拒绝。甚至有次,他趁我不備,夺过欲打开,我急红了眼,直至怒发冲冠,他才作罢。他绚烂的渴望,最后变成了苍白,他满脸不甘。让他看,就等于赤裸示人,我没那个胆量。恋爱,若没了曲径通幽的神秘,就是白开水一杯。
这本日记有很重的脂粉气。其中有几页,字迹洇染开来,皱皱巴巴,宛如被打湿的青春。那是泪水滴落浸湿的痕迹。时间是1991年2月夜。那个夜晚,没有月亮,窗外黑漆漆一片,凉意铺天盖地。我趴在上铺,难受极了,如一百只蚂蚁跑进血管奋力撕咬。泪水如泉奔涌,一滴滴打在日记本上。失恋的痛苦和无助,只能通过日记来求得一丝抚慰。
毕业,就意味着我的初恋结束。各奔东西的分配,就如两人中间横了一条银河系。要跨越,也不是不可。但真正的爱情距离,不是地域差,而是性格异。分道扬镳也许是最好的结果。日记本就如闺蜜,写字是最有效的发泄。密密麻麻写了几页,心里好受多了。
后来,我工作了,一群孩子弄得我焦头烂额,根本没时间写日记。再后来,我老了,就更不写日记了。我不写日记,并不意味着我没有秘密。只是觉得,秘密藏在心里,烂在肚中,更保险。
记日记,就是一场青春的仪式,带着青涩而真诚的表达,散发久远的气息。它带给我更多的是削弱寂寞、消解孤独,以及如暴雨般的肆意发泄。纸质墨香下个性的字体,远比电脑千篇一律的文字,更有辨识度和亲切感。
这些日记本,我舍不得扔掉。有了它们,我有关青春的回忆,就不会只剩下一副骨架。
书 信
那些书信如彩蝶飞舞,飘忽如庄周之梦。但它们不是浮梦,而是承载我青春的所有通讯工具。
“从前,从前它那么慢,慢得只够爱一个人。”木心的慢里,显然有书信的身影。它没有风的速度,没有网的力量。沉默、缓慢,如一辆行走的马车,从此地抵达彼地。它自带沧桑感,跟那个年代相吻合。
拂过时间水岸的微风里,都是亲情的味道。秋高气爽,艳阳高照的1987年9月,我跳出农门,来到师范。我如冲出藩篱的小鸟,翱翔蓝天。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和憧憬渐渐退去,思念如小虫般蠕动,当它的利齿左突右奔地撕咬心扉时,我展开稿纸,给父母写信,叙来校详情,抒离家之思,笔如游龙,情似飞瀑,浩浩而泻。窗外,月亮如盘,高高悬挂,凄清之容,将我的孤独思念衬托得晶莹剔透。
信寄出去,却迟迟不见回信,我牵肠挂肚,失魂落魄,却又无计可施。万千猜测都背离事实。信抵达村子,邮递员把它放在供销社。供销社窗户的底层,扯一根铁丝,信立于玻璃与铁丝之间,像一面面招展的小旗,等待认领。村子里恰有跟父亲同名同姓者,又恰看到,将信取走,拆开后方觉取错,却因有事耽搁,没即刻送还,等信至家人手中,已是一月之后。我听闻却也只能一声叹息。
我和父母被距离搁在数轴的两端,书信就是数轴上的点,来来回回地蹦跶,不辞劳苦,传信息,报平安,维情,系思。
当孤独在异乡的天空划出一片凉意时,友谊就是一杯酒,足以御寒。校园有大片的闲暇时光,可以用来回忆。一些细节活了,她或他,她们或他们,即刻成了回忆画面中温馨的部分,心底一下子柔软了,暖意漫上,铺展信笺,遥远的时光再没有星星的距离,仿若就在眼前,促膝畅谈,把酒言欢。
余秋雨说:友谊就是散落在各个城市中的点点温馨。在通讯不发达的过去,书信成了纽带。那会儿时兴明信片。天上刚刚飘起雪花,新年的脚步还在路上,我早已坐立不安,穿梭于鼓楼街巷,一家商店一家商店地去选。看着不同风格的明信片,盘算哪张寄给谁,迅速地给他们寻找合适归宿。买回后,写祝福语,每一个字绝不敷衍,带着温度和个性。等全部邮寄出去,像完成了一件大事,心里顿觉轻松。
一张张贴于信封的邮票,图案精美,寓意深刻,我不舍得扔掉,小心翼翼地取下,夹在有塑料膜的集邮册里,一张一张地积攒着,那份郑重和认真,現在想来,都是青春的仪式。梦想着有朝一日集满,为此,见到别人要扔掉的信封,每每讨要邮票,一旦得到,如获至宝。
耳鬓厮磨的爱情总是美好而甜蜜,天各一方的距离,就像响起又落下的火车鸣笛,带着无尽的忧伤。处于热恋中的我们,在不同的城市工作。每周末的见面,匆匆又匆匆。我送他到车站。他上车,并不落座,隔着玻璃向我招手。四目相接,已是思念成河。火车向前驶,我向后退,我们越来越远,心却相映相叠。
相见时难别亦难,恨不能把日子折叠。等待的日子总是令人心焦。天上没有一颗星,黑乎乎的夜色,把月亮衬得透亮,昏黄的灯光洒下一片宁静。思念像一颗埋藏于心中的种子,在孤独的土壤里,生根发芽、枝繁叶茂。写信或读信,成了一种习惯,像彼此的誓言一样,坚不可摧。
他骑着自行车载着我,穿过大街和人流,穿过风,也穿过漫漫长夜。风吹散了我的长发。我手里拿着一串冒着热气的糖葫芦,红红的山楂,裹着糖浆,像火焰,在燃烧。
这样的画面,是我们书信里常常回味的细节。那些空白而黯淡的夜晚,变得温暖丰盈起来。
书信缓解了思念,带着断而未断、隔而不隔的甜蜜和惆怅,鲜活于记忆里。
那些书信,搬家时不慎丢失,很遗憾。就像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一去不复返。
歌曲。琼瑶。日记本。书信。当我写下它们时,我知道,那是我的青春在吐露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