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下总承包项目联合体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2024-05-21胡奇,孙慧
工程建设 2024年4期
胡 奇,孙 慧
(江西理工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近年来,EPC总承包模式在中国总体上呈现业务量快速上升、工程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根据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1],中国需要加速发展建设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一步推动设计、采购与施工的深度融合,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然而,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的组织方式落后,其综合管理以及合作创新能力亟需解决[2,3]。联合体模式因其合作的深度与便利性,能够有效地利用合作伙伴提供的信息、技术和资金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4],同时分散和降低许多不可预见的项目风险,从而增强项目的应对能力,实现双赢[5]。因此,EPC总承包模式与联合体模式的结合得到了广泛的研究[6]。然而,由于EPC项目常用于投资额大、时间跨度长、项目管理技术复杂等情况,其本质是一次性的合作,易导致联合体内部利益相关者产生冲突,合作关系不稳定[7]。
为促进EPC模式下联合体项目的成功实施并实现创新优化,需关注联合体模式下各利益相关者的合作稳定性问题。当前,对EPC模式下总承包项目合作关系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研究主体是建设单位和联合体牵头单位[8],另一类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采购单位[9,10]。然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也是EPC联合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此三者的研究较少,靳颖等[11,12]对模型设置未区分仅一方参与优化合作时项目的稳定情况,同时仿真分析考虑的参数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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