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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信用手段提升监管服务

2024-05-11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毅

中国电业与能源 2024年2期
关键词:监管局惩戒许可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毅

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两版能源行业信用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和应用清单,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着力营造诚信市场环境。2023年,南方能源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党组的总体部署,立足区域能源监管实际,落实信用“三清单”制度要求,依法规范开展信用工作,以信用手段多措并举提升监管效能,实现了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稳步推进,协同监管和行业共建取得新成效。

完善机制建设,持续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

(一)完善全领域信用监管机制,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南方能源监管局信用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以资质管理处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并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注重引入信用监管措施,从源头促进信用与业务监管融合,探索推进全领域的信用监管工作。持续开展信用信息归集,打牢数据基础,截至目前累计归集行政处罚信息232条、行政检查信息208条,涵盖市场监管、电力安全监管、资质管理和供电监管等领域,归集总数居全国派出机构前列。

(二)推进告知承诺制,普及守信第一课。南方能源监管局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2021年以来稳妥推进许可办理告知承诺制,引导企业“敢诺、践诺、守诺”,从诚实守信中享受到红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投诉举报、许可审查存疑和失信企业“三清单”,重点对列入清单企业加强核查,从严处置不实承诺行为,2022 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许可案件38起、撤销许可38个。

(三)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促进监管闭环。拓展线上+线下信用修复渠道,提供政策法规指引、信用修复全程线上办理以及电话咨询等服务,进一步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推进信用告知工作,探索行政处罚同时告知信用修复政策,鼓励失信经营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建立失信企业提醒机制,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发送失信告知书并提出监管意见,引导企业强化信用意识,并指导进行信用修复。截至目前,完成信用修复23起,企业诚信意识明显增强。

强化成果应用,着力提升能源监管服务水平

(一)持续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信用良好、守信企业简化许可办理流程和材料,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100%开展现场核查;2020 年以来,作为全国首批派出机构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许可专项监管,根据信用状况抽取59 家电力企业开展检查,下发整改14 份、立案查处4 家。全面推进信用手段在能源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的应用,按照企业信用状况抽取不同比例现场检查名单;结合信用状况,密切跟踪燃料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引导诚信履约,并跟踪督促协调重要保供电源项目按期投产,压实保供责任;综合研判行政执法历史信息、12398热线投诉举报情况和信用状况,确定供电监管重点对象;组织广州交易中心编制区域市场履约担保和信用评价相关制度,着力推动五省(区)统一标准并实现互认,为后续长周期运行做准备,其中对信用优良的企业相应减少其履约保证金额,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对上一年度发生电力安全事故、信用受损的企业开展电力安全监管“回头看”,2023年对全部5家涉事故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并列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估试点对象,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化、差异化监管,促进能源监管效能有效提升。

(二)不断强化行政处罚信用运用,实施激励惩戒。依据能源行业信用应用清单,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对信用良好、守信企业依法依规减轻、从轻处罚,并针对信用良好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就部分许可领域违规行为,研究实施首违不罚,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以及再次出现类似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同时,通过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提升信用政策影响力,向社会传递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号。

探索信用风险防范,推动构建诚信能源行业

(一)探索从重“失信惩戒”向重“信用风险防范”转变。强化能源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从信用服务和监管对象的融合点上深化应用,指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能力水平,从源头上降低信用风险。经过多年努力,辖区电力企业的总体信用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探索促进电力市场领域行业自律。指导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广东电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明确了市场主体注册、交易、结算等环节的具体不良行为和处置程序,促进市场自律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由交易机构核实并经市场管委会认定,确认2家售电公司存在不良行为,作出相应信用评价,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

有关思考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能源监管实践中,如何融合信用手段、优化监管服务是南方能源监管局一直在思考和实践的课题。经过近些年努力,南方能源监管局信用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对于如何用好“信用”这只手,还存在一定的认识差异。二是信用监管手段还不够有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还比较少,信用运用场景还比较单一。三是协同监管还不够充分。信用手段在能源监管全领域覆盖不够,与地方信用管理协同、信用信息共享有待探索。

下一阶段,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结合南方区域实际,全面落实信用“三清单”制度,全方位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探索与地方协同,推进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参与电力市场等领域信用监管试点,不断探索信用工作新方法、总结新经验,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推进南方区域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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