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正义准则

2024-04-05葛宇宁杨平平

大连干部学刊 2024年1期
关键词:正义命运共同体

葛宇宁,杨平平

( 河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3)

面对人类不断出现的各种危机和发展困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地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重塑世界政治经济秩序,实现人类命运与共和发展成果共享贡献中国智慧。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在国际场合向世界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人类未来发展 “把脉问诊”。由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问题便成为国内外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的学术背景,从不同方面对其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正义维度却鲜有人关注,相关研究成果寥若晨星,这值得我们深思。毕竟,中国人民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衷是“让铸剑为犁、永不再战的理念深植人心,让发展繁荣、公平正义的理念践行人间”[1]526。可以说,实现世界公平正义,为世界现有各种非正义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行性方案,推进全球正义运动发展,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价值追求。

为了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追求,把理想变成现实,需要科学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正义理念,尤其要阐释这种正义理念所蕴含的正义准则,毕竟正义准则是正义行动的指南。“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其根本的准则是正义准则。”[2]正义准则在指导人们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人类正义、实现人类美好生活愿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正义准则包括四个方面,即公平的差别、合作的竞争、创造的利益、人类优先。

一、公平的差别

在人类思想上,一直都有一种平均主义的正义观,要求“均贫富、等贵贱”,进而消除一切社会差别。历史已经证明,这种平均主义的正义观不但在世界范围内无法实现,即使在一个国家之内也无法成为现实,它是一种“美丽”的空想主义、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人类社会中存在着差别是一种正常现象,它是必然的,无法通过一定的人为手段进行彻底消除。只要人类存在,差别就会存在,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是一样的,主张人的多样性、丰富性恰恰是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特质。共产主义社会是一种“自由个性”的社会,主要是要消除由于社会历史原因所造成的并缺乏公正性的三大社会差别,即城乡差别、工农业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这些差别主要是由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所造成的,是可以也应该被消除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批判了主张消除一切差别的非现实性。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我们这个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多样性、差异性的存在是客观的、必要的。唯物辩证法认为,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个性包含共性,个性是前提、是基础。正如孟子所云:“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孟子·滕文公上》)。多样性、差异性正是世界万物本身的属性,正是因为各种事物有所差别,世界才会如此多姿多彩。

基于上述理解我们可知,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区别是客观的,也是正常的,是我们不需要取消也无法取消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不意味着要取消人类之间的差别,它恰恰主张要保持文明的差异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人类文明变得只有一个色调、一个模式了,那这个世界就太单调了,也太无趣了”[3]。具体到全球正义问题,不同的国家由于地理环境不同、资源储备有丰有贫、人口有多有寡,特别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上可能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因而在物质财富上会有一定差异,这是自然的、合理的。

可以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人类正义,并不在于消除合理差别,而在于抑制和消除非正义的差别,让差别保持在合理、正义的范围之内。

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反对人类社会财富的极端两极分化。共同体的维系需要利益共享,如果一个共同体内财富占有明显两极分化,达到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极端境地,这个共同体就会面临瓦解的危险,从而难以承担维持共同体继续存在的功能,此时的共同体本身不但不能成为人类自由解放的条件,反而可能是一种限制和束缚。而当今世界就面临着这种情形,两极分化极为严重。以20多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一方,他们人数较少,仅占世界总人数的1/8左右,却消耗着世界上的大多数能源,占有大部分的世界财富,过着极为富有奢侈的生活;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广大的亚非拉地区)过去长期遭受殖民统治和掠夺,独立后又被不公平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所限制,不但无法享受世界发展的成果,就连自己国民创造的财富也常常被盘剥和“收割”,长期处于极端贫困的境地。习近平总书记就此指出,这种“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局面不仅难以持续,也有违公平正义”[1]524。因此我们倡导,全人类应该 “为共建一个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不懈奋斗”[4]。

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反对人为制造的不合理差别。自然形成的差别,如资源的分布差异、皮肤的颜色不同等,由于人类对此没有责任,也没有可追责性,所以这种差别是允许的。但是,如果这些差别对不同的民族生存和发展影响比较大,而其他的民族通过不付出代价或者只需要付出很小的代价就可以改变这种差别,人类就应该努力弥补这种差别所造成的困境和痛苦,实现人类共同的发展。毕竟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发展了人类文明,对人类文明达到今天这个程度,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除了自然的差别,当今世界的其他差别,尤其是贫富分化,主要是人为造成的,而非 “自然之过”。全球正义的重要奠基人罗尔斯曾认为,当今世界的贫富分化问题主要是一国国内因素造成的,尤其是制度与文化的因素,所以没有必要在全球范围进行分配正义行动,因为其他国家和民族对改变贫困国家的贫穷落后无能为力[5]。这显然掩饰了事情的真相,就连其弟子涛慕思·博格都对此提出了质疑和批判。涛慕思·博柘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揭示了广大发展中国家贫困的根源:从历史来看,今天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贫困是帝国主义历史上长期侵略的结果;从现实来看,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是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这严重剥夺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使其没有机会或者较少有机会分享世界发展的成果[6]430。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当今世界的贫富差距问题也基本持有同样的观点,认为发达国家应该意识到自身对发展中国家的历史责任,与发展中国家一道努力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并指出,“弱肉强食是丛林法则,不是国与国相处之道”,“缺乏道德的市场,难以撑起世界繁荣发展的大厦”[1]524。

最后,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文明的多样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认为,这个世界之所以精彩,就在于各个民族都在努力建设自己的文明。不同的民族面临着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有着自身独特的历史经验,因此必然会形成不同的文明。不同的文明,其内涵一定存在差异,甚至不同文明对同一事物乃至实践的理解有可能是矛盾的,但是这不影响其平等性。正是因为人类是多样的,是存在着差别的,我们才需要进行文明的交流互鉴。人类只有不断进行文明的交流互鉴,才能让人类文明生生不息、不断推陈出新。“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7]

二、合作的竞争

合作和竞争在人类社会关系中,几乎一直是一对矛盾性存在,往往被人从形而上学的思维出发进行割裂式理解,认为二者是两个问题,无法并存,即合作就不用竞争,竞争就无法合作。而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合作和竞争的关系作了一种辩证式理解,认为两者是辩证统一的,没有竞争的合作将缺乏活力和动力,而没有合作的竞争就是一种 “内耗”,“必然会造成反人性的恶果”[8]376。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在强调合作,这从其提出的时代背景中便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人主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要是因为,随着20世纪末以来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的发展,人类已经在事实上形成了密切关联,“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9]272。同时,整个人类又面临着共同的生存发展危机,包括贫富两极分化、生态破坏、核战争、恐怖主义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有了共同的安全需要。

首先,合作是共同的利益需要。人类共有一个地球,世界是人类共同的家园,过上美好生活是人类共同的愿望。而在世界一体化背景下,每个民族幸福生活的实现是离不开与其他民族合作的,如果互相敌对,以邻为壑,谁都无法实现自身的发展目的。我们必须意识到,各个民族和国家已经形成“利益交融、安危与共,日益成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9]354,合作符合各国人民的利益,而斗争则会两败俱伤。

其次,合作是解决人类时代危机的根本出路。在世界一体化的今天,很多社会危机都是人类共同的危机,“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10],尤其是生态危机、核战争危机等。目前,全球生态危机几乎处于失控状态,而有些国家基于私利偏见却退出相关合作组织,更是致使生态危机加剧。如果人类再不携手并举、共同努力化解生态危机,地球留给人类的将是一片 “焦土”,它再也无法恢复生机,无法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美丽家园。核战争危机也是时刻悬挂在人类头上的 “利剑”,一旦核战争爆发,地球就面临着毁灭的危险。因此,合作才是人类的根本出路。

最后,合作是维护自身安全的重要前提。按照启蒙思想家洛克、霍布斯等人的思想,安全需要是人的第一需要。在今天的时代背景下,人类的安全风险激增,每个民族和国家的生存发展都不能不考虑自身安全问题。统筹国内国际安全,而两种安全又往往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的,没有国际安全,国内安全就难以维持;若国内不安全,也会向国外延伸。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认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安全相互关联、彼此影响。没有一个国家能凭一己之力谋求自身绝对安全,也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从别国的动荡中收获稳定。”[1]523

不过,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合作、注重合作,并不是要排斥竞争,而是主张合作基础上的竞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认为,竞争精神是人类的重要精神和宝贵品质,正是竞争机制促使人类不断实现社会发展和人类自身的完善。但是,合作基础上的竞争反对弱肉强食、零和博弈、赢者通吃下的 “竞争”,因为这种 “竞争”缺乏真正的竞争精神,是披着竞争外衣的掠夺和剥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的竞争,是“双赢、多赢、共赢”基础上的竞争,通过竞争使大家都得以提高和发展,这种竞争是良性的竞争。

合作体现的是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永恒精神。人类本为一体,是为人类,而合作就是把别人视为同类,谋求人类共同的利益。如果各个民族和国家走不出来“物种”的思维模式,“画地为牢”,秉承功利主义思维,进行疏离和排斥,就有违人类本性。而竞争又是个体发展的重要动力,各个国家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自身的文明,丰富人类的多样性,对人类文明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三、创造的利益

一般的正义理论,尤其是局限在分配领域的分配正义,其聚焦点往往是利益,主要运用于辨别和认定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分配模式以及规则是公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此问题上既有现实性又有超越性。从现实性来讲,人类命运共同体也关注利益,提出促进共同的利益是合作的重要需求和动机,讲究人类利益交融、利益与共。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了单纯的利益分配问题,它考虑得更为深远。从整体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立足于化解人类生存发展的时代困境,关注的是人类未来命运,即如何创造全人类的幸福生活。

人类命运共同体除了关注利益的分配外,更关注人类的创造性问题,即利益的来源问题。当然,这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在创造的基础上,人类利益的享有才有坚实的基础;也只有在利益公平分配的前提下,利益的创造才会有动力。

从人类正义的诉求来看,利益的获得应该基于创造。“在正义的意义上,你的活动有多大创造性,产生多少创造性成果,你就应该获得多大的利益。”[8]377利益是对创造性活动的奖赏。从马克思类哲学来看,创造性活动正是人的本质所在,实践能够作为人类的本源性存在方式,就在于它是一种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创造性活动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动物只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1]

因此,创造性活动是值得肯定和奖赏的。而当前世界最不正义的地方,就在于其财富与利益的分配主要不是基于创造性活动,而是依靠强力的掠夺或变相的豪取巧夺。如前所述,世界财富占有两极分化问题是人类面临的重要危机,如果这一危机得不到缓解,将会引起社会的动乱与分裂,引发暴力冲突和战争。这种结果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财富占有状态主要不是基于创造性活动,而是基于非正义。

在人类历史上,长期以来,经济和科技的重心都在东方,东方也是人类富庶之地,只是随着近代的工业革命和殖民侵略,才使东方开始从属于西方,西方成为富裕和文明的象征。然而,在这种历史转折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殖民掠夺。西方国家凭借船坚炮利对其他民族和国家进行殖民侵略,从15世纪后期开始,直到20 世纪中期,长达500年。早期的殖民掠夺恰恰是工业革命的“发动机”,支撑瓦特研制蒸汽机的资本就是东印度公司从印度尼西亚等地掠夺而来的。

20世纪中后期,随着各殖民地的独立,原有的殖民体系瓦解,但是世界随即又进入“后殖民时代”,原有的 “宗主国”——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借助自己建构起来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利用自身的资本和科技优势,不断从发展中国家吮吸剩余价值来维持其资本积累。这正是20世纪中后期以来南北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越来越大的根源所在。学者安德烈·冈德·弗兰克把其称为一种发展悖论,即发展中国家越发展,其被掠夺走的剩余价值就越多,发展会招致更多的剥削,即 “财富招致了剥削,产生了不发达的发展”[12]。新自由主义批判者斯蒂格利茨曾对此讽刺道:“这是多么古怪的世界啊,反倒是贫穷的国家在补助最富裕的国家。”[13]

当然,我们此处的创造是真正的创造,是依靠人类智慧进行的创造性活动。如前所述,人类面临严重的生态危机,我们坚持创造,通过高质量发展,才能既满足人类幸福的利益需求,又不至于大量消耗人类现有的资源和能源,从而加重生态危机。人类的历史就是人类的创造史,通过人类的创造性活动,我们告别了动物界,进入人的世界,并实现文明的不断跃迁。我们相信,如果全人类联合起来,齐心协力,我们就能够克服现在面临的各种危机,创造出人类的美好生活。

四、坚持人类优先

人类的差别、竞争、利益分配等,总是意味着一定的利益冲突,也就是说,利益冲突在人类社会关系中是一个常态性问题,只是不同的正义观在处理利益冲突时所选用的准则不同,从而会导致不同的结果。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此问题上坚持的准则是人类优先,即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各国应该坚持人类优先的理念,而不应把一己之利凌驾于人类利益之上”[14]。

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正义价值立场上坚持人类本位。从本质上讲,“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以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为中心的思想建构”,“它当属人类正义”[15],这使得它和西方的全球正义理论区别开来。面对20世纪中后期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凸显的贫困与社会财富占有日益两极分化,西方学术界推出全球正义理论。从研究视角来看,目前占主流的全球正义理论主要是世界主义,它把个体或公民视为全球正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要求在超越民族国家之上思考全球正义问题。在世界主义的全球正义理论看来,“道德关注的终极单元是个人”[6]524,因此它认为,一个国家对外的行动和政策是由其公民自主制定的,如果对外造成了损害,其公民就有责任进行消除,推进正义的实现。

而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价值立场上是人类本位,主张人类利益优先。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哲学底蕴是马克思类哲学,主张类本位是人类未来的发展走向。在古代社会,人类的历史主要是一种“地方历史”,各个群体的隔离是主要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人类主要处于一种群体本位阶段,即把本群体或部落的生存看得高于一切。这样会牺牲个体的利益,把个体淹没于群体之中,同时也无法形成现代意义的“人类概念”。古人的 “天下观”是基于群体本位对天下的设想,是对群体的一种扩展。近代以来的社会发展,张扬的主要是一种个体本位,主张个体优先,甚至认为真实存在的只有个体,民族、国家、人类等都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前述的西方全球正义理论正是立足于此种概念之上。而所谓的类本位,则是个体与群体融为一体,把小我与大我统一起来,看待世界的根本视角不再是群体、个体,而是人本本身、人类本身[16]。

同时,为了其正义理念能够化为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还设定了实践主体,那就是 “每个民族、每个国家”,即“民族—国家”。“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17]总之,无论是价值主体,还是实践主体,都显示出它与世界主义的全球正义理论的截然不同。

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人类优先的正义原则,其必然反对那些狭隘的民族利益本位,即把自己民族利益凌驾于人类利益之上,坚持本民族利益优先,为了维护本民族利益,可以置整个人类于风险之中。这种立场忽视了世界一体化的现实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趋势,从实质上讲,是要退回到群体本位阶段的,很显然最终会走向失败。

坚持人类优先准则,除了各国在制定自己的经济发展方针和对外贸易政策时要有开放的胸怀、共赢的理念外,还要有一个特别重要之处,那就是建设人类文明新形态。生态文明是人类优先准则的重要体现。建设生态文明,一般来说,可能会对本国经济发展速度暂时带来一些影响,但是其受益的是全人类。然而,一些发达国家始终抱着本国利益不放,为了自己国家的利益,把环境污染转嫁给发展中国家,无视自己的责任和担当,这是严重背离人类优先准则的。

结 语

20世纪中后期以来,西方全球正义理论与实践呈现蓬勃发展之势,为实现全球正义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这种全球正义理论是建立在西方的文化传统之上的,局限于西方的理论视野之内。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华民族为解决世界面临的发展危机和困境而提出的一套方案,它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上,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为全球正义理论提供了全新的要素和视角,其蕴含的正义准则必将为推动全球正义实践作出重要贡献。

猜你喜欢

正义命运共同体
爱的共同体
命运的更迭
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从出文看《毛诗正义》单疏本到十行本的演变
构建和谐共同体 齐抓共管成合力
共同体的战斗
命运秀
有了正义就要喊出来
倒逼的正义与温情
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