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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接受靶向治疗中应用吉非替尼的疗效观察

2024-03-25赵丽丽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24年4期
关键词:吉非介素白细胞

赵丽丽

肺癌属于恶性疾病范畴, 其中典型代表为非小细胞肺癌。一般而言, 非小细胞肺癌的早期临床表现并不明显, 诊断难度较高, 故而待患者病情发现确诊时病情已经发展至中晚期阶段, 无法展开根治性手术治疗[1]。为此, 临床为了保证临床治疗效果, 力求寻找高效、安全的靶向治疗模式, 以期改善患者的预后, 转变肿瘤标志物表达, 促使患者的生存质量得到提升[2,3]。因此, 本文纳入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52 例, 分组提供常规治疗、吉非替尼治疗, 详细报告陈述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 般 资 料 收 录2021 年4 月~2023 年2 月本院经过晚期非小细胞肺癌诊断确诊的52 例患者的资料, 凭借治疗模式的差异性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 每组26 例。对照组:年龄55~80 岁, 平均年龄(67.53±5.97)岁;体质量指数(BMI)21.05~24.68 kg/m2,平均BMI(22.87±0.75)kg/m2;男∶女=16∶10;病理:腺癌14 例、鳞癌12 例;临床分期:Ⅲa 期10 例、Ⅲb 期9 例、Ⅳ期7 例。观察组:年龄56~80 岁, 平均年龄(67.56±6.04)岁;BMI 21.09~24.73 kg/m2, 平均BMI(22.91±0.78)kg/m2;男∶女=15∶11;病理:腺癌14 例、鳞癌12 例;临床分期:Ⅲa 期11 例、Ⅲb 期8 例、Ⅳ期7 例。两组资料凭借系统处理, 相差较小(P>0.05),可进行比较。

纳入标准:①年龄50~80 岁;②经过非小细胞肺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检测、影像科与基础项目配合检查, 均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③通过基因检测, 结果呈现外显子19 或者21 发生突变者;④经过临床分期分析, 归属于Ⅲ~Ⅳ期患者;⑤患者均属于首次放化疗、靶向、免疫治疗;⑥病例真实、可靠,研究已经公布, 患者以及家属均已知悉, 自愿配合。

排除标准:①既往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先天性心脏病或者重度肝肾功能衰竭者;②经检测对本研究药物禁忌者;③既往患有局部或者全身性感染者;④患有继发性肺癌者;⑤合并其他恶性肿瘤疾病者。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采用常规治疗模式:根据病理分期对症治疗, 其中腺癌患者提供培美曲塞(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203051, 规格:0.1 g/瓶)+顺铂(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40813,规格:6 ml∶30 mg/支)联合治疗, 每日结合患者的病情程度, 按照500 mg/m2的剂量实施培美曲塞静脉滴注,同时按照75 mg/m2的剂量静脉滴注顺铂;而鳞癌患者治疗则使用紫杉醇(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59378, 规格:5 ml∶30 mg/支)+顺铂联合治疗, 顺铂使用方法与腺癌患者一致, 在此基础上按照175 mg/m2的剂量实施紫杉醇静脉滴注。

1.2.2 观察组 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吉非替尼治疗模式:常规化疗治疗内容与对照组一致, 在接受化疗的第1 天开始, 餐前60 min 为患者提供吉非替尼(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203359, 规格:0.25 g×10 片)治疗, 1 次/d, 服用1 片/次, 持续服用30 d, 并以此为1 个治疗周期, 持续治疗120 d。

1.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1.3.1 临床疗效 疗效判定标准:通过临床治疗, 临床表现、病灶均已消失, 持续时间>1 个月, 视为完全缓解;经过治疗, 癌组织体积显著缩小, 较治疗前缩小>1/2, 持续时间>1 个月, 视为部分缓解;治疗后, 癌组织体积较治疗前缩小26%~50%, 视为稳定;以上三项指标均未达成, 视为进展。总有效率=(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稳定)/总例数×100%。

1.3.2 血清肿瘤标志物 治疗前后, 采集患者空腹状况下的静脉血3 ml, 将其离心处理, 凭借化学发光法检验患者的β2微球蛋白、神经烯醇化酶、糖抗原125、癌胚抗原水平。

1.3.3 细胞因子 治疗前后, 获取患者空腹静脉血3 ml, 借助免疫磁珠法检验白细胞介素-17、白细胞介素-8、肿瘤坏死因子-α 水平。

1.3.4 毒副作用发生率 观察并统计临床皮疹、腹泻、恶心呕吐、白细胞数量骤减等毒副作用发生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4.0 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利用方差齐性、正态性模式调整, 将符合正态性模式的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 检验措施依赖于两独立样本t 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n, %)

2.2 两组血清肿瘤标志物比较 治疗前, 两组β2微球蛋白、神经烯醇化酶、糖抗原125、癌胚抗原比较差异性不明显(P>0.05);治疗后, 观察组β2微球蛋白、神经烯醇化酶、糖抗原125、癌胚抗原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血清肿瘤标志物比较( ±s)

表2 两组血清肿瘤标志物比较( ±s)

注: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 aP<0.05

组别 例数 β2 微球蛋白(mg/L) 神经烯醇化酶(μg/L) 糖抗原125(U/ml) 癌胚抗原(μg/L)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对照组 26 3.45±0.59 2.23±0.55 40.38±5.36 20.76±3.42 68.99±7.16 41.88±9.65 65.27±8.55 30.31±4.19观察组 26 3.39±0.62 1.42±0.38a 39.47±5.29 8.34±1.45a 70.06±7.29 25.07±6.49a 64.95±8.46 18.59±4.16a t 0.3575 6.1783 0.6161 17.0485 0.5339 7.3705 0.1357 10.1214 P 0.7222 0.0000 0.5406 0.0000 0.5957 0.0000 0.8926 0.0000

2.3 两组细胞因子比较 治疗前, 两组白细胞介素-17、白细胞介素-8、肿瘤坏死因子-α 比较差异性不明显(P>0.05);治疗后, 观察组白细胞介素-17、白细胞介素-8、肿瘤坏死因子-α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细胞因子比较( ±s, pg/ml)

表3 两组细胞因子比较( ±s, pg/ml)

注: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 aP<0.05

组别 例数 白细胞介素-17 白细胞介素-8 肿瘤坏死因子-α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对照组 26 7.49±1.71 6.39±1.38 30.49±1.30 22.26±0.85 45.89±1.26 39.30±2.19观察组 26 7.50±1.53 5.04±1.16a 30.38±1.29 18.52±0.72a 45.91±1.37 33.78±2.88a t 0.0222 3.8184 0.3063 17.1195 0.0548 7.7794 P 0.9824 0.0004 0.7607 0.0000 0.9565 0.0000

2.4 两组毒副作用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毒副作用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4。

表4 两组毒副作用发生率比较(n, %)

3 讨论

从临床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现况来讲, 均选择铂类药物干预, 但是这种化疗干预的效果并不理想, 治疗有效率维持于25%~50%, 导致患者的生存质量无法维持正常水平[4,5]。伴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不断深入研究, 临床已经确认了多个肺癌治疗靶点, 并提出了对应的靶点治疗以及药物干预方案, 尤其是吉非替尼。吉非替尼属于新型靶向治疗药物范畴, 其可以有效抑制新生肿瘤血管的形成, 将临床疗效提高[6-9]。

本文研究中选取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给予常规治疗、吉非替尼治疗, 结果显示:治疗后, 相对于对照组, 观察组的临床总有效率更高, 血清肿瘤标志物与细胞因子改善更明显, 毒副作用明显更轻。吉非替尼在既往常规治疗基础上结合患者的病情合理使用药物,促使患者的非小细胞肺癌组织再生能力得到抑制, 加快细胞的凋亡, 促使临床治疗效果提高, 进一步改善患者的预后[10-12]。

综上所述, 对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运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联合吉非替尼疗法, 临床疗效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转变肿瘤标志物的表达, 减少药物毒副作用的影响, 进而保证用药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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