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宪法展开
2024-01-21周航
社会主义研究 2023年6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周 航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进行了由不同阶级领导的多次革命,力图以革命的方式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这也决定了革命自近代中国以降具有特殊的地位。作为以革命建政的典范,“革命”在中国的政治话语中具有天然的“正当性”。在规范中,新中国成立后的历部宪法均对“革命”作出了规定,“革命”在现行宪法上有确认社会性质的根本性变革、推动改革深化意义上的自我完善的革命、证成革命建政的正当性、促进特定社会秩序和价值的形成等内涵1参见周航:《我国现行宪法上革命规定的意涵及其功能实现》,载于《社会主义研究》2021年第4期。,形成了颇具中国特色的宪法话语体系。无论是国家发展、制度完善亦或是执政党保持自身先进性等方面,“革命”都始终在场。《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自我革命精神是党永葆青春活力的强大支撑。”2《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70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3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64、14、65页。,并将党的自我革命上升为“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4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64、14、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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