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绿地分类与开放空间营造的思考
2024-01-18邱海伦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23年11期
摘 要:通过对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研究解读,阐述新版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在规划衔接、关注人本、城乡统筹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借鉴国内外公园体系分类、建设的相关经验,为尽快构建更能顺应时代发展的城市绿地分类,应注重绿地分类的系统性、布局的均衡性、生态安全性、服务的人民性以及管理的精细化等,以更好地保护自然生态的平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公众健康行为和安全,增强应对灾害的能力。
关键词:绿地分类;开放空间;空间营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宣布新修订的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同时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廢止。
一、新版《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对分类类型的
主要调整
(一)公园绿地G1
1.综合公园
综合公园取消了全市性综合公园与区域性综合公园的分类,明确综合公园面积需达到10公顷,以承载相应的活动,但在小规模的城市或受用地条件限制时,规模下限可为5公顷。
2.社区公园
社区公园取消了居住区公园与小区游园的分类,定义里除了“用地独立,具有基本的游憩和服务设施”外,还补充了“主要为一定社区范围内居民就近开展日常休闲活动服务的绿地”。明确了社区公园需承载休闲服务活动,规模宜在1公顷以上。解决了原先小区游园和居住区附属绿地的模糊边界划分问题。
3.专类公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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