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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电商化建设能否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基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准自然实验

2024-01-17梁致浩

中国流通经济 2024年1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转型电商

华 迎,梁致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北京市 100029)

企业数字化转型是指企业全方位要素同数字技术全面深度融合的变革过程[1],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率、提升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是微观企业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经阶段[2]。同时,企业作为经济社会中最为活跃的微观行为主体,其数字化转型能否顺利推进,对我国宏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2022 年1 月,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要求。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增加值的贡献份额达到13.31%,并预计未来十年内企业数字化转型带来的GDP增量将达到13.88万亿元,企业数字化转型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然而《2022 埃森哲中国企业数字化转型指数》报告显示,经总分值100 分的指标体系测度,2021年、2022年我国企业数字化转型得分分别为54分、52分,预示我国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仍存在很大提升空间。

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极为复杂[3]且充满不确定性,需要良好的经济政策与有效的制度环境适配[4]。已有文献探究了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实施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如现有研究检验得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促进作用[5],以及“宽带中国”试点[6-9]、5G 技术试点[10]、数字基础设施政策[11]等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工业互联网产业政策[12]、设立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13-15]等数字技术发展政策,信息消费试点政策[16]、科技金融试点政策[17]、智慧城市试点[18]等数字化应用政策等,均可显著提升当地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水平。由此可见,有效的政策扶持和有为的政府引导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十四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思路。电子商务作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19],是数字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入融合推进的有力结合点。我国为全球电商大国,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充分给予政策支持保障,如2011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将加快推进资源整合、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改善电商发展环境,有利于促进区域电商发展、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等。由此可见,从宏观层面来讲,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为当地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天然的优势基础。那么从微观层面来说,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以什么路径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该促进过程中具有怎样的内在机制?对于不同城市、行业、企业类型又是否存在差异影响?以上问题是各区域、行业等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根据各自特性制定和采取差异化措施促进本区域、行业等相关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前提要件之一,但遗憾的是目前尚无相关研究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围绕以上问题展开研究是本文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本文基于资源编排理论,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研究对象,使用2007—2021 年的上市公司面板数据开展准自然实验,通过多期双重差分法,检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影响作用。研究对于推进城市电商化建设、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政策背景与文献综述

(一)政策背景

2009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批准深圳为全国首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试点。此后在2011 年11 月、2014 年3 月和2016 年12 月,分别批复了北京市、东莞市、大连市等三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全国累计已有70个城市被批准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根据《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获批城市需要在电子商务相关政策环境、支撑体系、基础设施、服务及应用等主要工作任务等方面取得显著发展成效。每年5 月30 日,各部委组织开展示范城市评价工作,从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电子商务服务创新、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方面对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促进提升试点城市建设发展成效[20]。

(二)文献综述

1.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的影响效应

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是我国促进区域电子商务发展进程中的一次重要政策实践,学者对该政策的影响效应展开了丰富的探究,其中多数关注城市层面的影响效应,可总结为政策有效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健康发展。如经济效益方面的研究指出,电商示范城市建设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以及改善营商环境吸引外商直接投资[21],通过增加居民消费、提升信息水平、促进城市创新机制加速城市产业结构转型[22],通过经济集聚、优化产业结构、降低交易成本[23]、促进绿色创新[24]的路径提高城市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等;再如社会效益方面,研究表明电商示范城市建设通过促进农村电商发展和带动中低技能劳动者就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25],以及通过增加企业数量和绩效的方式加大对劳动力需求,进而提升城市就业水平[26];在生态效益方面,研究验证电商示范城市建设可以通过提高经济产出、促进科技创新以降低城市农业非点源污染[27],以及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技术创新水平[28]、提高就业密度[29]、降低煤炭消耗、提高绿色全要素生产率[30]等路径降低城市二氧化碳排放量。

除了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在城市层面的影响效应,也有学者关注对当地企业行为的影响,如现有研究得出电商示范城市建设通过显著降低试点地区企业交易成本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31],以及通过扩大企业管理交易规模和提高企业内部信息质量的路径促进企业避税[32]的结论。以上研究内容加深了对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用的理解,但同时也应看到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对企业影响方面研究仍有缺乏,还未有学者关注到电商示范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可能产生的影响。

2.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驱动因素

现有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驱动因素的文献中,学者研究得出数字经济[6-18,33]、交通设施[34]、对外贸易[35-37]、知识保护[38-39]、环境保护[40]、税收激励[41-43]、金融改革[4,17,44]等各类政策均可作为有效政策工具驱动当地企业数字化转型。其中,关于数字经济相关政策的研究以绝对数量优势占据研究主流,对该类研究的影响及机制可归纳如下:第一,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例如,设立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通过财政支持和研发创新的路径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5]。第二,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现有研究得出,“宽带中国”网络基础设施政策通过提高企业数字关注度[45]、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升核心技术能力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8];数字基础设施政策通过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加剧市场竞争、带动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11]。第三,数字技术政策。如工业互联网产业政策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进而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12];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政策通过数字化人力、技术[14]、企业、发展环境[15]、数字产业、政府财政科技支出[13]、企业获得补贴[15]等路径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第四,数字化应用政策。研究指出,科技金融试点政策通过人才、信息、信用、补贴等方面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17];智慧城市通过提高人才、资金[18]、技术创新水平、优化资源配置[33]等方式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的核心业态和重要构成,是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的有力结合点,这一典型数字化应用政策能否以及如何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促进作用?目前相关研究仍存在空白,有待深入开展。现有学者的丰富研究成果提供了宝贵的理论基础,本文将对该问题展开理论研究和实证检验。

二、研究假设

资源编排理论(Resource Orchestration Theory)是分析企业转型和战略变革的重要理论,该理论基于资源基础观,指出企业所拥有资源的重要性,并强调企业进行资源建构、资源捆绑和资源利用的过程[46]。根据资源编排理论,企业对资源进行编排可以释放资源潜力、发挥资源优势、增加数字机会等,有助于实现数字化转型[47]。本文基于资源编排理论,依据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的主要工作目标和要求,分析城市电商化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作用。

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从数字环境和约束保障两方面为当地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发展优势。一方面,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本身就给予了试点城市“排他性”的政策资源偏向优势,吸引资本、劳动力等要素资源向本地转移和聚集[23],伴随加速城市以人才为载体的知识、技术、信息等的流动和获取,有利于城市引进掌握先进数字化知识经验[48],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优势发展条件[22]。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要求城市完善法规及政策环境,强调数据隐私和网络信用等,有利于城市营造良好的数字化秩序和数字化环境,减少企业数字化转型资源利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49],保障数字化工作顺利进行。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H1: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能够有效促进当地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技术方案的供给质量[11]以及数字技术在企业业务中的融合应用程度[45]。首先,城市电商化建设要求建立电子商务发展所需的支撑环境,如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应用,这同时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必需的基础设施资源[50]。其次,经过电子商务的宣传普及,企业更广泛地应用互联网进行信息搜寻、商务服务、内部支撑等工作,居民进行网络购物等的互联网行为也有所增加,数字技术在各群体中得到普及应用[51]。综上,城市电商化建设促进区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有利于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实现资源编排,释放现有资源价值,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大有裨益。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H2: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通过数字基建赋能效应促进当地企业数字化转型。

企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充足的人力资本支撑,数字人才尤其关键[14]。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伴随着大量的数字化项目,如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培育数据托管等技术服务等工作。伴随着政策实施,相关数字行业快速发展,创造出更多技术需求岗位,劳动力结构随之改变,城市加速聚集具备数字化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有效提升当地数字人才水平[11]。对于数字化转型而言,数字人才对数字化技术、软件、工具等具备熟练掌握和应用能力,能够迅速落实数字化方案[52],为企业转型过程中的数字化战略决策制定、数字化改造项目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因此,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可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所需的专业领域数字人才资源[49],并以人才资源为载体带动其他资源进行有效编排,进而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H3: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通过数字人才赋能效应促进当地企业数字化转型。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模型

在样本期内,先后有四批城市获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DID),建立如下研究模型[53]:

其中,i表示企业,t表示时间。被解释变量DTit表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水平,双重差分变量由交乘项Treati×Postt构成,体现企业是否处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试点的所在城市(Treati)以及是否处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所处阶段(Postt),CVs表示控制变量。此外,对时间固定效应(λ)、行业固定效应(γ)进行控制,εit为随机误差项。模型中的Treati×Postt回归系数α1为关注重点,反映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果,全样本条件下若α1显著为正,则表明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有助于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

已有研究基于数字技术及应用视角定义数字化转型,如吴非等[2]定义数字化转型为“企业全方位要素同数字科技技术的深度融合”,汉尼尔特(Hanelt)等[54]类似地定义为“广泛应用数字技术所引发的组织变革”。基于数字化转型的定义,结合我国重要政策、报告等中数字化转型特征词,本文认为企业数字化转型主要体现为底层数字技术及其实践应用方面的内容[2]。进而,借鉴李思飞等[55]、陈(Chen)[56]等学者的做法,利用国泰安数据库(CSMAR)中的数字化转型指数来衡量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该指数采用吴非等[2]的做法,数值由上市公司年报中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底层技术”和“实践应用”相关特征词词频数加总而得。鉴于数字化转型词频数量呈右偏分布,将该指数加1后取自然对数,进而得到被解释变量数值。

2.核心解释变量

借鉴刘乃全等[23]的做法,选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虚拟变量作为核心解释变量。这一变量重点关注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实施,主要体现在城市完善政策环境、支撑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任务及外部环境变化上,可以有效避免反向因果问题[57]。核心解释变量为Treat×Post交乘项,其中Treat表示实验组和对照组的虚拟变量,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实验组Treat=1,非试点城市为对照组Treat=0;Post表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冲击年份的虚拟变量,当某城市成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后Post=1,否则Post=0。

3.控制变量

为避免遗漏变量问题造成估计系数不可信,参考现有研究[11,14],添加四类控制变量:第一,企业特征变量。企业规模(Size)以企业资产的对数来衡量,企业年龄(Age)由企业成立年限加1 后进行对数处理。第二,财务特征变量。成长能力(Growth)为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现金流比率(Cash)为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与总资产之比,流动比率(Liquid)以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算,资本结构(Lev)为期末负债比期末资产。第三,治理结构变量。股权集中度(Share)为股东及管理层持股比例,高管团队规模(Team)为高管团队人数。第四,宏观经济变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GDP)以地区生产总值的对数值表示,地区金融发展水平(Finance)则以地区金融机构贷款总额与GDP的比值量化。上述变量描述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三)数据来源

以2007-2021 年沪深A 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借鉴孙伟增等[15]、任晓怡等[35]的做法,对数据进行如下处理:第一,删除ST、*ST、PT 处理及终止上市的企业;第二,删除金融类特殊企业;第三,仅保留至少连续五年不存在数据缺失的样本;第四,对连续型变量进行上下1%的缩尾处理。通过上述处理,共得到有效观测值29 641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名单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www.ndrc.gov.cn/),区域宏观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及各地方统计年鉴,企业微观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

四、实证分析检验

(一)基准回归检验

采用递进式回归,分步加入不同类型控制变量[11]进行检验,结果如表2 所示。列(1)仅控制年份固定效应和行业固定效应,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即Treat×Post交乘项的系数为正且通过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进而在列(2)至列(5)中依次纳入企业特征、财务特征、治理结构以及宏观经济类控制变量集,可以发现,加入控制变量集后结果依旧稳健,城市电商化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仍保持显著为正,说明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能够有效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H1得到验证。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二)稳健性检验

1.平行趋势检验和动态检验

使用Jacobson事件研究法进行平行趋势检验,设置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试点政策前后3 年的窗口期,结果如图1所示。可见,在政策实施前,政策虚拟变量各期估计系数均不显著,即试点与非试点城市在政策实施前无显著性差异。就试点政策的动态效应而言,政策实施当年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有显著促进作用,但次年有一定下降趋势,随后随时间推移,实验组城市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继续上升,说明政策发挥具有一定迟滞性与动态可持续性。综上,样本通过平行趋势检验和动态检验。

图1 平行趋势检验结果

2.安慰剂检验

借鉴石玉堂等[14]的做法进行安慰剂检验,通过抽取同样数量的城市作为虚假实验组,剩余城市作为虚假对照组,进而得出实施安慰剂试点政策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估计值。将上述实验过程重复500 次,分别得出回归系数及其对应p值。图2的安慰剂检验结果显示,回归系数主要分布在0 值附近,基本服从正态分布,仅有少数的估计系数落在基准回归系数右侧,且所有p值均大于0.1,说明随机构建的试点城市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不存在显著效应,基准回归结果稳健。

图2 安慰剂检验结果

3.PSM-DID估计

考虑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获批可能存在自选择性,采取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来缓解选择性偏差问题。首先借助控制变量组作为匹配变量对研究样本进行筛选,其次通过最近邻匹配法进行选取与配对,最后依据配对后样本重新进行回归检验。表3中列(1)结果显示,Treat×Post的回归系数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在剔除样本偏差因素后政策促进效应仍非常显著,进一步证明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表3 稳健性检验结果

4.删除样本

考虑到大城市往往具有更高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相应地,数字技术应用会更加先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原本可能就高。为排除大城市企业主导结果的可能,参考张乾等[32]的研究,剔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一线城市的企业,这些样本约占全样本量的38%,然后重复主回归检验。由表3列(2)结果可以看出,在剔除大城市企业后,政策效应在1%的水平上仍然显著,验证了主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5.替换被解释变量测度方式

借鉴袁淳等[58]的做法,将对被解释变量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的测度替换为从企业年报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D&A)”部分提出的企业数字化相关词语除以MD&A 语段长度乘100 的方式,然后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列(3)所示。可见,经过不同测度方式的替换后,Treat×Post的系数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

(三)机制检验

已有学者以区域互联网普及率衡量试点政策的基建赋能效应[13],在此基础上参考黄群慧等[59]、赵涛等[60]的数字经济发展相关研究,增加区域移动互联网用户指标,以每百人互联网数和每百人移动电话数指标之和作为数字基建的代理变量进行中介效应检验,结果如表4 所示。由列(1)可以看出,Treat×Post交乘项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示城市电商化建设能够有效提高城市数字基建水平;列(2)引入数字基建作为中介变量后,Treat×Post的系数与Infras的系数分别在1%、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城市电商化建设能够通过提高城市数字基建水平从而促进城市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H2得到验证。

表4 机制检验结果

关于数字人才赋能效应,借鉴白俊红等[61]、韩国高等[52]的研究,采用科研、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数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从业人员数之和占城市总从业人员数的比重对城市数字人才水平进行表征。从表4 列(3)回归结果来看,Treat×Post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增加了当地的数字人才,且列(4)结果显示,Treat×Post与Talent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可以得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能够发挥数字人才赋能效应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H3得到验证。

五、异质性检验

(一)城市异质性

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可能也有所不同,且现有研究已经得出城市区位对数字化转型的差异影响的结论,如“宽带中国”试点政策更有助于促进东部城市企业的数字化转型[7],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政策效应则在西部城市更为明显[39]。为验证城市区位差异影响,分别对东中西部地区样本进行检验。表5 回归结果显示,东部地区Treat×Post的系数显著为正,中西部地区的系数也为正但不显著,这说明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对东部地区城市的促进作用更明显。这可能是因为,在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下,东部地区城市相比于中西部地区,在市场规模、经济发展、市场化程度、制度环境等方面的机制建设更为完善,企业更容易在外部数字资源赋能环境下实现数字化提升。

表5 城市区位异质性检验

(二)行业异质性

已有研究指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由于要素投入、生产模式等不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要素的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异[15]。研究表明不同政策情形下的差异结果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政策效应在技术密集型[15]、技术密集型及资本密集型[10]、资本密集型[42]行业企业中更为显著的三种不同结论。本文基于行业要素密集度进行分组回归,表6 结果显示,只有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Treat×Post系数显著为正,其他两个行业的影响效果则不明显。这可能是因为,城市电商化建设主要是通过数字基建和数字人才赋能发挥促进作用,相比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他两类行业特征与数字技术的联系相对较弱,对城市电商化建设带来的数字化变化敏感性低,因此城市电商化建设发挥的赋能作用不显著。

表6 行业要素密集度异质性检验

(三)企业异质性

已有研究表明,政策冲击效应对不同规模企业存在差异,如大数据试验区[15]、数字基础设施[11]等政策对小规模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促进效果更显著,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62]则对大规模企业有更明显的影响。本文参考孙伟增等[15]的做法,使用企业资产作为企业规模的度量指标,并根据资产中位数将样本企业划分为规模较大、较小的两类进行回归。表7结果显示,规模较小企业样本的Treat×Post系数显著为正,即电子示范城市建设更有利于促进规模相对较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发展;而对规模较大企业的影响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规模较大企业本身就有丰厚的资源储备,具备自主提升数字化程度的能力,受外部资源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而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自身资源能力受限,更适合借助外界条件支持打破资源壁垒以实现数字化转型[63]。

表7 企业规模异质性检验

六、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在政策要点梳理与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研究对象开展准自然实验,使用2007—2021 年上市公司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检验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作用及机制路径。基准回归结果表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在发展城市电子商务的同时,还能促进当地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双重推动区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复合效果,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机制检验发现,该效应通过“城市电商化建设-数字基建赋能、数字人才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提升”的路径传导。异质性检验结果显示,城市电商化建设对于东部城市、技术密集型行业、规模较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促进效应更为显著。

(二)理论贡献

本文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理论贡献:第一,基于电子商务全新视角,首次分析检验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及作用机制。通过将电子商务这一数字经济核心业态的政策与数字化转型相关联,拓展和深化已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影响因素的研究,丰富现有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基础。第二,基于企业数字化转型视角,丰富有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效应的研究,验证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对当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并从数字基建赋能和数字人才赋能视角诠释政策促进机制,拓展深化对政策影响作用的理解,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的进一步推广实践提供依据。第三,基于资源编排理论,剖析城市电商化建设通过数字资源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机制,在打开城市电商化建设与企业数字化转型“黑箱”的同时,为数字化转型情境下的资源编排理论研究拓展新的应用场景。

(三)实践启示

研究结论带来以下三方面实践启示:首先,全国范围推广普及城市电商化建设工作,以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区域电子商务发展与企业数字化转型双重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一方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基于示范城市工作评选典型案例、总结先进经验,通过全国范围举办工作成果展览会、专题经验宣讲会等宣传方式,在成熟工作思路基础上鼓励更多城市开展电商化建设;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为电商化建设中的城市搭建交流共享平台,如定期组织开展城市座谈会等,并设立专家工作组立足城市特点进行工作指导。其次,城市加强重视区域数字环境建设,以加快培育数字基建、引进培养数字人才为有力抓手,充分释放城市电商化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赋能作用。一方面,对原有互联网、物联网等传统数字基础设施进行优化升级,以及加快5G、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发放人才补贴、提供安家费等方式吸引数字人才向本地集聚,同时完善人才技能培训和认定体系,打造有利于数字人才生活和成长的环境。最后,城市电商化建设应分类精准施策。尤其是鼓励东部城市依托现有良好资源基础,加大城市电商化建设投入,鼓励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优先开展数字化转型,并给予政策资源倾斜。此外,2023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点工作,对于规模有限、自身资源条件一般的中小企业,鼓励充分借助外界数字资源条件打破数字化壁垒,实现数字化转型“弯道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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