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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楚历大事纪年辨正

2023-12-30王红星

关键词:楚简纪年

王红星

(荆州楚文化博物院,湖北 荆州 434020)

楚地出土的战国楚大事纪年资料,对于确定具体楚器及墓葬下葬的绝对年代,补充传世文献失载的史实,建立楚文化研究的年代标尺,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由于学人对战国楚历岁首、月序,大事纪年是以当年大事纪年还是前一年大事纪年,同一批文字资料的不同纪年是否相连续,与历史大事的对应等,均有不同的认识,使多数大事纪年的确切年代无法定论。

陈伟等著《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收录了绝大部分楚历纪年资料,且汇集吸纳海内外学者几十年的研究成果,对部分简册重新缀合、编连,对异体字和假借字随文注出了通行字[1],为研究楚历提供了更为可信的依据。本文所引用楚纪年材料的编连和通行字多采纳于此著。

出土楚历资料的不断丰富,以及前人对楚历持续不断的研究,使其历史的原貌逐渐呈现。本文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楚国大事纪年认识过程的梳理,廓清楚历岁首、月序、大事纪年的原貌,再从墓葬年代入手,讨论同批次不同大事纪年是否年代相连续,然后结合历史背景,对照历谱,复原部分大事纪年的年代。

一、岁首、月序、大事纪年

上世纪50年代,在安徽寿县出土了鄂君启节,其上有铭大事纪年“大司马昭阳败晋师于襄陵之岁”,据《史记·楚世家》载怀王六年昭阳破襄陵,知“金节”制作年代当在公元前323年。[2]其时,因鄂君启节所记之事与文献所记完全吻合,故对“大司马昭阳败晋师于襄陵之岁”定为当年大事纪年,学界没有异议。

1966年初发现的望山一号墓楚简,不仅新见两个大事纪年,还出现荆夷、爨月、献马等楚特有的专月名。[3](P310~312)由于这类专月名在文献中无可稽考,所以不能确知它们各自对应的是哪一个月份。

1975年冬,学者发现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中有秦、楚月名与日夕对照表,见表1所示。[4](P190~191)这一重要发现使楚专月名对应的序数月名及月次一目了然,但学人对楚历岁首、建正仍有较大的分歧。

表1 秦楚月名、日夕对照

曾宪通认为,楚在战国时已用夏历,即以建寅之夏正为岁首。秦占楚地后将楚用夏历月次改从颛顼历,所以“对照表”上两者月次相差为三个月。从用夏历改为用颛顼历,只要将夏历的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分别改为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就行了,并不需要改变夏历与楚月名之间原来的搭配关系。[5]

王胜利按秦楚月名对照表楚七月、八月、九月、十月的排列顺序逆推,知与秦十月相对应的楚冬夕是为楚正月。因秦十月为亥月,所以表中的楚月份当属于一种正月建亥的楚历。他注意到楚国同一事件的记载,《春秋》都比《左传》早一个月。这是因为《春秋》所据为鲁史,鲁用周正,《左传》所据为楚史,楚用亥正所引起的。据此证明,楚国至迟从郏敖在位时期起就已开始行用以亥月为正月的历法。[7]

张闻玉认为,秦楚月名对照表是将秦历纪月序数与楚人俗用月名一一对照,无代月名的四个月份又索性用秦历岁首顺次一一数记标明,便于楚人行用,再由日夕昼夜长短分度,分别对应春分、秋分、冬至、夏至所在之秦楚之月,楚历岁首刑合秦历正月,日六夕十,正惊蛰所在之月,楚历第二个月夏合秦历二月,日八夕八,正春分所在之月,可证楚历乃行寅正。他还对王胜利所引三个文献依据逐一辨析,认为春秋经传这种历日不合的现象几乎俯拾即是,均不能证成其说。[8]

上述两文发表后引起热议,同仁普遍不接受楚历建丑,但认为楚历以前一年大事纪年可信。

何幼琦采信这些纪年都是史事发生的翌年,七个年份是公元前322年至316年,专名的月序也安排得不错。他指出,从先秦到西汉前期,从来没有正月建丑和殷正建丑的记载。殷正建丑说创自董仲舒的三统立正论。包山简历的年始是冬夕建亥,其性质是巫师专用的神历,绝非民用的楚历。[12]

王胜利认为,包山楚简的月名材料证明,秦楚月名对照表所展示的十二个楚月份的排序是准确可靠的,包山二号墓作为战国中期的楚墓,其所出土的竹简使用亥正历记事,应是可以肯定的。他同意楚历是以前一年的大事纪年,因殷正历与亥正历的岁首相差两个月,在历谱的排列中,两种历同年同月的日辰干支一般只会有一日之差,所以他认为七个年代认定,与根据楚用亥正的认识所得到的结果是一致的。[13]

李家浩根据秦楚月名对照表,由秦用颛顼历,以夏历十月为岁首,其月名仍然使用夏历月名,认为楚也是用颛顼历,以夏历十月为岁首,其月名自成一套,指出这种月名实际上是颛顼历与周历的结合。又据九店五十六号墓出土楚简用的是夏历,以夏历正月为岁首,(一二)组简的四季是按照夏历来划分的,认为楚历法的情况十分复杂,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17](P62~63)

通过对上述出土楚历资料认识过程的梳理,可以看出多数学人对楚历岁首、月序、以及以前一年大事纪年已达成共识,但对楚历是何建正则分歧较大。

秦楚月名对照表的出土,使楚历各月先后的相对关系得到了明确、系统的显示。

表2 楚、秦、实历月份对照

上述学者对楚历建正分歧较大的原因,一是因为出土文字材料从未涉及楚历建正;二是因为历代经学家的各种繁复考据,使楚历建正问题错综复杂。实际上,将已出土的楚历日资料分别检验建寅、建丑、建子、建亥诸说,均有一至二日误差。可见失传已久的楚历情况十分复杂,楚历是否使用过夏历、殷历、周历、颛顼历也缺乏确证。因此,在没有新的出土文字材料证明楚历建正之前,如果从出土文字资料入手,确定楚历的岁首、月序,在考古认知的年代框架下,结合文献记载,将出土历日资料入实历,或许是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

二、包山楚简大事纪年

包山楚简历法资料最全,此前已有不少学者对其年代进行了讨论。

徐少华曾就大司马悼愲其人其事及其活动时代,郙之地理位置,悼愲任大司马期间所发生的与郙有关的战事分析等三个方面来综合考察,认为悼愲之岁应为公元前303年。[21]按照楚以前一年大事纪年,则以此事纪年为公元前302年。遗憾的是,包山楚简悼愲之岁多数日辰干支,均与《中国先秦史历表》实历此年不合。

上述诸家论说难以成立,我们再重新检验一下包山楚简的七个纪年的年代。

表3 包山楚简大事纪年日辰与实历对照

三、其他楚简大事纪年

新蔡葛陵一号楚墓出土了9个大事纪年,其中“王徙于鄩郢之岁”是这些年份中最晚的一年。报告作者据随葬器物特点及出土文字资料综合考察,推定该墓的下葬年代为楚悼王末年,绝对年代为公元前340年左右。[27](P181~184)

因为王徙于鄩郢之岁直接关系到楚王徙鄩郢的具体时间,故研究者极为重视。刘信芳据荆对应秦历正月和夏历正月[28],李学勤据楚历建亥,定此年为楚肃王四年(公元前377年)[29],刘彬徽据楚历建丑定此年为公元前398年[30](P378),宋华强据楚用夏历建寅定此年为公元前398年。[31](P134)《清华简·楚居》载:“中谢起祸,焉徙袭肥遗。邦大瘠,焉徙居鄩郢。”[32](P182)据此,李学勤将“王徙于鄩郢之岁”改定为公元前398年。[33]陈伟注意到《清华简·楚居》所记“中谢起祸”与吴起之死有关(1)陈伟:《读清华简〈楚居〉札记》,简帛网(2010年1月8日),http://www.bsm.org.cn/?chujian/5568.html。,按此理解,则此事发生在楚悼王之后,王徙于鄩郢之前。那么王徙于鄩郢之岁当在楚悼王之后的楚肃王时期,这一年代范围亦在考古报告确定的年代范围内。

新蔡葛陵楚简共有9个大事纪年,“楚简综合整理与研究”课题组将其均归入“卜筮祭祷”类,其中“大莫嚣阳为、晋师战于长城之岁”和“城鄩之岁”既无日辰干支,也没有编连出具体卜筮祭祷内容。[1](P394~466)李学勤注意到大莫敖阳为曾出现于曾侯乙墓简,并据相关材料推测楚、晋战于长城之事为公元前404年。[29]实际上,阳为之岁是否能归入卜筮祭祷类简?阳为之岁所述内容是否为追记?曾侯乙墓简和新蔡简所记的阳为是否是同一个人?阳为之岁是否为公元前404年?限于资料不足,学术界对此并无共识。因此,对于没有确认日辰干支记录的阳为之岁和城鄩之岁,目前只能存疑,搁置不论。根据新蔡葛陵简共有9个纪年,其中最晚的王徙于鄩郢之岁为公元前377年,我们按楚历岁首荆(实历三月),将新蔡葛陵简年月日明确的日辰,查对公元前385年至前377年历表[26](P189~190),见表4所示。

表4 新蔡楚简大事纪年合历

因阳为之岁和城鄩之岁没有缀合出月、日记录,据表4,目前只能确认王徙于鄩郢之岁为公元前377年。其他纪年因日辰干支较少,不同大事纪年在前377至前385之间,同一年内均有合历的重合。唯有前383年,只有王复于蓝郢之岁合历。王复于蓝郢之岁见于卜筮祭祷记录简,其距王徙于鄩郢之岁当不远,有可能王复于蓝郢之岁为前383年。其他大事纪年由于其所记日辰太少,合历年份较多,不便妄加猜测。

朱晓雪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江陵天星观“卜筮祷祠”简释文重新进行了整理,内容较为可信。现将年月日齐备的大事纪年归纳如下:(2)朱晓雪:《天星观卜筮祭祷简文整理》,简帛网(2018年2月2日),http://www.bsm.org.cn/?chujian/7720.html。

朱晓雪还对江陵秦家嘴竹简释文进行了校理,其中亦有“秦客公孙鞅聘于楚之岁,八月庚子之日(M99.1)”[35](P102~120)。

天星观一号墓的下葬年代,报告认为应晚于公元前361年,而在公元前340年前后。[36]秦家嘴九十九号墓的年代约为战国中期后段。[37]

表5 天星观楚简大事纪年合历

望山一号墓卜筮祭祷简发现两个年月日齐全的大事纪年[1](P270~300):

望山一号墓的下葬年代为楚威王时期或楚怀王前期。[3](P210)望山楚简整理者进一步将其下葬年代缩小到楚怀王前期,或略为错前错后。[39](P136)前已述及,望山一号墓早于包山二号墓,包山楚简大事纪年最早为公元前322年。据此,这两个大事纪年必定早于公元前322年,而晚于楚宣王去世的前340年。查历表,在上述年代范围内,只有公元前330年荆朔日乙卯,爨月朔日辛巳,困刍之岁的所有日辰皆可入历。而公元前331年献马朔日丁巳,前329年献马朔日甲戌,张果之岁献马之月乙酉之日,这两年皆可入历。[26](P198~201)考虑到这两个大事纪年均记于卜筮祷祠记录,结合卜筮祷祠内容看,这两年应该相连,张果之岁在前,困刍之岁在后。因此,张果之岁为公元前331年,困刍之岁为公元前330年。

战国中期后段的彭家湾一八三号墓卜筮祭祷简发现两个年月日齐全的大事纪年[19](P1~5):

宋客左师虐适楚之岁,八月辛亥之日(1)。

查历表,前348年左师虐之岁八月朔日丁酉,辛亥为第15日,合历。[26](P196)证明赵晓斌关于“宋客左师虐适楚之岁”与天星观简中的“左师虐聘于楚之岁”是同一岁名的结论正确。再结合贞人范获志,在天星观一号墓、秦家嘴九十九号墓、望山一号墓的卜筮祭祷简中均有出现[19](P1~5),祝之岁当可能在天星观一号墓与望山一号墓下葬年代之间。查历表,前348年至前331年之间,祝之岁只有前341年至前338年均合历。考虑到这两个大事纪年简共存于一墓,同为卜筮祭祷记录,二者年代不应相隔较远。因此,祝之岁有可能为前341年,此年刚好有闰月。这一结论还需今后新出材料予以验证。

战国中期后段的唐维寺一二六号墓,出土楚简有一个大事纪年[40](P21~28):

唐维寺一二六号墓,发掘领队赵晓斌介绍该墓的下葬年代介于天星观一号墓与望山一号墓之间。根据天星观楚简最晚的纪年为前348年,望山一号墓楚简最早的纪年为前331年,查前347年至前332年历表实历,发现前346年夏朔日戊午、享月朔日丁亥、远朔日壬午,前335年夏朔日甲寅、享月朔日癸未、远朔日戊寅[26](P196~199),臧宾之岁的三个日辰在这两年均合历。

另外,秦家嘴一号墓楚简、十三号墓楚简[35](P102~107),望山桥一号墓楚简[42],熊家湾四十三号墓楚简[40](P25),严仓一号墓楚简[43],夕阳坡二号墓楚简[1](P477),也有楚历大事纪年的记录。遗憾的是,这些大事纪年或者日辰太少,或者没有日辰,代入历表误差太大,只能期待出土更多的历日资料,才能弥补这一缺憾。

四、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出土楚简大事纪年资料,只要年、月、日齐全,日辰干支相对充分,按楚历岁首为荆,月序为荆、夏、享月、夏、八月、九月、十月、爨月、献马、冬、屈、远,按照楚历岁首对应实历三月,将出土历日资料入实历,无一例外均合历谱。证明楚历是一种失传的先秦古历,与所谓夏历、殷历、周历、颛顼历均有所不同。研究楚历,当排除成见,应以出土楚历日材料为依据,以其内在的联系推定岁首、月序、日辰,结合考古类型学推定的年代和相关文献记载,再对照实历表,才可能得出科学的结论。按此思路,本文得出如下结论:

第五,同墓出土卜筮祭祷简大事纪年,其年代多紧相接续或年代相去不远。

第六,新蔡葛陵一号墓下葬年代为前377年,天星观一号墓为前348年,唐维寺一二六号墓为前335年,望山一号墓为前330年,包山二号墓为前316年。这些墓葬下葬绝对年代的确定,为楚文化考古提供了年代标尺。

致谢:陈伟、王纪潮、胡雅丽对本文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本文均已采纳,卢川为本文翻译了英文摘要,专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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