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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一无所赖,民一无所裨”

2023-12-29刘永加

廉政瞭望 2023年12期
关键词:庸官官员

刘永加

庸官古已有之,因其碌碌无为,不能利国利民,只会误国殃民,因此,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当下,庸官都为世人所不容。

所谓庸官,是指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业绩平平的官员。然而在古代,庸官却有一套自己的生存之道。自古以来,对于庸官之道,为仁人志士、文学大家、名吏大能所不齿,他们对此多有刻画、谴责与批评。

位非其人为旷官

人在岗位,心不到位,不关心政事,没有热心肠。这种官在古代被称为“旷官”,就是空居官位,不称职的官员。“旷官”一词出自《尚书·皋陶谟》:“无旷庶官。”汉孔安国在《尚书正义·皋陶谟》中进一步解释:“位非其人为旷官。”言外之意即在其位不谋其政也。

唐代时,大诗人、名吏韩愈曾批评谏议大夫阳城,“未尝一言及于政,视政之得失,若越人视秦人之肥瘠,忽焉不加喜戚于其心”,问其政,则曰“我不知”。明代文学家宋懋澄写有《游汤泉记》一文,他通过观“汤泉”联想到心肠“非冷非热”的庸官的表现为:“冷不凛毛骨,热不刺肺肝,既不能拒人干求,又不能拯人缓急,徒以一己之喜怒、一时之得失为冷煖。”他的意思是,这种官员对丑恶现象缺乏恨心,心肠不冷;对弱势群体缺乏爱心,心肠不热,实在是尸位素餐。

清代顺治帝有《御制人臣儆心录·旷官论》,他将“旷官”分为四类,其中之一就是“怠弛便己型”,即食国厚禄,占据高位,却贪图安逸享受,无意于建功立业。

天天撞钟,毫无成果,得过且过,不思进取,这种官在古代被称为“具臣”,即备位充数的官员。《论语·先进》载曰:孔子弟子仲由和冉求为季氏家臣时,他们明知季氏有谋逆之心,却既不阻止,又不愿离开,故孔子将他们斥为“具臣”。汉代刘向在《说苑·臣术》中对“具臣”也有刻画:安官贪禄,营于私家,不务公事;怀其智,藏其能,人主急需良策时,却不肯“尽节”,安然地与世沉浮,上下左右观望。庸官的嘴脸被刘向生动再现。

宋代朱熹认为:“今世士大夫,惟以苟且逐旋、挨去为事,挨得过时且过。上下相咻,以勿生事。不要十分理会事,且恁鹘突;才理会得分明,便做官不得。”朱熹对庸官是正话反说,其本意是指责庸官得过且过,瞎胡混。他的意思是,做混日子、装糊涂、随俗苟且的庸官比做勤快、聪明、能干的贤官要好,因为做贤官容易生事,给自己带来麻烦。被誉为明代万历年间天下“三大贤”之一、官至刑部右侍郎的吕坤将庸官的“得过且过”或“差不多就行”称为“苟可以”。他认为,天下之患,莫大于“苟可以”而止。“养颓靡不复振之习,成权重不可反之势”,都是“苟可以”的心态造成的恶果。这就是顺治帝四类“旷官”中的“庸鄙诿众型”,即在位期间碌碌无为,推诿责任,因循守旧,毫无建树。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明哲保身,放任自流。这种“太平官”安于现状、坐享清福、不担风险。明末名将熊廷弼曾有“何曾作一日太平官,享一日自在福”的语句,表达他积极抗击后金而不愿做“太平官”的坚强意志。而南明官吏李发愚也写过“怪底新朝无个事,大家仍做太平官”的诗句,讽刺南京官绅面临危亡之际仍陶醉于歌舞升平之中,缺乏奋发图存的勇气。

熊廷弼曾表态不愿做“太平官”。

在一日之职,便是废一日之业

北宋诗人、翰林学士王禹偁对庸官提出了“无毁无誉,旅进旅退,窃位而苟禄,备员而全身”的批评。意即这些官员,甘居平庸,随波逐流,滥竽充数,以保全自身,值得大批特批。

清代江苏巡抚刚毅写了《居官镜》一文,总结了庸官明哲保身、放任自流的丑态:“无所取于民,而善良者感之;不能禁民为非,而豪强者颂之;无所取于属员,而循分者安之;不能禁属员妄为,而贪劣者称之;刁生多事,而宽待之;劣绅不法,而姑容之。故刁生劣绅,皆言其和平,甚至胥吏作奸而不能惩,盗贼肆行而不能禁。自胥吏至于盗贼,皆乐其安静而不欲其去任。”刚毅所总结的此类庸官,在其位仅仅以“操守”博取名誉,对谁也不得罪,特别是对违法犯罪现象听之任之,而不去制止。其实,庸官的此等作为就是误国殃民。

庸官对国家对社会对民众的负面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吕坤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使用“焉能为有无”的庸官,则“受一命之寄,便是旷一命之官;在一日之职,便是废一日之业”。这样的庸官除了“贪位窃禄”外,则“国一无所赖,民一无所裨”,于国于民没有任何好处。

顺治帝更是气愤地说:“以之治事,则多败事;以之图功,则鲜成功。”显然,在顺治帝的眼里,庸官只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清代文学家、名吏纪晓岚也曾指出,一个官员如果“一身处处求自全,某狱某狱避嫌疑而不言”,那就是“负民”;如果“某事某事畏烦重而不举”,那就是“负国”。既然庸官“负民负国”,“无功”即“有罪”。

刚毅曾将《尚书·洪范》中的“有猷(谋虑)、有为(作为)、有守(操守)”作为官员的基本素质来要求,“有为”更是重要。而那些只求“违道干誉”,“于地方事务不能整顿,苟且塞责,姑息养奸”的所谓的“清官”,甚至“贪吏”一样犯有“负恩误国”之罪。

可见,古代不少官员、统治者对于庸官的危害性看得特别准,且界定得更为明晰,发人深思,警醒世人。

三载考绩,黜陟幽明

古代庸官的存在,有着深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根源。庸官拿着俸禄却不作为,于国于民无益,这无疑是一种罪过;庸官因其不作为而放任贪暴现象的发生,其危害甚于酷吏。为了打击和抑制庸官,中国古代形成了內外并举的治庸机制。

古代如何防止庸官贪官肆意妄为,除了采取教育引导与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外,对官员的绩效考核则是主要手段。《尚书·舜典》说:“三载考绩,黜陟幽明。”即官员经三年一次的绩效考核,业绩好的获晋升,业绩差的被黜退。汉代王符说:“官长不考功,则吏怠傲而奸宄兴;帝王不考功,则直贤抑而诈伪胜。”官员不考绩,就会有更多的庸官出现,而使贤直的官员受到压制。

唐代的考课制度最有特色,通常是每年一小考,三四年任期结束有大考。考课的标准,一般分为“四善”“二十七最”。“四善”是在个人品德、工作作风、态度方面对全体官员的共同要求,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是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与职责,对官员的个人才干和工作成绩,提出的不同的原则性要求。通过考核,把政绩作为选拔的基础条件,最重要的是民生问题,如户口的增殖、社会秩序的和谐等。

除了考核,平时的巡视制度也是考核监督官员的重要途径。汉武帝最早建立了系统的刺史巡察制度,全国划分为13个巡视区,设十三部州刺史巡察之。隋唐以后的巡察使、按察使,扩大了督察范围,不仅是地方“一把手”,还包括所有品官。监察的重点也从地方社会治安,转为着重监察地方官员的理政能力,对中央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地方官员的贪赃枉法、虐民害政情况。

明朝御史巡按制度更加严格规范。朝廷从十三省监察御史中选拔了百余名巡按御史,这些巡按御史职责是代天子出巡,“大事奏裁,小事立断”,他们直接对皇帝负责。虽然级别不高,但他们既有敢于揭露问题的勇气和动力,又有处理问题的权威,从而使巡视监察达到了效果。

古代还设置“功过格”来督促官员自我反省,避免庸官误国殃民。最早的功过格是道士自记善恶功过的一种簿册。善言善行为“功”,记“功格”;恶言恶行为“过”,记“过格”。后来,这种记“功过格”的方式被引入官员的职业修养和监管中来。明代将“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官员的功过指标进行量化,有“功格”58条、“过格”42条。清代有“功格”68条、“过格”46条。官员们就是通过这些“功过格”来“返观内考”,推测自己是在“能官”“有为之官”线上,还是在“庸官”线上,以此来调整自己的思想行为,努力做一个“好官”“能官”,避免做一个“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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