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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论域中的生态正义: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辩护

2023-12-27周银知

现代交际 2023年11期
关键词:中心主义正义资本主义

□周银知 吴 琳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70)

人与自然的关系自人类社会诞生之初,便一直是哲学研究的关切点。直至20世纪60年代,全球生态问题日益严峻,人与自然的关系再次成为研究的对象。实际上,解决现实的生态问题不能单纯依靠技术层面的创新与进步,还需要道德规范的引导和规制。生态的发展应该增进人类福祉,与人类的道德价值追求相符合,因而研究生态正义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在当代显得尤为突出。一方面,正义在道德规范上是人类社会价值的标准,更是人类社会对自身的审视之维;另一方面,自然的本真状态是人类和社会存在的必要前提。“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1]531然而,人类的实践活动总是将自然转化为经过人类改造的形态,赋予人类的印记。本文将表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的生态理论中蕴含着一种价值理论,其价值核心规范就是正义。本文首先从正面论证:在马克思主义论域内,存在一种更为积极的“生态正义”的进路,并回答其立场为什么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这个“中心”是否违背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接下来,从反面论证:无论是从唯物史观的维度,还是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维度,“生态非正义”的根源在于资本逻辑主导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根据论证与分析,最后提出:以改变经济增长模式、政治变革和社会解放三条路径建构生态社会主义来避免生态非正义,同时还将生态难题的解决纳入全球正义的视域,充分阐释生态正义与社会主义的内在一致性。

一、生态正义的进路: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

关于生态思想问题,学界主要有生态中心主义、技术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三个流派。生态中心主义者否定人在自然界的主导地位,主张限制人类的经济增长与人口增长,重视自然的内在价值、生物道德的存在及对生态规律的服从,将价值概念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技术中心主义者往往信赖科学技术的力量与经济理性的作用,主张一种“丰饶论”或“适应论”。他们支持自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以来“知识就是力量”这一信条,主张对自然的把握与控制,认为凭借人类科学技术的高歌猛进,就能超越有限的自然资源,超越经济增长的极限,实现一个并不拥挤、污染较少、资源更富有的世界;人类中心主义者则强调,面对生态问题应当优先考虑人类的现实诉求和价值维度,并赋予人类主体性的地位和能动性的动力,因此当前最为紧迫的是建立人类与自然为统一整体的社会正义,这是处理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的前提条件。

在人类中心主义流派中,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尤为引人注目,比如德国的瑞尼尔·格仑德曼(Reiner Grundmann)、英国的戴维·佩珀(David Pepper)、乔纳森·休斯(Jonathan Hughes)等等。他们秉持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特别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自然不仅是自在自然,更重要的是,自然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不断被对象化,不断转化为属人的自然。具体说来,自然界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的一切劳动都以自然为条件;也就是说,人的存在和一切劳动都不可取消物质方面。“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161自然产生了人类,但人类并没有像其他动物一样停留于其中,而是作为“万物之灵长、宇宙之精华”的自然之子进行劳动与思考,以其能动性改变自然,创造出丰富的物质,形成人类共同生活的制度、思想与价值。因此,人与自然之间必然存在着“新陈代谢”的过程:一方面,人类通过劳动从自然之中获取生存资源,并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着自身的智力、情感、情绪、审美和需要;另一方面,人类将自然变成自己的一件艺术品,自然是在社会中被生产出来的自然,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

既然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辩证关系,那么在这种辩证关系中是否有着某种中心地位呢?“中心”一词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是否存在冲突呢?回答是:在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中,依然存在着“中心”,“中心”与“辩证”并不冲突。因为:第一,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良性互动需要人类作为主体的积极努力。对于生态问题和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只有人类才能制定合适的、与时俱进的参考点和评价体系,发现非正义性和推进正义的主体只能是人类自身。正如格仑德曼所言:“定义自然和生态平衡是人的行为,人是根据人的需要、快乐和愿望来设定生态平衡的。”[2]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者“主张通过人类劳动和科学创造实现的增长,通过强调资源保护、无污染、再循环和优质风景的民主的、集体的、有计划的生产,满足物质上有限的但日益丰富的人类需要”[3]343,这能够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双向运动过程中、在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的统一中、在对人类需要的满足和自然保护的结合中,实现并发展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第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所谓“支配”自然的观念不仅是对自然积极的管理和保护,更是人类主体性和中心地位的体现。具体说来,“支配”(domination)[4]221不同于“统治”(mastery)[4]221。前者是指一种人对自然的管理关系,人类不断提升对自然的改造能力,实现对周围世界的把握,建造出符合人类愿望和理想的世界,这一过程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景;后者则暗示在人的统治下的主仆奴役关系,人与自然处于非平等的地位,自然失去作为与人类双向互动的客体平等性。显然,支配者必须运用理性和智慧,考虑支配行为的后果,才能做出最符合人类利益的选择。因此,“支配”是一种充满着理性主义和人本主义的支配,并不会造成生态难题,反而是解决生态难题的有效方式。第三,更进一步,“人类不可能不是人类中心论的,人类只能从人类意识的视角去观察自然”[3]41。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中,意识具有属人的先在性。当人的利益与自然利益发生冲突时,人的需要应当是优先于和高于自然的需要。因此,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中,人居于首要地位。显然,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者主张,面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动态关系,人类处于解决问题、调整行为的主体性地位。正如佩珀所指出的,这并非“一种把非人世界仅仅作为实现目标的手段的、可避免的‘强’人类中心主义”[3]41,而是一种“弱的”人类中心主义,即:既承认人类是价值的受益者和承担者,又强调人类也要关切并有利于自然的发展,这才是“解决问题的负责态度和人道主义的根本遵循”[5]。

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表明,在通往生态正义的道路上必须坚持人的主体性立场,在坚持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同时又将生态的正义之维诉诸人类和社会存在的价值规范和道德追求。生态正义要求人与人、人与社会、社会之间在环境资源上的分配性正义、生产性正义和生产方式统一体内的正义。从其立场来看,仍以人类需求和利益为中心来衡量、判断、解决和改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动态中寻求平衡式的和谐发展;从其要求内容来看,生产、分配、消费等领域都具有深厚的社会性,从属于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属人世界;从其价值追求看,生态正义起源于人类对自身行为和生态危机反思后产生的精神性蜕变,将外在对象纳入人类社会的价值规范,并以此作为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准绳。由此,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打开了实现生态正义的大门。

二、生态非正义的根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马克思主义的正义是一种普遍主张,有些类似康德哲学体系的普遍原则。马克思超出正义的传统道德解释,把它延伸到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洞察平等支配、实现自由所需的经济基础,分析决定平等权利的社会组织形式。在马克思看来,所谓正义,必须遵循平等对待的原则。然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并不存在这样的正义或平等对待。资本控制并指挥劳动者的生产活动以占有更多的剩余价值,而劳动者为了自己的生存并没有平等的权利去支配资本。资本在占有剩余价值的循环中,不断获取并充实权力,而劳动者则在同一过程中则变得愈发贫穷。于是,从经济领域到社会领域,都普遍违背平等对待原则,究其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非正义的,这也正是马克思要批判的对象。“他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置于历史的发展逻辑中进行考察,针砭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事实正义性’表象。”[6]

在这方面,人类中心主义立场持有者詹姆斯·奥康纳、约翰·福斯特、戴维·佩珀等学者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他们结合社会现实,关注当前的矛盾和危机,将生态问题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相结合,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的资本批判中包含着强烈的生态批判”[7],这为深刻揭示生态难题的根源提供了社会性批判的理论依据。与马克思一样,他们认为,生态非正义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主要聚焦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通过损害或破坏,而不是再生产其自身的条件,而具有的自我毁灭的力量的问题上”[8],这主要从两个维度来分析:

从唯物史观的维度来看:其一,由马克思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可知,人类赖以生活的物质基础强烈地影响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如果要改变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必然要从经济基础入手,改变人们的物质与经济生活,而非仅仅是关注盛行的资本主义的价值、道德和观念,因为它们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也是由所处的经济基础决定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关键要素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此克服其弊端或转变生产方式是解决生态非正义的关键。值得注意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其强大的影响力扩展至全球,主导了全球价值链、全球产业体系及分工,生态问题的产生是世界历史形成的必然结果。其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化。生产方式的进步推动人类不断突破自然条件的限制,人类已经从对自然的崇拜屈服转变为征服和改造,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自然不断被商品拜物教腐蚀,包括土地、土地上生产出来的产品等,都作为商品而存在,作为人的外在对象而存在,进而加剧了人类对自然的对象化活动,这势必引发环境退化的动力机制,导致农业农村发展服从于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影响了农村和城市的资源分配,进而造成全社会范围内产业资源分配不公。实际上,各类自然资源的加速商品化与商品拜物教的形成密不可分。资本主导下的消费逻辑借助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营造出浓厚的消费意识形态,加速了人们的非理性消费和资源浪费。正如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所做的整体性批判,他从文化和精神层面对物进行分析,批判一系列物的象征意义和符号编码体系对人的控制,揭示了符号编码操控下畸形的消费社会。因此,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生态非正义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维度来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资本不断将成本外在化。资本通过劳动分工、技术革新等手段无限扩大生产,通过资本营销刺激消费,造成资源和环境的无尽消耗。资本家认识到这种生产方式的弊端与不可持续性,试图通过绿色生产、绿色技术来改善环境,但这必然会带来额外的成本并降低利润。这与资本的逐利性是相违背的。资本家并不会为生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而负责,反而会转移承担生态难题的主体,形成生态帝国主义的殖民掠夺。一方面,落后的国家承担更多的生产和制作成本,消耗更多的原材料、自然资源等,加剧了环境问题的恶化;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和垄断企业则打着追求“普遍利益”的旗号,使环境污染屈从于维护所谓的“国家利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现了对全球自然资源的占有和生态优势的利用。可以看出,资本的趋利性和市场机制使得私人资本不断外化其自身的支出,将成本扩展或者转移到社会、后代、其他国家等主体上,以此来维护资本的既得利益。然而,在生态问题的责任承担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明显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形成国际之间的生态非正义。正如美国学者福斯特所言:“只有当我们把生态发展趋向与资本积累联系起来理解时,全球生态危机才会完全展现出来。”[9]实际上,资本主义国家的“帝国主义”扩张战略不仅直接表现为经济剥削,还间接体现了生态剥削,这种资本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生态剥削被称为“生态帝国主义”。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描述的,资本“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10]。随着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扩张,全世界的国家、民族和地区都加入到资本主义生产经济体系之中,现代产业分工、交通运输、信息传播等要素实现了日新月异的变化。自然资源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随着世界市场的日趋成熟,也日益成为国际间关注、保护或争夺的宝贵对象。生态危机在不同国家的爆发便是资本逻辑主导下的生态帝国主义在全球生态入侵的证据。因此,根本不存在什么可持续的资本主义,可持续的、健康的、生态的与资本主义本身就是矛盾的。并且,生态正义不仅涉及国家内部,更涵盖全球范围内的人类整体与自然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正义性。

根据以上分析,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是要试图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怎样引起以资本与劳动者的不平等形式出现的非正义。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者们坚持马克思关于非正义的根源,进一步分析论证生态非正义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资本主义是追求经济的不断增长和资本的无限积累的,而且“这种增长动力对于环境或社会公正的结果来说是不可妥协的”[3]336。

三、生态正义的建构:人类中心主义的辩护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的生态理论中蕴含着一种价值理论,其价值核心规范就是正义。依循马克思主义,追根溯源到马克思那里,尽管马克思关于正义概念说得很少,然而无论是他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异化现象的批判,还是他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展望,都包含有正义的成分。可以说,马克思的正义观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其一,马克思的正义观是具体的。马克思反对抽象地理解自由、平等和正义等,因为抽象的价值会掩盖包含在特定社会形式中的具体问题。比如,资本主义社会的形式自由、抽象平等和正义能够掩盖生产领域中具体的不自由、不平等和不正义,而这些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因此,正义不能仅仅表现为抽象价值的概念或道德,而且应该是在不同社会历史时期所表现出来的具体的、有差别的内容。

其二,马克思的正义观是规范性的。马克思拒绝将正义看作一种先验原则,也就是说,他拒绝将正义作为一个预先假定、一个可能性条件;毋宁说,马克思的正义是规范性的、无差别的原则。它在本性上要求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正义,倾向于通过改变条件的实践活动,比如阶级斗争、社会变革、改革等等,来实现自身。在这里,正义蕴涵着改变实践活动条件的需要。

其三,马克思的正义观是积极的。对马克思来说,正义就是目的本身。每一个人都因为拥有某些条件具有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能力,而不是作为资本的工具,依附于资本才能获得生存的权利。换言之,每一个人都拥有对于这些条件,即积极自由的条件的平等权利。这个积极的平等自由的原则构成了马克思的正义的一个重要内涵。

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者继承和发扬了马克思的正义观,尤其是佩珀明确提出构建一种区别于资本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新型国家体制,即生态社会主义。他将其称为“真正的社会主义”[3]4,是“一种把动物、植物和星球生态系统的其他要素组成的共同体带入一种兄妹关系,而人类只是其中一部分的社会主义”[3]4。这样的生态社会主义,依据平等原则,从人的需要出发进行资源的安排和生产,能够满足人们逐渐丰富和复杂的需要,并且创造出令人更加愉悦的环境。具体说来,相应于马克思正义观的三个特征,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推进生态正义的实现:

第一,以改变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生态正义。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都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向与诉求,都致力于改变现实状况。如前所述,生态资本主义本身就是矛盾的搭配。资本逻辑支配下的经济增长模式将自然作为不断被压榨和攫取的对象,服从于无限,甚至是浪费的生产和消费。“必须看到的是,生态社会主义认为,在资本的利益和环境主义者的利益之间存在的对抗是内在的”[11],因此必须改变资本主义的经济增长模式。生态只有与社会主义进行结合才是可能的,社会主义下的经济活动和消费行为更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生态社会主义承认富裕的物质基础对于消除污染和解决环境退化问题具有重要性,例如,生态意识的产生和进步就非常需要生产力的发展。并且,生态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加入了质量提升、伦理关怀等维度,“生态将会给生态社会主义的生产提供一个新的限制框架”[12]。生态社会主义需要遵循的基础准则是,每个人的需要应当是在自然的限制之内,符合自然的容纳范围,也要能够满足人们更加多样和深层的需要。除此之外,在生态社会主义中,凸显了科学技术使用的社会背景,在发展科学技术的目的和标准中加入了能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进的维度,强调运用科学理论与技术来支持生态的健康发展,在所有制上实行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制。由此,所有成员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将会反对对共同生存的家园进行破坏和污染,从而排除个人利己主义的价值取向。

第二,以政治变革实现生态正义。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都倾向于通过变革实践活动和改变实践活动的条件来实现生态正义,因此,以政治变革实现生态社会主义是建构内容之一。在资本主义政治范围内,从公众生活看,生态问题是事关公众生活的公共利益的主要方面之一,然而生活中的一切一旦被商品化和市场化,则必然陷入资本逻辑的怪圈。从阶级方面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工人的工作岗位、受教育水平、知识技能发生了较大变化,其社会地位、薪资水平、消费状态等均有了大幅提升,无产阶级逐步转化为中产阶级,似乎阶级矛盾在逐渐消弭。但是,正如法兰克福学派所批判的,这样的现实削弱了革命的主体力量,使无产阶级自愿被资产阶级所统治并安心享有社会的进步。资本主义社会上层建筑中存在的虚假意识形态“促使你相信,与你自己利益相对立的一系列前提是客观真实的、自然的或不可避免的”[3]130,但实际上恰好与之相反,资本主义国家宣称的公平和民主实际是对资产阶级利益的保护,使人们相信自己生活在一个无阶级的社会中。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控制以一种非常隐秘的方式来消灭阶级鸿沟和革命意识,由此,在生态问题的解决上,无产阶级失去了作为集体发言和战斗的动力和积极性,仅仅依靠道德的提升或者政治上的妥协无法真正地解决生态危机。

与资本主义政治不同,社会主义政治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其政治制度以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为目的。国家形式的存在是通往共产主义社会的中间阶段,同时国家只作为管理和服务的角色出现,而不是独立于社会的人格化的存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社会主义能够在最大限度上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生态社会的要求,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逻辑和局限也必须在社会主义的框架下进行。从公众生活看,尽管生态矛盾并不上升为第一性的矛盾,但是也反映着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对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必须重视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更重要的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并且在社会生活中还要努力通过国家层面的示范和教育作用来唤醒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

第三,以社会解放实现生态正义。马克思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传统,在正义与解放这一核心价值之间的关系中来思考。社会主义的生产全面贯彻人们的自由意志,是为了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联合性劳作,最终实现社会解放,这样的社会解放不仅仅是经济的进步、技术的发展,还有生态的公平与正义,内容上包含了“真正基层性的广泛民主;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面向社会需要的生产,而主要不是为了市场交换和利润;结果的平等;社会与环境公正;相互支持的社会—自然关系”[3]3。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超越异化关系,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都是其他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在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也必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不再对自然进行异化和压榨,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双重解放。在衡量尺度层面,在反思生态问题和改进策略时“应以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价值尺度”[13],将其作为参照点,这其中必然蕴含对自然最大限度的保护和珍惜。在人类整体层面,应具备国际性视野,致力于全球社会正义的实现,生态正义要实现的是世界范围内的解放和自由。

综上所述,面对当今世界范围内现实的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马克思主义依然焕发出强大的活力与生命力,以人类社会正义的核心价值意蕴为生态正义奠基,坚定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开辟了通往生态正义的主体性进路,透视生态非正义的经济根源,并为生态和社会主义的结合提供了内在一致性的理证。因此,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人类中心主义为生态正义点亮了继续前行的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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