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广州市市政公报》沿革考
2023-12-23倪俊明
岭南文史 2023年2期
倪俊明
《广州市市政公报》是中国最早出版的市政公报,创刊于1921年2月28日。其发展可分为三个时期:一是1921年广州市市政厅设立至1938年10月广州沦陷;二是1938年日本侵占广州至1945年抗战胜利;三是1946年至1948年。先后共出版600多期,其中日占时期汪伪广州政府刊印40多期。
一、《广州市市政公报》创办的历史背景
广州设市,可追溯到清末。1907年《农工商报》曾经刊文指出:“羊城市面,不可不划出地段,直隶制台,不受南、番管辖,即设市长以司之。市域之内分为数区,设区长以司之,受市长之指挥。”[1]此为目前可知最早提出广州设市的记载。1911年11月,广东光复,成立军政府。12月5日,在粤省临时大会上,军政府副都督陈炯明提出广州独立设市的设想,指出:“废道、府两级制,以县直隶于都督,每县一县令主之。”“取用东西各国市区独立制度,宜划出省城及河南铺户别为区域,直隶于都督府,不分隶于南、番两县。”[2]此乃近代以后广东地方政府独立设广州市的最早呼声。惜因民初广东“军事方殷,市制问题,不遑兼顾”,[3]广州独立设市的构想暂时搁置。
1918年10月1日,广东督军署、广东省长公署任命杨永泰、魏邦平为广州城厢市政公所总办,负责筹办事宜。10月22日,广州城厢市政公所成立;31日,更名广州市市政公所。按《广州市市政公所章程》规定:“本公所管理广州市交通、卫生、经界、登录及其他关于市政一切事务。”[4]这里虽然出现“广州市”的概念,但当时广州城在行政区划上仍为南海和番禺分管,没有独立的市区,且“其职务范围,只属于拆卸城垣,开辟道路等部分,尚未足言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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