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档案开放审核尽职免责制度的构建
2023-12-13蒋云飞
档案天地 2023年12期
关键词:制度
《“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档案规划》)明确提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档案信息、档案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迫切要求加快档案开放、扩大档案利用。目前,我国档案開放工作受诸多因素限制,档案开放效果并不显著。数据显示,近20年来,我国综合档案馆档案平均开放率为21.91%,这意味着超过78%档案尘封在档案库房,未向社会开放利用[1]。
从法律责任的视角分析,档案开放不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强调‘问责而无‘免责的制度安排”[2]。具体而言,现行档案法律法规均强调通过“失职问责”来督促档案开放主体履行开放职责,缺乏“尽职免责”的履职激励。加之档案开放工作本身的复杂性和风险不确定性,以至档案开放审核主管人员、相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档案开放审核责任人员)为规避法律风险,将会出于‘趋利避害的考虑而选择不开放档案[3]。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档案开放领域构建尽职免责制度,以激励档案开放审核责任人员主动担当作为,解除档案开放的后顾之忧。尽职免责是监管执法领域新生的话语体系。201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健全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办法”,随后不久,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将“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写入其中。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尝试在档案开放领域构建并实施尽职免责制度,以有效促进档案开放利用。
在理论层面,学者们[4-7]对档案开放审核免责问题也进行了一定探索和研究,主张在档案开放法规和政策中确立免责条款,并对如何构建档案开放免责机制提出了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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