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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性评价在中职音乐教学实践中的价值探究

2023-12-04

轻音乐 2023年10期
关键词:中职音乐评价

韩 蕊

一、形成性评价在中职音乐教学实践中的价值表征

(一)音乐学科中的形成性评价内涵

形成性评价作为一种教学评价,适用于各个学科。因此,在音乐课堂教学过程中自然少不了形成性评价的身影。由于音乐学科的特殊性质,即其所彰显的审美性、人文性、实践性,更加需要对学生陶冶情操的程度、审美能力的提高等难以量化的学习结果做出评价,来确定音乐学科教学的美育效果。因此,音乐学科更需要形成性评价参与其中。

所谓形成性评价,是指在活动运行的过程中,为使活动效果更好而修正其本身轨迹所进行的评价。也就是说,形成性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明确活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及时修改调整活动计划,以期获得更加理想的效果。可见,形成性评价贯串教学过程的各个层面,并且所指的并不仅仅是音乐课程,还是音乐课堂的教学过程。教师运用形成性评价,可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做出连续的动态教学评价,对阶段性教学成果形成动态轨迹,能够及时发现教学问题,并做出相应调整,改变教学策略,随之提高教学效果。

相对于终结性评价的量化考量结果,形成性评价更加注重阶段性学习成果的反馈。在音乐学科中的具体体现为对学习态度的评价、对审美能力变化的评价,以及对所必须掌握的音乐知识与技能的评价。与其他教学评价相比,形成性评价更加注重的是“因材施评”。音乐课堂的学习主体为学生,不同学生对于相同音乐的理解力、想象力、创造力不同。从纵向看,形成性评价在面对具有差异性的学生个体时,其所具备的强指向性,能够让学生清楚认识到自身在音乐学习过程中的提升与不足;从横向看,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其所具备的潜能各不相同。形成性评价聚焦于学生个体,在注重学生某一领域的差异性发展时,也强调学生多领域的一般性发展,在“齐头并进”的同时,注重培养个人音乐才能。

(二)中职音乐教学实践中形成性评价的本体价值

中职师范类艺术学校作为一个特定的音乐教学环境,其所具备的艺术教学性和师范教育性使得教师的教学方向更加具有指向性。在面对大部分都是“零基础”的学生群体时,如何在短时间内培养出具有行业素养的音乐教师,成为师范学校教育者不容小觑的教学难题。大部分学生在刚入学时,由于之前从未接触过专业的音乐训练,在经历学习乐理、钢琴、声乐等专业学科的几次“碰壁”之后,会对学习音乐失去兴趣,同时也失去了对个人认知经验的肯定。此时,若教师没有及时运用形成性评价,那么会使学生感受不到自身的进步或不足,直接导致学生个人认知系统的建构缓慢,间接影响学生整个职业教育过程中的学习进程。

此学段的学生处于叛逆期,好奇心强,但是心理敏感。教师虽然容易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是如果不运用形成性评价对学生的学习态度、阶段性取得的音乐学习成果给予及时评价,将很难维持住学生的学习动机,会使学生的学习兴趣呈现直线下滑的趋势。有些理解力较弱的学生会觉得音乐像数学、物理一样抽象、难理解,这将导致音乐学科的美育功能大打折扣。学生不仅没有学会音乐课程的基本知识、没有掌握基础演奏技能,还没有体会到音乐之美。显然,这与音乐学科“以美育人”的教学理念背道而驰。

综上所述,教师应持有全面发展观,对学生做出具有诊断性、导向性、针对性的形成性评价。教师应运用精确化、具体化的语言,在注重学生个人差异的同时对学生个体做出可持续发展评价。教师应在音乐课堂的教学过程中采用观察、提问、谈话、讨论、演唱和演奏等方法,随时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检验。与此同时,教师应从多维度、多层次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并记录下来。形成性评价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学生的音乐课堂学习轨迹,让学生清楚地感受到自身的变化,从而明晰音乐学习目标。如此一来,中职音乐教学实践中形成性评价的本体价值便得以充分体现。

二、形成性评价在中职音乐教学实践中的价值维度

形成性评价着眼于学生个人的学习过程,在连续检验学生音乐学习成果的同时作为教师诊断教学过程的工具,其在加速学生音乐学习进程、提高教师音乐教学效果方面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加速健全人格塑造,培养音乐学习兴趣

2014 年,我国进入核心素养教育时期。对于中职师范类学校来说,学校的培养目标并不是培养出具有高超演奏技术和精通音乐知识的学生,而是培养出具有音乐特长且掌握教学技能的幼儿教师。幼儿教育是人类教育阶段的伊始。作为祖国的幼苗,幼儿更需要教师的呵护与关怀,需要浸润在充满爱的环境中,感知音乐美,学习音乐。因此,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对音乐抱有愿望的幼师,成为中职师范类学校的首要任务。

在音乐课堂中,学生可以通过聆听感受音乐美,通过演奏音乐创造美,从中得到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全面发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于学生学习音乐的态度、音乐情感体现的形成性评价是至关重要的。

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发现,中职学生由于之前受过的教育大多为乡村教育,因此对于音乐知之较少,并且缺乏自信。学生在回答问题时,如果在不确定答案的情况下,会说不知道答案;在演唱时,如果觉得自己唱不准,会直接放弃。针对此现象,首先,教师应运用形成性评价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做出整体评价;其次,在一步步引导学生说出答案的同时,通过观察、提问等方法,针对学生的个人变化做出精确评价;最后,在演唱、演奏时,教师不应以最终的音乐实践成果为评价对象,而是应对学生的音乐感知力、想象力、创造力做出形成性评价,让学生感觉到自己在音乐学习过程中得到了教师的关注与肯定。这些形成性评价能够直接提升学生的自我效能和学习自信,从而使学生积极参与音乐实践、自主探究音乐,并最终使学生成为具有人文情怀的合格的音乐幼师。

(二)描绘学习进程轨迹,发现音乐学习问题

相对于终结性评价的总结性,形成性评价更加体现了过程性。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某名学生运用的所有形成性评价,将会为学生描绘出完整的学习进程轨迹。从一堂课到一学期,学生能够清楚地看到自己在音乐学习领域横向的发展与纵向的提升。

教师在运用形成性评价时,有时往往会采用一种间接的方式。例如,教师在教唱一首歌曲时,会说道:“同学们,我们再来一遍,这一遍我们要注意×× 节奏型。”教师通过对学生提出新的音乐学习要求,间接评价了学生之前的音乐实践结果,以期建立新的学习发展区。此处形成性评价的运用,使得教师在确保音乐课堂学习过程完整性的前提下,解决了学生在学习中发现的问题,并调整了自己的教学方向。

在音乐学习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的每一个学习环节都做出形成性评价,并记录在册。通过此种方法,学生会明确知晓自己在课堂学习时的优点与不足、对与错,以确保学生在课堂之外巩固正确的学习内容,可有效避免出现“二次错误”的情况。比如,学生在演奏某一乐句时,强弱处理不到位。教师通过提问,启发学生自主与教师的范奏进行对比,使学生发现自己的问题并改正。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学生的记忆可能是瞬时记忆,因为之前大量的练习已经让学生形成了肌肉记忆,很难通过一遍或几遍正确的演奏改正过来。因此,教师应为学生建立音乐学习档案袋,记录在音乐学习过程中对学生的形成性评价,让学生明确自身学习变化的同时,加深对音乐学习内容的理解。

(三)完善知识体系建构,掌握音乐表演技能

学生的音乐学习效果,同样取决于学生提取已有知识经验的速度。在教学过程中,笔者发现,学生对于已有音乐知识经验提取速度较慢的话,将会严重影响接下来的教学速度。例如,学生记不住当堂课刚刚唱过的旋律,往往需要教师多次范唱,才能够进行下一阶段的学习,导致教学进度缓慢,教师无法完成音乐课堂教学任务。

作为形成性评价的优势之一,“提问”“抽唱”“抽奏”等方法所提供的高度学习注意力将发挥重要作用。教师在音乐教学过程中的连续性提问与抽查,可以让学生在高度集中注意力的同时,自主且自发地进行思考。“抽唱”与“抽奏”作为音乐学科特有的形成性评价方法,不但体现出音乐学科强调音乐实践的教学理念,还是检验学生音乐课堂学习阶段性成果的重要手段。如果教师在音乐课堂教学中,没有对学生进行及时的、连续的“抽唱”与“抽奏”练习,那么这节音乐课的教学效果将不理想,音乐课堂将不再“透明化”。这会导致教师不知自己教得怎么样,学生不知自己学得怎么样;还会导致学生的音乐知识体系呈现混沌状态,更无法谈及掌握音乐表演技能。教师在此时所做出的形成性评价语句,会成为学生阶段性音乐学习的终点和下一阶段学习的起点,使学生的认知发展不断向前推进,逐步完善音乐知识体系建构。

三、形成性评价在中职音乐教学实践中的运用建议

(一)在评价方式上,启用自主评价

学生作为中职音乐教学实践中的评价主体,其主体地位不应是“被赋予”的。形成性评价在音乐教学实践中的运用往往是由教师发起的,比如教师对学生单方面做出形成性评价,教师要求一名学生对另一名学生做出形成性评价,此时学生仍处于“被评价”的地位,学生会感觉到“我”会被提问、“我”会被“抽唱”“抽奏”,所以“我”要集中注意力学习,这会使学生的音乐学习自我驱动力得不到充分的开发。

自主性源于学生的自我认知与自我肯定。与音乐课堂中教师所给予的激励等外驱力不同,这种自主性是一种内驱力。在音乐课堂上,教师面对的是全体学生,无法完全做到“面面俱到”,即在每一个音乐学习阶段结束后,无法对每一名学生做出有针对性的形成性评价。因此,教师应授予学生一定的音乐形成性评价方法及知识,让学生懂得如何在音乐学习过程中做出评价,从而主动地去对自己、对他人做出形成性评价。如果每一名学生都可以对自身启用自主评价,那么这意味着学生对已有的音乐知识经验将会进行多次巩固,会主动地将已掌握的音乐技能与教师、同学进行对比,从而充实自身的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有利于进一步的音乐学习。

(二)在评价标准上,巧用分层评价

在中职师范类学校音乐教学实践中,每名学生的自身基础和优势不同,对于知识的理解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教师要对学生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进行分层评价。基础不同,说明学生需要达到同一程度所需要付出的努力不同。音乐教师应评价的是,学生在学习初期与结束时的学习差距,以及在情感上、审美上的音乐学习成果。一个五音不全的学生想唱好一首歌,所要付出的努力与音准很好的学生想唱好一首歌不同。教师要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灵活设置形成性评价标准,时刻关注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的变化,让学生感觉到自身能力的提升。教师带有积极效用的形成性评价能够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信和音乐表达自信,逐步实现自我肯定,彰显音乐课程美育价值。

中职师范类学校在课程设置上体现出的特点是层层递进、融会贯通。例如,音乐理论作为一门基础课程,所带来的学习效用将会影响到声乐、钢琴、即兴伴奏、音乐欣赏等多个课程。值得注意的是,音乐课程所涉及的并不仅仅是理论层面的知识,对于音乐情感的感受和表达同样是音乐课程的教学层面之一。因此,教师要观察学生在不同领域的音乐学习过程,从多维度、多层次对学生做出形成性评价,不要“以点带面”,要做到时刻关注学生的自身变化,及时给予形成性评价。

(三)在评价结论上,善用精准评价

纵观当下运用在音乐课堂的形成性评价,否定评价出现的频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绝大部分教师已经意识到,绝对否定评价会严重打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可能会形成学习进程中断的局面,甚至可能令学生自暴自弃,产生对音乐的厌恶情绪。因此,在如今的课堂上,大部分教师运用的是笼统性评价。教师在面对学生在音乐课堂上的回答和音乐实践成果时,大多数给予的是“你很好”“真不错”等笼统性评价语句。学生不知道自己好在哪里,进步在何处,相较于之前产生了怎样的变化。此种评价结论,虽然肯定了学生的音乐学习态度,但不利于学生在音乐学习道路上的持续发展,无法激发学生的音乐潜能。

形成性评价作为过程性评价,详细记录着学生的音乐学习成长变化。教师对学生所做出的形成性评价,将引导着学生之后的音乐学习方向。精准的形成性评价结论如同一个指南针,不仅让学生明确目前所处的音乐学习阶段,还指明了学生在下一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目标,形成良性循环。比如,某名学生在视唱的过程中,虽然没有达到音准,但学习态度积极,并且相较于之前的音准有了很大的进步。此时,教师首先应该对学生的态度表示肯定与赞赏,其次对学生的进步做出精准评价,尽量避免用“你很棒”“你很好”等笼统性评价语句,而是说“同学,你这次的do 唱得非常好,但是mi 还有进步的空间,老师相信你一定可以唱准。”教师做出这些评价之后,能使学生继续保持音乐学习动机,并矫正音准,教学效果显著提升。

结 语

教学评价发展至今几十年,回顾其历程,所体现的不仅仅是教学评价这一种评价类型的发展变化,更是我国几十年来教学的改革与发展。以往终结性评价“独占鳌头”的局面逐渐被打破,形成性评价以其具有连续性、过程性、及时性的特质,被越来越多的教师所重视。音乐学科所彰显的审美性、人文性,使音乐教学需要形成性评价的参与,体现了审美的隐性教育成果。因此,形成性评价在中职音乐教学实践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效用,可以发掘音乐教育的美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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