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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标征求意见

2023-10-30|

商用汽车 2023年4期
关键词:保有量消耗量油耗

常 青 | 文

近日,工信部公开征求《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意见。此项标准是对GB 20997—2015的修订,标准规定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限值、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及评价指标、生产一致性、同一型式判定和执行日期,适用于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2类车辆;不适用于作业类专用车辆。

相较目前实施的GB 20997—2015,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有适用范围、增加了CO2排放量参考值的计算方法、修改了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增加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相关要求等。

轻型商用车油耗标准发展历程

轻型商用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 t的商用车辆)虽然保有量低于乘用车,但作为生产资料其单车燃料消耗量、使用频率、行驶里程均显著高于乘用车,是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中燃油消耗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8年起,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了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标准研究工作。截至目前,已制定完成了GB/T 19233《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 2099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标准,初步建立起轻型商用车节能标准体系。其中,第一、二、三阶段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分别于2009年、2011年、2020年全面实施,在降低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先进技能技术的引进、应用和发展,显著提升了轻型商用车的燃油经济性,降低汽车碳排放。

创新实施单车+企业平均双限值管控

2017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乘用车降到4.0 L/100 km、商用车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22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到2030年,商用车新车CO2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20%以上。

据悉,为了实现《规划》目标、落实《方案》要求,一方面需要考虑国外标准后续加严幅度,另一方面也要研究引入反映总体能耗水平的管理指标。标准研究组将我国和欧盟、美国、日本的法规加严力度进行梳理。考虑国内外车型差异及油耗水平差距,明确下一阶段轻型商用车油耗目标应主要对标欧洲法规力度,通过综合预判认为:我国轻型商用车第三阶段油耗与2025年国外先进水平差距在15%左右,第四阶段油耗限值标准制定时应以此油耗降幅为目标,研判各类车型的油耗要求。

同时,结合2030年CO2排放强度下降20%的要求,研究通过企业平均的管理方式,实现行业能耗的总体降低。考虑到企业平均能够在降低车辆总体油耗的同时,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经行业调研反馈,并经由主管部门指示,确定标准在GB 20997—2015仅单车限值的基础上,增加企业平均的管理方式。指标要求上,为保障2025年我国轻商油耗总体降低15%的目标,同时兼顾企业平均管理方式引入带来的灵活性机制,最终明确:单车限值将在三阶段的基础上,降低10%作为四阶段的单车限值要求;企业平均以传统燃油车油耗至少降低15%,结合一定的新能源比例,提出在三阶段的基础上,2026年总体降低21.8%、2030年总体降低37%的目标要求。

强化节能技术研发推广是满足下阶段轻商油耗法规的必然途径

非电气化的主流节能技术如图1展示。不同企业在节能降耗方面所搭载应用的节能技术各有侧重,图中部分节能技术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应用,但综合市场技术调研结果及各项节能技术的效果来看,目前已有技术储备能够实现传统车15%以上的油耗降幅,能够支撑下一阶段标准的制定。

图1 节能技术及应用成本行业调研

据工信部消息,为持续降低传统燃油车燃料消耗量,同时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标准研究过程中,经行业调研反馈,并经由主管部门指示,确定此项标准纳入企业平均的管理要求。标准同时给出了燃料消耗量限值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要求,发布实施后,限值将作为车辆准入管理要求,企业平均将配合未来商用车积分政策共同实施。相信轻型商用车油耗纳入积分和企业平均管理后,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新能源轻型商用车的发展,同时也会激励传统燃油轻型商用车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

考虑到燃料消耗量限值加严后,轻型商用车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需要一定周期,因此标准发布后设定半年以上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建议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建议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要求建议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安部权威发布:2023上半年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同比增长5.8%,其中载货汽车同比增长8.1%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26亿辆,其中汽车3.28亿辆,新能源汽车1 62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5.1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75亿人。2023上半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1 688万辆,新领证驾驶人1 191万人。

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机动车1 688万辆,新注册登记汽车1 175万辆。2023上半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1 688万辆,同比增长1.9%。汽车新注册登记1 175万辆,同比增长5.8%。其中,载客汽车新注册登记1 034万辆,同比增长5.6%;载货汽车新注册登记133万辆,同比增长8.1%。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 620万辆,上半年新注册登记312.8万辆。截至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 62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9%。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 259.4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7.8%。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312.8万辆,同比增长41.6%,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26.6%。

88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北京、成都等24个城市超过300万辆。截至6月底,全国有88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同比增加7个城市,41个城市超过200万辆,24个城市超过3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汽车保有量超过600万辆,重庆、上海、苏州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

汽车转让登记数量持续增长,二手车交易市场活跃。2023上半年,全国共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业务1 134万笔。其中,办理汽车转让登记业务1 057万笔,同比增长5.3%。全国异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二手小客车157万辆,更好便利群众企业办事,促进二手车流通。

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5.13亿人,已有95万人取得C6准驾车型驾驶证。截至6月底,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5.1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数量为4.75亿人,占驾驶人总数的92.7%。2023上半年,全国新领证驾驶人数量1 191万人,同比增长8%。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C6)以来,已有95万人取得C6准驾车型,更好满足群众驾驶小型旅居挂车出行需求,便利驾驶房车旅游。

网上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5 833万次。2023上半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推行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足不出户”网上办。全国网上办理补换领驾驶证和行驶证、发放临时号牌等业务5 833万次,同比增长30.9%。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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