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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ST模型下城市实施垃圾分类信息化的可行性研究

2023-10-30郭永文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3年17期
关键词:垃圾处理垃圾分类

张 瀚,郭永文,刘 越

(深圳市南山区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广东 深圳 518000)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现代经济增长模式导致我国生活垃圾产量正在大幅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年鉴的数据,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011年的16 395万吨增至2021年的24 869万吨,从2014年起,平均每年增速超过5%(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所降低),预计2030年将达到34 900万吨[1]。由于一些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垃圾围城”现象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2]。因此,生活垃圾处理已经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3]。自2016年以来,我国越来越重视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尤其是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国家有关部委对垃圾分类进行顶层政策设计,先后颁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

由于生活垃圾处理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一直是由政府兜底。随着生活垃圾产量的不断提升,地方政府对于垃圾处理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4]。当前,在“数字中国”的深入推进下,绿色化、智能化已经成为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与基本要求,我国垃圾分类的数字化与信息化建设也逐步受到了重视。

1 在传统垃圾分类管理方面城市面临的问题

1.1 垃圾分类全链条监管缺失,精细化管理程度不够

部分城市早期建设的一些简单的信息化平台用于协助日常垃圾分类监管工作,但存在功能单一不完善的问题,同时处理设施、服务企业较多,且规模不一,因而存在基础设备不统一等情况,导致垃圾分类业务监管不能全覆盖,存在监管漏洞。

1.1.1 缺乏垃圾产生源的数据

传统生活垃圾计量系统通常采用在垃圾末端处理进场时进行的磅称重方式采集数据,但这种方式只能采集到单车垃圾重量,而无法采集产生源垃圾分类的数据。

1.1.2 车辆统一监管难度大

车辆行驶轨迹监控是生活垃圾物流监控的常规手段,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在功能设计上,结合收运任务管理功能对车辆行驶轨迹进行数据分析,可以及时发现收运任务未执行、行驶轨迹异常等问题。分类收运车辆行驶轨迹数据来源较复杂,轨迹数据传输存在不稳定等情况。

1.1.3 末端计量数据完整性较差

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是由有关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分别建设,导致数据准确性、完整性难以保证。原有计量数据采集标准不统一,造成接入数据难以支撑平台数据分析功能,无法为垃圾分类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1.2 居民分类投放参与率不高,投放行为监管乏力

目前,国内许多大城市都在住宅区中设置了很多垃圾分类投放点,并通过立法来明确由住宅区的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但是,由于对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管理主要是依靠人工来完成的,所以针对这些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管理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分类投放管理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管理重点是使居民养成良好的投放行为习惯,从源头对各类垃圾开始分类,分别进入不同的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渠道,减少“二次分拣”,确保分类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

1.3 垃圾投放点环境管理难度高,物业单位管理失位

目前部分城市实行的是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政策,为实现定时定点投放,首先需要对原有较为分散的垃圾投放点进行重新规划和设置。由于定时定点投放点相对集中、垃圾投放量可能较之前有所增加、居民投放距离加大等原因,居民对投放点环境整洁要求更加敏感,经常由于投放点环境问题质疑垃圾分类工作,降低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积极性。大部分城市均有通过立法规定小区物业是小区分类投放管理人,负责小区垃圾分类设备配置、居民分类投放的引导监督等工作。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物业企业很难增加专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员,一般采取原物业管理人员兼任等方式,解决小区内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如采取实地巡查方式,发现投放点不整洁、垃圾满溢等问题,需耗费分类投放管理人大量人力,并且难以实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效果。

1.4 垃圾分类成效难以评估,无法针对性开展工作

垃圾分类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多个责任主体,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需按照规范流程执行,使各类垃圾能真正在每个环节分开。考核与评估客观、真实、有效是压实各环节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奖惩机制的关键措施。例如一个小区如何通过什么指标或标准乃至评价体系,科学客观地判定居民是否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从而全面评估整个社区、整个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日益紧密,在传统垃圾分类运作模式屡受制约的情况下,越来越需要通过互联网技术改革创新垃圾分类的体制机制,解决在传统垃圾分类运作模式下遇到的痛点与难点。从城市垃圾分类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发现,目前亟需改进原有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通过创新信息化手段实现生活垃圾的全过程管理。

2 PEST模型下城市实施垃圾分类信息化的可行性分析

PEST分析也被称为宏观环境分析,宏观环境因素概括为:政治与法律因素(Political factors)、经济因素(Economic factors)、社会与文化因素(Social factors)、技术因素(Technological factors)

2.1 政治与法律环境分析

从垃圾分类的信息化乃至整个垃圾分类的工作来看,国家及地方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影响极大,相关工作的发展方向主要是依靠国家及地方政策来推动。垃圾分类是国家重点推动的工作之一,因而整个行业的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2.1.1 垃圾分类行业政治与法律环境分析

从国家层面看,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批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5];到2018年11月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住建部联合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我国垃圾分类工作正式启动。随后,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发布了各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文件[6],其中《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明确提出:“46个重点城市在2020年底之前、其他地级市要在2025年之前,使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1.2 垃圾分类信息化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分析

从国家层面看,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政府减轻垃圾处理成本,进一步提升城市的整体环境,是实行绿色循环经济的必经之路。同时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社区、物业、居民等多方主体,包括前端精准投放、中端收集运输、终端分类处理等多个环节。我国正处于垃圾分类的初级阶段,需要加大对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投入。

当前,在“数字中国”的深入推进下,绿色化、智能化已经成为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与基本要求。在数字化建设对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的同时,也为新型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建设带来了契机[7]。国家近年来对垃圾分类数字化、信息化的重视程度逐渐加大,202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2〕7号),明确指出“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推动智能绿色升级,强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技术瓶颈,以数字化助推运营和监管模式的创新,逐步建立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智能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的绿色化、智能化水平”。

2.2 经济环境分析

2.2.1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生活垃圾清运量的不断增加,全国各地对垃圾处理的需求越来越急迫,开展垃圾分类的动机也就越强,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垃圾分类的市场规模,所以生活垃圾清运量的增长为主要驱动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我国垃圾分类行业的市场规模。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011年的16 395万吨增至2021年的24 869万吨,从2014年起,平均每年增速超过5%。

自2019年6月上海宣布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开始的一个月,垃圾分类概念的环保股票皆出现较高涨幅,垃圾分类的行动将进一步释放循环经济市场。据东方证券研究机构分析,若将垃圾分类向全国城市推广,垃圾分类带动市场规模将超过1 960亿元。假如将垃圾分类管理范围扩大到5亿城市人口,那么将会有330亿元的运营需求(250亿元的督导费用+80亿元的运输费用)、540亿元的设备及处理需求(219亿元的厨余垃圾清运车购置+320亿元的厨余湿垃圾处理费用)以及1 096亿元的厨余垃圾投资需求。

2.2.2 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加强

垃圾分类属于保障民生的事业,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一直是由政府财政兜底,在政府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城市政府的重视,是垃圾分类工作进展速度与效果的基本保障。在居民尚未形成垃圾分类习惯的初期,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可以利用政策把握方向,而且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垃圾分类的秩序尤其重要。因此垃圾分类行业长期由财政专项支付,政府部门对相关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

2.3 社会与文化环境分析

2.3.1 垃圾分类的关注度日趋上升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垃圾处理尤为严重。这里以深圳市为例,近十年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数据见表1,主要根据深圳市政府官方发布的《深圳市统计年鉴》进行计算。从表1可以看出,2012-2021年深圳市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呈上升趋势,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增速已经大于人口增速,代表深圳市的垃圾处理压力越来越大,生态环境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考验,因此垃圾如何处理成为政府和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将垃圾分类政策有效落地,有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也提升了地方政府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表1 深圳市垃圾产生量及人均垃圾产量数据

2.3.2 垃圾分类具有社会和生态效益

目前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是填埋和焚烧发电,填埋的弊端在于长期占用土地,焚烧发电的弊端是前期投入较大。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在最近几年中,垃圾焚烧得到了快速发展,并逐渐取代了垃圾填埋。2020年6月10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发布会上提到,“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2011-2020年),我国垃圾焚烧厂的数量增加了303%,焚烧处理量增加了577%。推进垃圾分类会进一步减少进入填埋和焚烧处理的垃圾量,对垃圾填埋而言,可以降低填埋土地的占用,对焚烧发电而言,可以减少焚烧处理产生的灰飞和二噁英等污染物的排放。因此,垃圾分类可以进一步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生态效益。

2.3.3 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国家将进一步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同时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因此,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可以通过垃圾分类培养居民的环保意识,实现更加低碳的生活方式,因而垃圾分类对于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2.3.4 技术环境分析

近年来,智能垃圾分类技术在我国专利申请总量上逐年呈上升趋势,智能垃圾分类技术的研究已经成为热点,在1992-2000年期间,这一领域每年专利的申请数量不超过10个,到2018年该领域的申请量已超过700件,说明该技术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8]。同时,垃圾分类智慧信息化管理正在代替传统管理模式,互联网+垃圾分类得到了高速发展。各地政府正在积极探索通过RFID、GPS、AI、5G、云计算等技术,基于物联感知实现对垃圾分类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理的全流程监管,并融入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可以很好地解决以上所面临的问题。

目前垃圾分类信息化正处于起步阶段,各地主管部门基本都是在进行试点工作,很多部门只是出台一个工作方案,未真正出台垃圾分类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而垃圾分类信息化涉及垃圾分类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未来垃圾分类信息化将是一项系统化工程。企业开展垃圾分类信息化业务时,往往根据自己对市场和行业的理解,开发的各类信息化管理平台也是五花八门,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垃圾分类信息化产品都仍需完善。要真正做好垃圾分类信息化工作,仍需进行大量的探索和尝试。

总之,通过PEST理论对垃圾分类信息化工作环境进行具体分析,使垃圾分类信息化工作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是国家大力推进的一项工作,其市场规模和财政支持力度在持续加大。随着群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更有利于垃圾分类事业的发展,所以城市需要实施垃圾分类信息化,助推垃圾分类的运营和监管模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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