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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崇让角度下的《史记》人物形象

2023-10-27陈威元

今古文创 2023年38期
关键词:公羊传季札世家

【摘要】《史记》五体首篇皆寓有崇让思想,可见其对司马迁的影响。通读《史记》,可知司马迁所崇之“让”,不仅是尧舜禅让,亦是嫡长子继承之让。司马迁作史“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对其所见史料进行取舍、整合与编排,此过程亦是人物塑造的过程。本文以崇让思想为角度论述帝尧、吴季子、燕王哙及宋宣公四人的形象。

【关键字】司马迁;《史记》;崇让;人物形象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38-0029-05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38.008

基金项目:2022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史记》中‘让’者形象研究”(项目编号:2022Y777)。

《史记》本纪首篇《五帝本纪》,世家首篇《吴太伯世家》,以及列传首篇《伯夷列传》中所蕴含的崇让之意,前人如东晋葛洪,北宋沈括,明黄佐,清包世臣,近人罗元鲲等皆有所提及。陈桐生和俞樟华等人亦有所谈及。如包世臣言:“史公知化争莫如让,绌利莫如义,是故《太伯》冠世家,《伯夷》冠列传,重让也。”[1]历史学者阮芝生在其《〈史记〉的特质》一文中提出十表之首及八书之首亦有崇让之意,其认为“总合来看,《史记》五体之首都寓有贵让崇礼、礼让为国之意”[2]。然则司马迁所崇之“让”为何“让”?通观《史记》可知,司马迁所崇之“让”不仅是尧舜禅让,亦是嫡长子继承之让。在此崇让思想影响下,司马迁或褒扬或批评《史记》中相关的人物,由此塑造出一批历史上形象鲜明的“让”者。

一、崇让思想渊源及其对司马迁写作《史记》的影响

司马迁所处时代及之前的文献中已多有崇让思想的体现,司马迁从其中吸收并将其寄寓于《史记》中。先秦及汉初关于崇让思想的文献不胜枚举,兹举其中较为重要的儒家崇让思想及《公羊传》的崇让思想进行论述。

(一)儒家的崇让思想

先秦儒家对礼非常重视,从孔子开始就一直致力于在礼坏乐崩的时代“从周”之礼,欲以此稳定社会。夫子尝言:“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3]“人怀让心,则治国易也。”[3]故而夫子哂笑子路“率尔而对”的“不让之言”。夫子专门提到“礼”中的“让”,将“礼”与“让”并举,足见孔子的崇让之意。荀子认为人生而有欲,且“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4],“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4],“争则乱,乱则穷”,故先王“制礼义以分之”[4]。先王制礼以止争息乱,而“让,礼之主也”[5],且荀子言:“人之有斗,何哉?我甚丑之。”[4]亦可见荀子以让止争之意。孟子则认为实践“让”是达成礼的关键,故其言:“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6]。

司马迁生于儒学独尊的西汉时期,其亦师承董仲舒、孔安国等儒学大师,且其在《史记》中将孔子列于世家,将各儒者载入列传,撰写时亦遵循“折中于夫子”[7]的原则,可见司马迁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故而儒家的崇让思想便成为《史记》崇让思想的来源。

(二)《公羊传》的崇让思想

《春秋繁露》曰:“让者,《春秋》之所贵。”[8]司马迁作史,义取《公羊》,史采《左氏》,可见《史记》一书受《公羊传》的影响颇大。[9]《公羊传》中所崇之让并非效尧舜之时公天下的禅让,而是家天下的嫡长子继承之让。[10]张端穗认为,中国的政治社会基础在春秋后期时已经从氏族转变为宗法意识淡薄的编户齐民,汉朝的封建制难以维持。《公羊传》恰好就提供了帝国统治的合理合法性,《公羊传》“利用论述隐公事迹颁布君位继承原则为嫡长子制……所论述及称许之让国者都是严格地依循嫡长子制而让者。《公羊传》借孔子之权威宣扬让国之德,其意旨当在晓谕诸侯王见贤思齐,放弃觊觎天子之位的野心,无条件地遵奉中央”[10]。《公羊传》中的崇让观正是在此背景下所提出的。《公羊传》在开篇即传曰:“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11]强调以血缘关系为基础,通过等级贵贱的标准选取权力的继位者。此种方法虽不如尧舜禅让般得天下人心,但这一种稳定的权力交接制度确实可以大概率地防止争乱的发生。君权交接,本易生乱,若无确立的交接制度,更易生亂。

《公羊传》所崇的嫡长子继承之让虽不如禅让般得天下人心,但其所确立的制度对维护国家的安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止乱息争方面,嫡长子继承之让与禅让并无二异。司马迁作史,义取《公羊》,且其亦师从公羊学家董仲舒,可见《公羊传》的崇让思想对《史记》影响深远。

(三)通古今之变,以让止乱

司马迁继《春秋》拨乱反正之志而作《史记》,然“《春秋》拨乱之教,以让为首。君兴让则息兵,臣兴让则息贪,庶民兴让则息讼。故天下莫不乱于争,而治于让。”[12]因而不难想见崇让思想对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13]作史目的的影响。然因照顾文章结构,以下仅简论“通古今之变”。

司马迁原始察终,通古今之变,知古今有三大变,而变之源始在于“利与争”[14]。故“司马迁是以‘利’字为治乱的根源”[14],因而要以“礼义防于利”[7]。而“《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7]可见,《春秋》对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的影响之大。阮芝生先生说:“史公所言之《春秋》以及如果《史记》有‘继春秋’,则其所继之《春秋》,必为公羊《春秋》。”[9]故而可知《春秋公羊传》中所崇的嫡长子继承之让思想对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的影响。

司马迁推崇嫡长子继承之让,这是司马迁在公天下禅让已成历史,家天下王权世袭已成定局的背景下所接受的止乱之法。司马迁在《殷本纪》中感叹道:“自中丁以来,废適(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7]司马迁正是在通古今之变后发现尧舜禅让时代已过去,且知世袭制下的废嫡而改立他人的权力交接方式将造成后世动乱,故而其从国家治乱的角度出发,选择维护嫡长子继承制,推崇嫡长子继承之让,并在“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7]的作史过程中,对人物史料进行取舍、整合与编排,以成其一家之言。《史记》中所涉及的人物众多,无法一一列举,故而仅论述在崇让角度下司马迁所褒贬的帝尧、吴季子、燕王哙及宋宣公四人的形象。

二、崇让角度下司马迁所褒扬的人物形象

帝尧公天下的禅让是司马迁最高的政治理想,故而司马迁在《五帝本纪》中大加称赞尧舜禅让一事。然则世异时移,“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7],在家天下世袭王权已成定局的情况下,史公从治乱的角度出发崇尚嫡长子继承之让,亦对吴季子有所褒扬。

(一)至公天下的帝尧

《五帝本纪》载:“帝尧曰:‘谁可顺此事?’”[7]帝尧所问虽非嗣位之事,但亦是“敬顺昊天,数法日月星辰,敬授民时”[7],关乎天下百姓的大事。从此事的任用中亦可窥见帝尧选择继承人的标准。大臣放齐进言嗣子丹朱为人开明,可顺此事。但帝尧对此却直言感叹道:“吁!顽凶,不用。”[7]“顽凶”二字,直接将丹朱评价为无德义且好争讼之人,“不用”二字,簡洁明练,斩钉截铁,无半点留余之地,这一类人,即使是子嗣,帝尧也认为不可任用,更何况继承天子之位。相对于《尚书·尧典》中所记载的:“吁!嚚讼可乎?”[15]司马迁明晓帝尧之公心,将疑问句修改成陈述句,不仅说明了帝尧对丹朱能力的认识以及对任用之事的重视,更是增强了帝尧不任人唯亲,欲为天下得人,至公无私的形象。

观帝尧之评价,丹朱之“顽凶”,共工之“用僻”[7],及其考验“能和以孝,烝烝治,不至奸”[7]的舜,可见帝尧任用人才皆是偏重道德层面。但若是以德为重,禅让过程中司马迁为何不书高士许由?许由其人其事,“六籍无征,孔子不称”[1],故司马迁疑不敢载,可见司马迁撰书之慎。然司马迁不书许由辞让之事并非仅因如此。司马迁在《伯夷列传》开篇即点明传天下之难,并非如说者所言“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耻之逃隐”[7]如此“轻且忽也”[1]。所传许由辞让的文献中,亦未有尧舜禅让般的荐与试的过程。因而司马迁质疑许由等人辞让天下之实,“此何以称焉?”[7]司马迁所怀疑的是许由等人既然“义至高”[7],为何诸籍不载让天下时的荐与试?为何不为孔子所称?而其他名副其实的岩穴之士却“名堙(湮)灭而不称”[7]。可见司马迁对如此轻忽的辞让天下之事不予认可,故而其不书许由辞让一事。其用意在于告诫后世君子帝尧禅让之难,也突出了帝尧为天下得人的良苦用心,塑造出了帝尧大公无私为天下之民而不为己的形象。

帝尧在政治世袭已有的背景下,将天下禅让与不为己嗣,疏远隐匿的虞舜,足见帝尧的至公无私。“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7]从“授舜”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数句,《尚书》《孟子》《大戴记》中皆未载[16],这应是司马迁的增饰。寥寥数语,读来却气壮山河,可感受到帝尧至公天下的无私之心。帝尧至公无私,不将天下视为囊中私物而传予嗣子,这是帝尧为天下得人,念天下苍生的公心所使。

(二)慕义数让的吴季子

《吴太伯世家》载,吴王寿梦有子四人,季札为少子,寿梦欲传位季札,而季札坚决辞让,而后季札长兄诸樊除丧后又让位于季札,季札仍旧辞让,最后诸樊为“称先王寿梦之意,且嘉季札之义”[7],按照辈分依次传位,欲将王位逐渐传给季札,而季札始终辞让。面对接继而来的王位诱惑,季札始终维护嫡长子继承制,坚持礼制以辞让,故而司马迁在“太史公曰”中赞扬季札“慕义无穷”[7]。有学者认为司马迁在“太史公曰”中仅称赞其义而不称赞其辞让[17],然联系季札辞让诸樊之言“有国,非吾节也。札虽不材,愿附于子臧之义”[7],可知季札所慕之义为子臧之义。子臧何义?“自以身是庶子,不合有国”[5]之义,是为国家安定之义。史公称赞季札慕义,就是在赞扬季札的辞让行为。

季札辞让诸樊之时言:“有国,非吾节也。”[7]此“节”是遵循嫡长子继承之让,而张大可却以此认为季札为个人名节而不顾国家,因小失大[18]。但以季札之贤来看,恐非如张大可所言。《吴太伯世家》中,季札出使他国所预言之事足以可知其见微知著的能力。而以季札“见微而知清浊”[7]之能,岂会不知破坏嫡长子继承制而接受王位所带来的祸乱?司马迁在世家中多载季札见微知著之事,意在言明季札之慕义辞让,实是基于维护吴国安定的考虑。《吴太伯世家》中季札挂剑一事,突出了季札论心且论迹,心迹合一的形象。一剑之事尚如此,对子臧“不合有国”之义,又岂以他事倍其心?“欲知不负徐君意,便是当年让国心”[19],于此事可窥见季札辞让之真心,亦可见其坚持礼制慕义数让之决心,再次突显季札的慕义之心。

公子光弑王僚后,《公羊传》还载有公子光致国季札一事,而《吴太伯世家》中并未载此事。《公羊传》载此一事,固然增强了季札辞让的形象,但同时亦将祸乱根源指向季札,使后人认为公子光弑君皆因季札的辞让。司马迁不载,或不愿使季札蒙冤。另外,司马迁在《吴太伯世家》中叙述专诸刺杀王僚时,载有公子光之言:“我真王嗣,当立”[7],在《刺客列传》三百字不到的叙述中又提及了两次[7],联系司马迁对嫡长子继承制的维护,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司马迁假借他人之言表达自己想法。这或许亦是司马迁不载公子光致国季札一事的原因之一。司马迁或是想传递一种信息,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即公子光确实本该是真王嗣。因而季札始终辞让。故而孔广森曰:“推季子之心,本以光正当立,假令夷昧(笔者按:馀昧)死,季子受之,比其即世,亦必归国于光,故光既自立,因而不讨也。”[12]

季札慕子臧之义,以其为庶子,按礼不宜继承王位,故而其数次辞让。司马迁见其为吴国治乱兴亡如此慕义辞让,故而于《吴太伯世家》中详写季札之事,以塑造慕义数让的吴季子形象。

三、崇让角度下司马迁所批评的人物形象

司马迁从国家兴衰治乱的角度出发,在称赞禅让及维护嫡长子继承之让人物的同时,亦对贪名让国的燕王哙及破坏嫡长子继承制的宋宣公有所批评。

(一)贪名让国的燕王哙

燕王哙效仿帝尧禅让,本应是一件流芳千古的事情,可因燕王哙持心不纯,贪恋让名而让国于子之,遂声名狼藉,为天下笑。

《燕召公世家》中的燕哙王让国之事,基本抄录《战国策·燕王哙既立》,然则司马迁本非机械照抄,亦是有所审定。《燕王哙既立》与《燕召公世家》中皆记载着苏秦与燕相子之通婚,而在《燕一·初苏秦弟厉因燕质子而求见齐王》中则是记载着苏代与燕相子之通婚,二者说法相异。而司马迁在《苏秦列传赞》中谈道:“世言苏秦多异,异时事有类之者皆附之苏秦……吾故列其行事,次其时序,毋令独蒙恶声焉。”[7]可知司马迁对苏秦相关之事皆有所审定,故言《史记》中燕王哙让国一事并非简单抄录,亦代表司马迁之认知,是司马迁在崇让思想影响下所撰写的事迹。

据《燕召公世家》记载,燕哙王即位三年后,苏代为齐国出使燕国,燕哙王即问苏代:“齐王奚如?”[7],有欲与此一较高下之意,于此处可窥见燕王哙好胜贪名之心。苏代因与燕相子之交好,且兄弟苏秦亦与子之为婚,因而其欲刺激燕王尊用子之。所以苏代告知燕王,齐王“不信其臣”“必不霸”,燕王于是“大信子之”。[7]从此处问答中可见燕王哙大信子之的前提条件在于,燕王相信苏代所说的信其臣即可称霸。换言之,燕王哙是为了一己私欲,为了自己日后能够称霸才选择加信子之。

《韩非子·二柄》言燕王哙“好贤”[20],《说疑》篇中更有一段记录燕哙王克欲修德,勤于政事的文字:

燕君子哙,邵公之后也,地方数千里,持戟数十万,不安子女之乐,不听钟石之声,内不湮汗污池台榭,外不罼弋田猎,又亲操耒耨以修畎亩。[20]

但此段记载却未被司马迁所兼采。在燕国史料缺少且《说疑》中所载的燕王哙之德也符合司马迁“非德不昌”[7]的德治思想的情况下,可能的解释是,司马迁并不认为燕王哙是真正的克己修德之人,其所做的好贤修德之事,皆是为了个人之名。司马迁于此材料剪裁中突显燕王哙的贪心昏聩,以塑造贪名让国的燕王哙形象。

苏代知燕王哙贪名之欲,故派鹿毛寿及“或人”游说燕王,以尧让许由而得让天下之名为例说服燕王哙。其以美名游说,可谓深知燕王哙之心。燕王哙为贪虚名竟听其言,以国让与子之,燕王哙贪名竟至放弃实权,实在是“名”令智昏。三年之后,“国大乱,百姓恫恐”[7]。最后,齐国趁燕国动乱袭破燕国,燕王哙因此而死。燕王哙贪名让国以致身死国乱,令人唏嘘,其正如宋人鲍彪所言:“王哙,七国之愚主也,惑苏代之浅说,贪尧之名,恶禹之实,自令身死国破,盖无足算!”[21]

《太史公自序》中曰:“武王克纣,天下未协而崩。成王既幼,管蔡疑之,淮夷叛之,于是召公率德,安集王室,以宁东土。燕哙之禅,乃成祸乱。”[7]召公之德,安宁王室,燕哙之贪,终成祸乱,一前一后,形成强烈对比,表现出司马迁对燕王哙贪名让国而致身死国乱的悲叹。

(二)不可谓智的宋宣公

据《宋微子世家》载,宋宣公病重舍子而立其弟穆公和,而后穆公临终之时,驱逐其子公子冯出居郑国,并复立宣公之子与夷,是为殇公。《左传》称赞宣公有知人之智,但是这种复杂的权力交接方式却使国家处于危难之间。殇公立后,为杀公子冯而伐郑,以致“诸侯数来侵伐”,至殇公十年,已“十一战,民苦不堪”。[7]

追溯此事乱源,在于宋宣公舍子立弟,破坏了嫡长子继承制。宣公让弟时言:“兄死弟及,天下通义也。”[7]宋为殷商后裔的封国,殷商有兄终弟及的传统,而据《宋微子世家》,宣公之前,宋国已历十二世,兄死弟及的继承情况仅有两例,多为父死子继,可见宋国兄终弟及的情况已非常态。宋宣公却一反常态舍子立弟,以致后世争乱。董仲舒亦认为宋穆公虽受宣公遗命,仍是“非其位而即之……不宜立”[8],不宜立的原因在于不合嫡长子继承制。因而司马迁在论及宋宣公之事时,开篇即言“宣公有太子与夷”[7],点明与夷的太子身份,言下之意即是不可废太子以立他人,为后续之文奠定基本论调。《左传》载穆公让位之言,“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5],而在《宋微子世家》中则再次增添“太子”二字,“先君宣公舍太子与夷而立我”[7],再次强调与夷之前是太子的身份,此处文字反复增添,可见司马迁之用意。太子是储君,是国家下一任的法定继承人,既立太子而让位于他人,鲜有不乱。可知宣公舍太子而立弟并非是明智之举。司马迁在崇让思想的影响下增添删改,塑造了不可谓智的宋宣公形象。

《宋微子世家》在论述宣公之事时,转述了《左传》的称语,客观地记载当时的君子对宣公舍子立弟的普遍看法,以便后世君子了解当时人的想法,而在“太史公曰”中则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认为宣公舍子立弟,破坏了嫡长子继承制,造成了国家的祸乱。宋穆公在病重之时,闻群臣皆愿立其子公子冯,穆公此处之语《左传》和《史记》所载相异。《左传》此处载穆公之言为:“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5]司马迁作史,史采《左传》,而司马迁此处并未载《左传》之文。观其原因,应是《左传》此处文字重点在“让”和“贤”之间的关系,是在认可宣公之让的前提下叙说的,此与司马迁观点相悖,故而司马迁不载。《宋微子世家》中仅载“毋立冯,吾不可以负宣公”[7]之语。穆公有何不可负宣公?《公羊传》中的穆公之言“先君(宣公)之不尔(与夷)逐可知矣,吾立乎此,摄也”[11]可做解释。穆公以为,当时宣公让位时不将太子与夷驱逐出国,正是想让其日后传位于与夷,其只是摄政而已。于此可知宣公之让弟,是以穆公立其子为暗含条件的。刘敞更是认为宣公乃是“挟诈而让”[22]且认为“若旦得让名,暮有让祸,此乃让非其人,不知人之甚者,何谓知人哉”[22]。宣公舍子立弟,虽有“知人”之名,但却因此“国不宁者十世”,不可谓有智。

诚如阮芝生所言:“《史记》为论治之史书,司马迁论其事不是着眼于一时一人一事之得失(知人),而是通觀前后数百年史事之得失(国以不宁者十世),以及君位继承制与国家治乱之关系(乱自宣公废太子而立弟,不止立弟,且为立弟而废太子)来看,故采取《春秋》经义,以宋之乱自宣公也。”[9]故而司马迁在记述宋宣公舍子立弟之事时增添删改文字,且在“太史公曰”中明确表明态度,塑造了不可谓智的宋宣公形象。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司马迁所崇之让不仅是禅让,亦是嫡长子继承之让。司马迁在禅让以贤和嫡长子继承制上并非执守一端,而是始终根据是否止乱息争为标准进行评价人物,有时褒扬“让”之人物,有时批评“让”之人物,体现了其“成一家之言”的历史宏愿。尧舜禅让为天下得人,以天下之治为目的,而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亦是为国家之安定。司马迁俯瞰三千年之历史,通观各国的兴衰治乱,得知世袭制下嫡长子继承之让与国家之治乱有莫大的关系,因而司马迁亦从国家治乱角度出发推崇嫡长子继承之让。在此崇让思想影响下,司马迁对人物史料取舍编排、增添删改的过程亦是对人物形象塑造的过程。因而司马迁不仅塑造了至公天下的帝尧形象,亦塑造了慕义数让的吴季子、贪名让国的燕王哙以及不可谓智的宋宣公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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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威元,男,汉族,广东惠州人,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秦汉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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