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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研究

2023-10-23军,方强,刘

江苏科技信息 2023年24期
关键词:十四五矿产矿产资源

陈 军,方 强,刘 杰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18)

0 引言

江苏省“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江苏省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落实国家矿产资源部署、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2022年8月,规划经自然资源部批复、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各地各部门实施,在推进矿产勘查、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资源需求、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等各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规划引领作用。

1 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规划确定了矿产资源勘查、资源保护、开发强度调控和结构优化四类6个主要指标(细分为24个分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包括省级重要矿产保护矿区数量和煤炭、水泥用灰岩年开采总量等3个分项指标;其余21个分项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多数矿产资源调查勘查项目在实施中,相关指标部分实现;资源保护、开发强度调控和结构优化相关指标均达规划预期或未突破规划指标,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完成程度总体较好。

1.1 规划指标实现程度

1.1.1 约束性指标

19个省级重要矿产保护矿区内优质矿产资源得以保护和储备,2022年煤炭、水泥用灰岩年开采总量均未突破指标上限。

1.1.2 预期性指标

9个矿种新增资源储量和新发现矿产地指标,其中油页岩、石墨、岩盐、地热、水泥用灰岩等5个矿种已完成,其他矿种相关项目在实施中,随着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方案的实施,预计目标实现会有突破。

预计2025年江苏省年开采总量2.1亿吨以内、矿山数320个以内,2022年江苏省矿产开发强度均未超出规划预期。

铁矿、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凹凸棒石黏土、芒硝、岩盐、地热、矿泉水等8个矿种年开采总量,2022年均未超出规划目标值。

2022年固体矿产开采矿山大中型比例约84%,高于规划提出的2025年达75%以上的目标。

1.2 规划重点任务进展

1.2.1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截至2023年6月,共有以金刚石、石墨、萤石为主攻矿种的5个调查评价项目落地,投入资金1 684万元,资金来源渠道有省财政资金、省地质局地勘基金,均属于地方财政资金,无中央财政投入。其中1个项目完成,4个项目实施中,圈定了2个找矿靶区、7个有利异常区。

2021年开展了江苏南黄海典型区域海砂资源调查评价(试点),该项目已完成资料收集和整理、浅地层剖面测量。下一步计划在推断埋藏古河道河床中心处钻探,以大致了解砂矿资源赋矿层位、矿体规模、组成、质量及其工业利用性能等,并为区域海砂资源勘查工作提供经验及基础资料。

预计到规划期末,随着江苏省新一轮找矿行动方案的实施,将会有更多的项目落地,以及已有项目的完成结题,找矿成果会有明显增加。

1.2.2 矿产资源勘查

截至2023年6月,江苏省共立项实施12个矿产勘查类地勘基金项目,资金投入总额27 587万元,资金来源以省财政资金为主,个别项目来源于省地质局地勘基金,无中央财政投入,勘查主攻矿种为石墨、金刚石、金、磷、铜、锶、干热岩、高纯石英等[1]。

目前,省级地方财政投资勘查项目有2个项目初步形成了勘查成果,探获新增石墨资源储量共65万~70万吨,新增中型、小型石墨矿产地各1处。

市县地方财政资金完成了宜溧地区水泥用灰岩矿山后备资源勘查工作。宜兴市杨巷镇新芳矿区金峰山—安乐山矿段深部水泥用灰岩矿勘探,提交水泥用灰岩矿探明资源量0.28亿吨、控制资源量0.13亿吨、推断资源量0.16万吨,矿床规模达到中型。溧阳市金山、长山、前峰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100 m以上)详查,完成地质钻探2.19万米,共提交水泥用灰岩矿控制资源量3.85亿吨、推断资源量2.49亿吨,3个矿床规模均达到大型,新增大型水泥用灰岩矿产地1个。

1.2.3 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规划部署重点开采区对促进相关矿产资源的集中规模化开发、高效集约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指导了相关矿山开发布局的优化和矿业权的合理设置,有力保障了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2]。

(1)矿产精深加工。岩盐、芒硝、膨润土、凹凸棒石黏土、金红石等是江苏省矿业开发中的特色亮点,特别是岩盐、芒硝、凹凸棒石黏土开发利用在全国占有相当大的优势或重要地位。

连云港矿山企业针对石榴子石,开展精细化筛分技术,新型玻璃切割材料石榴子石产品深加工制造技术,环保型石榴子石、金红石生产工艺技术等应用研究,持续提高石榴子石加工利用水平。淮安地方政府大力推进建设以盐化工及其产品的深加工、精细化工、合成材料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化工园区,形成以盐化工业为主体,化工制造业、化工生产服务业为辅助产业,高新技术和精细化工产业与相关新材料产业相结合的盐化工产业结构[3]。盱眙凹凸棒石黏土产业在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种类及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均处国内领先地位,凹凸棒石黏土生产加工业已经成为全县重要的主导产业。常州金坛盐矿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岩盐伴生资源(芒硝、盐泥)、废石废土、废水废热等,科学合理利用盐穴溶腔空间资源,显著提升盐盆综合开发水平。已建成的金坛盐穴储气库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占地面积是同等储气容量标准储罐的1/8左右[4]。

溧水爱景山锶矿回采利用深部勘查探获资源,提高了矿山已有资源利用效率,延长了矿山服务年限。限于一些客观原因,部分矿山深部资源未能得到开发。

(2)资源高效利用和矿山废弃物资源化。江苏省高度重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鼓励引导矿山提高主要矿产、共伴生矿产利用效率,以及废土废石、尾矿、废水等矿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矿种开发利用“三率”达标率均为100%,而且部分矿种矿山“三率”指标大幅度超出自然资源部最低指标要求。

1.2.4 绿色勘查

落实国家《绿色地质勘查规范》,要求地质勘查设计包含绿色勘查相关内容,运用高效、环保的方法、技术、工艺和设备等,减少或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对受扰动的环境进行修复,实现地质勘查、生态环保、社区和谐的多赢效果。“江苏省干热岩资源预查”项目入选2021年自然资源部第二批绿色勘查示范项目。

1.2.5 绿色矿山建设

通过制定规划、创新机制、完善标准、强化监督、示范引领、宣传推广等举措,绿色矿山建设进入数量和质量并重阶段,建设成效突出,为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23年6月,江苏省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占比78.81%,比2020年提高52个百分点。除膨润土外的开采矿种均建成绿色矿山,16个矿种的生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建设对象覆盖含地热、矿泉水等在内的所有矿种”的规划目标基本达成。根据自然资源部2020年12月发布的《关于公布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名单的公告》,沛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淮安盐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洪泽盐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名列其中。“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目标初步实现。

2020年起,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被列为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项目。部署实施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江苏省绿色矿山建设质量提升,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绿色矿山建设的最新要求,修订《江苏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指南》,研究探索绿色矿山建设激励政策和长效机制。

1.2.6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对新建矿山把好开发空间准入关、切实做好源头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两方案”审查、公示。以“两方案”为标准、要求,对生产矿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常态化监测评价,确保“两方案”工作计划、矿山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时缴存、规范提取和使用。

1.3 规划重点工程进展

1.3.1 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工程

干热岩调查评价工作取得突出成果,基本查明区内干热岩资源蕴藏量,初步形成江苏省干热岩适宜勘查技术体系,将为开展其他地区干热岩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部署实施“苏热2井”“苏热3井”,继续开展干热岩利用技术研究,以早日实现试验性发电。建成江苏省首个干热岩勘查开发示范工程,推动江苏省干热岩资源勘查开发产业化发展[5]。

1.3.2 建筑石料开采基地建设工程

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涉及的徐州、连云港、淮安、南京、镇江和常州等地,根据本地建筑石料资源赋存、开采条件、砂石资源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正稳步推进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的落实。

连云港、淮安、南京3个设区市推进进度较快,区内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淮安市盱眙县裂山、淮安市盱眙县清明山、南京市六合区西阳山(-马头山)等4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资源勘探工作已完成,探获建筑石料资源量共计约4.1亿吨,并基本具备了出让条件,开发利用方案正在编制研究中。

规划部署的8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中的4个落实进展较快,依托集中开采区正在实施砂石开采基地建设,预计投产后江苏省建筑石料供给能力将达约4 000万吨,与规划基期2020年全省建筑石料开采总量1 118万吨相比,增长率约258%,并随着其他建筑石料开采基地建设的持续落实,江苏省建筑石料供给能力将大幅提升,可有效缓解砂石资源供需矛盾。

1.3.3 地热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2023年,江苏省地热采矿权占采矿权总数的38%,主要用于理疗保健、洗浴和旅游度假、供暖、温室种植养殖,少量工业利用。根据地热资源条件,因地制宜积极拓展应用领域,探索实践徐州沛县地热供暖,丰县大沙河地区地热+生态旅游、农业,南通小洋口地热+发电、供暖、理疗、现代农业等不同地热利用模式,创建地热梯级利用绿色发展的示范区。

在徐州沛县实施地热能资源供暖示范区建设试点,有效改善了苏北农村住房条件;丰县大沙河地区地热资源成功出水,实现生态旅游与农业的结合发展;南通小洋口地区通过地热能发电、供暖、理疗、发展现代农业等方式,实现地热资源梯级利用,创建绿色发展典范;南通市于2022 年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签订《共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将探索地热能与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工业等产业化综合利用。2023年,江苏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式均为直接利用,主要用于理疗保健、洗浴和旅游度假(约占开采总量的90%)、供暖(约占开采总量的2%)、温室种植养殖(约占开采总量的8%),其他尚有少量工业利用,全省共有南京汤山和汤泉、东海温泉镇、南通小洋口等“中国温泉之乡”4个,扬州“中国温泉之城”1个,苏州阳山温泉和溧阳天目湖御水温泉等“江苏省AAAA级温泉度假村”2个。

1.3.4 基于矿地融合的矿业开发示范工程

南京选取六合区西阳山建筑用玄武岩矿作为矿地融合试点,探索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资源利用的统筹规划,努力实现矿地综合利用。镇江石砀山铜矿拟建1 200 MW地下抽水蓄能电站列为国家“十四五”建设项目、2021年省级矿地融合试点项目[6]。金坛已建成西气东输储气库群、川气东送储气库群、港华燃气储气库群等3座储气库群,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正式投产并网运行。淮安市积极实施淮安、洪泽两个盐盆矿地融合项目,张兴盐穴储气库的楚州储气库项目先后开工、启动;徐州丰县盐腔储气库项目获立项批复。各地相关项目的积极推进实施,将形成良好的典型示范效应。

1.4 重大改革举措进展

1.4.1 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以苏自然资规发〔2020〕4号文件明确了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包括“全面实行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进一步加强‘净矿’出让工作”“调整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调整探矿权期限”“规范财政出资项目管理”等,切实深化江苏省“放管服”改革,提升矿产资源现代化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4.2 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

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要求,研究制定江苏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征收标准,形成后将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2 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2.1 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江苏省矿产勘查取得了一些进展,新增一批矿产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使得江苏省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面临新的问题。

2.1.1 矿产勘查空间大幅收缩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受城市规划区、各类生态保护区的影响,江苏省矿产资源勘查的有效空间不断缩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矿产勘查工作的开展。

2.1.2 矿产勘查有效投入不足

近年来,江苏省地质勘查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使得矿产勘查程度和规模有所降低。由于勘查风险大,以及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等政策的影响,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下降,矿产勘查多元化投入显著降低。

2.1.3 地质找矿潜力开发不够

根据资源潜力评价预测,江苏省重要矿产资源2 000 m以浅的预测资源量巨大,是已探明资源量的两倍以上。目前,世界先进水平勘探开采深度已达2 500~4 000 m,而江苏省大多小于500 m,深部找矿潜力巨大。针对江苏省广泛分布的深覆盖区以及高度发达地区,缺乏行之有效的大探测深度、强抗干扰的勘查方法技术,缺乏完善的深部找矿模型,致使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的地区鲜有突破性找矿成果[7]。

2.2 面临的风险挑战和机遇

2.2.1 国内外形势对矿产需求的影响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江苏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有相当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予以保障支撑。

进入“十四五”,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依然面临较多困难和挑战,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持续显现。江苏省以能源、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化工原料、水汽等矿产开发为主的格局,相对更易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冲击影响。

2.2.2 新一轮找矿行动全面启动

2023年的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提出,要围绕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全面启动新一轮找矿行动。此项工作的全面启动,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江苏省近些年找矿投入不足的矛盾,在找矿重点区域和主攻矿种方面需要作出必要的优化、调整,客观上也要求在相关找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上有所突破,更多新增相关找矿项目的落地实施对江苏省矿产资源保障会产生积极影响。

3 对下一步矿产资源规划工作的建议

3.1 优化调整找矿部署

立足江苏省的资源禀赋,以提高国家重要矿产资源储备和对经济建设资源需求的保障能力为导向,针对苏北、宁镇、宁芜、溧水、宜溧等重点成矿区带,遵循“突出紧缺、兼顾优势”的原则,统筹部署国家重要矿产资源、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提升相关矿产资源储备水平、保障能力。

3.2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围绕苏北徐州、宿迁、连云港等地,部署开展1∶50 000尺度的区域矿产等地质调查工作。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3.3 有序推进绿色勘查

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实现矿产资源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以国家绿色勘查示范项目为基础,总结推广相关经验,进一步统筹推进绿色勘查系统化部署,构建健全绿色勘查技术体系、管理体系,进一步实践探索符合江苏特点、要求的绿色勘查之路。

3.4 坚持科技创新攻关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勘查科技创新,联合国家权威技术专家、核心技术团队、重要科研院所,针对江苏省地质背景和成矿特征,开展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推广、重点疑难问题合作攻关。进一步提升基础地质工作研究水平,加大深切割、浅覆盖新靶区和已探查区域深部、边部区域工作力度,推动矿产勘查及开采技术创新,促进“产-学-研-用”创新融合,有效发挥技术和理论创新在重要矿产找矿工作中的支撑及引领作用。

3.5 进一步完善矿产管理机制

根据自然资源部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完善合理调整探矿权有效期及延续期限,结合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设定采矿权有效期及延续期限;加大矿业权领域行政审批改革,以更大力度下放矿业权登记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出让审批登记流程和精简要件,做好下放后的监管服务工作。

认真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制度衔接,切实减轻矿山企业负担,为矿山企业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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