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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能否改善海岸带环境
——来自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证据

2023-10-13魏昕伊胡求光马劲韬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23年9期
关键词:环境效应海岸带示范区

魏昕伊,胡求光,马劲韬

(1.宁波大学商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2.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浙江 宁波 315211)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被放到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突出地位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与战略高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意义日益凸显,这既为海洋环境保护带来新机遇,也对海洋生态治理提质增效提出新挑战。当前中国海洋生态环境显示出高度的脆弱性与敏感性[1],海洋污染、海平面上升以及海水酸化等问题持续存在,海洋生态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海洋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原国家海洋局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设立两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明确提出加强污染防治、提升海岸带环境质量是当前最主要的任务[2],预计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善海洋文明制度体系。目前沿海地区共有24个示范区,自2013年首批示范区设立,到2021年中国海域污染面积虽然在不同年份间有波动,但总体呈现下降趋势[3],那么,这种下降是否完全受到试点政策的影响?其影响趋势是呈持续性还是波动性?科学评估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综合政策效果,对于完善和发挥试点工作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与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 文献综述

学界研究环境政策的生态效应,从视角上看,囿于涉海数据获取难度大、研究成本高,涉海政策的研究相对不足,已有文献主要聚焦在空气环境和陆域环境。如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空气质量的影响[4]、环保督察制度对空气污染的监管力度[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地环境的影响[6]等。从结论上看,涉及海水环境政策的生态效应研究分别得出了不同结论,表现出政策的有效性、局限性以及片面性。既有研究揭示近岸海域管控与产业结构优化对改善环境的显著作用[7];也有学者发现海岸线环保政策的局限性,并指出增加对个体环保行为的投资比对政策的投资更能有效减少海岸带沿线垃圾[8];还有学者证明环境政策未能有效减少水质环境中如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汞等深度污染物,认为其在污染治理效果上具有片面性[9]。以上研究表明,环境政策对海洋生态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污染问题提出了更高要求,故有必要进一步探讨示范区建设对海岸带生态环境深层次的影响机理。

关于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研究,内容上较多围绕理论内涵和指标体系评估展开,数据分析上多从省际层面检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环境效应[10-13],并且得出了不同结论。有研究发现生态文明示范区改善了环境,也促进了经济与生态建设的共赢[14],但在环境效应上存在地区差异性[15]。也有学者指出水生态文明建设在改善环境过程中存在持续性动力不足的问题[16]。试点建设是否发挥好示范作用并改善海岸带环境?现有关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环境效应的研究相对较少,对试点产生的示范效果及其对海岸带环境影响的研究较为欠缺;方法设计上,相关海岸带环境的变量多单一视角考虑陆源污染且以省际数据研究为主,缺少具体到地级市层面的检验;此外,对示范区作用路径以及发挥海岸带环境效应的机制探讨相对匮乏。

示范区具有“试点先行”的准自然实验特征,这为识别试点政策对海岸带环境的因果关系奠定了基础。该研究拟对示范区建设中的海岸带环境效应展开分析,基于2006—2019年沿海47个是依据数据可获得性、趋齐性从全国沿海地级市筛选确定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法来识别示范区对海岸带环境的“绿化”效果,进一步探讨海岸带环境效应的影响机制。可能的边际贡献有两点:一是,围绕海岸带环境效应分别从陆域的沿岸环境和海域的近岸水质环境两方面展开分析,基于陆海视角丰富了示范区建设的海岸带环境效应研究。二是,分析示范区建设对海岸带环境的影响机制,实证检验了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在海岸带环境治理中的有效性与差异性;为进一步考察示范区对海岸带环境影响的复杂性,该研究将示范区建设的海岸带环境效应在市场化程度、政府晋升激励、地理区位等方面进行了异质性检验。揭示了海岸带环境治理的复杂性以及单纯依赖政府治理存在边际效用下降的现象,这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实证研究依据。

2 政策背景与研究假说

2.1 政策背景

自党的十八大明确海洋强国战略目标以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就被纳入海洋资源利用与开发的总体布局中。原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印发的《关于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旨在以生态环境为导向,通过试点先行来保障健康的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支撑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既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更是建设海洋强国、促进海洋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试验田。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自2013年启动建设以来先后设立了两批试点,共涵盖24个市、县(区)。《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明确指出,要落实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和海上倾废排污管控两项重点任务,突出市场化配置、精细化管理以及有偿化使用的治理导向,大力推动沿海地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发展报告2021》显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已初具规模,但部分示范区发展尚未达到预期效果,也暴露出一些不足。

2.2 研究假说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海岸带上,海岸带是沿岸陆域与近岸海域相互作用且生态脆弱又敏感的陆海过渡地带,包括了受陆源污染物排放影响的沿岸环境和受近岸海域污染因子影响的近岸水质环境两方面。示范区建设中通过加强陆源污染入海治理和海上倾废排污管控对海岸带环境产生影响。

如图1所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通过陆海统筹的综合治理影响沿岸环境和近岸水质环境,在试点建设中发挥海岸带环境效应。一方面,示范区通过控制陆源污染物的入海排放来改善沿岸环境。在污染防治的攻坚行动中建立联合监管排污入海的工作机制,通过建设污水处理厂、限制超标污染物入海排放、优化排污口布局等减少入海排污总量来改善沿岸环境。另一方面,通过控制海上倾废排污来减少近岸海域水质中的污染因子。海水养殖、近岸航行等海上作业造成了残饵溶生、废物排弃,示范区通过提高污水处理技术、合理地向深海集中排放、加强海上作业管控等来改善近岸水质环境。据此,该研究提出假设H1。

图1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对海岸带环境的影响机制

假说H1: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有助于提高海岸带环境质量。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从陆域和海域两大空间地理单元出发,基于“整体性”和“协调性”聚焦海岸带环境的综合治理。然而,由于陆海空间性、地理性以及系统性差异,示范区对海岸带环境的影响可能存在异质性。第一,陆海空间利益取向不同会构成两大空间主体博弈,不利于示范区对海岸带环境的综合治理;第二,海岸带环境的陆海两域存在区内负外部性向区际负外部性的演化特征,增加了沿岸环境和近岸水质环境在海岸带综合治理中的不确定性[17]。第三,基于污染物流向的陆域环境子系统对海域环境子系统存在单向制约关系[18],沿岸线方向的污染物流动更是增加了对近岸水质环境的治理难度。由此提出假说H2。

假说H2: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海岸带环境效应可能在沿岸环境和近岸水质环境两方面存在异质性。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通过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建立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推进了从严从紧的海洋生态治理工作;进一步通过增强市场化、有偿化、精细化的管理机制影响海岸带环境。环境政策是一项以政府治理或管制为重点而采取的治理工具。地方政府增加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资有利于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19],通过加大治理强度能规制企业污染行为,严格的环境监管显著降低了工业污染排放,尤其对沿海地区作用效果更为明显[20]。治理强度的大小反映了政府对环境的重视程度,环境管制的投入力度越大,越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21]。示范区对海岸带环境的正外部影响既受政府主导和干预,也依赖市场力量[22]。税收是政府实施环保政策以及落实污染治理职责的有效政策工具,通过内部化环境成本矫正企业的负外部性行为[21],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在市场化、有偿化方面的纵深发展[23]。税收政策通过释放绿色减排信号营造积极的发展环境,能缓解生态市场的供给不足,引导社会向生态文明方向发展。通过征税提高了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强化企业环境责任动机,促使企业依靠环保手段来实现税收筹划目的,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24-26]。据此提出假说H3和H4。

假说H3:治理强度在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改善海岸带环境中起到中介作用。

假说H4:税负压力在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改善海岸带环境中起到中介作用。

3 研究设计

3.1 方法选择及依据

该研究探索的问题是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是否有效改善了海岸带环境。试点政策是一项由中央单向到地方的外部冲击,利用政策评估领域常用的双重差分模型将试点看作“自然实验”[27-28],分别控制时间和沿海城市的差异,在满足假设的前提下识别因果效应。为有效比较示范区(实验组)与非示范区(控制组)之间海岸带环境的差异,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式(1)中:i表示沿海城市,t表示年份。Indexit代表海岸带环境质量,构建了包括海岸带环境指数、近岸水质环境指数以及沿岸环境指数在内的系列指标。Didit是treatit×timeit的交互项,treatit是识别沿海城市i是否属于示范区的虚拟变量,若i城市属于示范区,treatit取1,反之取0。timeit来识别政策是否开始执行,若i城市在2013年成为示范区,则2013年及之后的政策实施期间,timeit取1,反之取0,其他批次试点以此类推。Xit表示沿海城市-年份层面的控制变量;μi表示城市固定效应,控制所有沿海城市不随时间变化而变化的因素;θt表示时间固定效应,控制时间不随区域变化而变化的特征;εit为随机扰动项。重点关注的系数β表示剔除其他因素干扰后示范区的净影响,若预测得到的具体估计值β^>0,则表示与非示范区相比,示范区“绿化”了海岸带环境。

进一步,从两方面检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对海岸带环境的中介影响机制,一是,示范区能否通过加大政府治理强度来改善海岸带环境,其中政府治理强度用环境建设投资占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比重来测度;二是,示范区能否通过增加工业企业税负压力来改善海岸带环境,其中工业企业税负压力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来测度。通过因果逐步回归检验如下中介效应模型[29]:

式(2)—式(4)是中介效应的检验程序,Mjit(j=1,2)是中介变量,分别代表治理强度和税负压力,其他变量含义同上。当系数β1通过显著性检验时再分别检验系数δj和kj,如果两个系数均显著,再看系数β2j,当β2j显著时则中介效应显著,β2j不显著时则为完全中介效应。如果δj和kj至少一个不显著,则需要进行Sobel检验,当其通过检验时中介效应显著,反之,中介效应不显著。

3.2 变量选择及描述

(1)被解释变量。单一指标衡量环境污染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为减少单一化测度的不准确性,借助熵值法构建海岸带环境指数(Sindex)[30-32],并从陆域的沿岸污染和海域的近岸水质污染两方面展开评估。沿岸污染反映了以陆源污染为主的沿海城市废水、废气排放量;由于地级市层面没有固体废弃物排放数据,因此,借鉴石大千等[33]方法用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工业废水排放量构建沿岸环境指数(Lindex);同时利用点位超标率作为权重因子来反映近岸海域水质中主要污染因子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的浓度,并构建近岸水质环境指数(Windex)。为消除原始数据量级与量纲影响,考虑指标的负向属性,使用极差法对负向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计算过程如下:

式(5)中:xij表示沿海城市i(i=1,2,……,m)第j(j=1,2,……,n)个环境指标的数值,max (xij)和min (xij)分别表示最大值和最小值,x′ij是负向指标标准化的取值。

其次,对标准化数据进行坐标平移以避免取值为0的结果,使x′′ij=1+x′ij。

之后,根据城市i第j个环境指标的比重计算熵值为:

式(7)中:Sindexi代表沿海城市i的海岸带环境指数,Sindexi越大表示海岸带环境质量越好;同理得到Lindex、Windex。

(2)解释变量。根据原国家海洋局试点清单构造虚拟变量treatit来反映沿海城市i是否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postit来表示政策实施是否开始执行,虚拟变量Didit=treatit×postit作解释变量。

(3)控制变量。结合已有文献并考虑数据可获得性[5,34-35],控制一系列影响环境污染的时变因素以缓解遗漏变量的偏误问题。主要包括:①地区海洋经济水平(Dgop)表示为城市生产总值乘以全省(市)海洋经济占全省(市)生产总值的比例系数。②对外开放水平(open)根据当年的年平均汇率将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额折算成人民币来表征。③城镇化率(urb)代表了城镇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比重。④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支出(finan)代表城市的财政实力。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indus)用来表征地方工业企业规模。⑥人口密度(dens)代表可能会影响污染物排放的城市人口集聚度以及城市规模。⑦地方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额(polinv)用全省(市)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乘以沿海城市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市)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例系数表示[36]。⑧海上基础设施水平(infra)使用海上货运量来表征。

(4)中介变量。①治理强度(gov):反映政府治理环境的重视程度与投入力度,用环境建设投资额与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比重表示,由于环境建设投资额数据停留在省际层面,故用地方工业增加值占本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作为权重,两个比重的乘积表征地级市政府的治理强度[36-37]。②企业税负压力(tax):通过调节工业企业的税负压力能提高企业污染成本进而将其对海岸带环境的负外部影响内部化。企业所得税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税种之一[22],用其来表征税负压力。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评估指标及使用方法的说明,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表示企业税负[38]。

3.3 数据来源及处理

该研究计量分析是利用中国沿海47个城市2006—2019年的面板数据。沿岸污染排放数据主要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近岸海水质量监测数据来自2006—2017年《中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18—2019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近岸海域水质中主要超标污染因子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的数据构建近岸水质环境指数。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名单来自原国家海洋局,为确保样本能在相同层级上横向比较,将审批的区、县所属地级市确定为研究对象,区、县所属地级市按首次审批时间纳入研究范围。其他数据主要来自《中国海洋统计年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中国环境统计年鉴》。

数据清洗过程:第一步,标准化样本层级并确定初筛样本量。将试点标准化处理至地级市层面后,沿海61个城市中包含了23个示范区。全国共设立的24个示范区中,原烟台市下辖的长岛县是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2020年国务院撤销长岛县并将其归属为烟台市的市辖区(即蓬莱区);而烟台市(全市)已成为第二批试点中的示范区,因此,将试点标准化处理至地级市层面后共包含23个示范区。第二步,确定样本时间截面范围。基于双重差分法的平行趋势检验,样本中的实验组和控制组在政策实施前后应存在相同发展趋势;另外,《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06)正式颁布后海洋经济数据的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最终选择2006—2019年的数据;此外,考虑到2015年12月设立第二批示范区的建设效果,后续检验中将2016年作为正式实施年份。第三步,考虑数据的整齐性与可获得性确定了47个地级沿海城市,并且23个示范区中的三沙市刚成立,关键数据缺失,故剔除。第四步,利用多重插补法检验缺失数据对回归结果的影响[39],避免因直接排除缺失值而造成检验低效能的问题。经过整理,最终得到沿海47个地级城市2006—2019年的数据(包括秦岭-淮河以北的滨州市、沧州市、大连市、连云港市、丹东市、东营市、葫芦岛市、唐山市、天津市、锦州市、秦皇岛市、青岛市、盘锦市、日照市、烟台市、威海市、潍坊市、营口市;秦岭-淮河以南的茂名市、南通市、宁波市、宁德市、防城港市、福州市、海口市、惠州市、嘉兴市、江门市、揭阳市、北海市、莆田市、钦州市、泉州市、三亚市、厦门市、汕头市、汕尾市、上海市、深圳市、台州市、温州市、盐城市、阳江市、湛江市、漳州市、舟山市、珠海市),其中包含22个示范区。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4 实证检验及结果评析

4.1 基准回归结果

根据是否加入控制变量分别检验了示范区建设的海岸带环境效应。表2汇报了示范区对海岸带环境指数、沿岸环境指数、近岸水质环境指数均呈正向显著的估计结果,假说H1得以验证。示范区的建设对海上作业强度、用海秩序、近岸海域水质、污水处理率以及工业污水直排口达标率等设定了约束范围与评分标准,基于顶层设计的引导和约束有效地改善了海岸带环境。根据陆海边界区位污染源的差异,将海岸带环境分为受陆源污染影响的沿岸环境和受海水污染影响的近岸水质环境,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均在不同程度上显著改善了沿岸环境和近岸水质环境。对于假说H2而言,示范区在对海岸带环境改善的结果上未表现出异质性,这表明陆海空间性、地理性、系统性差异没有显著影响示范区建设中海岸带环境的综合治理效果;但示范区建设对沿岸环境的“绿化”程度更为明显,其影响沿岸环境的回归系数是0.014,影响近岸水质环境的回归系数是0.008,在对陆域的沿岸环境与海域的近岸水质环境的影响程度上表现出了明显差异。示范区建设坚持陆海统筹治理,以总量控制为抓手落实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放管控和海上倾废排污管控两项重点任务,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明确了指导性与规定性指标,从陆源污染防治、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两方面划定了参考性与约束性标准,从不同程度上改善了陆域的沿岸环境与海域的近岸水质环境,总体上提高了海岸带环境质量。

在控制其他因素方面,城镇化发展提升了沿海城市综合实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改善了生态环境,财政支持也保障了环境的持续效益。然而,人口密度的增大在加重环境承载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污染排放压力;工业污染治理投资越多反而不利于沿岸及近岸水质环境,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作为一种末端治理方式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当年工业污染对海岸带环境造成的压力,短期内工业污染治理投资越多,陆域的沿岸环境与海域的近岸水质环境承担的排污压力越大;这也表明投资治理工业污染项目不能单纯的以金额大小来衡量其对环境的改善效果,要重视治理的效率与质量。控制变量的异质性影响方面,随着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转方式调结构的经济模式保护并提高了海岸带环境质量,在对外开放的技术交融中,吸纳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新兴的海水处理技术提升了水质淡化等方面能力,减少了海水与设备之间的腐蚀,进而改善了环境[40-41];而对外开放中增加的资源能耗与环境压力对沿岸环境却造成了污染。

4.2 稳健性检验

(1)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前文采用DID估计了示范区对海岸带环境的影响,识别出示范区与非示范区在政策实施前后的差异。虽然通过逐步添加控制变量、采用固定效应控制了部分内生性问题,但示范区基于自行、自愿申报的原则而后上报审批,仍可能存在“选择性偏差”造成的估计偏误。因此,为控制自选择偏误并减少混杂因素影响,利用近邻匹配方式将控制组与实验组的个体按“特征距离”匹配,且样本中实验组和控制组的比例约为1∶1.4,能更有效地进行平稳性检验。见表3,PSM匹配后变量的标准化偏差大部分小于10%,t检验的结果证明不能拒绝原假设,并且控制组和实验组的样本比例保持不变,这表明控制组和实验组无系统性差异。之后,对海岸带环境指数进行了PSM-DID的再估计检验,再估计结果的系数为0.025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

表3 PSM匹配的平稳性检验

(2)平行趋势检验。为进一步检验样本在政策冲击前具有相同的发展趋势,借鉴Jacobson等[42]提出的事件分析法进行平行趋势检验,验证控制组的表现是否构成了实验组的“反事实”,采用如下估计模型:

式(8)中:t0表示示范区设立的当年节点,posti,t0+k是虚拟变量,表示沿海i城市在t0+k年设立成为示范区,posti,t0+k仅在t0+k这一年取值为1,其他年份取值均为0。检验政策实施前后5年的趋势变化,将政策实施前第6年设为基准组;当k<0时,如果βk的统计不显著,则表示示范区建设的海岸带环境效应满足平行趋势假设,控制组和实验组在政策冲击前无显著差异且具有可比性。公式中其他变量的含义与前文一致。

图2显示了海岸带环境指数的平行趋势检验,报告了沿海城市成为示范区的前5年一直到政策实施后5年的政策动态效应,横坐标表示政策实施前后年份,纵坐标表示估计值大小。估计系数在政策实施前5年均不显著,表明实验组和控制组的海岸带环境效应在试点建设前不存在显著差异,满足平行趋势假设;而在政策实施后除第1年外,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示范区建设正向影响了海岸带环境,而示范区对海岸带环境的影响具有一定时滞性,改善海岸带环境过程中需要时间投入,环境效应的产生也需要时间过渡。

图2 平行趋势检验

(3)更替变量。将被解释变量分别替换为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以及构建包含近岸海域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以及石油类的综合指标分别进行检验。更替被解释变量后的估计结果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

(4)调整样本。为排除经济管理权限、行政级别等因素对估计结果的影响,分别根据国家计划单列市(大连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和中央直辖市(上海、天津)两个类别进行再估计检验。两类样本分别进行估计的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

4.3 异质性检验

(1)基于市场化程度的异质性检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倡导凸显市场化配置的特点,这种市场化特征有利于促进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为进一步考察沿海城市市场化水平对示范区建设的海岸带环境效应的影响,参考孙三百等[43]对市场化水平的设定,利用私营与个体从业人员占城市从业人员的比重衡量市场化水平,并以当年沿海47个地级城市市场化水平的均值作为临界值,大于或等于临界值即市场化水平较高,反之,市场化水平较低。表4列(1)和列(2)显示了不同市场化程度下的估计结果。在高度发展的市场化水平中,示范区建设不利于改善海岸带环境,而低市场化水平的样本估计显示,示范区建设对海岸带环境的影响不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市场化程度高的地方往往经济实力较强,多以制造业发展为主,城市发展前期的污染存量也相对更加严重,因而在市场化机制调节生态治理中存在滞后效应;市场化水平高意味着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利于提高资源流动效率以优化资源配置,而环境作为一种公共物品未形成市场化的交易机制,高度的市场化可能对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环境造成低效率或无效率的污染结果。因此,高度市场化水平的城市建设中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在前期城市建设中不利于发挥环境政策的实施效果。

表4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海岸带环境效应的异质性检验

(2)基于官员晋升激励的异质性检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旨在凸显从严从紧、精细化管理的政府机制,地方政府内部晋升机制、绩效考核会影响城市的建设与维护[44],而沿海城市地方政府官员的晋升激励特征可能会影响海岸带环境治理效果。因此,借鉴吴敏等[43]的设定,将城市主政官员的年龄作为政府官员晋升激励的代理变量,大于或等于55周岁的官员定义为低激励型官员,小于55周岁的官员定义为高激励型官员,表4列(3)和列(4)汇报了地方政府官员晋升激励的影响结果。拥有高激励型官员的沿海城市不利于提升试点政策的环境效益,拥有低激励型官员的城市的估计结果不显著。对高激励型官员而言,可能甘愿冒着环境污染带来的惩罚风险,过多关注政绩与晋升资本而重视经济建设,相对忽视了城市建设对环境的改善与维护。

(3)基于地理区位差异的异质性检验。沿海47个地级城市具有明显差异化的空间格局,沿海岸线跨越式的纬度分布特征可能会影响示范区建设的海岸带环境效应。将秦岭-淮河以北的沿海城市划定为北方城市,将秦岭-淮河以南的城市划定为南方沿海城市,表4列(5)和列(6)显示了分样本的估计结果,以秦岭-淮河为界的北方沿海城市在试点政策的海岸带环境效应上不显著,南方沿海城市则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从中国海岸线由北向南的地形、洋流、沿海工业类型分布来看,北方沿海城市倾向于重工业发展,以环渤海污染为重的海域受地形等因素影响容易造成污染物聚集,当下高压环境的影响促使北方沿海各城市从多方面关注海岸带环境治理,各地除出台相关的环境政策外也开展了一系列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因此,示范区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效益在北方沿海城市整体治理效果上相对不凸显。

5 机制分析

为进一步剖析示范区建设的海岸带环境效应是否存在中介影响,基于政策“发力”视角,从政策颁发主体(政府治理强度)和效力作用客体(企业税负压力)两个方面展开分析,以求验假说H3和假说H4。表5列(1)—列(3)依据中介效应检验程序分别汇报了中介变量政府治理强度与税负压力的检验结果。

表5 治理强度和税负压力的中介机制检验

政府治理强度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见表5,在满足5%的显著性水平上,示范区通过政府治理强度这一中介变量显著提高了海岸带环境质量。分别从沿岸环境和近岸水质环境来看,政府治理强度对沿岸环境的中介效应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没有通过对近岸水质环境的检验。进一步地,进行了Sobel中介效应检验,见表6结果显示,政府治理强度没有对近岸水质环境产生中介影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通过加大治理强度显著改善了沿岸环境并提升了海岸带环境质量,而对近岸水质的“绿化”效果不显著。这个结果表明,示范区建设在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方面设立了相关约束性与参考性标准,加大政府治理强度能改善海岸带环境,但可能忽视了不容易评估的近岸水质环境,在海岸带环境的综合治理上也可能存在治标不治本的粉饰性治理行为。政府对环境的投资建设要在积累投资“量”的同时注重环境“质”的提升,对海岸带的综合治理仍要以陆海一体化的统筹思路来改善沿岸环境和近岸水质环境。

表6 治理强度对近岸水质环境指数的Sobel检验结果

税负压力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见表5,示范区通过税负压力这一中介变量显著改善了海岸带环境。试点建设通过征税给高污染类企业施加一定压力,不仅改善了沿岸环境,也显著提升了近岸水质环境质量。与治理强度对近岸水质环境中介影响不显著的结果相比,税负压力的中介机制表现在,企业承担的压力会促使其尽快采取技术突破、提高处理效率等一系列措施来控制污染行为,进而改善了沿岸和近岸水质环境。结合市场化配置、精细化管理、有偿化使用的管理机制有利于海岸带环境的综合治理,提高沿岸环境和近岸水质环境质量。

6 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该研究构建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影响海岸带环境的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说,将示范区作为准自然实验,基于沿海47个地级城市2006—2019年的数据并利用双重差分法分析了示范区建设的海岸带环境效应,进一步识别了示范区的影响机制。得出如下主要结论。

(1)政策效果方面。第一,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绿化”了沿岸环境和近岸水质环境,显著提升了海岸带环境综合质量。示范区建设的海岸带环境效应更显著地作用于沿岸环境,很大程度上通过冲击陆源污染排放行为来改善沿岸环境。第二,示范区对沿岸环境的“绿化”效果会正向影响海岸带环境,提高沿岸环境质量能有效改善海岸带环境。

(2)异质性检验方面。第一,地方政府过度关注晋升激励与绩效考核时则不利于提升试点政策的环境效益。第二,高度市场化的示范区建设中,激烈的资源要素竞争易加重经济活动的负外部性,不利于发挥示范区建设的海岸带环境效应。

(3)中介影响方面。第一,基于政府治理强度的中介影响分析,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通过加大政府治理强度规制了陆源污染排放行为,改善了沿岸环境并提高了海岸带环境质量,但加大治理强度未能凸显其对近岸水质环境的“绿化”效果,地方政府在治理海岸带环境上可能存在粉饰性治理行为,忽视了不容易评估的水质环境质量。第二,基于税负压力的中介影响分析,试点建设通过税收这一经济手段有效管制了陆源污染排放行为和海水污染行为,施加适度的税负压力显著改善了沿岸和近岸水质环境,提高了海岸带环境质量。

基于上述结论,可以得到以下启示:①发挥涉海环境政策的效力要从陆源污染和海上污染两手抓,建立健全防污管控的反馈机制。评估涉海政策的环境效应不能局限于沿岸污染排放视角,要兼顾海域水质污染方面来综合评估政策效力。由于海洋污染源的两面性,优化涉海政策绩效评估体系既要以系统观考虑海洋经济、资源、生态、文化、管理五方面的效果,还要从陆海统筹视角全面考核绩效水平。②涉海环境政策既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还要充分凸显经济手段的环境治理效力,逐渐形成市场化、精细化、有偿化的管理机制。揭示了基于税负压力的中介影响能凸显示范区对沿岸和近岸水质环境的“双重效力”,利用税收政策工具能提高海岸带环境综合质量,但要注意建设过程中的过度市场化和泛市场化。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既要强固政府的治理能力,更要发挥好市场主体的防污治污影响力。③海洋环境治理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线,兼顾拓展多层次投融资渠道。政府对海洋环境的财政投入确实保障了沿岸和近岸水质环境质量,但深化海洋环境治理要以陆海统筹思想汇聚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力量来共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通过调节财政政策、适当征税以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社会主体的积极创造性,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注入活力。④海洋环境综合整治要考虑经济要素之间的“阈值”效应。该研究发现提高海洋经济实力有利于改善沿岸环境却降低了近岸水质环境质量,不同的经济活动可能会对沿岸环境和近岸水质环境产生差异化影响。因此,海洋环境的综合整治要考虑沿岸和近岸水质的两面性来优化经济要素配置以综合提升陆海环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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