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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合作十年回顾与展望

2023-10-09王会花潘雯

世界教育信息 2023年9期
关键词:中国一带一路

王会花 潘雯

摘   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建立至今已有十年,期间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合作呈螺旋上升态势,硕果累累的同时挑战重重。文章将中国—中东欧国家十年的高等教育合作划分为启动期、加速期和创新期三个发展阶段,合作在机制、层次、形式和内容等方面均取得瞩目成就。与此同时,合作发展也面临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增强、结构布局不均衡、成效评估亟待加强等挑战。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合作后续发展的突破口在于注重长远布局,加强共同体建设和质量建设,走内涵式发展之路。

关键词:中国—中东欧合作;“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合作;国际教育合作;教育对外开放

中图分类号:G513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672-3937.2023.09.03

一、引言

2012年4月,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波兰华沙举行,此次会晤向世界宣告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正式启动。这一合作机制随即成为我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持续深化友好关系、不断开拓合作领域的重要平台。2022年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建立十周年。十年来,在我国和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共识和共同努力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增效下,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在宏观层面促成了國际和区域交流合作的不断深化,持续推动中欧关系稳定向前,保持地区和平繁荣发展,在民生层面也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人民带来了积极变化。

在高等教育领域,十年来,诸多合作进展和成就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密不可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平台和多元的可能性,见证了区域互动合作的推进和深入人文交流的开展。高等教育具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职能,与国家发展和社会民生息息相关。本文梳理和回顾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合作的十年发展,以期在当今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与不断涌现的新挑战下,更好地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合作,助力高等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体系建设。

二、合作回顾

有学者将中国—中东欧合作划分为启动期(2011—2012年)、黄金期(2012—2017年)和深水期(2017年至今)三个阶段。[1]在此框架下的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的十年,也大致经历了启动期、加速期和创新期三个发展阶段。

(一)启动期:搭建框架,夯实基础(2012—2014年)

在双边合作基础之上,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的建立,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合作同步迈入多边合作阶段。这一阶段最具标志性的成果是在不同层面搭建起高等教育合作交流的多边平台,为深化和扩大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提供有力支撑。

1.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

2012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后,中方发布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十二项举措,其中第九项明确提出2013年在华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2013年6月,第一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在重庆举办,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教育部副部长、高校代表以及中东欧各国教育官员、大学校长、驻华使节等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重庆共识》,指出加强各国教育交流与合作对于增进相互理解和友谊、建设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民意基础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在高等教育领域明确提出,中国与中东欧各国将共享教育信息,促进学历学位互认,加强校际合作与文化交流,以教育合作共同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人文交流向更深层次迈进。自2013年以来,除2020年因新冠疫情中断外,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每年定期举办,逐渐发展成为中国—中东欧国家之间的一个高级别定位、多主体参与的政府间教育磋商机制。

2.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

2013年11月,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并签署《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其中提出积极探讨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2014年9月,在中国—中东欧教育政策对话会议框架下,正式成立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最初成员包括中国16所高校以及来自10个中东欧国家的12所高校。联合会制定了章程,确立了促进信息分享、鼓励学位学历与学分互认、促进人员交流等7项主要任务[2],通过定期举办研讨会等形式,搭建中国与中东欧高校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与合作平台。联合会设立中方秘书处与中东欧方秘书处作为对接机构,中方秘书处设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东欧方秘书处则由中东欧国家轮值。

3.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会

在地方层面,2014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与中东欧国家启动教育战略合作,设立中东欧国家优秀来华留学生专项奖学金,定期举办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会,搭建浙江与中东欧国家院校间的交流合作平台,尤其注重加强私立和新建中小型高校、职业院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以上三个合作平台机制各有侧重:教育政策对话侧重政府引导,聚焦教育政策,旨在凝聚共识,拓展领域;高校联合会突出高校主体作用,既在政策对话机制框架下运行,又与对话机制协同,保障高等教育合作在人员交流、合作办学等方面扎实落地;教育合作交流会则推动教育对外开放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体现区域教育国际化的重点布局与特色发展路径。

(二)加速期:多效叠加,全面深化(2014—2019年)

2015年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中提出中国—中东欧合作一个目标和六大重点的“1+6”合作框架,其中“扩大人文交流的广度深度”列入六大重点。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自此驶上快车道,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也由此进入加速期。这一时期,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倡议产生叠加效应,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合作全面深化、不断提速,在高等教育互联互通、人才培养培训、多边合作机制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

1.政策协同的沟通渠道更加立体和畅通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及中国—中东欧领导人会晤中,推动民心相通的高等教育合作是重要议题。中国—中东欧领导人会晤中将2016年确定为“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年”、将2019年确定为“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青年交流年”,高等教育合作的人气和热度持续上升。至2019年,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共开展了七届,将学历学位互认与学生均衡流动、语言教学合作和区域国别研究、创新创业教育、职业教育合作、特色学科人才培养、特定学科领域交流合作等作为对话主题,提出高等教育合作新倡议,引导合作的新领域与新方向,全面建设和深化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教育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

在高校层面,依托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持续推进高等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相互联通。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每年举办会议,成员高校间也建立全面、务实的校际合作关系,利用平台效应将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智库合作等落到实处。2018年和2019年,中东欧6个国家举办了两届中东欧国家“一带一路”教育研讨会,中方高校代表团与主办方国家高校开展深度教育合作交流,达成多项合作。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还定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专家咨询工作会、启动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能力建设活动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发布《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合作指南》等,支持成员高校更有效地参与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

此外,合作机制建立后,不断释放的政策利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民间层面的国际交流以及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产业的发展。在国内,中国国际交流协会等民间机构积极推动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的民间交流与对话活动,中东欧留学成为教育服务机构的新热点。在中东欧国家,捷中教育交流协会、匈中教育交流协会、中东欧文化教育中心等民间组织、教育服务机构等应运而生,为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助力。

2.双向交流持续深入,人员交流和科研合作进一步深化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积极推动政府间高等教育学位学历互认工作。2014—2019年,中国与6个中东欧国家(爱沙尼亚、立陶宛、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签署了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和文凭的协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教育合作协议,在政府层面建立互换奖学金项目,部分地方政府及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高校也设立了交流奖学金,鼓励和支持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持续开展教师互访、学生互换和学术交流,到2019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向留学规模近万人。

智库合作助力高等教育领域的学术交流和人文交流。2015年,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正式建立,该智库聚合国内外学术资源、开展定期高级别智库交流与研讨,为政府官员、智库人员、专家学者等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助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建设,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丰富的优化方案与可行的路径方向,为进一步激发合作潜力与活力、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多领域的合作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撑。

3.助力语言互通与民心相通,人才培养合作形式更加多元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高校加快了沿线国家相关语言专业的设置。至2017年底,中国高校专业设置已基本实现对中东欧各国官方语言的全覆盖[3],并建立起多个中东欧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随着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交流合作的逐步深入,中东欧国家也掀起了中文學习的热潮,中东欧地区有113所高等教育机构开设中文课程[4]。除阿尔巴尼亚、北马其顿外,中东欧国家均有高校开设中文、中国研究等相关专业。至2019年底,中东欧国家已建成36所孔子学院和6个独立孔子课堂[5],开展中文教学、中文水平测试,举办“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中国文化周”、“孔子学院日”等多样化语言文化教育与交流活动。此外,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还通过互派留学生、举办主题夏令营/冬令营等形式学习对方语言文化,互派语言教师协助教授语言文化课程,进一步夯实民心相通的语言基础。

在高校和社会机构的推动下,2017—2018年,聚焦特色专业领域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旅游院校联盟、科技创新大学联盟、图书馆联盟以及中国—中东欧职业教育国际联盟(中国区)等相继成立。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机构还积极参加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一带一路”音乐教育联盟等合作平台,多渠道推动与中国高校间的资源共享、联合培养、合作办学、科研合作等教育交流与合作。

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合作形式也在不断创新。多所高校建立起“2+2”“1.5+2.5”“2+X”等形式灵活的联合培养项目,覆盖本硕博培养层次。例如,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与波兰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合作举办产品设计专业等6个本科教育合作办学项目。行业企业、社会机构等也以各种形式参与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建设中。例如,2018年启动的“复旦—考文纽斯硕士双学位项目”由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匈牙利考文纽斯大学商学院、匈牙利中央银行三方协同备课和授课。在“走出去”合作办学方面,高职院校开展了许多切实有益的探索。2019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与罗马尼亚胡内多阿拉省国立杨库学校合作共建的中罗丝路工匠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与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应用技术学院合作共建的中塞旅游学院先后成立,为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深度合作与互通互鉴提供了新平台。

(三)创新期:迎难而上,坚定探索(2019年至今)

新冠疫情和去全球化潮流给国际教育合作带来压力和挑战。2020年,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会议均未举办。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努力克服人员跨境流动受限等因素对高等教育合作的影响,保障前期建立的机制持续有效运行,迈入固化成效、创新探索的新阶段。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利用在线会议等形式保持沟通机制畅通,继续加强教育合作对话以及政府间合作协议的签署,强化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合作在学历学位互认、奖学金互设、人员互访等方面的政策保障。2021年2月,习近平主席以视频方式主持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峰会发布《2021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北京活动计划》。同年10月、12月,第八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第七次会议相继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聚焦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充分利用在线形式开展各类学术交流和研讨。2020年,中国与保加利亚签署2020—2023年教育合作协议,与北马其顿签署联合资助研发合作项目谅解备忘录,与匈牙利签署2020—2022年教育合作谅解备忘录。2021年,中国与罗马尼亚签署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与克罗地亚签署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谅解备忘录。

在继续扩大规模、拓展领域的同时,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坚持精准合作,实施学科领域分类合作,进一步发挥高等教育合作在服务行业领域人才培养、创新研究等方面的作用。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积极吸纳成员高校,截至2022年底,成员高校已经达到300所,其中中方成员高校263所,中东欧方成员高校37所。2021年底,为了进一步整合和加强成员高校之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决定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10所中方高校牵头组织成立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工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医学、农业与生命科学、应用技术10个学科建设共同体,拓展合作形式,明确合作重点,引导高校间的合作深入学科层面。至2023年,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会已成功举办八届,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大学体育教育与研究联盟、浙江—中东欧国家教育智库联盟、宁波中东欧大学生影视联盟、“一带一路”大学生文化交流联盟、中国(浙江)—中东欧跨境电商产教联盟、“一带一路”职教慕课联盟6个教育联盟。2021年10月,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14家高等教育机构和社会机构自发组建的中国—中东欧艺术高等教育国际联盟成立。这都表明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开始向服务双方经济、贸易、文化等方面合作的专门领域转向与深化,不断探索构建领域机构合作的新格局。

在“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教育对外开放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机制不断优化,合作模式创新转型,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迎来历史性突破。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合作成效进一步显现,中外合作办学迎来项目落地爆发期。2020年以来,中国教育部共批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9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个,这个数量是前几年落地项目总量的两倍多,合作领域涉及经济学、艺术学、工学等多个学科门类,而且覆盖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多个办学层次。[6]至2022年底,中国教育部予以认定的运行中的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达到30个,这既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互信增强、合作深化的见证,也为因新冠疫情等原因不便出国学习的学子提供更多选择。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合作在“走出去”办学方面也不断取得新进展。中文国际教育合作办学机构继续开花结果。2021年11月,希腊色萨利大学孔子学院正式揭牌;2022年,捷克布杰约维采商业技术学院孔子课堂、斯洛文尼亚采列孔子课堂相继启动运行。在职业教育领域,2021年10月,中东欧国家第二个“鲁班工坊”落地保加利亚,由天津农学院、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和保加利亚普罗夫迪夫农业大学合作共建,开创中保两国农业职业技术人才共同培养的新路径。在海外校区建设方面,2021年4月,复旦大学与匈牙利政府在2019年办学合作意向谅解备忘录基础上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布达佩斯共建复旦大学匈牙利校区。

三、面临的挑战

在中国—中东欧合作框架和“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合作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取得令人瞩目的合作成效。新形势下,合作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需要决策者、研究者和实践者凝聚智慧、积极应对。

(一)地缘政治带来不确定性

中东欧国家地处欧亚大陆的交汇地带,地缘政治和经济状况错综复杂。2020年以后,美国重新布局中东欧,对中国与中东欧的合作加以干扰。加上政局变动等多重因素,部分中东欧国家对华政策出现反复,尤其是2021年初以来,在个别中东欧国家出现一些对华不和谐的言论和行为。甚至是在整体对华十分友好的匈牙利,由于反对派政治阵营和个别别有用心的政客的误导,部分民众和学者对与中国的高等教育合作产生了不欢迎、不支持的态度,复旦大学布达佩斯校区推进过程中一波三折,匈牙利反对党在此事上大做文章、闹剧不断。立陶宛、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相继宣布退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也给中国与这些国家的高等教育合作推进带来一定影响。

(二)在结构布局、发展规模、成效评估等方面存在提升空间

在结构布局上,中国与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中存在两个发展不均衡现象。一是中国与机制内国家间的高等教育合作存在严重的发展不均衡。仅就目前落地的合作办学项目看,主要集中在波兰、匈牙利、希腊等国家,而在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等同样具有较高水平高等教育资源的国家,这种合作方式目前还是空白。二是参与合作机制的中方与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机构在数量上存在一定的不均衡现象,中东欧国家参与高校数量相对较少。如果这种失衡现象长期存在或者进一步扩大,可能会给参与程度较低的国家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影响整个合作机制的吸引力与凝聚力。

从合作内容上看,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留学生教育目前均处于输出规模大于输入规模的初级阶段[7],双方合作在人员交流规模发展上存在一定的瓶颈,后劲不足,亟待在政策干预、制度保障、宣传推介等方面寻找新的突破口,提升高等教育資源的相互吸引力。此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高等教育合作在领域人才培养方面仍无法满足中国—中东欧国家在经贸、文化等方面的交流需求,目前落地的合作项目数量较之以前取得较大突破,层次多元,但质量不一,成效评估需要及时跟进。

四、合作展望

高等教育交流和合作肩負夯实中国—中东欧合作人文基础,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关系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使命。在迈进合作第二个十年的当口,面对内外部的双重挑战,中国—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发展突破口。

(一)把握合作大势,着眼长远布局

中东欧各国情况不一,不能一概而论,一时一地的困难和波折不是中国—中东欧合作的主流,但在高等教育合作中也要充分做好政策预判,在制度设计时将中东欧地区政治局势复杂性纳入考量,既重视在社会文化和价值观方面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差异,又求同存异,求合作谋发展。结合“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增效,在对外宣传、协调和合作策略上注重官方、民间等多种通道共同发力,将达成的共识落到实处,着眼更可持续的长远布局,不断巩固合作的民意基础。

(二)提升相关主体的参与度和主体性,打造合作共同体

要进一步拓宽合作的渠道,通过寻找双方的合作兴趣点和能够对接的优势领域,持续扩大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相关主体参与的数量与规模。除继续增加政策支持的力度、推进多层面的对接外,还应在开发合作项目和成果孵化上多下功夫。教育合作项目设计应进一步推动实现与政治关系、经贸发展、文化交流等领域的相互支撑,从而有效增强在留学生教育、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吸引力;切实落地学科领域合作项目,推动合作进一步深入到具体学术机构、学术团体或者个体,持续产出如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成果,不断提升参与合作主体的获得感。此外,中国与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应及时总结十年合作的经验,与时俱进反思合作模式,打造和推出一批品牌项目,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提升合作共同体认知,扩大合作的国际影响力。

(三)建立合作项目相关质量保障机制,推动内涵式发展

在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等相关质量标准对接工作的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对合作办学项目开展周期性运行质量评估,根据建设成效跟进相应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保障合作进度、提升合作质量、丰富合作形式和渠道,增强合作活力与动力,从而促进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作奎.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发展历程与前景[J].当代世界,2020(4):4-7.

[2]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章程[EB/OL]. [2022-11-20].http://ccheic.xjtu.edu.cn/gywm/lhhzc.htm.

[3]董希骁.中东欧国家语言政策对我国非通用语人才规划的影响[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10):222-226.

[4]高伟,吴应辉.中东欧高校中文教育发展比较及推进策略[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版),2020(2):43-49.

[5]孔子学院.全球孔院[EB/OL].[2022-11-20].http://ci.cn/#/site/GlobalConfucius.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督工作信息平台[EB/OL].[2022-11-20].https://www.crs.jsj.edu.cn/index/sort/1006.

[7]刘筱,崔延强.“一带一路”沿线中东欧国家留学生教育现状及中国的对接战略[J].高等教育研究,2020(10):101-109.

Ten Years of China-CEEC Higher Education Cooperation:

A Review and Future Prospects

WANG Huihua1   PAN Wen2

(1.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n Research Center,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83, China;

2.College of Education,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83, China)

Abstract: It has been ten years since the launch of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CEEC). In the past decade, China-CEEC Cooperation in terms of higher education has, despite facing many challenges, thrived. This paper divides the decade-long higher education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CEEC countries into three stages—the early stage, the acceleration stage, and the innovation stag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have been made in terms of cooperation mechanisms, levels, modes, and activities. The paper further analyzes the challenges hindering the enhancement of the cooperation, including increased geopolitical uncertainty, unbalanced structure and layout, and the urgent need to strengthen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The breakthrough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China-CEEC higher education cooperation lies in strengthening the quality development, that is, focusing on long-term planing, strengthening community building, and establishing a quality assurance mechanism.

Keywords: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the Belt and Road; Cooper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ooperation; Education opening up to the outsid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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